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刘仲敬,武汉大学在读博士。译有《英国史》,著有《民国纪事本末》,其中《民国纪事本末》被许纪霖誉为“奇书”。
Liu Zhongjing

1、请您从译者的角度给读者们介绍一下这本休谟的《英国史》吧。

十七世纪是英国政治哲学的鼎盛期,十八世纪是英国史学的鼎盛期;后者对前者有一种近乎概括总结的意义。思想演变的背景是十七世纪登峰造极的宪法危机和内战。用图解化的方式解释:政治哲学是宪法危机进行时的预案;史学是宪法危机完成时的总结。

进行时意味着争夺未来设计权,这是霍布斯和哈灵顿的工作。完成时意味着争夺历史解释权,这是克拉林敦和休谟的工作。休谟的著作一推出就陷入党派斗争的漩涡,读者最关心的问题是:“你是哪一派?对查理国王和斯特拉福德伯爵,你支持还是反对?”《英格兰史》的主要“问题意识”是:英格兰自由宪政在历史中的起源和发展。这个问题本身就有党派性:辉格党喜欢尽可能提前下议院的起源、夸大其早期作用。托利党倾向于重视国王和贵族的宪政平衡,对下议院估计不高。《英格兰史》从头到尾都在这个问题上跟两派对话。不过从历史上看,托利党的观点更接近史实。休谟很留心地考证:早期国会或国会前身其实没有下议院和人民代表。他虽然自认为不偏不倚,但主要受到辉格党攻击;这是原因之一。

2、您力举此项译业的初衷是什么?

我的想法跟休谟撰史的初衷差不多,就是要厘清英国从封建式“混合政体”到立宪君主制的历史脉络。这条线索对近代世界和“中国问题”有莫大的意义。《自尤利乌斯?凯撒征服到1688年革命的英格兰史》是“英国宪法史计划”的一个侧面。

3、为什么此前中国没有出版社引入这本著作?

不仅休谟没有;他以前的摩尔、雷利、培根,同时的克拉林敦,以后的柏克、麦考莱、卡莱尔都有传世之作;都是空白点。世界史的空白点极多,举不胜举。所以正确问题应该是:这一次为什么有出版社引入这本著作?答案是:因为我在豆瓣网上鼓吹,正好碰上他们。

4、为英国写史立传的著作应该不少,休谟的这部《英国史》有什么不同和特别之处?

休谟是“博雅之士”业余撰史传统的最高峰。这个传统从波多利尔?维吉尔和沃尔特?雷利爵士开始,到丘吉尔(很可能)结束。现在已经淹没在专业历史学家的乾嘉之学当中。两者的差别可以用韦伯的经典论述概括:前者是“为学术而生”;后者是“靠学术吃饭”(从学术这个面包篮子里拿面包)。附带的后果之一是:前者的著作有文学经典价值,后者只有查资料的人才读。

休谟作为史家是宗师级人物,苏格兰历史学派几乎是他个人的遗产,弗格森等人都是他的徒子徒孙。他创造了传统,大部分同僚(包括吉本和《衰亡史》)只留下孤立的经典著作(如果还能留下经典著作的话)。

5、我知道您此后还要从事麦考莱的英国史翻译,能比较一下这两项工作和这两位史家吗?

麦考莱比休谟更偏向辉格史观,他格外不满休谟对教会的讽刺态度。其实所有人都倾向于不宽容最接近的前辈。对休谟和启蒙时代,这个前辈就是教会。对麦考莱和19世纪,这个前辈就是休谟和启蒙时代。

不过他们的共性是大于差异的;因为他们都体现上述“博雅之士”业余撰史传统,主要“问题意识”也高度重合。

麦考莱的《英国史》从詹姆斯国王的时代开始,时间上差不多紧接休谟《英格兰史》结束的时代,这段时间是英国宪制的成熟期。麦考莱倾向于辉格史观,这段时间最能佐证他的理论。对我而言,把休谟和麦考莱的史书前后衔接,可以沟通英国宪法史脉络;这是为自己考虑。

6、我们注意到出版社并未按照休谟本人的写作顺序进行出版,而是遵行了传统的年代顺序,您对此如何评价?

