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
中国知名学者

下岗工人该不该流离失所? ──从一次电视座谈听不同利益群体的心声
谁该承担国有企业衰败的责任?
为什么“经济精英”主张维持现状?──一次与企业家的对话

我去年撰写了一篇题为“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演变的总体性分析”的文章,全文刊登于《当代中国研究》2000年第3期,文中分析了当前中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的重大变化,以及精英层、中下层、边缘化集团各自的形成过程和构成。这一社会结构变化的主要特徵是两极化和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冲突日益明显。地位、利益不同的社会阶层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看法,显然有很大差异。要了解今天中国社会的脉动,光听个别社会阶层的看法和意见,难免偏颇。

究竟当前各主要社会阶层对社会经济问题的看法有多大差别呢?要从中国的媒体上了解这一点是相当困难的。首先是因为不容易把握民意的动向,在官方监督下的正式民意调查往往受到种种束缚,不能充份反映出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倾向。其次,在现实的政治环境下,媒体常常不得不按照上面规定的“主旋律”进行宣传,又受当地党政部门的多方节制,许多来自社会基层的意见被过滤掉而不能报导出来,所以在媒体上往往只能看到“官意”而看不到真正的民意。再次,在学界和文化界,许多人所关注的是权势阶层的意见和说法,甚至十分积极地充当这个阶层的代言人,而愿意为占约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弱势阶层说话的人,不但是相对少数,而且居于劣势地位。这样,那些在社会的阶梯上拥有政治或经济权力的阶层,常常能通过官方和倾向于权势阶层的学人的导引,把自己的意见塑造成“主流”的声音或“主旋律”,而那些与政治经济权力完全无缘的阶层,其利益诉求则可能被“主流”的声音所湮没。

撇开严格的社会调查不谈,关心今日中国社会变迁的人们在日常生活本有种种机会直接了解各阶层的民意。但是,由于上述原因,今天在中国,把不同阶层的民意实录为文发表的人,并不多见。作为一位研究社会经济问题的学者,我经常有机会接触到各阶层人士,并听到来自各阶层的不同声音。这些闻见并无殊异,听起来似乎平常。但通过这些诉求各异的声音,我深深触摸到了当前中国社会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也愿意把这些闻见介绍给《当代中国研究》关心这些变化的海外读者。下面就以白描的笔法,介绍一些笔者最近听到的来自不同社会阶层的截然相反的诉说。笔者相信,它们不但基本上真实地反映出发言者的看法,而且颇具代表性,可以作为把握当前中国社会脉动的一个参考。

一个学者能尽最大努力了解自己所处时代的变化,认真倾听社会中的各种声音,并将那个时代的“常识”揭橥于世,是一种难得的荣幸。我至少可以告慰自己,在时代的大变革当中,我不会对这块土地上的人民、对世界说假话套话。

下岗工人该不该流离失所? ──从一次电视座谈听不同利益群体的心声

背景:2000年4月底,湖南卫视“有话好说”节目组织了一次电视座谈,主题是广州南方大厦企业集团公司25位下岗工人与该公司关于下岗职工住房权的争执。这起纠纷源于“南方集团”在住房改革中对下岗工人的处置。

1994年这25位“南方集团”的职工尚未下岗,那时他们曾与该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按企业的规定交了款,购买了各自住房的使用权。几年后政府下达了一个文件,规定房改不规范的企业必须重新进行房改。当此一文件下达时,这25位职工都已下岗。于是,企业就根据这个政府文件声称,以前的购房合同不合法,必须重新来过;既然这25位职工现在都已下岗,企业不再承认他们原来已购得的住房权,要他们从现居住的住房里搬出。这一做法使这25位职工陷入了绝境。他们处于失业状态,如果被迫从现有住房中迁出,就只有全家流落街头这一条路了。

这25位工人当中,工龄最长者已在这个企业里工作了近30年,最短的也在这企业工作达十余年。他们认为,企业不应该将他们赶出来,于是据理力争,希望保住这点可怜的住房权益。结果官司打到当地法院,当地法院按照政府文件作出了判决,认为原合同属于企业行为,不具合法性,应当作废。这些工人求告无门──广州的传媒本是全中国最发达的,但当地没有一家传媒愿报导此事──于是有人将他们的案子作为新闻线索提供给湖南卫视。最后,与广州没有利害关系的湖南卫视出面了,邀请“南方集团”涉此争执的下岗职工派出几位代表到长沙,在“有话好说”节目里讨论这一纠纷。

