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声明,笔者非社会学者,没有就某项社会问题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做过专题调研,因此在选择材料上不可避免会有局限性,下面的举例未必典型也未必极端,从有关问题带给我们的感觉冲击说,这个例子在每天都大量发生的强拆事件中甚至达不到中等烈度——还记得成都市金牛区因为抵抗强拆把自己烧死在自家楼房天台上的唐福珍(2009年)吗?还记得长春市朝阳区在长久家苑棚户区改造项目中被推土机推倒的楼房砸死的刘淑香(2011年)吗?还记得苏州市虎丘区通安镇严山村由于遭遇强拆愤而杀死两名拆迁人员的范木根(2013年)吗?还记得在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东崮社区旧村改造项目中被烧死在自家房子里的张纪民(2015年)吗?在成千上万强拆导致死人的惨烈事件和个人悲剧面前,我所举例的这件事显然不具备分量,好在这不影响进入话题,不影响说出我所看到的东西,那就暂且把它作为引子说下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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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这份《风险告知书》是由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征迁指挥部和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司法所联合颁布的。我知道全文引用会导致本文冗长,然而一个小心思让我决定还是把它原样展示出来。什么小心思呢?中国反正是要往前走的,我希望多少年以后,我们真的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时候,后代能够通过实物实证看清楚他们的父辈、祖父辈曾经生活在怎样的权力骄横之中,故此我没有对这些不具备文字水平的文字做任何删削改动,就连带有威胁意味的感叹号都原样保留了,尽管从文本意义上说这些感叹号是不必要的。我做的唯一改动,是为了节省篇幅把所列10项“严重损失”归到一个段落里了,原来它们是一项一个段落的,更具有威胁、恐吓的意味。

各居民户:
感谢你们的支持与配合,目前签约形势越来越好,越来越多居民户从不理解、不信任到大力支持、帮助宣传并引导周边群众。我们为这样的明白人点赞!整村拆迁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是为了社区的长远发展,是为了联庄的美好明天。宝龙东区块安置房建设项目已获滨江区发改局正式立项批复。尽管工作人员苦口婆心解释政策,还是有个别拆迁户执迷不悟,提出不合理要求。在此,我们进行风险提示,逾期未签约的将承担以下严重损失:
1.整村拆迁配合签约奖165000元没了!2.拆迁调节金150000元没了!3.每人50000元的整村拆迁人口奖励没了!4.每平方米1235元的安置房优惠价没了!(安置房按建设成本价购买,损失50-100万元,甚至更多!)5.宝龙东区块安置房户型选择资格没了!6.店铺关停补贴等其他相关奖励全部都没了!7.违法建筑被强拆,相关补贴都没了!8.房屋被强拆,面子没了!9.和谐快乐的家庭生活没了!10.如果聘请律师,打些无用官司,损失5-20万元代理费,甚至更多!损失如此巨大,必将追悔莫及!
如果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那就大错特错!如果暴力抗法,可能锒铛入狱;如果违法信访,将被依法查处;如果未签约,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房依然将被拆除。最明智的选择是早签约早选户型早选房,早日过上品质生活。请您权衡利弊,抓住机会,做出明智选择!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征迁指挥部(印章)
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司法所(印章)
2018年7月

这是我们经常从《人民日报》上看到的那种令人感动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并且“始终保持与人民的血肉联系”的政府形象吗?这是“对人民怀有赤子之心”、“对群众常怀有感恩之心”的政府机构与选民“同呼吸共命运”、“嘘寒问暖”、“促膝谈心”所进行的“沟通”吗?不是,这俨然一份最后通牒!
