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刘志强教授《人权史稿:兼论罗隆基人权思想》

人权与法治是国家现代性一个问题两个核心方面的内容,人权是法治的目的,法治是人权的护卫。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面临的问题都是制约公权力以保障人权。

本文获“书香羊城——第六届人文社会科学普及读书征文活动”一等奖,原标题为《败者的美学:唐·吉可德·罗隆基的政法往事》

44241_151012161923_1当历史与意识形态过度交媾,难免就会“有意遗忘”一些重要人物,罗隆基就是其中一个。有幸的是,一页又一页翻过去的“关于历史的历史”又时常告诉我们:遗珠蒙尘,总有一天会被发现,只是时间与时机的问题罢了。

人权史稿断裂的历史,尤其是思想史,一定要找寻回来,否则,我们很难明晰自己从哪里来?又将往何处去?没有精神后花园的民族,哪有思想前沿的光明正大与未来发展的理直气壮?一个有趣的现象是,现代史离我们最近,但迷雾更多、真相更远。近读刘志强教授的《人权史稿——兼论罗隆基人权思想》(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颇多启思。著者刘志强教授积数年之功,从学术史角度,经由法学、政治学、历史学等多种学科知识及方法论的运筹,详尽梳理了前人对罗隆基人权思想的研究贡献,从此出发,考察了罗氏与人权论战、思想言论自由、功用人权观、人权与法治史观、“第三条路线”等问题,最后评析了罗隆基在人权理论等方面的贡献,并兼而论及民国期间的调和政治观、宪政理论、民主共和、地方自治、中央与地方分权等议题,是一部罕见、难得并非常及时的有关于罗隆基人权法治宪政思想研究的学术珍品。学界谈罗隆基思想、谈中国近代人权史,刘志强教授与《人权史稿——兼论罗隆基人权思想》恐怕是可以超越但难以绕得过去的学人与著述。读阅《人权史稿》一书,洞见与冲击,有一重少有的堪称惊心动魄、起伏跌宕、拍案叫绝的特殊阅读体验。联系过去阅读章诒和先生《一片青山了此身——罗隆基素描》(载章诒和,《往事并不如烟》,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 2004)、《顺长江,水流残月——泪祭罗隆基》(载章诒和,《云山几盘,江流几湾》,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2007)、《无家可归——罗隆基的情感生活》(载章诒和,《这样事,和谁细讲》,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9)、《遂了功名遂风情》(载于章诒和、贺卫方《四手联弹》,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0)等篇章,加上刘志强教授旧著《中国现代人权论战——罗隆基人权理论构建》(该书由社科文献出版社于2009年在大陆历经千辛万苦,几番修改折腾后,终于审批通过,获准公开出版发行。本书系刘志强教授在其多年前在中山大学完成的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刘志强教授编著罗隆基《人权法治 民主》(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为今天的我们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敢爱敢恨、铁骨铮铮、忧世感时的中国近现代自由主义知识分子及其有关于他已经过去但并不算过时的人权思想“中国梦”。前者是学者之笔,重在对于罗隆基人权、法治、民主思想的阐释与检视,严肃、规范,后者是文人之笔,重在对于罗隆基真实生活及时代背景的揭示与辩白,雅逸、厚实,各有千秋。