电视座谈的参加者和经过:这个节目邀请的嘉宾包括长沙某国有企业的赵厂长、上海社科院社会学所陆先生、笔者和一位“南方集团”下岗工人的代表,台下还有其他几位下岗工人代表、湖南几所大学的几十位大学生、当地的一些机关干部及市民。节目主持人先叙述了这一争执的始末,然后请嘉宾谈对“南方集团”此举的看法,最后邀请现场观众提问或发言。

电视座谈的内容:长沙某国企的赵厂长表示,他理解“南方集团”这一做法,因为“南方集团”还有许多在岗职工的利益需要照顾。他认为,国企改革显然必须牺牲一些人的利益;厂长经理也有许多难处,在追求效益的压力下,很难兼顾到所有职工的利益,只能是牺牲少部份人的利益来保证大部份人的利益。“人说改革难,就难在这里。再有能力的厂长也无法做到保证每个人的利益,只能狠狠心牺牲一部份人的利益,以保证大多数人的利益。”

上海社科院的陆先生反对赵厂长的说法。他表示,这些下岗工人辛辛苦苦做了几十年,况且买房也付了钱,凭什么将人家赶出去?对这些被牺牲了的工人来说,如此做绝对是不公平的。“南方集团”是家大公司,原有几亿企业资产,长期经营不善,现在下岗工人即将被收回的住宅是旧房,值不了多少钱,即便将这二十来套旧房全部收回,难道就能救活这个庞大的企业吗?

节目主持人问陆先生,如果请你来管理这个厂,你打算怎样管理?陆先生对此问感到意外,怔了一下以后很快地回答道:我会与工人一起同甘共苦,吃咸菜稀饭也要将这个工厂搞好。听众席上的听众对这一回答似乎不太满意,出现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于是主持人转而问下面的听众:“假设各位是那家工厂的工人,你们是不是只需要一个与你们一起喝稀饭吃咸菜的厂长?”听众当中并没有人出来指责这种主张厂长应与工人一起同甘共苦的精神,只有一位男青年表示:“我们既要厂长能与我们同甘共苦,更要厂长能为工厂带来效益。如果一位厂长经理仅仅只能与我们一起喝稀饭吃咸菜,显然是不够的。”

主持人请笔者谈看法,我说:“今天这场面真应了一句‘文革’时期的老话,叫做什么阶级说什么话。这位下岗工人代表正好是边缘化阶层的代表,而这位赵厂长则是经济精英的代表,陆先生则代表了知识分子中同情弱势阶层的那部份人。”主持人继续问我,现在法院判决下岗工人败诉,要他们搬出去,而这些工人都无处可去,在这个案例中,到底是维护法律的尊严重要,还是同情弱者重要?我回答说: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期,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需要从实践中不断摸索。法有恶法,也有良法,如果与社会道德及基本价值观背离太远,那就是恶法。更何况有关职工购买住房的政策规定还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判决时也未充份考虑这批工人与这家企业的历史关系以及已形成事实的房屋买卖关系,所以目前的问题还不是维护所谓法律神圣性的问题,而是要回到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合法权益这一问题上来谈。也就是说,企业必须保证职工的合法权益,包括住房权益,简言之,就是不能赖掉历史债务。

接下来轮到台下的听众们发言。一位在长沙市政府房改部门工作的先生提出,长沙市现在正在建设解困房,大概十万元左右一套,这种房子广州早已在建造;既然有了政府的解困房,下岗职工根本不必花精力与“南方集团”打官司,还是想办法去申请一套解困房比较省事。台上的下岗职工代表苦笑着回答:“广州是有政府的解困房,可我们这25位都是已失业好几年的人,哪有余钱去买解困房?”

接下来是几位在校大学生发言。一位活泼的女孩子有条不紊地谈了她的看法:“现在是市场经济,提倡竞争,这就注定了有胜有败。如果所有的下岗工人都不将占住企业的房子退还给企业,企业就会被拖垮。我认为这些下岗工人的处境确实值得同情,但不能因为同情工人而拖垮企业,那样会害了更多的工人。我认为这25位工人的住房合同在政府规定颁布之后已失去法律效力,应该搬出去,不应该将自己的负担强加到企业头上。刚才陆先生讲自己愿意与工人一起吃咸菜喝稀饭共度艰难,我也不赞成。这种精神虽然可贵,但是企业不是依靠吃苦精神就可以生存的。如果我是工人,要我参加选举厂长,我就不会投陆先生的票,因为我认为他没有做厂长的能力。”这番话博得了听众席上不少大学生的掌声。

另一位大学生在发言中则头头是道地大讲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物竞天择、弱肉强食的道理,他说:“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慈不将兵,义不掌财’。如果每个企业家都像陆先生那样,那就去开慈善院好了。”台上的赵厂长听后频频点头,台下也有些许掌声。然后这位大学生直接要求我发表看法:在这种高度竞争的社会中,讲公平是否太理想化了一些?