最后通牒什么意思呢?我们学究一下,引用词典解释:最后通牒源于拉丁语,以前曾经有人按英语“Ultimatum”的发音译为“哀的美敦书”;最后通牒一般是指谈判破裂前所说“最后的话”,通常是一个团体对另一个团体提出某种条件抑或绝对要求,限其在一定时间内接受,否则就要使用强制手段给予惩戒,包括断绝外交关系、封锁、抵制或使用武力;最后通牒往往是强国对弱国所采用的威胁手段。我认为这些解释很好。
然而这里出了点儿问题:原本在不平等国家关系中才会出现的最后通牒,为什么变相出现在政府与民众的关系之中了呢?要达成这种状态,需要怎样的社会政治、社会经济和社会文化条件的支撑呢?这种状态传递出哪些具有历史意味的信息呢?还可以更具体一些:诸如此类的拆迁现象,是偶然出现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与它所管辖的民众之间的吗?由公有制国家制度与私人财产权对立所引发的诸如此类的社会现象有没有普遍性?在全国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上,在政府权力机器步步进逼、无情碾压的情况下,每天有多少人曾经或正在遭受这种带有黑道性质的“哀的美敦书”的威胁?在如此这般的生存状态下,人——或曰民众,或曰人民,或曰“国家的主人”,或曰“我的父老乡亲”——又在想些什么?所有这些问题,我认为都值得说道说道。

2
如果你到一个陌生的地方,有两种方式可以观察和确认自己所处的环境。一种是从近处看,看春花绿草,看树木森林,然后再看远山近水,看作为背景的天空白云;一种是把顺序倒转过来,先从作为背景的天空白云看,再由远及近到远山近水,花草树木……出现在画面中的所有这些东西,综合构成了事物存在的逻辑链(客观之在),正是经由这条逻辑链,花草树木、远山近水、天空白云等细节性的东西才拥有了各自空间上的意义。其实,这两种方式无所谓优劣,它们都能够让我们在对境遇的观察中弄清楚我们的确切位置,这种观察对于一个人的行走非常重要。
我们采用由近及远的方式进行。
现在我们假设自己是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的一个拆迁户,为了叙述方便,我们给他起一个名字,称其为张三。张三这个人身形瘦小,无论冬秋夏春,脸都是黄蜡蜡的。其实他没病,就是身形瘦小,脸就是黄蜡蜡的,没办法。张三信奉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人为善,福虽未至,祸已远离;人为恶,祸虽未至,福已远离。”虽然这句话经常在现实中被证实无效,他也曾经怀疑过它是否真有道理,然而作为不能撤除的人性支撑,他还是不改初衷地笃信着它,遇到有人说:“你丫也忒傻了吧?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这道理不比你那道理更像道理?”他就会说:“话是那样说,这世事,不至于就到了为善就要招祸的程度吧?”
结果“世事”很快就找上门来教训张三了——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征迁指挥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司法所的有关人员最后一次与他沟通时,语气温和却目光凶恶地质问:“张三,你以为你是谁?你是李四呢,还是王二麻子呢?”
李四是这次拆迁行动中最有名的抵抗者,他有一处祖传的私宅,就像珍爱生命一样珍爱着这处院落,无论给多少钱都不搬。李四是生意人,在当地很有名,在杭州市黄金地段开了好几处酒家,所谓“财大气粗”者也,说话很有分量。此人配合不配合拆迁,具有风向标意义,所以当地政府和具体承办拆迁任务的工作人员都很重视,据说区委书记都出面了,苦口婆心,做了很多工作。最近有消息说,李四已经动摇了,声言不再代表拆迁户与政府沟通了。
王二麻子又是谁呢?是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的混世魔王,人人都躲着的主儿。此人四十多岁,膀大腰圆,浑身上下除了卵蛋所有地方都刺了青,四象、七曜、二十八宿,即我们常说的青龙白虎、玄武朱雀以及蛟獬狼犴、貉蝠雉獐之类凶恶之物遍布全身。无家无业的王二麻子狮子大开口,并且完全没有商量余地,一心想利用这次拆迁敲诈一笔横财,结果把自己给折腾到监狱去了——抓捕他的那一天,出动了数百名武警,犹如发生了一场小型战争。人们看到被押解着的王二麻子踉踉跄跄,满脸都是血,眼睛突兀着,很显然是不服。
身形瘦小的张三只是一个开一扇小门卖针头线脑的小贩,这扇门就是全家生活的来源,端的不能跟李四和王二麻子相比,因此,尽管拆迁人员说话的声音不高,对张三的镇骇却是显而易见的:晚上回家吃饭的时候没话,不跟家里人一起看电视剧了,一个人坐在角落里发呆,要不是有八岁的女儿在身边,他真想好好哭一场。他恨自己没本事,没本事赚更多的钱让孩子上好一点儿的学校,没本事应对拆迁人员的步步进逼,没本事争取到可以到另一个地方继续开小卖部的拆迁补偿款。一个男人的这种自责对人的伤害是内在的,张三的心在流血,他恨自己不是一个横刀阔马的血性男人,恨自己关键时候连一句有分量的话都说不出来。妻子看出丈夫有心事,睡觉以后在枕头边上盘问张三,张三才告诉妻子,最后一次谈崩了,可能连原先答应的钱数也拿不到了。
张三激愤而委屈地对妻子说:“他们根本不叫我说话呀!”