休谟象司马迁一样,主要是“今史学家”(傅斯年称《史记》详于近世)、而不是博古考据家,都铎以后(相当于司马迁的战国以后)才是他的重点。关于内战的五、六卷首先推出,跟他的政论文配合,吸引了当时的视听。然后是关于都铎时期的第三、四卷。最后是关于罗马不列颠和中世纪的第一二卷。前几卷不牵涉内战问题,不太吸引同时代人的眼球。

不过18世纪中叶以后的版本都已经改为:根据时间顺序排列。这样做完全正确;因为当时的政治敏感问题早已不再敏感,重现历史脉络才是著作的意义所在。

7、我们印象当中,18世纪是个启蒙的世纪,也就是非历史的世纪,休谟为什么要单立出来这么一部史书?这似乎并不合拍启蒙时代的所谓“时代精神”。

18世纪是个启蒙的世纪,但也是英国史学名著辈出的年代;原因如前所述。即使在英国之外,历史著作也是启蒙的一部分。伏尔泰的《风俗论》就是显例,他明确主张以启蒙和文明进步的观念重新审视历史。

这是经典历史著作辈出的时代。休谟的《英格兰史》(The 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Invasion of Julius Caesar to the Revolution in 1688)和吉本(Edward Gibbon)的《衰亡史》(Decline and Fall of the Roman Empire)独占鳌头。其次有罗伯特?亨利(Robert Henry)的《大不列颠史》(the Histoty of Great Britain , From The First Invasion Of It By The Romans Under Julius Caesar. Written On A New Plan)、罗伯逊(William Robertson)的《1542-1603年间的苏格兰史》(the History of Scotland 1542 – 1603)、克莫斯(Kames)的《人类史纲》(Sketches of the History of Man)和弗格森(Adam Ferguson)的《文明社会史论》(Essay on the Histoty of Civil Society)。苏格兰历史学派在其中占据了显要的位置,弗格森和罗伯逊都是休谟的追随者。

休谟本人认为苏格兰是一个历史的民族,意思就是:他对自己哺育的苏格兰历史学派颇为自豪。同时代人认为当时的历史著作远迈前古,休谟本人厥功至伟。《年鉴》称颂道:“吾国文人素乏良史之才……休谟先生的名山事业使我国一洗前耻。”【V?Wexler, David Hume and the History of England, Philadelphia, 1979, P.90.】爱德华?吉本称休谟为“苏格兰的塔西佗”、赞赏他“粗疏无比的美”,而伏尔泰则称休谟的《英格兰史》为“古今杰构之雄”。 【Nicholas Capaldi and Donald W.Livingston(eds.), Liberty in Hume’s “History of England”, Dordrecht, 1990, pp.vii-viii.】

8、能比较一下休谟和伏尔泰吗?

休谟和伏尔泰的联系和区别,就是苏格兰启蒙运动和欧洲大陆启蒙运动的联系和区别。理性和进步是两种启蒙运动共同的价值观,但二者的理性不是同一种概念。

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有限理性”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概念,源于传统的长期演变;经验知识来源于达尔文式近乎盲目的环境淘汰和选择,适应性高度依赖于其所以产生的历史路径。【Donald W?Livingston, On Hume’s Conservatism,】

大陆启蒙运动的“绝对理性”是一种笛卡尔式、甚至柏拉图式的概念。理性自身就是万物的尺度。这种概念是新柏拉图主义和天主教客观理性论的延续(即使启蒙哲学家在政治上反对天主教会)。

理性的限度(或人类认知能力的有限性)是贯穿整个休谟哲学、政治学和史学的关键词,绝对理性的虚假偶像背后是习惯、传统和经验的真实权威。休谟说:“原因和结果的发现,不是通过理性而是通过经验。”【休谟,《人类理解研究》,吕大吉 译,商务印书馆,北京,1999,第21页】基于经验的论证只知有或然性不知有必然性,只能建立特殊的传统、习俗或地方性知识。“建立于我们在自然中将会发现的那种相似性上面……根据看来相似的原因,我们便期望相似的结果。”【休谟,《人类理解研究》,吕大吉 译,商务印书馆,北京,1999,第29页】“一切从经验而来的推论都是习惯的结果,而不是运用理性的结果。”【休谟,《人类理解研究》,吕大吉 译,商务印书馆,北京,1999,第37页】