西方哲儒亚里士多德在其传世名作《政治学》中发声:“人是政治的动物”。罗隆基深以为然。罗隆基是政治理论家,也是政治活动家。这与他的个人经历有关,因为人更是经验的动物。出身书香门第的他,1913年以江西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清华学校(全称“清华留美预备学校”)。在早期效仿美国“自由教育”(Liberal Education)的清华学校的九年,罗隆基深受中国传统农耕文化与欧美西方游牧文化的双重感染,[①]启蒙之初,便开始接受自由与民主观念熏陶。升入清华高等科后,罗隆基活跃在学生政治舞台最前沿,被同学公认为是有能力的“政治家”。1919五四运动、清华学生会成立等,罗隆基都是骨干带头人,而这其中的“九载清华,三赶校长”,更是罗隆基引以为豪的不斐政治业绩。除此之外,罗隆基积极参加清华学校学生社团活动,担任过辛酉级的级长、会长,后来还担任了清华学校学生会的评议部主席(——相当于现在的学生会主席)和干事部主席。这些职务和活动,训练了罗隆基的组织和宣传才能,同时锻炼了他编辑刊物和撰写政论文章的能力,为他后来的政治生涯奠定了基础。1922年7月,罗隆基赴美留学,入读美国威斯康辛大学习政治学专业,1925年毕业。1925年下半年游学英国伦敦大学经济政治学院,师从著名的英国工党政治家、费边社理论家、民主社会主义集大成者哈罗德·约瑟夫·拉斯基(Harold Joseph Laski)学习和研究。一年后,罗隆基从英国返回美国,进入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政治学博士学位,于1928年以论文《英国的议会选举》获博士学位,同年秋回国。这样的特殊经历,使得罗隆基个人所持有的政治理论与在其理论引导下的政治实践必然打上浓厚的西方欧美政治烙印,事实证明亦是如此。回到国内后,罗隆基便开始通过不同的舞台施展自己的政治抱负。20世纪20、30年代,罗隆基以《新月》杂志为阵地,携同胡适、徐志摩、梁实秋等人(该三人在后期因种种原因慢慢淡出,而罗坚持到最后,虽然国民党威逼利诱,甚至使出暗杀等穷凶极恶的手段,罗从没有屈服),以笔为枪,与国民党当局及其一大批御用学者进行数番“人权论战”,[②]取得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奠定了罗隆基本人在中国现代人权理论研究中的卓著地位。[③]如罗隆基归国后第二年,就在《新月》杂志上发表其人权理论代表作——《论人权》。这篇长文和以后数篇文章里,把人权理论说得个浅白透彻。他不依托以往的人权理论,靠自己的功力提出了人权的三个基本点:(一)维持生命;(二)发展个性,培养人格;(三)达到人群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目的。[④]的确,罗隆基不像现在的研究者把人权问题写成书,洋洋万言,喋喋不休,叫人越读越糊涂。他的一个极具价值的理论贡献,是论证了——为什么说“言论自由是人权”。他认为:是一个人,就有思想;有思想就要表达。表达思想就非要说话不可。他要说自己要说的话,不要说旁人要他说的话。说他要说的话,这就是发展个性、培养人格的道路。我有了言论自由,才可以把我的思想贡献给人群。这是人向社会的责任。在社会方面,这是思想上的参考材料。这就是人群达到至善的道路,这就是人群最大多数享受最大幸福的道路。反之,取缔言论自由,所取缔的不止在言论,实在思想,不止在思想,实在个性和人格。取缔个性和人格,即系屠杀生命,屠杀个人的生命,屠杀人群的生命。罗隆基还说:最危险的思想,是想压迫敌人的思想,思想上最大的危险,是思想没有人来压迫。[⑤]可谓鞭辟入里,精彩非常,让人拍手称快、拍案叫绝,直击国民党当局弊政痛处。[⑥]这仅仅是一个举偶,罗氏政法理论中,如此深刻的观点与激荡的笔触,俯拾皆是。除人权论说外,罗隆基的文章内容广泛,有对英国拉斯基论文的翻译,有对美国政治的研究介绍,有对时事的精彩短评,更有对国民党训政时期约法、“党治”、“一党独裁”等的抨击,力陈其现代政治思想、法治(宪政)国家理念。需要指出的是,罗隆基在着重抨击国民党统治的同时,还表明他并不赞成共产主义,尤其不赞成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武装斗争等,这自然与罗隆基深受拉斯基民主社会主义思想影响而笃信并主张“第三条路线”有关。[⑦]这是罗隆基“书生议政”的轨迹。时间推进到20世纪40年代后期与新中国成立后,通过“民盟”与“共和国”的大舞台,罗隆基迈入“书生从政”的人生新阶段,继续他的政治主张,且毫不避讳与刻意隐瞒自己的政治观点,一如既往,仍然有如唐·吉诃德般去战斗。只是在那特殊的岁月里,理论上踌躇满志的他,在参政、议政、当政(新中国成立后,罗官至森林工作部部长,并任民盟中央副主席)的政治实践中左支右绌、郁郁寡欢、惨淡而陨,让人扼腕不已,心生遗憾与孤愤。其实,细细想来,他仅仅是上个世纪50年代“反右”运动前后中国知识分子命运的一个剪影而已。罗氏一生,感情生活从来不缺乏精彩与浪漫,这种深植于灵魂的浪漫主义情怀在不知觉间早已渗入了他所秉持与信仰的政治理念。从而,使他在建国前后那个乖张飘摇、明晦不定、蝉噪马鸣的时段大无畏地提出了他从欧美国家继受而来,并经过自身思考或是与外界激烈论战后而成型的罗氏人权理论、政党政治、国家宪政、民主自由等一系列政治思想。

