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记得在十多年前写的一篇随笔中,我说自己不善于写小说,更不善于写诗,因为我的脑瓜子太沉,幻想的翅膀无法带着它自由翱翔。所以,我一向只写散文和随笔,即使散文和随笔有时也需要想象和诗意,但那最多只能算是滑翔,而并不能算真正的飞翔。

但是,我却喜欢译诗,尤其是三十年之前。那是因为译诗并不需要很多的想象 —— 想象是原作者的任务;译者需要的主要是技巧 ——也即如何将原作者用一种文字表达的想象,忠实、自然而又有诗意地在另一种文字中表达出来。那就像同样是飞翔,诗人用的是自己的翅膀飞翔,而译者却是驾驭着飞机飞翔。飞机有自己的动力、机械和翅膀,译者需要的是技巧来驾驶飞机在蓝天翱翔。

虽说翻译一切用文字写成的东西都要技巧,连翻译一篇技术文件都要懂得怎么把原文的意思准确而通达地在另一种文字中表达出来,但译诗所需要的技巧更复杂,更高级,也更巧妙。译诗是一种高度的文学再创造。在译诗时,译者比在翻译任何其他形式的文字时都有更大的自由性,也要求有最大程度的再创造。那是因为用任何一种文字写诗时,不但要讲究诗的意境,还要讲究节奏、韵律和修辞;于是在译诗时,译者就不但要能在译文中准确地传达原诗的意境,还要用适合目的语的最佳方式来表达诗的形式。译者就好像是借用原作者的诗意而用另一种文字来重新写一首诗。所以,译诗有时就像是写诗,只是不需要有写诗的原始想象力,而只要有驾驭原作者诗意和文字的技巧。这正是我最需要也最乐意采用的一种创作形式。

三十年前正是文革进行得热火朝天的时代。那时,一切古代和外国的东西都被认为是封建和资产阶级的,所以都要打倒,都不能接触。然而,不知因为怎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到一册许国璋先生在文革前编的大学英语课本,其中就有英国湖畔诗人华滋华斯(William Wordsworth, 1770-1850)的〈黄水仙〉(The Daffodils)的前两段。我一下子就被那首诗中悠闲、高雅的情趣所吸引,那种自由自在、平和欢乐的气氛跟当时我周围窒息压抑、狂暴野蛮的现实是多么不同呀!

我试着将这两节诗翻译成了中文,也借译诗表达了我对诗中表现的境界的向往,虽然在那时,即使在最深沉的潜意识之中,我都无法想象有朝一日我还会有机会生活在诗歌所写的环境之中!

我至今仍觉得,我的第一首译诗是我所有的译诗中最成功的几首之一:

我像朵白云孤独地漫游,
漂浮于丘壑之间。
突然我看见一片花儿,
那是金黄的喇叭水仙。
在湖畔,在林间,
花朵在微风中飞舞翩跹。

花儿又像连绵不绝的星星,
在银河中点点闪现。
它们沿着水湾的边缘,
一望无际地伸延。
一晃眼,我像看到了千万张小脸,
活泼地舞蹈着把头点。

我说这两段诗译得成功,那是因为译诗所用的语言非常简单、自然,却又恰好精确、忠实地表达了原诗,而这正是译诗时最难做到的。我把这两段诗译出时,还以为华滋华斯的原诗就是这么两节,因为在那个年代,我是无从查证考据的。一直到几年以后,我得到了一本《英诗精萃》(Golden Treasury of Songs and Lyrics),才发现原来原诗是有四段,许国璋先生课本中只引用了前两段。后来,我又找到了华滋华斯的妹妹陶乐赛(Dorothy Wordsworth, 1771-1855)日记中有关那天他们在湖畔散步时看见那片黄水仙的情景。于是,我又把后两段诗和这篇日记一起译出补上。可惜的是事隔数年,灵感中断,后两段无论在意境和文字的表达上总归不如前两段了。

水仙周围波浪舞动,
灿烂的浪花上凌驾着欢快的水仙:
诗人怎能不愉快,
在这如此欢乐的一群中间!
我凝视着——凝视着——几乎没有什么思念,
这个景象会把什么财富给我增添。