妻子也沉默了。
“唉,”张三叹一口气,“明儿我再看看,看有没有什么办法,你甭多想。”
妻子什么都没说,她太了解丈夫了,她知道他不可能想出什么办法改变拆迁办提出的条件,再说,既然李四都妥协了,王二麻子被抓进去了,其他人还能咋呢?
果真,第二天张三非但没想出什么办法,反而收到了盖着血红大印的《风险告知书》。经不住事情的张三吓得屁眼儿发紧,赶紧关门收摊回家去了。孩子上学还没回来,夫妻俩把《风险告知书》展开来反复阅读,上面印着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利刃一样戳在他们心上,尤其是如下语句:“如果暴力抗法,可能锒铛入狱;如果违法信访,将被依法查处;如果未签约,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房依然将被拆除。”小样儿你看着办!
这还不明白吗?这等于说除了接受拆迁办的条件你无路可走,你往哪儿走都是死路一条,并且——你是死定了的,就连德高望重的老天爷也没办法,他救不了你,他若不知好歹多管闲事从云端上下来,政府有可能把丫也给办了。夫妻俩面面相觑,一个劲儿长吁短叹,整个晚上家里都氤氲着绝望而恐惧的气息。威胁和恐惧就像巨兽一样不怀好意地在窗外徜徉,可以清晰地听到它沉缓而有力的脚步声。那天晚上,懂事的女儿帮助妈妈做了很多家务,轻手轻脚连一句话都不敢说,生怕再让爸爸、妈妈烦心。
如此描述上述情景有意思吗?我认为有意思,这是因为,我相信上面所描述的情景都曾经出现在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存之中——哪一个中国人没有陷入过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困境?哪一个中国人没有体验过抓不住任何东西、坠入深渊的无力感?哪一个中国人没有品尝过被无形力量挤压为齑粉的恐惧?你当然未必也经历过张三正在经历的强拆事件,但是你只要在这块土地上行走过,你只要曾经想活得体面一些,尊严一些,你就一定受到过诸如此类的威胁,感受过诸如此类的恐惧。
你会问:“陈行之先生,咱们把话说仔细一些,你所说的‘诸如此类的恐惧’是什么恐惧?”
我的回答是:“权力恐惧,是权力导致的恐惧。”
你接着问:“这东西真有那么可怕吗?”
我说:“是的,权力威胁是比任何威胁都可怕的威胁,权力恐惧是比任何恐惧都恐惧的恐惧。”
何也?我们还是以张三为例。

3
现在我们假设张三受到的威胁不是来自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征迁指挥部,也不是来自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司法所,而是来自我们上面提到过的财大气粗的生意人李四或者混世魔王王二麻子,并且,彼张三李四王二麻子与此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处于完全不同的历史时空之中,具体地说,这三个家伙生活在八百年前的宋朝,即水浒故事发生的年代,看看会是什么情况?
首先,那时候的大宋江山归皇帝所有,然而皇帝并不直接拥有土地,也没搞合作化、人民公社把农民的土地统统收归准国有(集体所有),所以,张三李四王二麻子各自拥有的土地、房屋都是合法的私有财产,是受朝廷保护的。在任何朝代,土地、房屋的流转都不可避免,这是一种社会微循环,它将为社会肌体提供所必需的营养物质,对应到我们正在议论的事情,结果顺理成章地发生了李四或者王二麻子试图购买张三的地产(注意,这里是地产而不仅是房屋,因为在私有制形态下,房屋所有权与房屋所占土地的地权是一个整体,它们不可分割,这里没有土地是国家的、房屋只有70年产权之类的事情)交易动机。
李四或者王二麻子找到张三说:“我想买你的房子,你要多少钱?”