我回答说:从世界历史经验看,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确实是非常残酷的,那时竞争中的优胜者获得的奖券是货币,他们用来喂猫养狗的食物也比贫困者用来哺育后代的食物要好得多。但正因为少数富裕者的幸福生活与广大劳苦大众的贫困生活形成的反差太大,所以当时的阶级斗争非常激烈,这才有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问世,才有后来席卷世界的社会主义革命与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对当时资本主义制度进行的猛烈批判,有如一面镜子,让西方世界在这面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丑恶,才有了资本主义国家后来的不断改进和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而社会福利制度的建立其实就是人类追求社会公平的一种形式,体现了社会对弱者的一种关怀,它消解了社会冲突,缓和了社会紧张状态,有利于社会进步。

我提到,中国现在的问题在于,还未建立起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就一下子将弱者推到了无法生存的境地。具体到今天讨论的这个问题上,这25位工人在青壮年时期都在这个企业工作,企业当时的工资其实只相当于基本生活费,住房、养老、医疗、子女的教育等一切费用都是作为一种社会福利分配给职工的,那时国家把企业因此而剩下的所有盈余都拿走了。这是国家和企业对职工的一种历史负债。这些下岗职工目前居住的房子是他们未下岗时按企业要求付清房款后买下来的,他们虽然没有住宅的产权但却拥有居住权。现在这家企业不但不偿还历史欠债,而且连这个已经生效的住宅居住权合同都不承认,等于是对下岗职工双倍的剥夺。这些工人有权继续住在现在的住宅里。此案有其特殊性,不应把下岗职工的住房权简单地等同于普通的商品交易,下岗职工也未必就是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他们可能只是牺牲品。讲完这段话后,为了解发言者的社会背景,我提了一个小小的要求,请先前发言的几位大学生补充说明一下他们父母的职业和家庭的大致经济状况,于是已发过言的几位自报家门,他们基本上都来自干部或知识分子家庭,家庭经济状况属中等偏上。

谁该承担国有企业衰败的责任?

在这次电视座谈中,台下还有几位大学生的看法显然与上述发了言的同学的观点不同,因为他们在上述同学发言时脸上满是不忿之色,坐在第一排的一位男青年举了好几次手,可惜主持人没看到。

后来,坐在中间的一位大学生终于得到了发言机会,他站了起来,还未开口说话就已泪流满面。他说:“我的父母都在一家大型国有企业‘韶关钢厂’工作,从我爷爷那一代开始参加建厂,直到我的成长,我们一家的命运都与那个厂子息息相关。可以说,那个厂是我们的家,不少类似于我这种情况的家庭也把这个厂看成自己的家。我们这个厂曾经是当地的经济支柱和税收大户,但现在那个厂已经停产好几年了,因为工厂的产品卖不出去。我的父母,包括其他许多人都很勤劳──我爷爷是全国劳动模范,我妈妈也年年评上先进。但现在他们都待岗在家,没有新的工作机会。大家都感到自己就像被抛弃的孩子,无依无靠。我前年考上了大学,爷爷送我上车时对我说,孩子,再也别回这个地方,到别的地方去找条生路吧,这里眼看就要荒了。大家认为竞争中的失败者就该被工厂赶出去,我听了这些话心如刀割。国有企业工人下岗怎么能归结为他们个人的无能呢?我知道现在不讲同情心,但人没有同情心又怎么算得上是人呢?这些广州工人在讲他们的困难处境时,我就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想起了我们厂里的下岗工人。他们是不是有一天也会被人赶出家门呢?”讲到此处,这位学生已泣不成声,全场默然。

这时,坐在第一排的那位几次举手发言未获机会的男青年再也忍不住了,他站起身来高声说道:“这个社会不公平!我们父母这一代是吃定了亏,但对我们来说,这种不公平还刚刚开头。我马上就要毕业了,家里有背景的同学早就找好了工作,他们的学习成绩不比我好,只是他们的爸爸妈妈比我的爸爸妈妈有路子。所以大家都说,毕业找工作,不是本人条件的竞争,而是整个家世背景的竞争。”

