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讨论的不是(或者说不仅是)南方科技大学副教授贺建奎的“基因编辑婴儿”研究是否合乎伦理的问题,而是与普遍意义上的“基因编辑人类”有关的社会问题。

一、与“信仰”有关的担忧

“基因编辑人类”首先会遇到的是宗教方面的担忧。许多宗教信徒认为,创造“基因编辑人类”是僭越上帝,因为创造生命是上帝的特权。试管婴儿刚刚出现的时候,他们也是这样说的。不过,其实上帝从来没有说过禁止试管婴儿或者禁止基因编辑人类之类的话,这些禁令都是人制定的。事实上,人类当然也能创造生命,比如通过男女交媾的方式。上帝当然不会反对用这种方式来创造生命,可是上帝也没有说过只许通过这种方式创造生命不许通过别的方式创造生命。有人说,人创造的只是躯壳,赋予它们灵魂的是上帝。如此说来,换一种方法来为上帝创造的灵魂制造躯壳,同样也是为了彰显上帝的大能。

其次是有关“非自然”的担忧。这个担忧的问题在于,“自然”是个十分模棱两可的概念;什么叫“自然”,什么叫“非自然”,都是很难说清楚的事。有时候,“自然”是指除了人类和人类活动以外的一切。按照这一定义,人类的一切活动都是非自然的:农业是非自然的,工业是非自然的,商业是非自然的,医学也是非自然的,人类穿衣、住房、购物等等都是非自然的……要想不非自然,人类只能回到山洞中去过穴居人的生活。在这种意义上说“基因编辑人类”非自然,好像也是件无关紧要的事。

另一种“自然”是“自然法”、“自然演进”意义上的“自然”,也就是哈耶克所说的“人行动的结果,而非人设计的结果。”从这种意义上说,人类的行为,只要不是在政府或者其他暴力集团的强制下实施的,都可以说是自然的。还有一种“自然”概念,是与“超自然”相对的。根据这一定义,宇宙间一切符合自然规律的事物,包括人类活动都是“自然的”,只有“神迹”、“心灵感应”等等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现象才有可能是“非自然的”。“基因编辑人类”显然不是“神迹”,而是符合自然规律,能够用科学来解释的现象,因此也是“自然的”。

当然,很多人说“基因编辑人类”非自然,意思是说它不符合我们的传统生活方式。这里的问题在于,“传统”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许多被我们认为是“传统”的东西,都不过只有几十上百年的历史。今天我们一刻也离不开的电力、手机、电脑、互联网等等,刚刚出现的时候都曾经被当做洪水猛兽。因此,也许几十年之后的人们也会认为基因编辑是一种传统生活方式,并且认为反对基因编辑的“古人们”愚昧得不可思议。

最后,还有一些人说“基因编辑人类”非自然,是担心它会人为干涉自然选择的过程:本应由自然来把那些“不适应”的基因淘汰掉,现在人类却越俎代庖,这让人联想起纳粹的优生学。不过,进化的过程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基因突变,第二步才是自然选择。如果像贺建奎教授那样,只是人为制造了一个基因突变,那就只涉及其中的第一步。只有为了“改善人种”或者“淘汰劣等基因”而杀人或者强制绝育,才称得上是干涉自然选择过程。值得担忧的主要也是第二步。有人说,利用基因编辑技术来消灭某些致病基因,也是人为干涉自然选择过程。但这就像孕妇因为胎儿带有遗传病基因而选择流产一样,即使有“人为干涉自然选择过程”的嫌疑,也不会招来太多的反对。因为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自然的”不一定就是好的,不应改变的。流感、疟疾、艾滋病、癌症等等都是“自然的”,但是人类仍然希望消灭它们。有些人一方面反对将达尔文进化论用于人类,认为这是残暴血腥的“丛林法则”,另一方面又要捍卫“自然选择”,反对用科学的力量来消除“自然选择”给人类造成的伤害,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矛盾。

二、与实际应用有关的担忧

与实际应用有关的担忧,首先是对于人类基因库纯洁性的担忧。有人甚至说为了纯洁人类的基因库,应该把贺建奎教授的实验品(也就是两名已经出生的女婴)销毁。我认为这完全是个伪问题,因为每个人身上平均都会有一百个左右的基因突变,辐射、污染和病毒等等都有可能造成基因突变。人为制造一个基因突变根本就是沧海一粟而已。人类的基因库从来就不是纯洁的。人类基因组中有8%-45%的基因来源于病毒(这是一种天然的转基因现象),还有尼安德特人的基因;我们的细胞中寄居着一种叫做线粒体的生物(线粒体有独立的遗传系统,功能是为细胞提供能量,离开它我们都活不成,这是一种内共生现象)。所谓人类基因库的纯洁性,纯粹只是一个幻想而已。

其次,有些人担忧“基因编辑人类”可能会像玛丽·雪莱的小说《弗兰肯斯坦》所写的那样,制造出可怕的怪物来。从理论上说,这种事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但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实现的。就是像某些都市传奇所说的那样,让一只鸡长出六个翅膀四条腿来,如果真能实现,这也是能拿诺贝尔生理学奖的成果。可是,因为存在这种可能性,就要禁止为了消除遗传病而进行基因编辑,这是一种滑坡论证。

再次,还有些人担忧,如果消灭某些遗传病基因,可能会导致人类基因多样性降低,使人类在面对未知疾病的时候更加脆弱。这种担忧与前面两种恰恰相反。人类的基因多样性本身就很低(全体人类的基因多样性比一群黑猩猩还要小),而且单纯致病没有任何好处的基因并不多(因为自然选择通常会把这些基因从基因库中清除出去,很多致病基因都能带来某些好处,比如地中海贫血基因能增强对疟疾的免疫力),因此这种担忧是有道理的。不过基因编辑技术同样也能提高人类的基因多样性。