张三眨巴着眼睛,深信一定是大白天撞见了鬼,说:“咦!我的生意做好好的,凭啥我要把房子卖给你哩?”不愿意卖。
这时候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李四和王二麻子都是奸商恶霸,狗日的有可能采用阴损手段断了张三的生意,或者像《水浒传》里蒋门神强占快活林酒家那样,使用暴力将张三打个满脸花,然后把房子夺了去;第二种情况,李四和王二麻子都属于合法经营,他们找张三仅仅是为了合理合法地完成一项交易,张三也愿意试着谈一谈,于是事情和顺地进行下去。经过反复磋商谈判,最终以张三能够接受的条件自觉自愿让出房屋,从而完成了这笔交易。
对李四和王二麻子来说,第一种情况比较危险——既然老百姓所拥有的房屋地产权受朝廷保护,你丫公然巧取豪夺,不但违法,还违背了与那种社会形态相匹合的传统道德,引起广泛的舆情声讨,杭州官府岂能不管不问?结果,皂隶们在杭州市大小街巷到处张贴海捕文书,捉拿不法商人,李四和王二麻子都将无法逃脱,即使你卵蛋上也刺了青也逃不掉。当然,如果官府贪赃枉法,存在“塌方式腐败”,官府与地主沆瀣一气做肮脏事,坑的就是你张三这样的人(《水浒传》描写了很多此类事情)——我无意为私有制弊端开脱,事实上,在没有法制的私有制社会这是很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此不做细论。
请注意,在整个事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以私有制为依托的产权制度以及从这种制度中衍生出来的社会道德,它们就像屏障一样,遮护着被人非法觊觎财产的人——我们说一个例子:没有这个条件,我们将很难理解美轮美奂的苏州园林何以建筑、何以保存,何以历经数百年而没有由于城市改造之类的理由而被强拆,还好好的立在那里。
在私有制社会形态(尤其是工业革命自由经济主义兴起以后)下,第二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具有普遍性,换一句话说,协商以及经由协商产生契约,通常是解决财产问题的主要手段,李四和王二麻子不过是采用了社会通行做法,完成了一项普通的商业交易而已。没有这个条件,李四和王二麻子都将是十足的傻瓜——失去制度与道德屏障保护的社会将是霍布斯所描述的“丛林社会”,巧取豪夺将成为那个社会的常态,道理很简单:能够抢到手的东西,是不会有人花钱去买的。
你看,产权制度以及与其相配套的社会道德,就这样在客观上保护了张三这样的弱者。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明晰的产权制度下的个人财产权是自由的根基,没有了这个东西,人就甭再想拥有其他什么东西了。我们可以想象,在现代条件下,尽管张三懦弱卑微,手无缚鸡之力,脸总是黄蜡蜡的,只要他所在的那个社会拥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法律与道德,他就不至于坠入到走投无路的死境,就不会发生唐福珍把自己烧死在天台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刘淑香被推土机推倒的房屋砸死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张纪民被人烧死在自家房子里的悲剧,更不会发生范木根忍无可忍无需再忍愤而杀死强拆人员那样的没有赢家的悲剧。
唉!在无限深邃的历史时空之中,人就像流星一样划过天际,瞬间就湮没到宇宙深处去了。人来世上走这一遭,其实挺没意思的,谁知道、谁记得你这辈子经历过什么?我们都独自斟饮着我们自己手里的这杯浊酒,多少酸甜苦辣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这是宿命么?这就是宿命,独属于我们自己的宿命。任何人都没有理由责备我们没有过好自己的一生。
你有理由责备唐福珍性子太刚烈么?你有理由责备刘淑香、张纪民窝囊么?你有理由责备范木根丧失理性么?你有理由责备被《风险告知书》吓得夜不成寐的张三怯懦和脆弱么?你不能。之所以不能,是因为唐福珍、刘淑香、张纪民、范木根以至于我们虚构出来的这个张三,都生存在一个可以辨析出历史意味的时空之中——尽管他们像流星一样划过天际,连踪迹都没有留下,然而他们之“在”仍旧是可以被归纳的。
存在主义哲学家海德格尔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被“扔”到这个世界中来的,我们所有遭遇都不可避免深陷于偶然性与必然性之间,无可挣脱。好在尽管我们在自己的境遇中受到宿命的困扰,然而历史从不虚无,它总是站立在它应当站立的地方,安慰着需要安慰的人。结果我们看到,历史经由思想成为“实在”,思想家用思想使看不见的东西被看见——在我们议论的话题中,如果你重温汉娜·阿伦特的《极权主义的起源》,重温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重温卡尔·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重温乔治·奥威尔的《动物庄园》和《1984》,重温阿道司·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重温尤金·扎米亚京的《我们》……你就会发现,那些已经远去的人仍然在用深邃的目光审视着我们的生活, 他们竟然精准地描述过张三遭遇到的事情,精准地概括出过张三所感受到的恐惧,精准地指出过发生所有这些事情的根源。
什么根源呢?