这番话显然挑起了许多同学的心思,台下又有好几位大学生站起来,争先恐后地要求发言。有的同学大声说,社会难道真要抛弃工人阶级了吗?主持人一看情况不妙,连忙告诉大家,时间已到,然后请下岗职工的代表讲了几分钟作为结束语,座谈到此结束。

这次座谈中提到的两个企业,南方大厦企业集团和韶关钢厂,我都去访问或考察过。十二年前,南方大厦企业集团还是广州市十大明星企业集团之一,是广州国有企业的骄傲,也是对外展示的样板。令人吃惊的是,这个规模很大、拥有数亿元资产的国有企业十余年间竟破败如斯,如今为了榨取工厂剩余资产的最后一点残余价值,居然把主意打到了下岗职工已经买下来的旧房上,由此可窥见其破败之严重程度。

1996年我曾到“韶关钢厂”考察,当时该厂已有70%左右的车间停产。厂党委书记对我说,现在谈国有企业困难重重已经没用了,什么企业办社会、冗员过多、效率低下,我们都知道得一清二楚,而且也明白原因何在,问题是到底怎么才能解决这些困难,显然这已超出了单个企业的能力范围。他谈到韶关钢铁厂为解决几万职工的生活出路曾想过种种办法,但“韶钢”所在地是个钢铁城,距韶关市区几十公里之遥,钢厂所在城镇的居民主要是本厂职工和家属,大家都穷,在工厂所在城镇摆地摊做小买卖根本没生意;而邻近的韶关市经济状况也不好,市里的国有企业一片萧条,市内的失业下岗职工本来就够多的了,那里的小买卖早已饱和,街上到处都是用摩托车载客的失业员工。在这种情况下,“韶钢”的职工也很难到韶关市谋生。

可以说,这两个企业分别代表了中国国有企业的两类状况。“韶钢”的情势与内地许多地方相似,尤其是那些按照“进山、分散、入洞”原则兴建的“三线”企业城镇;而南方大厦企业集团则代表着沿海地区在前些年的畸形繁荣中昙花一现的那些国有企业。显然,国有企业的衰败,并不单纯是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广东的经济体制早就市场化了,南方大厦企业集团正是在市场化之后才衰落的。

大多数国有企业每况愈下的事实说明,国有企业的衰败是体制问题,而不是单纯的少数厂长经理经营不善的问题。既然是体制造成了国有企业的失败,责任在企业管理者和各级政府,不在工人个人。可是,近几年来,国有企业衰败破产的责任者被黑白颠倒了,工人被当成了替罪羊。更糟糕的是,一些御用学者还搬出市场竞争概念,把因为体制失败而被迫下岗的工人说成是劳动力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似乎是他们自己无能,咎由自取。这种说法居然占据了主导地位,以致于许多头脑简单的在校大学生不辩是非,信以为真。上述电视座谈中前几位发言的大学生的看法既反映出这一问题,当然也与他们各自的家庭背景有关。

国有企业的兴衰带给几代人的幸福与痛苦,远不是几本书就能讲清楚的。国有企业衰败造成的痛苦其实才刚刚开始,许多后续效应现在还未完全显现出来,也许目前尚未出生的一代人将来都会品尝到苦果。象上述座谈中那位来自“韶钢”的大学生,如果他不是有幸考进大学,那么他和他的下一代将象大多数的“韶钢”子弟一样,留在那个破败的钢铁城里艰难地讨生活。从理论上讲,我知道每次社会转型都会产生一批被甩落的不幸者。但我也始终无法忘记那位来自“韶钢”的大学生那张淌满了屈辱伤心之泪的脸。

这里我们所面临的不仅仅是个同情弱势群体的问题,还有个承担体制失败责任的社会公正问题。真正对体制失败负有不可推卸责任的主要责任者,是这个体制中拥有权力的人,而不是下岗失业工人。即便我们不能简单地追究历任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和主管部门干部的个人责任,但也没有理由允许他们把失败的责任转嫁到工人头上,同时自己却利用种种权力和机会,通过贪犊腐败摇身一变成为新权贵。事实上,不少企业管理者个人财富的增加和每日的公费消费,靠的就是剥夺下岗失业工人。