从休谟的哲学观就可以推出:历史本来就是经验知识和习惯积累的最大宝库。在理性和因果关系可以信赖的前提下,人类还可以通过笛卡尔式演绎、无需历史经验而推理出正确的答案。但是,既然理性和因果关系都不足恃,历史经验就是人类智慧的唯一宝库。可见,经验主义的内在逻辑很容易导向保守主义。英国人的保守性格和他们的哲学传统是颇有关系的。

相反,对伏尔泰和法国启蒙作家而言:理性是普遍而客观的尺度。历史经验是一系列偏见和恶行的汇集,他著书的目的(特别是《风俗论》)就是:用理性的光明重新审视过去的种种弊端,间接支持未来的进步改良。普遍理性的内在逻辑很容易导向全面变革、与过去决裂的激进主义。法国人的激进同样与欧洲大陆的哲学传统有关。

9、休谟为什么没有像亚当.斯密那样,把历史叙述溶入类似《国富论》这样的道德哲学体系当中呢?

休谟有他的《人性论》,他在哲学史上的地位高于斯密。康德的哲学突破主要是为了回答休谟怀疑主义。《国富论》的历史叙述是不连贯的,只是泛泛支持“文明进步史观”。在这方面,休谟是传统的开创者,对后来史学范式的影响大于斯密;没有必要参照后者的方法。

不过,休谟和斯密都是博雅传统的通才。你很难把他们的某一部著作硬性纳入图书馆分类法的某一类。准确地说:他们都是中国传统分类的“诸子学”,涵义接近于“思想体系的创造”。创造思想体系是远比专著更宏大的工作。休谟和斯密都是苏格兰启蒙运动的灵魂人物,他们的思想体系有兼容性,不同著作彼此互为注释,体现同一思想体系的不同侧面。例如,休谟《英格兰史》这一段叙述就非常接近《国富论》的历史叙述:

“伦敦有大批外国工匠。亨利有一次猜忌弗拉芒人偏爱凯瑟琳王后,以枢密院令驱逐他们;离开的弗拉芒人至少有一万五千人。⑶亨利自己在星室法庭公告中承认:外国人夺走了本地人的生计;使他们无事可做,依靠盗窃、谋杀和其他罪行糊口。⑷这份公告跟其他法令一起出版发行。他还宣称:外国人为数众多,导致谷物和面包涨价。⑸为了防范进一步的危害,所有外国工匠不得在家中容留两名以上的外国雇工或学徒。外国商人也受到类似的猜忌。关税强加于外国人,负担落在全体居民身上。⑹国会做得比较好:鼓励更多外国商人和工匠移居英格兰;激发本地人的竞争,提高他们的技艺。国会在一项法案中宣布:王国欠债和犯罪的犯人不下六万人。⑺这个数字可信度不高。哈里森宣称:本朝处决了七万二千名小偷和强盗,差不多每年两千人。他补充说:伊丽莎白朝晚期,死刑犯一年不超过四百人。似乎当前英格兰全境的死刑犯不过五十人。如果这些事实可靠;亨利八世以来,道德水准一定大有进步。这种进步主要应该归功于工业和技术的发展;下层阶级因此得以养活自己、打发时间,后者差不多跟前者一样重要。 ”【David Hume, The 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Invasion of Julius Caesar to the Revolution in 1688,Liberty Fund ,Inc. ,2004,p.934】

10、您觉得休谟会如何看待发生在18世纪的英格兰帝国事件,比如七年战争和英格兰内部的经济变革?休谟为什么放弃了书写18世纪的历史,而这正是他本人生活的时代?