我们再转换一个视角。

4
众所周知,中国实行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两种所有制从属于公有制的国家经济制度范畴。我国现行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表述是: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二、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三、国有经济是同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四、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
这些描述都很精准,它所描述的制度状态不折不扣地印和了我们的境遇:你丫赤条条来到这个世界,活一辈子仍旧是赤条条的,祖国大好河山上的诸多好东西,土地、矿产、水资源……等等一切都属于国家,严格说起来,与你都没什么直接关系,“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制”的那些生产生活资料,必须经由国家(权力)的通道(管仲所谓“利出一孔”)你才可以获得,这就为权力进入到经济活动之中创造了几乎无法阻遏的条件。
我们遭遇到的所有困顿,都是在这个地段里发生的。
这是我们所置身的这个世界的总括情况,其他任何情况都从属于它,它对于社会运行和公众生活具有强制性,所有与经济活动有关的事务,大到国家和地方政府产业政策的制定、城市与乡村建设方案的推行,小到升斗小民开垦巴掌大一块荒地种粮、城乡结合部小商小贩的在加盖出来的一小间房屋里经营小本生意,无不受到它的制约。
法的本质就是拥有强制性,更何况国家大法,当然没有什么可说的。此种状态为产生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所颁发的《风险告知书》准备了充分的、不可动摇的条件,张三经历的是他必然要经历的,这里没有地域之分,在一定意义上,所有在这块土地上讨生存的人,都是张三。
“陈行之先生,我怎么感觉你有些偏颇啊,关于私有财产权,我们国家宪法不是也有明确表述吗?私有财产不是同样受到宪法保护吗?你怎么能说所有人都是张三呢?这话多难听啊!”
是的,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一、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二、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三、任何人不得剥夺公民的私有财产。四、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条文好吗?当然好,好得不得了!然而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这些有关私有财产的宪法条文究竟如何了呢?
不好意思,它们被消解掉了。
被什么东西消解掉了呢?被权力消解掉了。
必须承认一个事实,在以公有制为主要经济制度安排的社会,政府力量一定大于作为国民的民众的力量,即使宪法有明文规定,政府(在这里我们可以将其具象为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拥有万千种手段侵蚀和消解你的宪法权利,这里没有什么法不法的问题,国家(体现为各级政府)至高无上,所有强拆事件都是在这种社会政治条件下发生的。
换一句话说,没有这种社会政治条件作为保障,政府权力绝没有如此大规模与民争利的能力。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列举一些数据:早在2013年,吴敬琏先生就曾经指出,中国各级政府单是利用土地差价(城市土地是国有的,当一块土地要变成工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城市用地的时候,政府要征购,而征购价格和土地批租价格中间有很大的价差)所攫取的资金就达30万亿之巨!王小鲁先生最近说:“2003 年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的建设用地合计42 万公顷,是2001 年(16.7 万公顷)的2.5 倍。当年出让土地成交价5421 亿元,是2001 年(1296 亿元)的4.2 倍。随后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收入从数千亿元规模一步步扩大到数万亿元规模。2014年,财政部统计的全国土地出让收入4.29 万亿元,相当于当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7%,相当于当年全国GDP 的6.8%。”(王小鲁:《现行土地政策的好处都给谁了》,2018-8-9,转引自爱思想网站)
这些数字难道还不触目惊心吗?!
同样,没有这种社会政治条件作为保障,各级政府的强拆机构、强拆人员也绝没有胆量超越于法律之上,黑化为类似于帮会组织的东西,公开或者不公开地抢劫和杀人。他们之所以能够和敢于用恐怖手段对待民众,仅仅由于一个原因,那就是卢梭所指出的:“无论一个政府因何而设,在它的管辖范围内,如果有人不受法律约束,那么其他所有人必然会受这个人的任意支配。”在我们的话题中,不受法律约束的显然是给民众颁布最后通牒式《风险告知书》的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征迁指挥部和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司法所,而这份《风险告知书》的接受方,也就仅只是被他们任意支配的对象而已,对于掌管权力的人来说,张三们甚至只有数字意义而没有人的意义。
唉!可怜的张三显然是遭遇了不平等啊!
那么,他所遭遇的不平等是属于何种性质的不平等呢?
