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浦志强最近被指控三项严重罪名:“寻衅滋事”、“煽动民族仇恨”、“煽动分裂国家”。浦志强是在2014年5月参加纪念天安门事件聚会后被抓的,此举甚至有违当局抓人常规:这次活动第一不是正式开会而是私人聚会,第二不是正式会议场所而是私人宅邸,第三不是在北京敏感地段而是在北京市郊,第四不是在六四敏感时期而是在五月初。不久后,一同被抓的另三人获释,唯有浦志强至今在押。抓他时,罪名是“涉嫌寻衅滋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抓他后,超时提审,涵盖内容广泛;此外北京警方在全国各地传唤审问各色人等,广为收集浦志强的罪状,除了非法获取公民信息罪,还包括叛国罪、性丑闻和腐败等。期间北京公安被退侦一次,拖延数月之后,终于出此重手,其证据,据浦志强的律师尚宝军说,竟然是从相关卷宗里看到的浦志强在其微博上发表的28条言论帖子。

且不说以言论治罪是违宪之举,那28条“罪言”如果成立,确如网民的自裁:全国数亿上网者泰半应该治罪而入狱,五毛们为此抢修建监狱都来不及。

那些“罪言”相当出色,是对当今中国诸般问题机智、幽默、尖锐、准确而个性化的评论(详见本文图片)。它们使我联想起十年前浦志强其人及他的另一些言论。

2005年夏季,浦志强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访学结束,顺道到访华盛顿,提着一个硕大的杯子,四处找水喝。问他为什么要喝那么多水,他说他口渴、糖尿病。他看上去高大健壮,却是个病人!这印象还没来得及随着他洪钟般的话音落实,他不经意又敲了一钟,让我从过往如流的访客中,记住了这个人——

一起吃饭时,顺着流亡的话题,我陈述了一个故事,用的是无表情的新闻语调,那是《北京之春》杂志社经理薛伟和母亲别离的故事:“图谋越境叛国投敌罪”十年牢狱归来后两年,薛伟流亡美国,此一去二十载。终生守寡、经年望子的母亲终于老了,病了,眼睛瞎了。风烛残年中,母亲支撑下去的唯一信念是,等到儿子归来一见。她却没能等到那一天,薛伟执手亲情的时候,母亲已是一捧骨灰。无论如何,薛伟终于可以尽孝,可以与母亲拉家常了。他飘扬过海,背起母亲的骨灰,到台湾海峡边的另一个中国去埋葬。一路走,一路跟母亲唠嗑:妈,我们上路了;妈,我们要过桥了;妈妈,前面是个弯,我们得拐过去;妈妈现在我们在船上……。华府市区中心午间的餐馆,我们的座位靠窗,窗外车流去还,桌边饭客往来,前后杯碟叮当,我还没念完这“旧闻”,浦志强眼圈红了,大颗的泪珠从他的眼睛里落下……。我不记得起他当时说了什么,但这阕无言的钟声余音后来经久不退,我突然明白了这高大汉子为何要当律师,要在最缺少活动空间的沉陆当一个世界上最难当的中国律师。这友人昵称“哈儿”的人心中朗朗乾坤,容不得不公道的污浊,每个受苦人的遭遇,都会点燃他菩萨般的悲悯和同情,他要以法律的名义和法制的方式为受苦人求公义。

接下来我对他做了一个专访,才知道这样一个献身公义事业的人,关于中国问题的观点竟相当温和。

以下访谈录取自那次我对他的专访。首先是中国宪法司法化的问题,他说:

“中国也有宪法,中国宪法很多的规定,尤其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可能,应该说在某些篇章上不亚于美国宪法,不亚于世界上最好的宪法。但实际上中国的宪法始终没有能够司法化,中国没有一个违宪审查(制度)。就是说,宪法作为一个总的章程,应该直接和人的基本权利对话,应该规范,应该列举公民的权利,并且应该列举一下政府的权限,应该限制政府的权威。而在这一点上来讲,中国宪法明显没有能够做到像美国这样的一种程度。表现在具体的学科上来讲,由于宪法不能在实践中使用,宪法之下的很多比如说基本法,类似集会游行示威法这样一些法律,直接关系到公民权利,类似新闻出版管理这方面的一些规章,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表达自由,关系到新闻自由的尺度,在这样的一些规章里面,应该说有很多条款是和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相抵触的。按照立法法,或者是按照这样的一个基本的规定来讲,这样的一些抵触的条款,对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进行限制的条款,应该是当然无效的。但是因为中国没有一个违宪审查的制度,所以说,现实生活中所发生的对公民宪法权利的一种侵犯、一种漠视、一种剥夺和限制,实际上很难提起一个真正的司法审查。在这一点上来讲,就使得中国的宪法学的研究,我想,应该是非常地不发达。虽然有很多学者在努力的把公民权利落到实处,把违宪审查的这样的一个机制争取能够推动起来,树立起来,但是我想,还是有非常长的路要走。”

