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折翼上海滩,无论胡锦涛出于稳定权力基础需要,还是借反腐压制地方诸侯也罢,明为反腐,实为权争,这不难判断。权争玩弄到这种地步,足见制度约束的虚无缥缈。集体腐败发生在一座一千多万人口的国际都市,已经让世界震撼;近百名官员、商人、掮客纠结在一根利益链条上,足以改写世界执政党的贪渎纪录。中国经济惊人增长,贪官职位、贪金和生活糜烂程度,呈正比竞相攀升。不受监督的中共政府,一方面依仗对国家经济等资源的全面垄断,社会呈现威权下的和谐稳定;另一方面,权力庇护下的官员,私欲急剧膨胀,为所欲为,几近丧失人性。随着陈良宇的双规,上海帮的气焰受到遏制。我们思考的是,按照当局的执政逻辑,这种个别整肃、清洗对中共面临的执政合法性危机,到底有什么疏解作用?反腐败能否必然带来制度文明?显然民间不抱乐观态度。中国的反腐仍在人治的窠臼里打转。泰国和台湾同样是反腐,矛头直指国家元首。在和平和法制框架下,民主制度赋予他们反腐败的合法性、正义性、彻底性和民意支持度,其反腐透明度和力度,加速了制度文明的提升。

代际更替,权争残酷

外界评价陈良宇事件,普遍认为是胡核心与江核心的权力争斗。只不过陈良宇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方,扮演了一个错误角色。中共领导核心代际更替,帮派之间的不流血争斗,由来已久。纵观中共1921年建立以来,权争就没有停歇过。唯独党天下、社会主义旗号,不曾有丝毫减弱和失色。执政合法性道义资源稀缺,使得中共政权的恐惧感和紧张度,有增无减,不敢还权于民,接受社会监督。新一代领袖一旦大权在握,脚跟站稳,对前任必然要进行人身迫害,甚至不惜消灭肉体,从早期的陈独秀、王明、张国焘,到建政后的刘少奇、华国锋、赵紫阳,都难逃厄运。表面上是为了维护意识形态血统的纯正性和专政权力的有效传续,实际上是以“新理论之父”自居,专权搞个人崇拜。专制意识形态的本质是营造领袖崇拜的社会氛围,将领袖的思想、道德和人格,树立为整个社会的典范,世俗社会的自由价值观被彻底消灭,或者被挤压到心灵深处。人民只有一种思维,全国只有一个声音,那就是领袖的思想和声音。1980年代以前,人们不难看到这样的画面,或有亲身经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画像,张贴在党的各种会议场所、车站、医院、学校、家庭、建筑物上,他们的语录,诸如:“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社会主义必胜,资本主义必亡。”、“伟大、正确的毛泽东思想万岁!”……随处可见。只短短的几十年就已经证明,这些口号、语录全是弥天大谎。毛泽东仿效斯大林,将个人崇拜在文革时期发挥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也将罪恶挥发到极致。毛执政的27年,是罪恶的27年,政治清洗、镇压、屠杀,一天都没有消停过。人民成为领袖的玩偶,国家成为领袖个人欲望撒野的跑马场。党国一体,人民乃子民。如果说社会主义是中共的制度密码,那么党天下就是中共的统治密码。

邓小平废黜毛钦定的接班人华国锋,在亡党亡国的两难选题下,也基于个人被中共迫害的遭遇,邓被迫搬出自己的一套理论,作为党国的意识形态。邓小平恋栈权力,但又不得不吸取、警惕权力独大给政权自身带来的危害,所以,邓小平宁愿选择做影子领袖。表面上仍抱持社会主义大旗不倒,将老毛尸体供奉在天安门广场的纪念堂,但执政理念上彻底抛弃了毛的阶级斗争思想。邓小平的改革开放,跟清末推行新政一样,是被动的、不情愿的,跟民主政治没有丝毫瓜葛。江泽民从上海平步登天,受到中共惯有的帮派势力的轻慢、不服气等软抵制,因此,江泽民依靠反腐打压“北京帮”政敌陈希同。反腐成为中共最经济、风险最小的权争手段,极易树立权威和明君形象。胡锦涛此番一面高抬江泽民,大张旗鼓出版宣传《江泽民文选》,一面铁腕惩治江泽民的政治余荫“上海帮”,以期敲山震主。胡锦涛的权争手法跟江泽民如出一辙。打压前核心的政治余孽,意在警告前核心做个安分的退休老人,别在背地里指手画脚,掣肘搅局。陈良宇成也江家班,败也江家班。他的不幸在于是江家班最显赫的地方诸侯,贪污腐败倒在其次,比陈良宇位高权重的腐败者少吗?窃钩者贼,窃国者王。