我们还是听听卢梭的说法:“我认为人类中间存在两种不平等,一种是我称之为自然上的或者生理上的不平等,因为这是由自然造成的,包括在年龄、健康状况、体质强弱和治理或者心智上的各种差异;另一种,或许可称为精神上或者政治上的不平等,它依靠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并且至少经过人们的一致认同。后一种不平等赋予一部分人以特权,相反,其他处于劣势的人则没有,例如有一部分人比别人更富有,更尊贵,或更强大,甚至能让别人服从他们。”(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初版于1755年4月,彼时乃我大清国乾隆二十四年)
我认为二百六十多年前的这个姓卢的家伙把我们正在说的事情说清楚了:第一,张三遭遇的是“精神上或者政治上的不平等”;第二,张三遭遇的不平等源于“一种特定的制度安排”;第三,这种制度安排赋予了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征迁指挥部和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司法所特权,因此他们特别强大,能够让张三“服从他们”……这里既没有卢梭所看重的契约,又没有正常社会中所应有的商业谈判和通融,犹如我们从《风险告知书》中所看到的,这里展现出来的全部是暴力,赤裸裸的权力暴力。
如果我们将这种现象做形而上处理,那么,该怎样定义它的社会学特征呢?
我的表述是:政府权力对公民宪法权利的行政性侵蚀和消解;亦可以简括地表述为:权力只对权力的来源负责,权力对并非权力来源的权利的消解。这种侵蚀和消解是普遍现象,不仅限于财产权,它所消解的,还包括宪法第35条所涵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难道不是这样吗?仔细想一想,我们是不是都经历过如下匪夷所思却又习以为常的事情:在社会运行中,公民所应当享有的宪法权利轻而易举就可以被政府的一份行政文件、一次口头通知、一次内部讲话,甚至一次高层会议、一个主管部门电话所否决,并且完全没有通融的余地,否则就是不听从指挥,就是妄议……在诸如此类的情况下,我们作为公民难道还能够守护住或者收获到什么有益于我们的东西吗?守护不住也收获不到了,等待我们的只能是空无,巨大的空无,一种无以附着的漂泊感,就像面对《风险告知书》而惘然若失、无限恐惧的张三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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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的注意的是,不受约束的权力不仅消解权利,作为一种超然力量,它还可以消解权力。这又是怎么回事呢?尽管这个话题已经超出本文的必要范围(我将在另一篇文章中专门论述),然而它在我们议论的事情中有很重要的意义,因此我还是想附带着说一说。对此没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越过本章。
依据英国哲学家罗素的观点,在人的各种欲望中,最主要的是对权力的欲望和对荣誉的欲望,大体说来,对荣誉的欲望所导致的行为与对权力的欲望所导致的行为相同,因此在最实际的意义上,可以把这两个动机看成一个。罗素说:“爱好权力是在世事的造因方面起重大作用的那些人的一种特性。”这句译文有些拗口,实际上它所表达的意思是:对权力的无止境追求是政治家的特性。罗素强调:“爱好权力犹如好色,是一种强烈的动机,对于大多数人的行为所发生的影响往往超过他们自己的想象。”这种动机像性欲一样没有止境。罗素接着指出:“只有认识到对权力的追逐是社会事务中重要活动的起因,才能正确地解释历史——无论是古代的还是近代的历史。”(罗素:《权力论——新社会分析》,1938年)结果,历史就这样发展下来了。
历史是这样的,历史人物又如何呢?观察历史人物需要“去魅”,消除掉历史人物有意披挂在自己身上的神圣外衣,譬如“君权神授”(权力是上天给的)、“真龙天子”(天上的真龙下凡);譬如“德侔天地者,称皇帝”,说话做事皆“奉天承运”;譬如皇帝所谓“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现代人早已经知道,这些劳什子都是骗人的,其实皇帝与张三李四王二麻子没有什么区别,丫一天到晚也避免不了要做吃喝拉撒睡五件事,丫跟我们一样也是肉眼凡胎,同样有七情六欲。至于把自己装点成“人民公仆”、“心里只想着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的次级官员,就更是如此了。
既然这样,我们也就不难想象,这帮人将无法摆脱犹如好色一般的“对权力的欲望和对荣誉的欲望”,这意味着权力场上比普通人更阴鸷更狠毒更残暴的角色将一批又一批粉墨登场,构成历史的一部分,给历史画面涂抹上了另一种不那么让人恭敬的色彩。愤世嫉俗地说,正是源于人对权力的欲望与追逐,所以才产生了实现权力欲望的政党和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或者反过来说,形形色色的政党和社会组织、大大小小的社会运动里面,不管口号多么冠冕堂皇,旗帜多么鲜艳漂亮,都容纳和充盈着无数个人动机,是这些东西暗地里发生着强劲的作用。