根据他出席的耶鲁大学主办的一个全美宪法学会议情况,他认为“宪法学在美国是显学”,他说:

“很多朋友告诉我,做宪法案件的律师或者是研究宪法的教授在美国是非常受人尊重的,而且需要很高的智商才可能做到。反过来讲,在中国大家认为宪法可能往往可有可无,或者宪法学的研究有很多很多的禁区,实际上很多问题你不能再往下去想,或者想了之后不能去发表。这样的一种情况,我还是比较相信市场选择这样的一种理论,一个事情如果你自信你真理在手的话,应当把它放到学术论坛上去竞争,这样才能增强它的免疫力。关于宪法应该怎么样去做,因为我不是学者,这是另一个问题,但是宪法的问题可否讨论?违宪审查的制度可否去研究,去推动?我觉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只要这样的事情能够被大家讨论、研讨,最后选择还认为我们现行的宪法非常好,这个没有关系,关键是不让人去说,恐怕就不够好。”

我直接问了一个下面的问题:“您觉得对宪法权利的限制这种情况,是由于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还是制度上的原因造成的?我说的制度上的原因,比方说司法独立问题、三权分立问题,就是政治体制的问题,或者说,这类问题通过某些技术上的努力,比方学术讨论、法规修正、刑法改造就可解决?这两种种情况,如果作为回答的话,您会选择哪一个呢?”他的回答令我惊讶:他把制度问题放在其次,而强调事在人为。他说:

“也很难说是一个制度上的问题,因为制度它是一个,它是一个结果。制度应该是政党政治,或者说这个国家政体的治理方案的一种结果,选择了这样的一种制度。关键问题是,如果完全按照制度的规定去做、严格地去做,中国也未必坏到现在这样的一种程度。”

但是他并非没有看到权力者则法而行,践踏法律的现象:

“制度规定在这个地方、法律规定在这个地方,有权力的人认为对我有用,对我有好处,我就去做,比如说你要遵守什么样的原则,要求公民遵守什么样的基本原则;如果对我有限制的时候,那我就不去做。还有,我觉得公共权利在行驶控制社会的职能过程中,经常去践踏法治,而且完全不考虑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浦志强不是不知道中国司法是专制政治的嫁妆,但是他怀着极大的善意来陈述这种现象,也许是由于行动者必须改变现实的思维方式——

“问:为什么它就能够践踏呢?

答:嗯——因为没有,没有人可以限制它。

问:也就是说司法没有真正独立于它。

答:好像前一段时间我看到最高法院有一个声明,说,他们就是要在党的领导下,永远是人民的法院。他们不搞这种、不追求这种司法独立。

问:所以就是政党领导一切,权力还是凌驾于法律之上,宪法本来都是他们制定的。

答:在权力向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它现在能够做到。但是……”

但是浦志强固执地强调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

“但是实际上,除了一些最根本的问题比如说三权分立的问题、司法独立的问题、新闻自由的问题,还有党禁报禁的问题,除了这样的一些最根本的问题以外,我觉得中国社会的法制建设还是有很大的进步。”

浦志强认为,做一个在中国司法环境下执业的人权律师,“还是有很多的事情可以做”他甚至劝“大家要调整心态,不是要与谁为敌或者是怎么样”:

“宪法规定了某些公民权利,比如说言论自由,我一直非常关心,那我就想,这样的一个自由,我是不是可以去身体力行去实践?应当说,在这个里面,大家需要达成的是一个朝野之间的这种良性互动,而不是说谁给谁拆台,或者谁找谁的麻烦。社会可能就是在这样一种磨合的过程中,大家用这样的一种方式,互相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我们这个社会能够更加开放和开明。”

律师是辩护者也是行动者,面对中国司法不公,我理解,浦志强刻意避开制度问题,而主张践行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看好将宪法法律化的可能性,他强调公民践行法律的义务和律师看守法律的责任,他不认为剔除民间力量,中国司法建设可以走向通途。在中国司法黑暗的时代,他总是看见或宁可看中人权律师的维权空间:

“问:我从您的话当中能够了解到,您作为一个身在中国的律师,在那样一种社会禁锢的条件下,您还是认为从技术上,或者是从运作方面,还是有很多可能空间您是可以、能够一步一步地达到自己的(法制的)目的,这么理解对吗?