时常当我躺在床上,
茫然若失或者忧心如煎。
花儿们突然在我内心闪现,
这是幽静肃穆,快乐极点。
那时欢快充满了我的心田,
我就像舞蹈在水仙之间。

译完华滋华斯的头两节〈黄水仙〉之后,我就一触发而不可止,一连在五、六年时间里翻译了五百首左右的英诗,抄成七、八本,冠之以一个通称,曰《译丛》。开始时诗源有限,只能找到一首就翻译一首,当然还要是我看得懂、译得出的。后来,时局松动了些,外文书店楼上内部出售抄家所得的外文旧书,还有不少外文工具书可供借阅、查考。我就买了几本诗集,还常去那儿找有关作者和作品的资料,尽可能为我译过的诗歌作些注解。那时,因文革而中断联系的笔友也从国外寄来过几本诗集,于是诗源就更为大大改善了。

(二)

记得那时我选择译诗有一个标准,那就是一定要是英文原诗,至于是古典的还是现代的倒并不讲究。不过因为现代诗歌一则当时很难看到,二则也很难看懂,再加即使找到我能看懂的,也并不一定喜欢,所以我译的还是以古典的为主。我最喜欢也译得最多的,除了华滋华斯之外,还有彭斯(Robert Burns, 1759-1796),郎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 1807-1882),丁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 1809-1892),雪莱(Percy Bysshe Shelley, 1792-1822),狄勤生(Emily Dickinson, 1830-1886),布莱克(William Blacke, 1757-1827)和爱弥丽·勃郎蒂(Emily Bronte, 1818-1848),等等。爱弥丽·勃郎蒂是写《简·爱》的大名鼎鼎的夏洛蒂·勃郎蒂(Charlotte Bronte, 1816-1855)之亲妹妹。她们三姐妹都是天才作家,可惜都天不假年。爱弥丽的诗歌在她们三姐妹中写得最出色。我不太喜欢拜伦(George Gordon Byron, 1788-1824)。他的诗太哲理性,而我对哲理的东西一向不太喜欢。我更欣赏雪莱的浪漫、自然和伤感。我很喜欢惠特曼(Walt Whitman, 1819-1892)。我喜欢他的大胆、露骨和激情。但是他的诗句太长,跟中国文字的特点相差太远,很难译好,所以我也译得不多。

我一直觉得,译诗就像是做数学题目,尤其是解析代数方程或者求证几何图形,都是对脑子最好的磨炼。翻译的标准,在一百年前就已经由严复所设定,那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信、达、雅”三字。所谓“信”,在译诗时就是要准确无误地将原作者的意境、主题和造句 用词在目的语中重现出来;所谓“达”,就是译诗的诗句要能琅琅上口,念起来就像是一首原来就用目的语所写的诗;所谓“雅”,就是用词要精确,语句要典雅,押韵要自然,总而言之,要译得像一首好诗。我同意严复把“信”放在三个标准的第一位,因为失去了“信”就不成其为“译诗”,而成了“写诗”了。所以,我从来都不提倡章太炎、苏曼殊诸先生用中国古诗的形式来翻译外国诗的方式。但是,我也不主张像鲁迅那样的“硬译”,使读者念起来像吃满嘴沙子的饭,难以下咽。我主张在“信”的基础上,达到这三者最大程度的完美统一。于是,译诗就成了对译者语言运用能力的最大考验。

我一般在决定翻译一首诗歌之前,一定不但先要完全吃透原诗的主题和意图,而且还要把原诗中的每一个词 每一句话和全诗的结构都搞懂。弄懂原诗主题和意境的最好方法就是反复默诵,直到受到原诗的感染。我一直相信:如果一位演员在扮演一个角色时连自己都不能感动,那么,他就一定不能感动观众;同样,如果一位译者在翻译一首诗歌时连自己都不能被原诗感动,那么,他的译诗一定也不能感动读者。所以,只有翻译能够感动译者的诗歌才能得到好的译诗。

在弄懂原诗之后,我就开始把原诗一句句忠实地翻译出来。那时,我先不去顾虑语句的通达和典雅,因为这是需要全力以赴达到“信”的标准的时候。等到我确信我的译诗已经尽可能精确地传达了原诗的意图和词句之后,我一般就暂时将原诗放在一边不去看它。那时,我就开始按照中文的习惯来整理我的译句,加工我的修辞,找到最自然的韵脚。最后,我再反复朗读自己的译诗,不但审查它是否念起来像一首自然的中文诗,而且也与原诗比较,看看译诗是否能达到原诗的意境和感染力。在形式上,我最重视的是押韵,因为我认为没有韵的文字不能称之为诗。为了凑一个句子的韵,我可以花几天的时间。有时半夜醒来,忽然找到一个好韵,就连忙起来拿笔记下,以免第二天忘记。