罗氏政法理论听起来、看起来很美,但不一定为人所接受。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到:“你们的观念本身是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制关系的产物,正像你们的法不过是被奉为法律的你们这个阶级的意志一样”。按照马克思的此一观点,展开论之,一个国家的政治与法律,不论是姓“资”还是姓“社”,皆是这个国家统治阶级主体意志的集中反映,同时也与当时当地物质基础、生产力水平分割不开。从而也就决定了在那个“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火荼岁月,带有鲜明资本主义法权色彩(——“他者”的认识)的“罗氏政法理论”必然难逃被批判、被打压、被挖苦、被弃置一旁的命运。因为,红了眼的人,只认香花、毒草,而不分是否普适价值,更何况还有“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言论占据社会意识与舆论的主导地位。当然,还有罗隆基的个人原因,如果还存在个人原因的话,寻索之,民盟副主席、同志兼同僚章伯钧先生一语道破天机:“老罗的话虽不错,但他太天真了…”,[⑧]因为他在自身的政治理论构建以及将其试图推进到中国社会时,“他没有考虑中国的现实环境,以及思想和非思想因素问题的变动关系,他未对中国传统的政治结构与经济制度作彻底的分析与抨击…如果仅将西方思想、制度作片面、切割式的移植在中国实行西方民主制度,那么这种民主不是落为形式主义,便是幻化成空中楼阁。”[⑨]毋宁说,罗隆基的政治活动是他划着“拉斯基的桨”在“中国政治池塘”里纵横摆荡,其结果,注定是到不了自己预设的彼岸迦南地。而罗隆基一生投身政治,还是可以借用章伯钧先生一语予评:“努生(罗隆基的字)是个出色的反对党议员,但却是个憋脚的在朝部长。”从纯粹理性层面出发,罗隆基所信守的政法理论无疑是先进的,放在当下中国社会,仍振聋发聩、不乏灼见。但是,他的理论先进恰恰又正是他失败的症结所在。梁实秋曾评价道:“罗隆基如果有罪,那便是,他的话说早了一点。在‘以党治国’‘党高于一切’‘党外无党’的时候,他反对一党专政;在人民遭受迫害自由毫无保障的时候,他提倡人权;在亲贵当国炙手可热的时候,他纠弹贪污;在通令‘敦睦邦交’‘自由贸易’的时候他鼓吹抗日。这些都可以证明罗隆基这个人不是投机,而是不合时宜。”[⑩]好一个“不合时宜”,但这就是罗隆基。国家的发展历程,与个人一样,不可能一帆风顺,这是不可更易的规律。在一国的某些特殊时段,历史大倒退或称“短暂倒退”的车轮滚滚碾压,欲以一己之力拯民救世,无异螳臂挡车。思想与时代,或时代与思想的脱节,必然潜伏着损害。或许,理想状态下,这里面存在一个双赢的可能,但现实往往残酷,比较言之,更可能是“双输”。罗隆基那种至死方休的抗争(如从精神层面上,罗氏在弥留之际,应仍未放弃自己对于人权与法治的追求),自我形塑了中国版唐·吉诃德式人物,亦多多少少展现出了他身上那种浓重的书生涉政意气。