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史褶里的真相》第一辑: 初期红事(17)

宁都暴动将领被杀记

 一、「宁暴」起因

1931年12月14日,驻扎江西「中央苏区」瑞金北面的宁都国民党第二十六路军,除驻宁都城北四十公里石上一个团,全军六个旅十一个团1.7万余人暴动,带两万多件武器叛入红区,史称「宁都暴动」,简称「宁暴」。[1]

第二十六路军乃冯玉祥的西北军,大革命时期中共派刘伯坚、陈延年(陈独秀长子)、刘志丹、宣侠父、邓小平、魏野畴等入该军从事政治工作,刘伯坚任该军总政治部长。甯汉分裂后,冯玉祥拥蒋反共,礼送中共党员「出境」,少数未暴露身分的中共党员潜伏下来,与中共河南军委保持联系,成为「宁都暴动」最主要的「内因」。

1931年2月,蒋介石命二十六路军从山东赴赣剿匪。5月,该部第二十七师在永丰县中村与红军首战,第八十一旅大部被歼,损失三千余支枪与无线电一部,2300余人被俘。杂牌军本来就对蒋介石有疑心——「借剿匪而翦异己」,加上北人南下,不服水土,疟疾、痢疾、褥疮等频发,每天都有官兵暴病身亡,非战斗减员严重,全军人心动摇。此外,再受红军「穷人不打穷人」、「士兵不打士兵」、「红军欢迎白军官兵拖枪加入红军」等赤色宣传,「九·一八」后厌倦内战成为主流情绪,纷纷向总指挥孙连仲要求开向北方抗日。孙连仲迫于部属压力,向蒋介石发出请求北上抗日的电报,且未等蒋复电,便下令离开甯都向北开拔。蒋怒电孙连仲,严令二十六路军「死也要死在宁都」,并将嫡系许克祥、毛炳文部摆在广昌一线,挡住二十六路军北返之路。全军进退维谷,高级军官纷纷请假离队,孙连仲本人也「养病」南昌。这是第二十六路军之所以发生「宁暴」的大背景。

二十六路军离鲁南下之时,该部地下党员就得到中共中央军委指令,委派从事兵运的王超任中央军委驻二十六路军特派员。「宁暴」前,经该部四位地下党员活动,已秘密发展党员至十余人,并经中共中央特批,发展总指挥部参谋长赵博生入党。孙连仲因率部北返受阻离开宁都,将全军指挥权交给赵。「宁暴」发动的关键时刻,赵博生首先找二十六路军主力七十三旅旅长董振堂、七十四旅旅长季振同,很快得到两人承诺:愿随参谋长率部举事。季振同乃「宁暴」核心人物之一,写有一篇宁都暴动始末的文章(《中共党史资料》)。这么一位建大功于中共的人物,三年后竟遭「肃反」,罪名「反革命」,一同遭处决的还有参加「宁暴」的二十六路军黄中岳团长,时任红五军团第十五军军长。

二、季振同其人

季振同(1901~1934),河北沧县官屯狼儿口村人,1919年入冯玉祥部当兵,逐渐迁升,历任学兵营班长、学兵团骑兵排长、连长、教导旅营长、卫队团长。1926年9月冯玉祥五原誓师,季振同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传令队长、手枪旅长,第十四师长,参加北伐,乃冯玉祥亲信。1931年初,二十六路军南下剿赤,军心不稳,冯玉祥派专人捎带密信,嘱他必要时可以抗日为名假道赤区将部队拉回北方。这一机密被二十六路军地下党员刘振亚刺得,因此赵博生才敢率先与季振同密商暴动机密。

暴动后不久,1932年1月季振同入党,介绍人朱德、周恩来。二十六路军改编为红一方面军第五军团,下辖第十三军、第十四军、第十五军;季振同为五军团总指挥,董振堂为副总指挥兼第十三军长,赵博生为五军团参谋长兼第十四军长,黄中岳为第十五军长;萧劲光为五军团政委。红五军团很快投入反「围剿」作战,参加赣州战役,成为红军劲旅。

1932年3月赣州战役失利,中革军委决定重新混编红一、三、五军团,五军团被分为三部分插编三个军团:黄中岳的红十五军编入林彪的红一军团,赵博生的十四军编入彭德怀的红三军团,只有董振堂的十三军留在五军团。混编消息一发布,原二十六路军官兵极度震惊,一些人情绪激烈,大呼小叫,已经入党的季振同、黄中岳等人亦自然生出:「共产党终究信不过咱」。混编过程中,季振同对一些人事提出要求,无一项得到同意,反遭某些领导人揶揄。季振同深为怨怒,心情郁闷,邀集旧部好友聚首,说自己是「空头司令」。

1932年4月初,冯玉祥派参谋长刘骥前往策反季振同,刘的代表胡景陶入苏区递讯,季未答应。送走胡次日,季振同将冯信交给一向十分尊敬信任的政委萧劲光。同时,季振同向萧表示自己难以适应红军生活,要求上苏联学习军事。萧电请中央,中央同意了季振同留苏之请。季还要求给他一点金子作为路费,中央也同意了。季振同离开军团部,萧劲光为他开了欢送会,季留下所有东西:望远镜给了萧劲光,骠骏的青鬃马留给朱德司令,枪也交了,警卫班也留下,只带一个保镖去了瑞金。[2]