《英格兰史》结束于1688年光荣革命,这是个很好的选择;因为宪法斗争在此告一段落,而宪制演变正是《英格兰史》的主要内容。休谟本人是18世纪政治斗争的参与者,生前作为政论文作家的声誉高于哲学家。对他而言,已经不需要专门论述当代问题的作品了;因为他的看法已经众所周知。

《英格兰史》的英格兰是欧洲的英格兰,殖民帝国只是商业、贸易、进步(这三者都是正面价值)的一个附属部分。不过,休谟(和苏格兰历史学派)是历史经济动力的第一批认识者。在他以前和同时的名士(例如伏尔泰和吉本)一点没有类似的认识。休谟对都铎时代经济变化的重视是破天荒的,他也是第一个以经济进步、而不以王朝更迭为时代进步标准的史家。

苏格兰历史学派的进步观是休谟本人的直接延续。他们相信商业和贸易是进步的直接原因,对风俗和道德水准有可喜的影响;显然他们会力主维护海外贸易,但不可能拥护把贸易帝国改组为官吏直接管理殖民地的主张(法国人是这么做的,后来的费边派也赞赏吏治国家)。

11、您觉得休谟会对英格兰第一帝国的终结和第二帝国的开启有何看法?

就休谟的宪制理论看,他厌恶国会武断统治更甚于国王武断统治,对国会自居唯一主权者的宣示不可能有好感。他很可能跟柏克一样,认为北美殖民地更忠实地维护了英格兰古老宪法的传统。在自由贸易问题上,休谟和斯密的理论不分彼此,不大可能同情帝国贸易保护主义。

帝国是海外贸易的附带产物。他们会在支持海外贸易的前提和范围内支持殖民帝国,但不会认为帝国本身可以成为主要政治目标。

12、能不能请您就休谟在英帝国史学传统以及整个欧洲的世界史传统中的地位作个总体性的评价?

休谟的遗产就是苏格兰历史学派及其经济进步观。这一套理念实际上已经渗入英国和全世界的史学传统。现在,不考虑经济的历史后果,已经不可能著史了。在英国,他的宪法史实际上构成了以后同类研究和国民意识的正统;但在英语世界以外几乎无人效法(泰纳是一个异数)。这主要是英国宪制特殊性的问题;经验主义的传统最难模仿,理性主义则很容易变成普世原理。

13、你在翻译过程中遇到过困难吗?是什么样的?

西欧封建的专用术语,很多在中国历史和汉语言中没有确切对应物,必须自我作古。当然,开创前例是很得意的事情;可以造成以后的初始条件敏感性和路径依赖。

14、整个翻译过程中有什么有趣的小故事、小细节可以给读者们说说吗?

把古英语文献变成中国的古文和古体诗。

15、目前只出版了两卷,您的翻译工作进展的如何?

每年出两卷,出版时间比翻译时间落后一年。目前一切符合节奏。

16、您本身是学法医的,但是现在在读史,为何会有这样的转变?

这是机会主义的行动,跟医学和历史都没有关系,却跟四川的地缘有关。也就是说,我选择的是地理位置而不是专业,专业是临时心血来潮决定的。

17、说说您的近况吧。

目前还在四川大学,忙于动笔;一切要等待夏天以后才会有答案。

18、对于现在很多译者抱怨稿费太低的情况,您怎么看?你的稿费方便大致透露一下吗?

人人都认为自己待遇太低;不过根据我对历史的了解,幻想以文字谋生总是最糟糕的事情。我动笔一般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和表现欲,即所谓名山事业,不觉得是一种工作。所以我根据作者和著作的重要性做判断,而不是根据稿费。我拿过各式各样的稿费,80每千字最常见。

在读英国史的过程中,我最大的困惑就是,为什么英国人会如此轻易的就能接受一个不是自己国家的人(邻国的国王、公主等等)成为自己国家的国王?能说说英国人的思维范式吗?

这不是英国的特征,而是欧洲封建制的特征。哈布斯堡家族同样不是西班牙人,萨克森家族更不是波兰人。君主应该具备被统治者的民族属性,这是19世纪以后的观念。中世纪所有邦国都没有民族和领土概念;君主、贵族、臣民的关系是个人效忠和保护的关系,不存在后来所谓的公共领域。

补充问题:

1、在翻译这部著作的过程中,您最大的感受是什么?有什么收获可以分享吗?

