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未完成的进化 2018-03-04 10:18:41

人类这种生物算是有自知之明,虽然不太情愿,但还是把自己安放在“动物界”的谱系之中,没有在动物、植物、微生物之外增加一个门类;但人类也颇为骄傲,喜欢泾渭分明地使自己区分于其他物种,最低限度也要给自己贴上“裸猿”或者“第三种猩猩”这样的标签。人们喜欢研究动物,经常不辞辛劳地到野外观察猩猩和老虎,或者到田间收集蝴蝶标本和鸟类化石,他们声称:“一个了解狒狒的人,对形而上学的贡献会超过洛克。”(海伦娜·克罗宁《蚂蚁与孔雀》)

但归根到底,人类还是为了研究自己,他们寻找动物与人类的相似之处,是为了理解人类的某些显著特征。研究的结果经常指向这样一个经典的问题:人类何以成为人类?换句话说,是什么因素使人类脱颖而出,在全世界建起高楼、桥梁和铁路,制造出火箭把自己送上月球,能够分离原子、弹奏乐章、编写百科全书,而与人类基因差距不过2%的大猩猩为什么没有“主宰世界”?

凯文·拉兰德在《未完成的进化》中给出自己的答案:文化。他认为人类之所以能够区别于其他动物,得益于我们“独特且强大的文化能力”。文化不仅仅是数万年进化过程的产物,也是人类进化的关键驱动力。

关于文化的定义,我最喜欢爱德华·泰勒的表述: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获得的其他任何能力和习惯”。这一定义有两点重要的暗示:首先,文化是共享的,属于社会大众而不是某一个人,因此个人的幻想和偏执不能算是文化;其次,文化是习得的,而不是源自遗传,因此蚂蚁和蜜蜂的社会分工只能算是一种生物本能而不能称之为文化。

人类不是一开始就是今天这副模样,其复杂而繁荣的文化也不是一蹴而就。文化和生物一样也会进化,关于文化进化的方式主要有两种理论。

第一种是模因说,源自理查德·道金斯于1976年出版的《自私的基因》一书。道金斯认为,文化存在着某种基因(即模因meme),能够像生物的DNA一样遗传和变异(文化模仿和创新)。这是一个想当然的说法,事实上,文化进化与生物进化差别很大:基因复制的一致性很高,但文化学习会有相当程度的失真;基因突变是没有方向的,但文化创新往往遵循着一定的规律和逻辑。文化进化的过程,不符合达尔文主义的“适者生存”,因而一些非主流的文化得以保存下来;相反,它十分类似于被演化论所抛弃的拉马克的“用进废退”的观点。所以,模因说很快就遭受了猛烈的抨击,被学术界抛弃。凯文·拉兰德在本书的注释中也驳斥了“模因”的观点,认为“文化进化的现代科学与模因说关系不大”。

第二种理论是基因-文化协同进化(Dual inheritance theory),最早也是在1976年的一篇论文里提出的。这种观点认为,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共存并进、相互影响。基因本身具有文化学习的心理倾向,同时也能够决定大脑的结构,这是影响文化进化的关键。而文化特质改变时,基因运行的社会和物质环境也会相应地改变,最典型的例子是人类的生活习惯会改变成人关于乳糖的基因。事实上,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孟德维尔、大卫·休谟等文化学者的思想,这也可以说明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密不可分。

基于生物(基因)进化与文化进化的协同关系,凯文·拉兰德提出人类的进化经历过三个适应性阶段。首先,生物进化占主导地位,这是人类以外的所有其他生物采取的方式。在第二阶段中,基因进化与文化进化同步进行,在这个过程中,文化进化的影响力逐渐扩大,今天人类整体的进化速度比比4万年前加快了近百万倍(这个数据是基于人口数量的变化得出的)。最后,随着文化能力的壮大,文化进化开始引领生物进化,虽然不至于阻止生物进化,但已将其远远甩在后面。

从生物学意义上讲,今天的人类与一万年前的人类并没有多少差别,我们之所以会衰老,不过是因为我们更加长寿,不会在青壮年就死去;我们之所以会肥胖,也是因为我们有着充裕的食物,也不必为逃避野兽而奔波。而今天的我们与一万年前的人类不同,我们人类与动物不同,其根源就是我们独一无二的文化。

人类之所以演化出独一无二的文化,是因为人类掌握了独一无二的语言。这种观点似乎有些“人类中心主义”,但生物学家仍然令人信服地证明,人类是掌握语言能力的唯一的物种。《西游记》中“禽有禽言,兽有兽语”的说法只是一种浪漫的想象,事实上我们常说的蜜蜂的“语言”或者海豚的“歌声”,都与人类语言千差万别,并且低级得多。尽管某些动物能在同伴遇险时能发出警示性的叫声,但这不过是代表当前具体事件的特殊的、孤立的、非习得性的信号,而真正的语言应该是一种普遍的、灵活的、可习得、可传播、可无限组合、有无穷功能的交流方式——这是人类所独有的。生物学家还无法解释为什么语言只诞生于人类之中(郑也夫认为是火种的利用和保存催化了人类语言的产生,但这只是猜测),因此只把它看作是一个单一事件;就像如果是猴子建立起国家和城市,可能也会产生同样的疑问,“猴子何以成为猴子?”“猴子为什么会产生语言?”