译好一首诗是全神贯注的精神劳动的结果,在文革那样严酷的大环境中,译诗的确能够让我暂时忘记丑陋得无法忍受的现实,得到短暂的精神麻痹。我记得在一本《译丛》的〈前言〉中,我借用法国大作家罗曼·罗兰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中的一句话“音乐是精神的慰藉品”来形容诗歌说:“诗歌也也是精神的慰藉品。”其实,更精确地说,应该是“翻译诗歌也是精神的慰藉品。”正因为我在一定程度上把翻译诗歌当做了精神的“慰藉品”,所以文革一结束,尤其是我不久就出国之后,周围的环境彻底改变了,我也就不再需要这一精神的“慰藉品”了。于是,我在国外的二十年中,几乎就没有译过什么诗歌。

(三)

我在此谈我的译诗经历,有三个原因:

一是以此在本世纪的最后十天纪念我的译诗三十周年。三十年对人的一生来说绝不是一个短暂的时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三十年呢?

二是以此纪念“音乐沙龙”举行100次活动。“音乐沙龙”是这儿一批音乐爱好者组织起来定期欣赏、讨论西方古典音乐的一种活动,开始于一九九八年三月。是几位潜在的音乐爱好者向我建议发起的。虽然中断过一段时间,但基本上每月一次,由我选择节目、负责主讲,然后再一起欣赏乐曲,漫谈讨论,到现在已经举办99次了。我们打算在2000年元旦那天,既庆祝新世纪的来临,也庆祝“音乐沙龙”举行第100次活动。在“音乐沙龙”上,有几次,介绍西方古典艺术歌曲,比如:舒伯特的《冬之旅》,我就是先把歌词译出。这是文革之后我中断译诗活动的继续。所以,“音乐沙龙”再次引起了我对译诗的兴趣。

三是以此纪念最近去世的台湾《中外文学》总编辑吴潜城教授。我和吴教授只有一面之缘,那是数年前的一天,墨尔本的夏祖丽女士来电告诉我吴潜城教授最近在墨尔本,她已经跟他见过面,不日,吴教授就要去南澳开会,夏女士问我有没有兴趣认识一下吴教授。我当然表示愿意。隔了一、两天的一个晚上,我刚刚下班回家不久,吴教授就从他下榻的旅馆给我来电。他说会议安排得很紧凑,他不能在南澳久呆,明后天还要跟我校英语系谈谈交流的事,只有当天晚上有空,希望能跟我见见。我就马上开车去他旅馆接他来寒舍。那时的吴教授看上去只有四十多岁,正是年富力强、可以做一番大事业的时候。那天我们在我书房畅谈了一晚上。他是英文教授,我们当然谈到了翻译,我就献丑,给他看了我文革时的译诗,原意是向他讨教,不料吴教授居然非常欣赏,问我为什么不把它们拿出去发表。我说那是三十年前的习作,那时我既没有工具书可以查考,中英文的程度也大有问题,真要出版的话,我就一定要一首首把原文找到,重新一字一句校对一遍,否则,变成自欺欺人,这样的事我是绝对不做的。而现在要我把三十年前没有做好的工作再拾起来继续下去,不但精力不够,而且连兴致也已经全无了。吴教授还说他正在出版一套英美文学丛书,其中也会有古典作品,如有可能,我可以先整理出一位作家的作品,比如彭斯的诗歌,他可以考虑出版。我当时也只是含糊应诺而已。那天畅谈到半夜,我还开车下山,到城里唯一还开着的中国饭店“包有鱼”吃了宵夜,等送他回旅馆再回家,已快凌晨两点了!

分手之后,吴教授还寄来几册他主编的《中外文学》杂志,表示对我招待的感谢。后来,我们就断了音信。前几天,夏女士寄来贺年卡,还附来台湾十一月十六日的《中国时报·人间副刊》,当头一篇就是悼念吴潜城教授的长文,我才知道原来吴教授在上个月因弥漫性肝癌去世了,从发病到去世还不到半年!不想,我和吴教授的初次见面,竟然也就是我们的最后一面!想到我给吴教授看过的译诗,更想到我因循延宕,辜负了他鼓励我整理出版旧译的一番美意。现在,我回忆我的译诗经历,也算是我对吴教授的一种纪念吧!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写于澳大利亚斯陡林红叶山庄
二0二二年七月六日
修改于澳大利亚刻来佛寺爱闲堂

(北京之春2022年7月9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