我觉得自己象清末民初的译者,例如严复;或是魏晋南北朝的译者,例如谢灵运;分享了创造历史的过程。因为他为汉语文化圈引进了一种完全陌生的文化解释体系。同时我也预感到:这种新成分最容易遭到扭曲、边缘化、望文生义的中国化解释。中国人的哲学传统和法律体系跟欧洲大陆的亲和力较大;因而历来引进的西学都是这个传统,并非偶然。经验主义产生的盎格鲁保守主义、习俗和前例产生的判例法系统,都是中国人难以把握的东西;他们总是用绝对理性和普遍价值去误解这些概念。

严复当年的命运就是这样,他引进的英国自由主义概念迅速被法国激进主义替代,然后遗忘。谢灵运到玄奘的佛经译文在中唐以后落到了同样的下场。如果中国未来的发展一如既往,休谟所属的传统多半是误解或遗忘的对象。如果这个传统一变为显学,那么中国思想传统和历史路径一定已经发生了明治维新级的剧变。

严复曾经说过:只要废除科举,中国社会就会发生废井田、开阡陌以来从未有过的剧变,超出了他的预测能力。假如英国经验主义和宪法传统居然能在中国站住脚,剧变的程度一定不亚于前者。如果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照中国式历史逻辑是不可能的),那么所有相关人士都将进入历史摄像馆。

2、在整个英国史中,您最喜欢的是哪个阶段?为什么?

英国宪法史可以分为四段:

部落-封建式混合政体(各等级共治时期):都铎时代以前,君主、贵族和人民的不稳定平衡。

绝对君主制:都铎和斯图亚特的君主独大时代,英国最接近欧洲绝对主义、甚至东方专制主义的危险。

立宪君主制:1688年光荣革命到一战前夜普选制完成,混合政体的稳定平衡和黄金时代。

民主化和社会民主党化时期:(一战至今的)人民单一主权的政体逐步侵蚀混合政体,1999年工党对上议院的打击是其中的一个步骤。

我自然会喜欢第三个阶段;但“喜欢”对历史的意义就是:我喜欢果树的秋天,因为我喜欢吃果子;但我讨厌种树,也讨厌春天和冬天。大多数中国人的中西比较观都是这样。我很清楚:增加摘果子工人的待遇,一点也不会增加果子的产量;除非自己有果树而且自己的果树正在秋天。但显然不是;如果是,就没有多少人会关心中西比较;正如欧洲人不关心欧洲-拉丁美洲比较。

3、翻译对您来说是一项怎样的工作?

相当有趣,有半娱乐的感觉,不完全象工作。(假定你接受一般的看法,工作=受罪;因此待遇是一种损害补偿。)

4、为什么现在很少有如此杰出的写史者?

这不是个人问题,而且文明发展进入冬季,社会结构扁平化的结果。休谟、吉本这样“为学术而生”的博雅之士(就是英国工党和极左派想消灭的对象)渐渐消失;“靠学术吃饭”的职业学术人取而代之(学术无产者只关心个人计件工资,不会关心老板和企业产品的长期声誉)。

文艺复兴到十九世纪的欧洲,对应于春秋时代的东亚。这个问题等于:为什么商代以前和汉代以后再也没有诸子百家?

5、把古英语文献变成中国的古文和古体诗,能提供一个例子吗?给我们一小段中英对照版。

“The barbarians, on the one hand, chace us into the sea; the sea, on the other, throws us back upon the barbarians; and we have only the hard choice left us, of perishing by the sword or by the waves.”

“蛮夷逐我兮沧海涛,波臣逐我兮夷狄饕,饮血锋刃兮眠鱼腹,何以异兮,哀遗黎!”

—-David Hume, The History of England From the Invasion of Julius Caesar to the Revolution in 1688, Liberty Fund ,Inc. ,2004, p.25

这一段是作者从拉丁文翻译成十八世纪英语的。这时英语的拼字法还没有固定(这是十九世纪晚期的事情),人人根据自己的口音拼写;但已经比莎士比亚的英语顺眼多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