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第一卷第十七案(1963)


Li Jiantong李建彤(
1919326日-2005214日),曾用名韩玉芝,笔名秋心、秋茵,中国共产党先烈刘志丹的弟媳,中共干部出身的作家;其小说《刘志丹》以“利用小说搞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著称,开创由中共中央专案审查文学作品的先例,​​1963年的专案审查报告使作者由此遭整肃达十六年之久。

从艺术教员到共产党干部

李建彤于民国八年出生在河南省许昌县椹涧乡坡胡村一陈姓贫民家,刚出生被遗弃,由小生意人李福顺收养,几年后过继给姑母家,改名韩玉芝。 1934年,李建彤十五岁就读许昌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开始写作,在河南漯河《警钟日报》副刊上发表处女作──诗歌《理解》。 1935年,她毕业后考入开封艺术师范学校,与几个同学办了个刊物《澎湃》,任主编兼主笔。 1936年,她辍学随姑父去南京,次年初考入上海新华艺术专科学校图音系,主修钢琴、声乐和油画。

1937年7月7日“卢沟桥事变”,抗日战争爆发,李建彤辍学回故乡。她先到许昌女子第一小学担任艺术教员,冬天进入中共在泾阳县安吴堡开办的中国青年干部训练班,改名为“李建彤”。 1938年夏,李建彤加入中国共产党,随后进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结业后留在“抗大”工作,先后任医院中共支部书记、卫生处政治干事,“西北文工团”音乐组长。 1942年初,她考入了鲁迅艺术学院音乐系,1944年提前毕业被分配到陕甘宁边区政府俱乐部。 1946年,她与陕甘宁边区政府副主席刘景范结婚,婚后调边区政府办公厅当秘书。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刘景范被任命为政务院监察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兼中共党组书记,李建彤随丈夫到北京就职,任监察委员会党组秘书。 1954年春,政务院监察委员会改组为国务院监察部,李建彤改任第二司中级监察专员。

“利用小说搞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

1954年,中共中央宣传部要求工人出版社出一本关于刘志丹烈士的书,工人出版社邀请曾帮助刘景范发表《刘志丹太白收枪》的李建彤来执笔。 1959年,监察部撤销,李建彤调任地质部地质科学研究院中共党委副书记,不久即请了创作假继续写书。 1962年夏,小说《刘志丹》六易其稿后开始在《光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上连载。不久,即因曾与刘志丹有过历史冲突的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的阎红彦上将反对而相继停止,阎并将此事上报中共中央。

同年,1962年9月,中共中央召开八届十中全会,大讲阶级斗争,批判“翻案风”,阎提出此书中有正面角色原型为高岗,因此有为“高岗反党集团”翻案的问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文教小组副组长康生递了“利用小说搞反党活动,是一大发明”的字条给毛泽东,毛在会上念了这张条子,然后总结说:

凡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成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革命的阶级是这样,反革命的阶级也是这样。

于是会议开始追究《刘志丹》的幕后策画者,刘志丹的战友、前中共西北地方领导人、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兼秘书长习仲勋和前国家经委副主任贾拓夫,由于曾接受过采访,或是小说中某角色的原型,以及支持李建彤写书的丈夫、刘志丹的弟弟刘景范,都被作为主要嫌疑,中共中央由此成立康生为主任的“清查习仲勋等同志反党活动的专案审查委员会”。

1963年5月,专案委员会提出了《对〈刘志丹〉一书的审查报告》,认为:

小说夸大和歪曲了西北根据地的地位和作用,为高岗翻案,是“习仲勋反党集团”的纲领。

此后还指控该小说“伪造党史”、“把毛泽东思想说成刘志丹思想”、“吹捧习仲勋”等,为“习(仲勋)贾(拓夫)刘(景范)反党集团”制造篡党、篡国的舆论。后来又上升和扩大为“彭(德怀)高(岗)习(仲勋)反党集团”、“西北反党集团”。习仲勋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1965年下放到洛阳矿山机器厂当副厂长,“文革”期间被关押八年;贾拓夫被撤职,1967年被迫害致死;刘景范停职检查,1968年以“现行反革命罪”被捕入狱;贾拓夫死后,又将曾接受李建彤采访的劳动部长马文瑞划入接替,变成了“习马刘反党集团”,马因此被关进监狱五年。

1966年开始的“文革”,使此案的追查和整肃进一步扩大,受株连者从负责出版发行、帮助撰写的工人出版社领导人、编辑,到接受或协助过采访的中共各级干部和平民百姓,以至那些彼此有联系但与小说毫不相干者,总计一万多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很多人被迫害致死,成为中国历史上因文学作品株连最广的“文字狱”案件。

李建彤则从1962年冬开始停职检查,1968年1月遭关押,1970年被开除中共党籍,到地质科学研究院在江西省峡江县的“五七干校”劳动改造,1972年底因病回北京治疗。

“平反”出书两版两禁

1979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文件,彻底为《刘志丹》小说作者及其受牵连的所有人员平反。同年10月,工人出版社正式出版《刘志丹》上卷,她因此也加入“中国作协”,1984、1985年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齐三卷。 《刘志丹》后两卷又引起争议,一些中共老干部不满小说中的虚构有违史实,认为是肆意贬低和丑化与刘志丹齐名的谢子长等其他中共烈士和已故负责人,纷纷给中共中央领导人写信,要求按照中共的纪律严肃处理;中共中央委托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习仲勋主持处理此事。 1986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根据总书记胡耀邦就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报告否定意见的批示,决定该书立即停止发行并做相应处理。

李建彤此后长期申诉一直无效,于2005年2月14日抱憾离世,享寿近八十六岁。两年后,其遗著《反党小说〈刘志丹〉案实录》也只能在香港出版。

2009年11月,《刘志丹》三卷本由江西教育出版社再次出版,不久又遭中共中央干预,由主管部门根据1986年中央文件第三次查禁。

参考资料:

  1. 方海兴,《小说〈刘志丹〉冤案始末》,《时代潮》2001年第11期。
  2. 刘米拉、刘都都、刘索拉,《怀念母亲李建彤》,《河南文史资料》2006年第2期。
  3. 詹玲,《论〈刘志丹〉──一部命运坎坷的小说》,《文学评论》2007年第1期。
  4. 姚监复,《现代文字狱悲剧未闭幕──读《反党小说〈刘志丹〉案实录》,香港《动向》杂志2008年第1期。
  5. 李诚,《小说〈刘志丹〉引发的“文字狱” 》,《共产党员》2010年第5期。
  6. 马立诚,《刘索拉送我〈刘志丹〉》,《南方周末》2010526日。
  7. 武文笑,《〈刘志丹〉背后的轩然大波》,《福建党史》月刊2010年第11期。
  8. 李原,《小说〈刘志丹〉的三次被禁》,《炎黄春秋》2011年第6期。
  9. 王晓中,《小说〈刘志丹〉第二次被禁情况补充》,《炎黄春秋》2011年第11期。

来源:张裕:《从王实味到刘晓波:中国当代文字狱囚徒编年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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