文化进化实际上就是文化的模仿和创新,这对文化传播的精确性要求很高。对于基因而言,只要有大量的基因突变,就一定能够淘汰不利的变异,保留有利的变异。但文化不同,由于脑容量有限,人类必须尽可能早的接受正面的文化,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常说“学好三年,学坏三天”。实验证明,在教学的过程中,语言指导比单纯示范效果好得多。人类在进行社会学习(文化模仿)的时候,不容许出现失真,不可以老师教你走路,你却学会了趴下。语言在保证教学的高保真上具有得天独厚的功能。在这个过程中,语言和教学是相辅相成的,伴随产生的交流、共享、道德和审美也极大地促进了人类心智的发展。

此外,语言也丰富了人类的合作范围。人类是唯一一种能够进行不同货物间交易的动物,而其他动物只能通过血缘共生或互利共生交换服务。我们有理由相信,是语言促使了贸易的发生。而随着贸易的发生,交流的拓展,人类才有越来越高的效率,也能够产生越来越庞大的人口,从而更容易生存下来,也更容易传承所掌握的文化。

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并没有写到人类进化,只是在书的结尾提及动物进化对人类的参考价值。一百五十多年以来,学者围绕着以达尔文主义为中心的演化论取得了很大的推进,关于文化进化的过程也有很多的研究。

在过去,生物学或进化论的爱好者普遍接受《自私的基因》中模因说的观点,这种观点由于理论的简单、形式的完美而备受推崇。也有人接受完全对立的观点,认为文化进化推动了基因进化,或者说“文化创造了人类”,这种观点过分看重文化的力量和轻视基因的价值,也是没有道理的。《未完成的进化》为我们普及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理论,在文化进化这个论题上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他将“基因-文化协同进化”与“人类何以成为人类”这个问题结合起来,也是一个很新颖的思路。

但是,《未完成的进化》这本书在这一理论中的地位并不像编辑所宣传的那样“提出了一个妙趣横生的人类进化新理论”,实际上这种观点已经有四十多年的历史,在科学界已经广为人知并普遍接受,只是在大众眼里还比较陌生。过去关于“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的理论主要见于论文和学术研究,这本大众科普书的出现,具有载体上的传播优势。因此,从普及新知的功能来看,这本书还是相当成功的。

然而,本书也远远称不上是经典。本书除了在事例上有极大的丰富,观点上并没有多少新的创造,前面已经说到,“基因-文化协同进化”理论早在1976年就已经正式提出,而凯文·拉兰德的核心理论,诸如“生物进化与文化进化共存并进”、“社会成熟阶段文化进化其决定作用”、“语言在人类心智和文化进化中扮演非常重要的地位”等等观点,都不是他的原创。比如在哈耶克的《人类价值的三种渊源》这篇文章中,就可以读出所有这些观点——尽管哈耶克是生物学的外行,尽管这篇文章发表于上世纪80年代。

另外,本书试图回答“人类何以成为人类”这样一个基本问题,答案仍然不太成熟。

首先,这本书是以动物研究作为切入点,从观察鱼类、老鼠出发,尽管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但无法作为准确答案。这是一个彻底的悖论,人类已然泾渭分明地把自己和其他动物区分开,认为自己有诸多优越性和劣根性,但却把从动物研究得出的结论轻易地普遍化到人类身上,这是不合理的。

以动物类比人类,就像是引用名人名言或者采用比喻的修辞手法,虽然更加形象生动,但不足以说明问题。因此,尽管《未完成的进化》在逻辑上是自洽的,其结论是令人信服的,但只能说是接近答案,未必准确。(必须说明的是,我这儿所说的“未必准确”和科学方法论中的“可证伪”并不是一回事。)

但一个矛盾之处在于,人类几乎不可能通过研究人类本身来给这个经典问题找到一个答案。要想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循着原来的路径是不可能的,必须有新思路和新方法的引入,而且可能必须是令人拍案叫绝的点子。

另外一个问题在于,部分例证是基于计算机模型完成的,这种计算机模型最致命的问题在于非常依赖参数的准确性。如果某个参数出了一点点差错,结果就可能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这一点在本书的英文版出版时就有人指出,由于我对数据科学不太了解,因此在这儿就不便展开了。

总而言之,《未完成的进化》不失为一本关于文化进化的好书,它回答了“人类何以成为人类”这样一个问题,尽管不太成熟,但在这个话题的讨论上是前进的。我期待未来会有关于这个问题的更深入的讨论。文化进化的生物学解释溯其根源是社会科学的问题,我也非常期待生物学家能够和社会学家、人类学家通力合作推动这方面的研究,以便更深入、更令人信服地解决这个问题。

本文首发腾讯文化·检书,有删改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