由是看来,罗隆基“成也政治,败也政治”。但如从另一个侧面切入,尽管他所坚持的“第三条路线”失败,但实践上的失败,并不代表其理论就毫无道理,“不合时宜”足可御一切,正如贺卫方教授所言:历史不能以成败论英雄,也并不能以此判断真理与谬误,更不意味着罗隆基人权理论及其政治主张没有意义。[11]这是“败者的美学”。只是,晚年罗隆基悲苦卧空房,在其政治远志偶上心头时,也许会仰天一长叹: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读刘志强教授《人权史稿》等文字,能深刻地感受到学者用笔的简约、洗练、理论资源的丰富、逻辑迁演力度的清晰,同样重要的还有,那力透纸背的是学人的良知与对于人类历史长河中知识螺旋上升的每一次萌动难能可贵的中立见解。他在书中展现了罗隆基人权思想的高度与限度,毫不吝惜褒扬,也毫不留情批驳,在历史人物何况还是有争议历史人物面前,保持了知识人的勇气与清醒。在此,不得不提到一个与罗隆基有关、或者称是因由罗隆基其人其事而激发起来的一个思考。这两年,闲来无事间,零零杂杂,读了些许民国一代学人情爱婚恋的稗官野史。每每掩卷,闲淡散去,心头浮上一议题:学术与爱情到底几多瓜葛?这其中,“可爱、可怜亦可敬”的才子、名士罗隆基是分析的典型样本。罗氏才气过人,风流倜傥。早年入清华学堂,后负笈美欧,学成归国,积极投身国内政治理论与实践,有可圈可点、可歌可泣,也有可悲可叹。与政治理论成就相映同辉,留在罗隆基身后的是他与张舜琴、王右家(——罗的前后两任夫人)、浦熙修、史良、吕孝信、杨云慧、杨薇(——罗的女友,或者称之为“红颜知己”)等年轻漂亮、品味卓异的女性的风流韵事。章诒和先生撰文《无家可归:罗隆基的情感生活》谈到,“罗隆基与异性往来纷乱,足够一部浪漫史,但又决非简单的风花雪月。可以说,他的一生基本是由政治活动和爱情生活两部分组成的,二者缺一不可。两者合起来,我们才能认识到他不同于常人的个性与起伏迭宕的命运。”[12]政治与爱情,罗氏生命的全部。斯言诚哉!我们可以试着通过罗隆基从中管窥学问与爱情两者勾连门道之一斑。有如罗隆基专志学术研究者,除耐得住一定时段的寂寞外,须有强逻辑思辩能力(如博闻强识、博采沉奥,会同古今,涉猎广泛等),同时想象力与对身边人事的“多愁善感”必不可少,往往后者是成就大学问家的“隐形的翅膀”。人的生物性本质决定了情爱是人内心最原初、最真实、最可感的外界对心灵的触动力,当如此情爱频率多发,于无形中“训练”了感性,与知识启蒙、不断灌输对理性的培养同出一辙。没有感性的学问,生气不足;没有理性的学问,体如流沙。“爱”是学问感性的源头,爱,关乎人性,关乎文明。人不能没有爱,这个世界不能缺少爱,根蒂即在于此。而反观那个大师辈出的时代,“国家不幸,学问幸”,在罗隆基身前、身边与身后,还有一大批因爱、因多情而生的“风流人物”:……胡适、鲁迅、徐志摩、沈从文、郁达夫、郭沫若…

