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选拔型社会来说,废弃选拔,改行选举,兹事体大。这关系到能否实现由无限政府向宪政民主的转变,关系到这些国家能否有一个建立在充分的个人自由之上的未来!

1月18日,台湾地区选举落幕。经过几十年的民主探索与实践后,台湾已成功转型为选举型社会。但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日常用语中,“选举”这个词,常常和“选拔”混合使用,甚至两者常常被混淆。然而,其各自所代表内涵是截然不同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

20160125100649357

选拔所代表的无限政府下的秩序构建方式是:权力的流动方向是单线的,是由上至下的,掌权者是由上一级对下一级选拔(俯身拔)出来的。试看中国历史上的王朝政权,开国者们用暴力打下江山,权力的逻辑是打江山者坐江山,最高权力的继承人是由前任(如始皇帝、太祖等)选拔并指定的(如儿皇帝、甚至皇侄子)。通过这种由上至下的选拔方式来构建秩序的社会便是选拔型社会。选拔型社会的秩序基础是暴力(取得政权,强制维持政权)。选拔型社会与无限政府是孪生子,在选拔型社会中的无限政府的统治之下,最高权力不受被统治者制约,不实行开放的公平竞争,下级只对上级负责,而不对被管辖对象、被统治对象负责。做官的“诀窍”是讨得上级首长与领导的“欢心”。由于选拔者握有不受下级限制的特权,就难免滋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丑恶行径,以致官职的“购销”成为“明码标价”的产业化行为。

选拔型社会的特征是,由国家统治者的意志来命令与调控,自上而下的动员与组织,以官僚为主导。在这样的社会中,权力无制衡,民权无保障。全面的选拔所造就的往往是一个权力不受民众和法律约束的无限政府。社会政治生活犹如广播体操。一切生活的律令是一切行动听指挥、步调一致才能得胜利,连一切建设都以打战役的战争方式进行,民众被当作士兵与“孩童”,一切唯长官与“家长”的马首是瞻,个人的自主性、能动性无从发挥。因而,没有个人自由发展的空间。

相比之下,选举是现代宪政民主政治的关键组成部分。因为在宪政民主下,执政资格的获得,执政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不是基于对民众的武力强制,而是必须得到公民的自愿同意。通过投票选举,则是政治过程中公民表达其自愿同意的唯一手段。但是,在当今世界,有选举的国家不一定都是民主国家,因为选举有真假之分。但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一定都离不开定期的选举。有选举,不一定有民主。但是,没有选举,肯定没有民主。

宪政民主下的秩序构建方式是:权力是由下至上、逐级授予的,掌权者是由下至上选举(选出来、举上去)的。在宪政民主取代无限政府的过程中,在选举方式取代选拔方式的过程中,难免会借助革命的手段,难免会使用暴力,但是打天下与坐天下并无必然的联系。除非以选举的方式、经由下至上的自愿同意,打天下者才能坐天下,并在适当的时候,由新选举出来的掌权者取而代之。即便打天下者经由选举坐上江山,他们也必须承诺对选举他们的人负责,并尊重、保护每个公民的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权。丘吉尔在领导英国人民打赢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却被选民换下台,这是选举型社会的一个典型事例,也是在选拔社会中所不能想象的。

在当今的选举型社会中,秩序的基础不是野蛮的暴力,而是公民以选举这种文明的方式表达的自愿同意,维持秩序的手段是尊重和保障民权前提下的法治,而不是依托暴力的专政。按照选举来构建政权,必定会为造就一个权力受到选民和法律有效约束的宪政民主创造有利条件。在宪政民主下,最高权力和各级权力都受到限制、约束和监督,各级权力向自由竞争的选举开放,且对选民负责。

如果说在选拔型社会中官员与统治者高高在上,那么,在选举型社会中,官员与执政者则低低在下。在选举型社会中,当选的官员会发自内心地重视其选民的意见与态度,真正认识到自己的任期是有限的。他们深知,如果选民不满意,他们在下次选举中一定会被选民抛弃。

20160125100649637

民主政治允许公民通过选举来选择政治领袖,但它却不能确保这些领袖既贤且能。民主政治所能做到的,只是通过自身的纠错机制不让这些缺陷带来恶果,而其他制度则完全放纵这种缺陷。定期的、公正的、有效的选举正是民主政治中一种根本的纠错手段。

对选拔型社会来说,废弃选拔,改行选举,兹事体大,关系到能否实现由无限政府向宪政民主的转变,关系到这些国家或地区能否有一个建立在充分个人自由之上的自由民主的未来!

来源:微信公众号:宁天下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