各级政府也是国有企业衰败的责任者,没有理由从解决国有企业的破产失业问题中抽身而退。现在很多政府部门在“改革”的名义下,把解决这些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轻轻推给了企业,自己则甩手一走了之;而企业没有资源,最后就迫使职工及其下一代默默地为政府去吞咽体制失败的苦果,成为无辜的牺牲品。如此以“改革”的名义行弱肉强食之举,在政治上显然有亏道义。如果政府真要负责地承担国有企业破败的政治责任,扩大救助下岗失业职工的财源,就应当严厉节制各级官员的奢糜生活,彻查腐败官员的收入和财产。如果长期不履行这一义务和责任,听任下岗失业职工挣扎在生存的边缘上,中国将很难维持社会稳定。

为什么“经济精英”主张维持现状?──一次与企业家的对话

背景:上述电视座谈后不久,笔者应邀到一个MBA(工商管理硕士)培训班讲学。该培训班由欧共体和上海一著名大学联合主办,其学员的身份比较特殊,大都属于“成功人士”之列。学员的来源有三类:一是政府部门的干部,学费35,000元;二是国营大中型企业负责人,学费60,000元;第三类是民营企业家,学费18万元。前两类学员的学费当然是公家报销的。许多学员都属于国内报纸上猛炒的那类开着“奔驰”车进学校的“老板”,他们的住宿条件自然与普通的大学硕士生大不相同。可以说,这些“成功人士”代表着中国的经济精英。而中国知识界中也有很多人把中国未来的希望寄托在他们的身上。通过与这些企业家的对话,可以了解中上阶层的政治态度与社会参与意识。

我曾在深圳见过不少这类的成功人士,他们大都受过一定教育,平时也读些书,从伟人传记、世界名著到网络知识,阅读重点是经济管理类书籍。个别特别爱读书的人还知晓当前中国学术界的当红学者是哪些人。他们家庭背景不一,既有来自一般城市平民(包括小知识分子)家庭的,也有出身于中、小干部家庭的,甚至还有个别出身于农村的。不过,他们目前的政治态度似乎与家庭背景关系不大,而主要由其当下的社会政治经济地位决定。

答问和交谈的内容:我讲课的内容是分析中国当前的经济形势及近中期走势。以下记录的是课堂答问和课后交谈的一些内容。参加交谈的学员既有民营企业的老板,也有国有企业的经理(即所谓的“假老板”),他们的见识谈吐都属于九十年代崛起的、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代知识型企业家。作为一个独立知识分子,我的许多看法与这些“成功人士”差距很大。负责接待我的一位学员、某民营大公司的总经理L先生,就不断与我谈到他们与我之间的分歧。每当我们开始交谈时,他总是以“我这个想法你肯定不赞成”、“我这个说法你肯定要反对”作为导语,以致于后来我只得声明:“我的想法你们可能从文章里面也知道了,请别先假设我会反对你的想法。我想多听听你们谈自己的想法”。

我问了不少学员,为什么花这么大的代价进这个培训班?他们的答复倒也直截了当:一是觉得这个班的名声好,讲起来“牛皮”;二是可以在这里结交一批精英,这个班的学员本身就构成了一个非常有用的社会关系网络。

一位四十岁左右的学员是巨型国有企业的党委副书记,他反复陈述了对政治改革的看法。他并非不学无术之人,谈话中常常引经据典。他问我,中国需不需要政治体制改革?我回答说:“中国的改革现在进入了一个瓶颈,所有的问题虽然发生在经济领域,但其根源却深植于非经济领域。如果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将进入死胡同。历史上大规模的社会变迁都包含三方面的内容,建立在宪政基础上的政治体制改革、以财产所有权为核心的财产所有权变迁、意识形态的变迁。我们二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仅仅只是社会变迁的一个方面。”

这位先生听后很明确地表达了他的看法,他认为,中国目前无论是经济形势还是社会安定团结方面都很不错,虽然有些问题,但总体来看,经济体制改革很有成效。最后他总结说:“我认为,中国至少十五年内不要搞政治体制改革。因为苏联东欧的政治体制改革有前车之鉴,如果现在搞政治体制改革,一旦失控,像苏联东欧那样发生社会动乱怎么办?”我当时是半开玩笑地说:“你为什么不要求五十年内不搞政治体制改革啊?那时候咱们都不在了,不是什么风险都不用担了吗?”这位先生在后来的交谈中,又进一步陈述了中国现在不宜实行民主政治的种种理由,最主要的理由是,中国民众素质很低,给了权利也不会用。他认为,中国的传媒确实需要管制,我们和西方的国情不一样,如果在中国这样的国度实行西方国家那种新闻自由,岂不乱套了吗?