历史给我们的启示是,权力动机(也可以表述为欲望)在符合历史发展规律、符合社会正义原则的情况下是积极的;一旦脱离于历史发展轨迹,与社会正义原则相悖,就会转向消极,成为阻滞社会发展的力量。尤其是在权力人物及其手中的权力无所制约的条件下,权力者对权力的欲望会无限膨胀,必然导致僭越——具体来说,导致权力者无知而病态地追求个人崇拜,必然导致权力者狂热地寻求权力的绝对化,这种情况对一个政体的整体权力所产生的侵蚀和消解一定会是灾难性的,它一定会疏松和降低政体的内在结构的坚固性和稳定性,这意味着在这个政体内部将经由人性的通道无可避免地孕育出新的政治危机。这是一个缓慢的政治演进过程,缓慢到只在其结果出现之时才会被人们所察觉。人们通常把这个过程概括为一个政体所进行的集权化的政治蜕变。这在专制主义国家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罗素认为,“凡是在权力方面经过长期发展的组织,通常都经过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狂热的(不是传统的)信仰导致胜利;第二个阶段是新权力取得公众的默认,很快变成传统的权力;最后一个阶段是权力用来镇压抗拒传统的人,因而成为暴力。一个组织经历过这三个阶段的时候,它的性质也随之发生重大的变化。”(引文同上)。
成为专制暴力的权力,或者说,完成僭越、凌驾于政党和国家利益之上的权力,出于巩固和扩张权力的需要,对失去已经得到的权力的恐惧,往往会把自己没有直接掌控的权力视为潜在的或明确的威胁,出自本能地将其作为消解的对象(从宏观角度我们可以谓之曰:“一个极权主义政权迟早有一天会把自己吃掉。”),其表现就是:总是试图限制和取消外在于自己的权力,将集体独裁转变为个人独裁;个人独裁强制性地以领袖意志取代政党意志和国家意志,不容置疑,不容反对。
霍布斯所描绘的利维坦怪兽,就是这么产生出来的。
细致观察会发现,权力对权力的消解不仅是一个政治游戏过程,它同时还将阻滞、干扰甚或消解正常的国家政治议程(国家方向的选择、政府决策的制定、行政手段的实施等等),使国家机器产生莫名的耗损,从而使国家机构运行粗鄙化、浅薄化、简单化,它在内政和外交上所产生的消极国家后果将不断叠加,直至有一天酿成作为国家后果的国家灾难。这种作为国家后果的国家灾难与至高决策者的初衷往往风马牛不相及,这又是为什么呢?我的看法是,只要权力有条件消解权力,消解权力的权力(绝对权力)就一定会在某个时段演变为非理性,所谓非理性,就是不知道这列车开向哪里,谁都不知道——决策犹如播种,倘若你不知道自己播下的是什么种子,又怎么可以知道会长出什么样的秧苗、收获什么样的果实呢?
我们观察清朝末年的政局,这种印象会格外强烈:戊戌变法进行之时以及失败以后,以慈禧为核心的保守势力除了在“保大清”还是“保中国”问题上十分清醒之外,在国家事务中最重要的内政、外交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上,他们几乎全部表现为混乱、颟顸而愚蠢,他们所收获的唯一国家后果,只能是既保不住中国,亦保不住大清,灰飞烟灭,空留一座紫禁城。
扯远了,我们还是说正在说的事情。
耐人寻味的是,权力对权力的消解还会在完全相反的方向上产生出后果,那就是导致下级权力对上级权力的责任心的消解,导致技艺性的绝对服从。
奥地利精神病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曾经分析温顺的人性和专横的人性,罗素引述他的话说:“屈从的人按照别人所订的规则和法律生活,这种人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想要获得悲屈的地位。”与此相反,属于专横一类的人总是要问:“我怎样才能比其他任何人都优越?”阿德勒认为这两种类型至少在其极端情况下都是要不得的。罗素赞同阿德勒的观点。
社会组织往往具有人的特点,权力本性有时候深深地寄寓在人性之中。当一个专横的人要求处于悲屈地位的人服从的时候,后者就会服从——犹如宗教对神的服从可以带来安全感,权力对权力的服从也具有同样的效果。“一切服从的现象,根源都在于恐惧,不论我们所服从的是人还是神。”(引文同上,罗素:《权力论》)。权力对权力的服从同样源于恐惧——就中国官员来说,不能得到晋升的恐惧(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失去权力的恐惧及其失去权力以后对人身安全的恐惧,将深刻地改变政治生态,下级权力对上级权力的责任心和忠诚度将逐渐被瓦解,谁也不负责任,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公开或者不公开地利用手里的权力寻租;为了使手里的权力增值,或者为了获得更大的权力,无节操地对作为其权力来源的绝对权力进行大规模的阿谀奉承和顶礼膜拜将司空见惯……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绝对权力并没有收获到它想要的东西,它仅只是消解了中下游的权力,这种消解当然不会使中下级权力更加有效,反之,至少在客观上,中下级权力在行政上变得愈加庸俗、懒惰而无效了,反而成为了蜕变为绝对权力的消极力量,这种状况必然导致国家机器在其运行中出现不该有的阻滞和耗损。
这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基层政权越是懒政,越容易导致权力者成瘾性地对其所管辖的民众使用权力暴力。这就是我们在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联庄社区看到的情景,这就是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的强拆工地上看到的情景。至于中下游权力这种之庸俗、懒惰和无效在更高层面将会导致怎样的国家后果,这是用腿肚子都可以想明白的事情,所以此不赘言。
好,我们结束这段岔出来的话题,回到议题本身。

6
事实上已经失去赖以生存的房屋的张三,现在在干什么呢?