最后,也有人担心,基因编辑技术普及之后,人类长生不老,人口不断膨胀,地球可能无法承担。不过想要长生不老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因为人的衰老和死亡并不是由某个基因来控制的。死亡很大程度上是个概率问题:人活得越久,遭遇致命事件(意外和疾病等等)的可能性就越大。死亡不是由单一因素决定的,因此也就没法一劳永逸地解决。人类或许可以像消灭传染病一样,逐渐消灭各种遗传病和致癌因素,逐渐延长人类的寿命。在这一漫长的过程中,我们或许也能找到解决人口问题的办法,例如移民外星等等(移民外星的时候还可以通过基因编辑来提高人类的基因多样性,让人类能够适应外星的环境,最终可能会像某些人担心的那样,人类演化成几种不同的物种,但我觉得这不是坏事)。鉴于目前发达国家和某些发展中国家(如中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出生率降低,因此延长人们能够健康生活和工作的时间对这些国家来说绝非坏事。

三、与社会有关的担忧

首先,很多人担忧“基因编辑人类”会带来一个奥尔德斯·赫胥黎的小说《美丽新世界》那样的社会:使用人工手段来把人制造成阿尔法、贝塔、甘玛、德尔塔和埃普西隆(智力从高到低);阿尔法和贝塔是上层阶级,从事需要智力和创造力的工作,甘玛、德尔塔和埃普西隆是下层阶级,从事体力劳动和服务工作;每个人都被制造得恰好适合自己所要从事的工作,这样他们就能轻松愉快地从事自己的工作,哪怕这些工作在外人看来十分可怕;下层阶级还会被制造得厌恶书本和自然……这样的社会确实十分恐怖,但是这种恐怖并不是基因编辑本身造成的(奥尔德斯·赫胥黎写作该书的时候,人们还不知道什么是DNA,因此《美丽新世界》中是通过其他手段来制造符合需要的人类的),而是严密控制的极权社会造成的。

如果按照父母自愿,不造成伤害,基因编辑后诞生的人类拥有人身自由和基本人权,不被当作他人的财产或奴隶这三个原则,基因编辑人类也没什么可怕的。当然,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基因编辑只能在受精卵上进行,因此人没法编辑自己的基因,只能编辑自己未来的孩子的基因。而父母和孩子的想法未必一致,所以孩子长大后有可能会不满父母做出的编辑自己的基因的决定——不过另一方面,如果孩子患有遗传病而父母没有通过基因编辑来消除这种遗传病,孩子同样也有可能会对父母的这一决定不满。什么叫做伤害也可能存在争议。例如,一对聋人父母想要一个和自己一样的聋人孩子,因为他们认为聋是一种文化而不是一种残障。这样的决定肯定会招致争议。不过因为可能存在此类争议就要禁止所有的人类基因编辑,理由也并不十分充足。

不过,极权国家统一实施的人类基因编辑和父母自愿实施的人类基因编辑之间还存在某些中间地带:例如,贫穷的父母把自己的受精卵出售给某些私人公司,私人公司利用这些受精卵培育出某种“自愿的奴隶”来为自己卖命……表面看来这种做法完全符合上述三个原则,因为这些人就像《美丽新世界》中的人一样,都是“自愿”服从公司的。当然这也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实现的。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发现某个或者某些基因能够让人服从某个人、某个组织或者某个主义。即使发现某些能够使人具备服从倾向的基因,我们或许也会发现,那些只会服从、没有主见的人智商较低,只能从事重复性的工作,而这些工作很快就可以让成本低得多的机器人来做了。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有创新能力的人,而奴隶很少有什么创新能力。从这个角度来说,使用基因编辑技术大规模制造“自愿的奴隶”,不大可能成为一桩有利可图的买卖。不过,少数有怪癖的富人这样做的可能性不能排除,或许应该通过法律来禁止此类行为。

其次,有些人担心,基因编辑技术会让富人们把自己的后代变成天才和超人,导致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我认为这种担忧没什么必要,因为一般来说,富人热衷于新技术,其结果总是会帮助新技术进一步成熟,价格进一步降低,最后走进千家万户,从奢侈品变成日用消费品。就拿计算机技术来说,二十年前有人担心“数字鸿沟”——他们担心能够使用互联网的富人和用不起互联网的穷人之间的鸿沟变得越来越大。今天这个词已经没人再提,因为今天就连农村的留守儿童也能用上手机和电脑了。

最后,有人说,“人类基因编辑”事关重大,不能由个人来决定,应该由所有的人用民主的方式来决定。这个观点的问题在于,如果任何一项创新都要让全体人类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来决定是否要使用,那么今天我们可能连火都用不上,因为在原始人看来,火实在是太危险了,而火的潜在利益恐怕不是大多数原始人能够认知的。创新的出现和普及,从来都是少数人试错和多数人模仿的结果。就像美国科幻作家阿西莫夫在《永恒的终结》一书中所说的:如果人类可以主动选择自己的未来,“人类总会选择最安全、最中庸的道路前进。”其结果就会是放弃一切创新。

总之,科学技术的意义就在于不断创新和探索未知。因此科学技术必然会不时和人类现有的伦理道德发生冲突,我们也必然需要不断寻找新的解决办法。然而这种解决办法决不能是禁止探索和创新。英国保守主义先驱埃德蒙·柏克说,不能改变的也就不能保守。人类的伦理道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需要跟随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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