答:我觉得是这样的。其实中国社会不像,不像外边的人想得那么坏……

问:比方说呢?外边的人想得那么坏其实不是那么坏……

答:比方说外边人认为国内可能会很危险,说些什么话都会很危险,其实我觉得国内言论的空间很大,党和政府并不是把所有的事情都视为绝对不可说。它可以提倡一些什么样的活动,比方说三讲啊,三个代表的教育啊,甚至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啊这样的一些学习活动,我相信他们也想整顿党的作风,也希望这个党能够按照它自己的党章规定去做。中国社会其实很大程度上是非常宽松的……”

他下面这段话显然源自中国社会的变化,也源自他从抗议者到人权辩护者的社会角色的变化:

“原来,十几年前,大家可能更多地争的是到底是民主还是独裁,到底是进步还是落后,那么现在呢,因为中国经济增长引起世界的关注,同时国际影响也越来越强,但是中国社会公平问题和社会保障问题出现的矛盾越来越凸显;再一个城市化的过程中,农民大量的土地被低价抢走或买走,他们的权利没有得到保障,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城市的平民越来越多。孙立平老师说,如果改革开放初期的时候,中国的经济成长使得所有的国民受益,而现在来讲,中国的经济发展反到使更多的人受害,就是说它的这种教育水平,智力能力不太可能随着经济增长寻找到就业,同时能够把自己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温铁军老师说,现在的情况是中产阶级看不起病,普通百姓上不起学。我觉得这种情况是非常明显的。所以,如果说十几年前大家所关心的追求的是一种抽象的概念,是一个理想,那么现在呢,我觉得中国在几年以来形成的这样一个民间维权的活动,实际上表达了(人们)在权利受到侵害的过程中来保护自己的权利,上访啊、诉讼啊,群体事件啊,仇杀呀,骚乱那,种种方式。”

浦志强明确地意识到自己角色转换后的责任,他说:

“我在最近几年非常有意识地希望把宪法所保护的权利的意识,放到公民维权的具体运动中间去。比如说,我有没有土地所有权,如果有,那么你不要随便来拿走我的土地,我有没有房子的使用权或者是土地所有权,如果有的话,你不能随便把它拆掉。……不是说你规划一下就可以来拆,因为我在先,你就要来跟我商量。通过这样的一种方式(解决问题)。”

律师浦志强秉持客观实际、工具理性的思维方式并以此规范自己的言行:

“我不喜欢骚乱,或者是上访。我认为上访纯粹就是骗人的,没有任何意义,而且浪费很多资源。关键要使得司法、行政机关能够更加有序,作为外部的律师,使得维权活动更加合法。这两者是一个共同的事情,把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从自己的权利出发,说这是我的,你不要这样来做;如果你这样做我可以告你,司法能够公正的审理,不能让你从你的过错行为中间获益,使得这个社会逐渐变得平和。它会有一个导向性的作用。在这个的一个过程中,我觉得社会和谐有可能在这种碰撞当中,磕磕绊绊的过程中逐渐达成。否则的话,建立和谐社会我还是抱有非常怀疑的态度的,按现在这样一种做法,南辕北辙,你不让人说话怎么可以呢?”

“和谐社会”、“不折腾”,是胡温时代的说辞。浦志强上述言论是在胡温时代对总过问题的思考。总体而言,浦志强当局充满善意而始终在法律限度内争取公义,他温和、理性,力主依法办事、希望避免街头暴力、防止骚乱,他把法制观念贯彻到民间维权运动当中去,他希望与政府良性互动,共同推进中国法制建设。他说“中国不像外边的人想象的那么坏”,他认为“中国问题很难说是一个制度的问题”,因为“制度是一个结果”,需要人们“严格地去做”;他奉行“朝野之间良性互动”原则,他“不与谁为敌”,“不给谁拆台”,而且他认为“国内言论的空间很大,党和政府并不是把所有的事情都视为绝对不可说”。我想,这些不只是他当时人在海外“我必归去”的言论策略。做律师以来,从最初接受陈桂棣、张春桃的言论侵权案,到后来为着名现代行为艺术家艾未未辩护,为着名人权活动家谭作人辩护等等诸多案件,他始终在法律界限内行事,并把宪法当作自己辩护的依据。按照正常逻辑,无法理解对中国现状持上述观点的浦志强,在九年后(2014年5月)会成为当局的敌人。
当今中国滔滔者天下,大道偏废,但是鸟兽不可与同群,“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很多身在汉狱心系自由的人权活动者们就是这样,为推进中国的文明化程度,让自己在那无所不在的束缚中,戴着铁链咬牙起舞,权把深渊做大陆,为不可为之事。有六十多年堆积山如海的黑色证据在案,看清楚中国政治生态的本质不难,呼吁制度改革也容易,难的是看清楚水土流失殆尽,依然坚持从种植树木做起。