一位国营企业经理谈到,国有企业现在的情况大家都知道,说是保卫国有资产不流失,其实没用,目前正在加剧流失,剩下的也没多少好资产了;如果再这样下去,国有资产就会什么也不剩,还不如现在瓜分掉,集中到一些能者手里,说不定还可以干点事情。我对他说,问题不在于分不分家,而在于按什么原则瓜分国有资产、并确定哪些人有资格参加瓜分?这位先生的回答很坦率:知道的人就参加分配,不知道的人就不参加分配。我请他解释,所谓“知道的人”是不是指有权力者?如果是,那么“不知道”的人怎么办?这位先生坦然答道:“‘知道的人’就是有权力参与瓜分的人。不知道的人,就是指没有权力参与瓜分的人。不过有些不知道的人,只要叫得凶一点,也多少分一点给他们堵住嘴巴。”

L先生非常善谈,他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说,他所到过的地方,一把手是不贪污的,因为这些人有责任心,这个地方是他的;犯错误的全是二把手以下的官员。然后他列举了所见到过的清官,如某县委书记是如何清廉且勤政爱民。他也一再声称,自己做成的任何生意都是靠真本事干出来的,没花一分钱用在行贿上面。然后,他直截了当地批评我的那本《现代化的陷阱》,认为这本书的说法太偏激,将官员们讲得太坏了,“其实还是有不少清廉勤政的好官,我所接触到的官员,大多都是这类官员。我赚的每一分钱,都来路乾净,与贪污受贿不沾半点边。我敢起誓,我的第一桶金,还有后来的每一桶金都是乾净的。”

接着他谈到对江泽民主席的评价。L先生说,他观察了江主席十几年,发现这是个相当了不起的人,不露声色就干出了许多了不起的大事。比如最近江泽民主席提出的“三个代表”就是一个了不起的理论创新。L先生解释说:“所谓‘三个代表’,下的定义共三层,一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二是先进文化的代表,三是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代表。这三个当中,最后一个是虚的,都谈了几十年,什么时候拿出来讲什么时候都落不到实处,但有道德作用。只有前两个才是实在的。那么,谁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我们!谁是先进文化的代表?也是我们!别说下岗工人,就是工人又怎么着?他们绝对不是先进生产力与先进文化的代表。说白了一句话,谁牛皮,就代表谁呗。”

然后,L先生话锋一转:“何老师,不知道你为什么那么反对黄色经济?农村的女孩子长大了没事干,就应该让她们到城里来,反正在乡下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来城里找条路。这样讲,我知道你肯定要反对,但我谈谈好处,你看看有没有道理。一个农村女孩子到城里从事‘三陪’,假如她有三个弟弟,那么她挣到的钱,可以供一个弟弟去学会计,一个弟弟学法律,还有一个学金融。就算她没有弟兄要去读书,至少也可以提高她家里的购买力。农村家庭提高购买力之后,最直接的好处就是城市里的库存物资可以卖到农村里去,这样就可以带动城市的生产,提高工人的工资,然后提高城市人口的购买力,整个经济不就这样兴旺起来了。发展经济讲道德是没有用的,越南提出‘牺牲一代少女’,其实发展中国家都应该走这条路。你看泰国不就是这样发达起来了吗?”

“牺牲一代少女发展经济”这个理论不是L先生的创新,而很可能是一些“少壮派”经济学家们介绍的东南亚地区发展经济的“成功经验”,虽然他们从未撰文系统地论证过这些观点,但许多人却私下听他们谈过。牺牲个体利益去换取另一些人的发展,谈起来堂堂皇皇,但肯定忽视了被牺牲者的尊严与人生,里面蕴含的社会不公很少有人认真去思索。每一个个体的生命对社会来说也许不那么重要,但对个人来说,却是百分之百地珍贵。如果中国社会不是抽象地尊重“人民”的价值,而是珍视每个个体的生命和尊严,这个所谓的“牺牲一代少女发展经济”的理论就不会在中国的经济和学术“精英”中发芽生长。

以上的对话虽然简短,也只是发言者的个人意见,却颇能说明,中国新生的中产阶层为什么会不要民主?为什么不想深化改革?原因在于,中国现在的中产阶层的产生原因与英国法国不一样,他们的生存与发展,几乎是完全是附着在现行体制上的。现行体制与他们的关系就象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没有这个体制,也就没有了中国的中产阶层。现行体制存活得越长,他们获取的利益也越大。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如果任由他们充份施展,中国新生的中产阶层将把这个社会引向何方?

当代中国研究
MCS 2001 Issue 1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