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

期望值极高,希望能与十一届三中全会媲美,并能载入史册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落下了帏幕。可惜,历史走了一圈,中国的农民惊讶的发现,实实在在的好处并没有落入他们的手中,每年中央一号文件并没有帮助农民真正地走出困境,三农问题依然严重困绕着占中国三分之二的人口,美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没有展现在他们面前,那么,这届三中全会给农民带来什么好处?

中国经济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农村改革最大制度创新是建立以户为经营单位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当时历史条件下的这个制度创新,确实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但是,这一以户为单位、分散经营的制度安排,是对规模经营的反动,长远看将制约农业现代化。当年政府宣布联产承包责任制二十五年不变,后又承诺再加二十五年不变。但是,为什么解放了农民生产力,释放了农民的积极性,中国的“三农”问题反而越变越严重了,以致农民长叹: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

三十年前,安徽肥西小井庄农民饿得眼晴发绿,身体浮肿,他们没有朱元璋的运气却不乏勇气,抱着坐牢杀头的危险写下血书(现存中国军事博物馆),相互托孤,义无反顾掀开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包产到户”,第一次明目张胆向“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发出挑战,当时的地方政府默认了农民这一行动,原因一,人民公社已无优越性可言,土改后的土地试验是一场彻底的失败;二,政府由于执政党理念的局限,根本拿不出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来挽救失败的农业,只得被迫让农民先自已玩玩再说,玩好了,政府乐观其成,玩坏了,还有比现在更坏吗?就这样,一场以人民推动政府,政府顺水推舟的农村经济改革,阴错阳差,无可奈何,羞羞答答登场了。

十一届三中,这个号称中国改革开放里程碑的会仪,仍然肯定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优越性,并视包产到户、分田单干为非法。很明显,中国农村经济改革的初期,政府一开始就是以滞后者,阻力,甚至是对立面出现的,假设一旦承包失败,会坐谁的牢?谁会杀他的头?小井庄的农民心里最明白,毫无疑问,不是帝国主义,不是反动派,不是大地主,是坐人民政府的牢!是执政党杀他们的头!

记忆力不坏的话,1965年饿昏头的安徽农民和毛泽东已经交过手了,结果,没有任何权力和资产的农民只能是一只被捏死的臭虫。

中国农民对土地的眷恋是世界上少有的,两千年来,他们天天梦想拥有自巳的土地,从三皇五帝到今天共产党,除了四九年后土改运动,农民得到片刻地欢乐之外,倾刻间被人民公社共产旋风剥夺得精光。土地所有权问题一直是农民的心患,承包的土地,五十年,一百年,但毕竟是人家的,不是自已的,很难有所作为,农民始终无法成为土地真正地主人。

改革开放以来,农民收入增长了34.35倍,但是,本来就比农民富裕的城镇居民,其收入却增长了52.02倍,城乡居民人年均收入差距由1977年的2.22倍扩大到2007年的3.33倍。这种结果违反了科学发展的精神,城乡差距拉大,使用上电视机、电话等现代化工具的农民感到日子并不好过,改革开放三十年,一名深圳乞丐的收入也同步提高了五十倍,可乞丐的身份和地位并未因此而改变,中国农民也一样,社会最底层、二等公民没有随着经济的崛起而崛起,这给国民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开放增添了极大的不确定因素。