但是魇山噩海中道心如恒的努力,依然没能挡住他一路走进了监狱。此一结局,肯定出乎浦志强当年意料。他的愤怒和失望,可从六年之后(2011年)的被列为罪证的28条帖子中反映出来。而九年后(2014年)他的被抓受审,更可能使他的思考转换方向。他的首任律师张思之先生在与他会面后公告说,浦志强希望自己的友人改行,因为“不是时候,干不成什么”,这是言及他所在律师务所相关人事之后,他的嘱告。

就这样,在六十多年来几十次政治运动之后,在苍生仇民不畏死,可惜杀人无刀具的当代社会危机中,当局再度把那仅存的理性力量、文明力量、中坚力量、良性互动力量,递解出局了。

自“毛主的习”上台后,当局一方面呼吁依法治国,法制建设,一方面大肆破坏法制,打击异己,压制言论。不仅抓捕维权人士,而且抓捕异议文化知识人;不仅抓捕维权律师,甚至抓捕民间公义慈善机构人士。下手之恨,远胜的前任。据中国维权网3月16日发布的监督报告,习近平主导的中国当局仅在2014年就拘禁了近千名维权人士,总数接近此前两年的总和。

因言获罪的浦志强自2014年5月被抓至今已经十个月了。按照中国法律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将案件退还公安机关做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定是两次,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是30天。浦志强一案将在4月3号第二次退侦期满,这意味着,浦志强的命运将在3月4号见分晓:他或将因公安当局证据不足而获释,或将以检察机关认为证据充分起诉成立而进入审判程序,等候坐监。

据大《不列颠百科全书》记载:为了避免四月一日异端裁判所的极刑,举凡非天主教的教徒臣民们都在恐怖中以说谎自取其乐,以消弭对统治者的恐怖。年深日久,宗教异端裁判所的极刑日四月一日,演为中世纪之后的愚人节。这是盛行西方的愚人节来历之一。中世纪之后,残酷的愚人节渐渐成为人类放纵欢乐的日子,媒体在此日故意播报错误新闻娱乐民众,BBC曾经宣布:“开始实验通过电视传播气味!” “意大利一棵树能生长出意大利面!”还拍摄了收割意大利面的镜头;多国媒体曾经报导:“时间计算方式将改为十进制!”荷兰曾经媒体报导:“比塞塔终于倒塌了!”因特网:“苏联领导人契尔年科亲自发布消息,克里姆林宫网络新闻组服务器开始运作!”澳大利亚电台:“国际奥委会取消了雪梨当年(2000年)举办夏季奥运会的资格!”谷歌公司:“本公司提供免费无线厕所宽带服务!”最有效的是荷兰一个愚人节,当地媒体宣布,政府发明了一种仪器,警察以此将立即侦测出没有执照的电视机。为免除处罚,人们唯一的办法是用铝箔把没有执照的电视机包起来。此闻一出,几小时内,荷兰全国铝箔抢购一空。上当上大了!

——愚人节这些年在中国盛行,今年愚人节,被封锁在境内的网民们,在中国发明的微信上盛传一条相关消息:“今天愚人节,等到中午了还没有人来骗我,如果下午还没有人来骗我,那我只好等到晚七点看新闻联播了——无论如何,这个节还是要过的。”

其实中国49年以后几乎年年月月日日愚人节。今年愚人节最大的谎言已经在前两天(3月30日)横空出世,是中国独大媒体新华社刊登的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发布那份文件,标题挺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文件主旨特别明确:任何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军事机关以及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都不得对任何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司法审判等进行干预,也不得对具体案件进行关说。文件郑重其事地列出了司法机关不记录报告的处罚原则,以及对干预司法活动的领导干部的处罚规定,严重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不管他们说什么,愚人节后4月3号中国律师浦志强应该无罪释放!而几十年来摞迭狱中的良心犯的未来命运,才是中国法制是否进步的试金石。

2014年4月1日 愚人节

以下是浦志强被控罪的28条微博内容。来源《维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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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纵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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