第十五军长黄中岳受季影响,漳州期间有点消极,思想有点动摇,也想离开部队,另谋去处。他做了一套便装(「准备开小差」),还说:「我这次到前方去,干多少就多少,拖(拖枪)不动就算了。」[3] 但他们毕竟只有怨言,无有行动。

三、季、黄冤案

1932年4月12日,「国家政治保卫局」接到原二十六路军潜伏党员王超密报——季黄密谋反叛。4月19日,漳州战役前一天,红一军团侦察排在漳州荷花庄抓获一名疑犯,从身上搜出敌军师长张贞签发的秘密通报。经审讯,此人名叫刘佐华,乃冯玉祥派来与季振同再次接洽之人。下午,一军团保卫局严讯刘佐华,刘供认季、黄「叛乱计划」、「同谋名单」。「国家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长李克农报请周恩来批准,决定以「反革命罪」秘密逮捕季振同、黄中岳等人。他们先批准季振同离开苏区去厦门,半路于汀州实施逮捕。此案一起被捕还有:红五军团参谋长、红军学校总教官朱冠甫;红十五军副军长、红军学校总教官张少宜;红五军团经理处会计科长李聘卿;红十五军经理处副处长高达夫;红军学校俱乐部管理员蔡佩玉。

1932年8月3~4日,苏维埃临时最高法院在叶坪临时中央政府大厅对「季黄反革命案」进行审讯,最高法庭由何叔衡、梁柏台、刘伯承、陈寿昌、刘振山五人组成,原告为国家政治保卫局的李克农,指控季振同、黄中岳「参加甯暴根本就是投机」、「随时隐藏着再做军阀、毁灭红五军团的甯暴光荣历史的反革命企图」,罗列一大堆捕风捉影的罪状。最高法庭完全同意原告机关请诉,抓住季黄等人一些尚未构成事实的问题,判决季黄等八人枪决、蔡佩玉监禁五年。「判决」为终审,无上诉权。[4]

当判决送达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毛泽东与项英没同意。毛项认为:「季黄等均为参加宁都暴动者,对革命不无相当功绩」;「季黄二人虽是此案主谋者,但曾为甯都暴动领导人之一,应减刑免死。」「朱冠甫、高达夫、张少宜等三人曾参加宁都兵暴,并且不是此案的主谋者,可改为监禁。」1932年8月10日,由毛泽东、项英签署的中央委员会决议案如下:「季黄二人由死刑减为监禁十年」;「朱、高、张三人改死刑为监禁八年」;其余刘佐华等四人「仍按原判执行」。此后,季黄等人一直关押于瑞金县九堡、麻田等地收容所。1934年10月上旬,中央红军长征在即,为甩掉包袱,解除「后顾之忧」,中央政治保卫局经请示周恩来,将季、黄等人处决于瑞金九堡大山之中,季振同时年33岁。

红军主力长征后,留在中央分局的十几位原「宁暴」参与者,项英认为他们「靠不住」,1935年2月下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一一灭杀。此前,于都梓山、潭头与会昌白鹅一带有140多名地主、土豪、铲共团分子、其他危险分子,为开展今后地下斗争,项英要求「处理」掉这些「后顾之忧」。对于动摇分子、变节嫌疑,「不管是否他已经逃跑叛变,只要几个领导人议论一下,也是可以处决的。」1934年12月20日,中央政府办事处又发出紧急命令——〈动员工农群众,积极击杀革命叛徒〉,规定对只有一般自首行为或在逼迫下做过一些错事的普通百姓,皆作为叛徒和反动分子予以击杀。[5]

四、冤案平反

延安时期,毛泽东说不该杀掉季振同、黄中岳。1949年后,中南海怀仁堂某次高干会议,毛又提季振同、黄中岳对宁都暴动有功,没有他们,第二十六路军全部起义是不可能的,将他们处决是错误的。

1972年6月10日,中央「批林整风」会,周恩来沉痛检讨:

五军团两个暴动过来的非党人士季振同、黄中岳,在宁都起义中起了关键作用,肃反时外面有谣传,说这两个人不安心,想走。李克农向我报告,我也同意将他们逮捕,结果处死了。[6]

1979年6月,姬鹏飞黄镇李达王幼平袁血卒苏进等宁都兵暴参与者上书,要求为季、黄平反。不久,中央书记处批准为季、黄平反,恢复党籍。是时,季黄冤死已整整45年矣![7]

据中共苏区史专家所撰《中央苏区史》,仅一个「中央苏区」,被冤杀的县团级以上干部就达269人。1939年6月,曾任红28军政委的新四军四支队司令兼政委高敬亭(1907~1939),在肥东被错杀,1977年4月平反。[8]

2009-9-6于沪·三湘

[1] 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页403。

[2] 《萧劲光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北京)1987年,页114~116。

[3] 《红色中华》(瑞金)第31期第6年,1932年8月30日。

[4] 《红色中华》(瑞金)第32期第10年,1932年9月5日。

[5] 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页1014。

[6] 〈周恩来在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议上的讲话〉(1972年6月10日),内部文献资料。

[7] 余伯流、凌步机:《中央苏区史》,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页1009~1011。

[8]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949~1976),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2013年,第五卷(1961-7~1966-9),页156。

原载:《开放》(香港)2014年7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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