土地所有权不仅是农民的心患,也是政府的心患。由于我国还是农业大国,农村生产力水平还很低,土地还是农民维持生计赖以依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于此,中央一再强调以承包经营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长期不变。但另一方面,“单干户”使规模经营的效率损失日益增大,大量农民工进城,当今许多农村,一个老人,一群小孩,几声狗叫。一方面土地不够使用,一方面又大面积“撂荒”,土地经营权长期不变,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如:土地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农民住宅用地巨大浪费问题;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农民幸福指数下降问题;农民受歧视问题;农民社会保障问题;农村金融问题;农村地方政府权力无限大同时又不作为问题,等等,每年上万起群体事件大多与此有关,而且有上升、扩大趋势,目前看不出政府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每次改革,政府和执政党永远是被动的,慢半拍,这次例外了吗?十七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开幕,主要议程是研究推进中国农村改革发展问题,审议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前些日子,税律的调整、农业税的取消、对“三农”投入的加大等等,多表现为政府愿意“少取多予”。但所有这些行为和措施只能看作为“安抚”“灭火”没解决中国农业的根本问题。政府的确注意到了农民长期要求政府尽快确定农村土地所有权的问题,相信政府也注意到了解决这个问题会给中国农业带来非常极积的影响,但要命的是,解决这个问题会造成执政党和八亿农民巨大的利益冲突,农民自主权的扩大意味着执政党权力缩小,当党的利益高于一切的时候,博弈的另一方还会有指望吗?

面包会有的,牛奶会有的,办法也还是会有的,那就是:慢点,慢点,再慢点。最近中国官方网有一篇文章,大意是改革不能过急,不能进一百米就进十米,不能进十米就进一米,不能进一米就进一寸,一寸也是进步,号称“寸进”。政府如果告诉农民,中国在进步,再过100年,你们将和城里人一样生活,一样有尊严,不知中国农民听了是笑,还是哭。

那么在十七届三中全会中有关土地所有权问题,政府是否有“寸进”?有的。文件强调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流转”触动到了问题的核心,但远没到解决问题,“流转”等于自由买卖?“流转”是否确定了所有权?就目前理解,“流转”仅仅是“转租”,土地在一定的政策和规定下,可以适度进行流通和转让,问题是:谁来制定这些政策和规定,有农民参与吗?

这一次政府对土地“流转”的初步认同同样是被动、滞后的。安徽、四川等地农民巳各种名义将土地进行“流转”,农民得益的有,农民吃亏的更不在少数,特别是“失地反贫”现象。近三十年任何一项经济改革都是少数人得利,多数人吃亏为前提的,虽然有关政策和规定尚未出台,但在公报中我们大约已经找到了答案,政府要严格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农村党的建设。到时候我们担心,一旦政策朝着利益集团倾斜,即时现在侵占农民土地、利益为(理论上)非法化,也会转为合法化,最后倒霉的还是倒了八辈子霉的农民!

中国农业问题很难,在世界上找不到现成的样本,但却有成功的经验可以借鉴。在海峡的另一边,台湾早年土改的成功经验,被视为开发国家经济发展的典范。国府迁台后,陈诚推行“耕者有其田”、“三七五减租”,改善佃农生活,地主土地被征收后便发展工业,成为民营企业的基石,这是第一步。土改第二步是五一年实施的“公地放领”,国民党政府将由日本人手上没收的土地卖给农民,分期偿付,以扶植自耕农的成长。第三步是带有强制性的“耕者有其田”,从五三年开始推动,规定地主只能保留三甲地,其餘由政府征收。当时不只台湾,包括日本、韩国、泰国、越南等亚洲国家,都雷厉风行这一土改政策,获得巨大成功,影响至今。

三十年农村经济改革,时间不能算短,一代人过去了,八亿农民,不说惨不忍睹,也是不尽人意,政府嘴上再叫“摸着石子过河”,有点说不过去,大有忽悠百姓之嫌。农民应该感谢政府,亏你们还想到我们,专门开个会;政府也应该感谢农民,你们的忍耐性怎么会这么好。

农以土为根,民以食为天。中国农民的贫穷,除老天爷之外,所有不利因素均来之政府,光养那一大帮吃喝为生的官员,农民就永远过不上好日子。土地所有制在这次全会还是没有解决,令许多人失望,虚晃一枪,只是一个漂亮的过场,农民除了一块借用的土地,还是一无所有。政府要求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那么政府自己能不能换换脑袋呢?在台湾,中华民国的国民党做到了,成功了,在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就不能试试嘛!把土地真正还给农民,哪怕再从安征小井庄开始,这回中国农民还需要再写一次血书,再冒一次杀头坐牢的代价?!

2008.10.20

《阿森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