不过到最后,罗隆基在感情生活上“无家可归”,其实,他在政治活动与理论求索中,同样“无家可归”。这或许是中国式传统知识分子在思想破茧成蝶的过程中大多要经历的阵痛与磨难,但有些人付出的代价未免太大…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望过往,罗隆基无疑是“中国政治思想/法律思想发达史”上的猛士、先驱,他的言行也印证了鲁迅先生关于“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断言。而今天的我们对待罗隆基的态度,当有如郭道晖先生的胆识与胸襟:“不因人废言,更不可因言废人”。[13]

罗隆基现象值得反思,在理论上则要有开放而不乏警觉的态度。“考察罗氏这些文章,他倡导人权,主张法治,践行民主等思想,至今仍透射着光芒,具有跨越时空的穿透力,尽管或有所不周全,需要再讨论。进一步说,罗隆基虽不是我们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导师,但他的人权与法治思想可以为我们法治国家的建设提供人权与法治的材料。人权与法治是国家现代性一个问题两个核心方面的内容,人权是法治的目的,法治是人权的护卫。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面临的问题都是制约公权力以保障人权。”[14]罗隆基的政法思想(是否也可以视之为一种“本土资源”?至少并非完全的“西洋理论”)又是值得今日的我们(政法理论界与实务界)认真对待的。当然,诚如苏力教授所言,“一本10年前的著作重版,是好事,也是坏事…对于一般所谓以学术安身立命的人,这好像是一个成功,一种安慰;但由于任何文本——包括文学文本——的意义从来是社会需求构成的,对一个希望以学术研究来参与促进中国社会发展的人来说,这其实是一个失败,一个悲剧。我渴望速朽。”[15]我想,逝去多年的罗隆基也不冀望他多年前提出的法政理论还能为这个国家与民族走向民主、自由、法治之路贡献智识。而他所期许的,我想这其中的更大可能是,当人们翻开国族历史的某一页,能够清晰地看见他所留下的足迹,某些时候,人们还能想起他——如果我没猜错的话。罗隆基当速朽(“速朽”≠遗忘),而我们这个苦难深重的老大国家当超越,但最为重要的是作为超越的现代政治实践。

——2012年7月30日 初稿于广州海珠仑头寓所

——2014年9月24日 改定于广州南郊淡月斋

[①] 关于“中国农耕”与“西方游牧”两种文明的论述,参见王勇,《牧民习性的扩张:“蒙古帝国”形成的一个解释框架》,未刊稿。

[②] 有关于20世纪20、30年代的“人权论战”,罗隆基在人权、法治与民主等方面的言论、思想等,可以参见刘志强主编、罗隆基著述的《人权 法治 民主》(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以及胡适、梁实秋、罗隆基共同编著的《人权论集》(长安出版社,2013年版)。

[③] 据刘志强教授统计显示:1928-1931年间,罗隆基在《新月》月刊总计发表文章37篇。在罗隆基发表的37篇文章中,仅1931年,就发表著译和文章17篇,占3年来他在《新月》月刊上发表的全部文章的近一半。其中,政论文章22篇、书评6篇、翻译文章2篇、一般性文章7篇。他也是“人权派”成员在《新月》月刊中发表文章最多的一位。参见刘志强,《人权史稿:兼论罗隆基人权思想》,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38页。

[④] 刘志强,《人权史稿:兼论罗隆基人权思想》,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36页。

[⑤] 章诒和,《云山几盘,江流几湾》,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2007:173

[⑥] 刘志强,《人权史稿:兼论罗隆基人权思想》,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56-63页。

[⑦] 刘志强,《人权史稿:兼论罗隆基人权思想》,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104-114页。

[⑧] 章诒和,《往事并不如烟》,台湾:时报文化出版公司,2004:383

[⑨] 刘志强,《中国现代人权论战——罗隆基人权理论构建》,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9:220

[⑩] 梁实秋,《罗隆基论》,载于《世纪评论》第2卷第15期, 1947年10月11日出版。

[11] 贺卫方,《书生的论政与从政》,载刘志强,《人权史稿:兼论罗隆基人权思想》,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序言。

[12] 章诒和,《这样事,和谁细讲》,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09:165

[13] 郭道晖,《不因人废言,更不可因言废人》,载于罗隆基,《人权 法治 民主》,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序言。

[14] 刘志强,《重温罗隆基的人权思想》,载于《南方周末》,2014年1月30日版。

[15] 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修定版序。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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