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与公民签订的契约,依照契约选择服务于人民的政府,这是个原则。普选是跟在扩大自由之后,是符合宪法且有的挑,而西方的选举是争取被民众挑上的过程。

“民主就只是一人一票、全民大选,就是政党轮替、三权分立、弹劾总统,甚至就是自由地罢工罢课、上街游行、抗议示威吗?当然不是。

西方式普选民主是普世价值,放之四海而皆准吗?当然不是。只有西方样式的普选民主,才是解决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治理难题的唯一途径吗?当然不是。

有这么一个事实,很多人不乐意承认,但它依然是事实,一个并非总是让人愉快的事实:西方式普选民主其实只是民主的一种形态,很可能还存在着其他样式的民主,如一种小范围、可控的非普遍民主,一种能充分保证执政者决策能力、决策质量、执行能力和政策连续性的一党制民主。

这种换人不换党的民主已不只是一种理论构想,而很大程度上已经成为现实,当今中国就实行这种民主(几十年来瑞典和日本所实行的,大体上也是事实 上的一党制民主)。毋庸讳言,目前的中国民主远不完美,甚至有大量问题,但这种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根本内涵的政治制度是史无前例的,其高效率是不容否认的,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为全世界所承认的。”——深圳大学西方研究所所长阮炜新书《论大国的民主:关于非普选民主的几点思考》,作者为该书所写的导言中的一段。

这一辩证法的论述令人无懈可击,代表国内外的主流学者的关于民主话题的方向,无一不是从此处出发,王绍光、张维为等均是这一论述的拥趸。其结果无不是上欺政府,下骗百姓。

1. 普选是跟在扩大自由之后

自由公正的选举,是指选举应该跟在扩大的自由之后,而不该被视为自由的先导。而学者能将其倒过来并称之为民主,实在想不出这世界上的选举,还有什么选举是不民主的。就算等额选举这个奇葩方式,当选者得票率也是你自由选举的贡献。也就是说,自由的选举不能只是在指定的选票上画勾与否的自由,而是,能有选择谁能写在选票上的自由。自由公正的选举,是指选举应该跟在扩大的自由之后,但这并不表示这种政治制度的效率可以更高。因为,效率是跟科学技术的使用和发展正相关,与达成共识的认知正相关。

2. 民主的要义是争取大多数人的共识

通常的情况下,真理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民主的方式是要通过理性的方式,争取到大多数人的共识,而非站在大多数人一边而去代表。代表的大多数是个动态的变量,工业社会工人是大多数,农业社会农民是大多数。但不代表这个大多数就是全民共识的方向,毁坏环境不可持续的工业社会,代表农民的利益反而可能成为多数。站在大多数,而不争取到大多数,说得好听是审时度势,不好听的是耍鸡贼。故民主的要义,是让人民清楚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起责任,而非对人民负责。

3. 选举是根据公民和国家签订契约而选择服务者

宪法是国家与公民签订的契约,依照契约选择服务于人民的政府,这是个原则。普选是跟在扩大自由之后,是符合宪法且有的挑,而西方的选举是争取被民众挑上的过程。

结论,没有非普选民主这一说,宪法、自由、民主的要义给定了普选民主的核心。“几十年来非洲和南亚诸多国家以及2011年春以来阿拉伯诸国乱局也表明,在经济发展尚欠火候,国家建设尚未完成,社会共识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匆匆实行西方式 的一人一票、全民大选、政党竞争的民主,极可能使国家得不到稳定、经济得不到发展、社会得不到安定,人民不能安居乐业,从而造成严重的治理问题,甚至可能导致严重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动乱。事实上,在许多实行西方式民主的第三世界国家,选举作弊、官员腐败、族群分裂、经济停滞、政变不断、军事干政早已是见怪 不怪,国际媒体也早已对此产生审美疲劳,不多作报导了。不仅移植到非洲、南亚、西亚的西方式民主出现了严重弊端,一人一票、政党竞争式的民主就其本身而言 也有政党恶斗、讨好选民、拉票买票、金钱操控等殊难克服的弊端。”—-阮炜。但这只是执政的结果,而非普选民主的结果,且这些国家一样还都在坚持普选民主的方式,也一样在捍卫民主制度。这就说明:民主国家的民众把改变自身命运托付给民主制度而极力维护,独裁国家的民众则把改变命运的途径放在推翻旧的制度上。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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