丫围着那间就要被拆除的屋子,左右端详,似乎想弄明白一些什么,就像出车祸的人,倏忽之间就失去了意识,醒来时已经躺在深沟里,他想回忆一下自己被从车里甩出来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结果他什么也没想起来,脑子里哄哄的充斥着各种奇怪的声音,像推土机的声音,又像某种东西在燃烧,更像有人在哭泣……他抚摸着已经变得斑驳的柜台,抬眼从狭窄的屋门看出去。金戈铁马的拆迁队正在集结,已经听得到隆隆的机器声了。在某些短暂的瞬间,他感觉自己成了范木根,成了唐福珍,成了张纪民,成了刘淑香……一声喝问惊醒了他:“谁还在屋里边?这房子马上就推倒了,快出来!”他就出来了,黄蜡蜡的脸变得煞白,人也像一下子苍老了许多。
说话的人正是最后一次跟他谈话的拆迁工作人员,见是张三,就说:“原来是张三呀!”
张三惨淡地笑了一下,什么也不再看,什么也不再说,转身离开了。
随着推土机的巨大轰鸣,陪伴了他二十多年的房子在他身后轰然倒塌。他短暂地驻足了一下,仍然没有回头,继续往前走。他再次在内心里承认,他既不是唐福珍,也不是张纪民,更不是范木根,他就是他,张三,一个手无缚鸡之力、总是被命运拨弄的人。现在他知道了,对于他来说,任何关于命运的遐想都是奢侈品,他这样的人活该有当下的遭遇……这样一想,张三反倒平静了,拖曳着脚步向不知道的地方踽踽而行,就像电影定格一样,为我们留下了他单薄而孤寂的身影,似乎在提示我们,应当再多想一些什么。
千万不要责备张三窝囊,在可怕的宿命面前,百分之九十九的人做出的实际上都是张三的选择,包括我,包括你,包括他。正是这种选择,把我们从久远的过去托负到了今天,这意味着只要你还在这块大地上生存,就不要以为你所幸不是那个倒霉的张三,只要基本的社会政治结构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你就是张三,下一个面对《风险告知书》发呆的就是你。必须把任何形式的张三都看成更大范围张三的折射,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在观察世界时把握住分散的个体所代表的整体意义。
我曾经在一篇文章中引用过英国诗人约翰·多恩(1572 – 1631)的诗句:“没有人是与世隔绝的孤岛,每个人都是大地的一部分;如果海流冲走一团泥土,大陆就失去了其中的一块,如同失去了一处宝贵的海岬,如同我或我的朋友失去了家园;任何人的死都与我息息相关,因为我与人类紧密相连;因此,别去问钟声为谁敲响,丧钟就为你而鸣。”
是的,人与动物不同,人的存在是一种社会性的存在,我们是通过我们与其他人的关系才成为我们现在这个样子的。我们就是张三,张三的命运就是我们的命运,张三受到的威胁就是我们受到的威胁,张三感受的恐惧就是我们感受到的恐惧。同样,无论你多么不好意思,你都无法否认一个既尴尬又让我们羞愧的事实:那些威胁着我们的权力并非天外来客,他们正是被作为张三的我们亲手制造出来的——没有我们的隐忍就不会有无处不在的权力的骄横,没有我们的沉默就不会有近乎于最后通牒式的《风险告知书》,我们与他们是一种共在的关系,这种关系无法改变,至少从目前来看,它无法改变。
中国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啊!

2018-9-8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