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学的精神和态度反对“伪科学”

据《北京晨报》昨日报道,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所研究员宋正海发起“废除伪科学”签名活动,该活动已经征集到150名学者的签名支持。这件事在科学界、科普界和媒体引起了激烈争论,一方称,“伪科学”这个概念被人滥用,打击了我国的传统文化和民间科学,另一方称,这种做法是在为伪科学辩护,纵容了伪科学在中国的泛滥。

这场争论由来已久,之所以形成混战局面,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厘清什么是科学、什么是伪科学,从而未能做到以科学的精神和态度坚持科学、反对伪科学;二是这场争论有复杂的思想、文化、社会背景,许多人未能在思想上区分“非科学”和“伪科学”,区分思想、信仰自由和科学认识的对错,区分个人主观的偏执和出于故意而在客观上危害社会。因此,这个问题不是靠简单选择一种立场可以解决的,需要细密地辨析,就事论事地对待。

在签名信中,宋正海称,“伪科学”一词原来是指“伪造科技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我认为说得不对。伪造和剽窃是赤裸裸的行骗,而伪科学的产生和得手却有很复杂的认识根源。否认存在伪科学,我们无法解释炼金术、发明永动机、李森科的生物理论等事实;在上世纪“文革”中和“文革”刚结束时,发生过美籍华裔生物学家牛满江的伪遗传理论在我国大行其道,著名作家杨沫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身份到处为一个所谓“青年科学家”的伪理论呼吁的事,以上事例中或许包含行骗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是,人们没有能力和正确的方法区分科学与非科学,科学理论发现过程中失败的尝试和从原则上说不是科学形态的理论。

在中国,非科学倾向有深厚土壤,这有深刻的哲学上和思维上的原因,也有历史、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原因。中国人没有经验主义和形式逻辑传统,擅长形象思维、以情动人,而不善于以理服人,偏爱结论的有趣而不重视证据的可靠。中国没有经历过欧洲那样的启蒙和理性主义时代,近现代的气质、思维方式没有革命性变化,人们习惯于“一分为二”、“一分为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类朦胧、模糊、大而化之的认知方式,不完全能够区分哲学和科学对于世界所作的论断,倾向于从哲学原理推断、派生出科学结论,以哲学代替科学。

宋正海说:“用西方科学体系的标准,打击一切其他非西方化的科学体系的成果,只能是让扎根于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上的科技创新无立足之地。”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对,科学就是科学,没有文化和民族之分,因为科学面对的是一个客观自然界,它起源于实际,只受经验的检验。在历史上,希特勒统治下的德国提出和弘扬过所谓“德国科学”,包括“德国物理学”、“德国化学”、“德国生物学”等等,斯大林的苏联和“文革”中的中国也区分过“无产阶级科学”和“资产阶级科学”,但后来都成了笑柄。

当然,科学只有一个,科学标准只有一个,绝对推导不出中医是伪科学的结论。中医的有效在于它的实际用途,即能治好病。它的缺陷在于治不好的情况也很多。中医能不能在西医的强势地位面前长期存活、发展,尚需时日才能得出结论,但中医和巫医的区别是明显的。

宋正海在信中提出三大“恳请”:“恳请学术界彻底搞清‘科学’的定义,恳请谨慎使用‘伪科学’一词,恳请将‘伪科学’一词剔除出科普法。”我认为应该支持。据我的观察,许多非科学的“科学理论”,实际上是哲学和玄想的衍生物,许多非科学理论的提出者,都是没有科学素养的哲学爱好者,他们的理论与其说是有意行骗,不如说是缺乏专门知识、走火入魔的产物。虽然我认为“伪科学”这个概念是成立的,但如果它可能被利用来实行打压,那除了在有意作假、行骗的情况,我们最好使用“非科学”这个说法。《科普法》中的“伪科学”一词,没有精确的界定,容易被滥用,事实上也被滥用了。其实,深入研究一下《科普法》,容易看出它更像一种政策性宣示,基本上没有法律意义的可操作性,需要考虑改变的,恐怕不仅是其中的“伪科学”一词。

我认为,目前我们面临的问题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我们这个民族科学精神和素养很不够,另一方面有些人在捍卫科学时本身不太科学,或者缺少宽容。如果科学工作者只愿意表现打击伪科学的决心和力度而从未表现出救治非科学病人的善心,那么就不容易得到广大民众的同情和支持,就有变成孤家寡人的危险。如果捍卫科学这件事在某些时候居然成了有些不得人心的事情,那是我们整个民族的悲剧。(徐友渔作者系社科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南方报业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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