宪政制度,根绝腐败

制度腐败,是中国之癌。只要中共一天不放弃专制制度,腐败就一天不会得到根治。制度腐败对整个社会肌体构成负面示范和侵蚀。制度性腐败表现在政治腐败、司法腐败、行政腐败、军队腐败、教育腐败、医疗腐败、学术腐败和企业腐败,连锁引致整个社会道德堕落,信用丧失,谎言漫天。“透明国际”10月4日公布了它四年一度的出口国腐败名单。在30个世界最大出口国中,企业腐败程度最高的是印度、中国和俄罗斯。台湾也很差,排在倒数第五。排在最前面的都是传统发达国家。因此,督促中国等国家遵守经合组织刚通过的《反腐败公约》。可见腐败侵蚀到中国社会的各个层面。在中共的权力天平上,消灭任何一个异己,都不经法律程序调查、逮捕、判决,陈希同、陈良宇又算得了什么。“双规”是极具想像力的党内处置措施,与其说很具社会主义特色,符合专制制度的一切特征,毋宁说符合中国人治国情。9月25日陈良宇在北京开会被限制自由,新华社公开报道是“双规”,也就是说中共借助国家和行政强制措施,剥夺了陈良宇的自由,这局部符合“宫廷政变”的情节,所不同的是,陈不是谋反。这已经足够刺激民间和国外的想像空间。即使陈良宇是大贪官,也应是法律说了算,而不是由中央定罪。司法行政化,或者说司法腐败本身束缚住中共的手脚,连中共自己都不相信中国的司法机关,何论老百姓。任何未经正当司法程序的逮捕和判刑,都无公正和正义可言。

在专制的温床上,制度提供了权力、私利和情欲的天然养分,腐败像毒瘤一样呈几何等级繁衍。专制与腐败与生俱来,像孪生兄弟一样,互相依存。中共若想从制度层面杜绝腐败,现成的例子很多,民主制度是最好的制度选择。多党制衡,司法独立,新闻自由,启动这三项的任一项,社会监督就能发挥重要作用,腐败就能得到根本遏制。其实中共很明白,反腐亡党,不反腐也亡党,这是专制制度本性所决定的,中共走不出“黄宗羲定律”怪圈。反腐是防止地方利益集团坐大,对抗中央政令;不反腐是为大小官员提供权力庇护,让官员成为最大的既得利益群体,在专制的肌体上发挥螺丝钉作用,忠实于中央。因此,反腐与不反腐,都是独裁统治所需要的,因时因人因地而异。前几年某学者有个著名观点:腐败有理。不是没有道理。从个人层面上讲,陈良宇是个悲剧角色,他跟错了人,成为中共的权争祭品。上海32亿社保基金投资于沪杭高速公路,以期增值,并无不妥。陈良宇个人是否贪污,需要司法调查,这是上海反腐的重要节点。民间普遍对官员极端不信任,乐意看到“狗咬狗一嘴毛”、以恶制恶的解气解恨结果。陈良宇沦为权争牺牲品应无疑问,那么,民意是否被权力利用?

笔者认为,中国民间呼吁政府加大反腐力度,不如诉求宪政民主,让新闻自由、司法独立等制度安排成为现实,后者更能从制度上解决中国僵局。

2006年11月

首发人与人权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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