近日关于离婚、出轨的话题又喧嚣起来,社交媒体上充满“好女人的牺牲奉献”、“好男人的堕落破产”的表达。

接触过性别研究和女权主义的人,经常会发现自己对情爱的理解与社会规范相去甚远。社会对情爱的传统规范是:以婚姻为目标的、稳固的一对一异性恋关系,女性在其中往往应是较弱者并表现一定依附性。而女权主义所理解的情爱公义的基础是自由与平等,在实践中表现为开放性、非评判和非控制,也就是说“出轨”、“牺牲”、“堕落”可能都是不成立的词汇。

这两种观念放在一个社会里是必然要起冲突的。女权主义者会认为,传统亲密关系对性与情感的垄断及其带来的种种限制不符合人的基本自由权利——已婚者不能跟非伴侣发生性和感情,为了避免这种可能,他们也不好跟异性单独旅行、约会甚至谈话、吃饭——性、爱和交往的自由都被禁锢。而传统的社会规范则会以道德之名全力抵抗女权观点的冲击,或以“小三”概之。

谈到道德,强调看见女性困境的女权主义者真正要回答的问题是:怎样对待和理解“婚中的她”才称得上公义?

当我自己面临这样的困境时,曾有一个前辈这样告诉我:“尽量不伤害她,但也不需要给自己太大的负担。”这作为总的原则是很有帮助的,但现实中的冲突远为残酷和复杂。

首先,不伤害或少伤害另一个女人几乎是不可能的。婚姻或封闭式关系中的她往往已经内化了这样的父权范式:我把青春和多年的辛劳给了他,他就应该只属于我、从一而终,为我之后的生活提供情感和物质保障。

这其实是父权制度收买女性的性自由和无偿劳动时做的许诺,同时带着恐吓:不签合约的女人没有好下场。但当女人接受了这样的合约,做了十年二十年的牺牲,之后她们才发现原来许诺是可以被回收的。

随之而来的是巨大的损失:机会成本、社会地位、安全感、物质保障……即使婚姻身份和物质都可以不被回收,专一恒定的情感保障也已然落空。而这时再寻求新的情感,又由于父权社会中女人的性与情感机会随年纪增长迅速流失,她并没有真正的置换空间。

顺应父权契约,女人是弱势者,父权契约破裂,女人又首当其冲。婚内的她的痛苦真实存在,无法通过否定婚姻排他的正当性而抹杀,女权主义也不允许这样的抹杀。

那婚外的另一个她呢?除了性与情感的机会空间还没有流失,她其实一无所有,谁都可以否定她的利益和权利。

她首先被否定的是爱的自由,但一个男人跟另一个女人签下了不合理契约为什么需要她承担代价呢,即使她永远有另爱他人的自由,又是凭什么剥夺她爱某部分人的自由呢;她接着被否定的是她的爱的价值,情感投入都被归于处心的诱惑和对利益的篡夺,心灵的交通、相处的快乐包括性的愉悦一并被归于可笑的“激情”。当然也没有人支持她获得情感与付出的回报,她的名誉更是任人踩踏。

否定她的不仅是另一个女人和这个社会,当男人想要放弃她的时候,他也会使用这武器。

更可怕的是,明明是婚姻制度与爱的自由权利的冲突,却被社会构建简化成女人间的战争。即便我没有想破坏既有的婚姻关系,或转移她的物质保障,但这不妨碍她把我视作“情敌”——情敌是个古怪的词,如果情爱里没用占有和征服,何来“敌”的概念——于是辱骂、殴打和驱赶随敌意如滔滔江水而来。这对于信仰姐妹情谊的女权主义者尤其是最难堪的境地。

那怎样做才能接近公义?这里面或可分为对她的公义,对他的公义,和对自己的公义,我尝试给出自己的看法。

对她的,或许很简单,因为可做的很少。第一,不恨,她的敌意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是她的错,是这社会教得太坏;第二,不取,真有什么分割问题,是她和他的事;第三,不否定,不管依仗的是承诺、过往还是理解与快乐,情感本不能分高下;第四,恒久的相信,她现在看不到或不愿意看到独占一个人的不义和不可能,她总有一天会看到。

对他呢?最起码的是不要反过来胁迫和控制,他本已是一个失去自由的人。

对自己的公义。最难。

首先坚持了对她和他的公义,也就实现了一部分对自己的公义。我没有任由自己变成施害者和压迫者。

另外,自由人是无法与包身工相爱的,除非愿意服膺于包身工的契约——承认婚姻的占有权,然后祈求权威下的夹缝生存——那爱的行动就不再自由了。因此要么割舍爱本身,要么割舍一部分爱的自由并恒久地等待,等待着包身工从契约中解放。她和他都是父权婚姻制度的包身工。

最重要的是,不能放弃自己剩余的爱的自由。不管她、他和社会怎样看,并不把自己与他绑定,也不是要滥交,而是总保留开放的心和爱人的可能。

这其中含藏着巨大的痛苦,尤其在不支持自由的环境中。自由,意味着没有人需要为你负责。于是自由意味着一种承担,承担起自己的不安全感,以及独自走过黑夜所需的一切。

坚持情爱中的公义一点都不容易,因此女权主义者常有“回归‘正常’的冲动”,也就是回归一个不自由的世界的冲动。这让我想起波伏娃的一段话:“女人的不幸在于被几乎不可抗拒的诱惑包围着,每一种事物都在诱使她走容易走的道路,她不是被要求奋发向上,走自己的路,而是听说只要滑下去,就可以到达极乐的天堂。当她发觉自己被海市蜃楼愚弄时,已经为时太晚。”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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