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八宪章》公布之后,从各方反馈的信息和中共当局的激烈反应来看,它们把她当作了非暴力版《5 71工程纪要》,一个类似《建国方略》的东西。尤其是构建中华联邦共和国的提法,让中共惊恐万状,还让毛左派恼羞成怒,破口大骂。而宪章明确提出了19项主张以及在结尾部分呼吁全体人民投入公民行动中来,更让它相信这是一个“颠覆政权”的总动员令。因此,它在拘捕刘晓波、对张祖桦监视居住之后,启动国保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传讯、调查其他在宪章上署名的人。目的很明确:第一、阻却《零八宪章》的传播,遏止知识群体与民众的集合;第二、调查、逮捕参与《零八宪章》的起草和组织者,扼杀宪政行动于萌芽状态。

作为宪章的首批签署人,笔者不得不遗憾地指出,当局的这种认知反映了中共技术官僚的短视和狭隘,缺失历史的眼光、恢弘的气度和真正大国领袖的胸襟。因为,《零八宪章》的价值和意义,其实更在精神、道德和价值层面而非现实政治利益层面。

我在哥伦比亚大学中国论坛《零八宪章与中国政治进步研讨会》上谈到,“在宪章的酝酿过程中,许多体制内的知识分子和学者、作家、记者、律师参与进来,我们不是从抽象的政治原则或谋求权力的奋斗中认识到,中国需要建立宪政民主的政治变革,而是从建设性的专业实践中意识到,中国没有退路,必须过政治改革关。我们之中的专业人士大都对政治斗争中通常追求的权力没有兴趣,我们关注的是如何创造一个政治环境,解决我们仅仅从专业上无法解决的问题。在这一点上,各界和中国执政者应当明白,虽然08宪章是政治性宣言,但是这不是为了特殊的政治利益。”

《零八宪章》的签署人或为年逾八旬的前共产党人,或者是书斋里做学问的学者,或为专业人员,不难看出,这些人对现实政治权力没有兴趣。如果说我们有所企及,那也是公民的权利,是宪法所应保护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罢工、迁徙、信仰等自由。这是普世价值,是我们与生俱来不可剥夺、不可让度的神圣人权。说的再明白点,我们所要求的是作为公民的宪法权利(right)而不是统治国家的政治权力(Power)。我们是为民族和人民寻找化解困境和危机的出路,所追求的是我们的祖国和民族百年来苦苦追求的宪政,而不是个人权力。看看实现和平转型的前苏联和东欧,实现宪政后的领导人有多少前共产党人?叶利钦是莫斯科的市委书记,普京还是克格勃头目呢。如果顺利实现了和平转型,胡锦涛、温家宝先生为什么不可以是新中国的总统呢?在我们看来,他们比我们这些宪章的签署人有更大的几率成为新的国家领导人。

《零八宪章》和她的签署人更多追求是体现在正义价值和道德精神层面的。正如宪章所指出的,目前这种排拒政治变革的官方意识形态只能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这样的局面,不从根本上进行制度更新,就不能得到化解,国家和民族就会陷入动荡和灾难。《零八宪章》其实就是从价值层面提供了这样的一个方案,一种选择。所有有理性的、有起码的政治学素养的人都不难看出,这不是“5 71工程”,而是未来宪政中国的蓝图。

《零八宪章》被人为的误解甚至曲解,除了反映执政集团“立党为私”、坚持“党天下”的专制思维之外,也提出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这就是宪政启蒙的对象不仅仅应局限于普通民众,更应该针对执政党的高层,也包括构成他们镇压机器的军官、法官、检察官、警察和公务员们。特别是宪政精神层面的启蒙,就更是这样。因为宪政所保障的人权,是所有人的人权,所保障的人的尊严和自由,是所有人的尊严和自由。在专制体制下,中共体制内的高官以及构成他们国家机器的那些人,其实都是人格被扭曲、人权受限制、侵凌的受害者。就拿被称为中共“家法”的“双规”来说,中共的高官平时趾高气扬,一旦被双规,丧失自由和人权都不能寻求法律救济,连普通人的权利都享受不到。这其实就是反法制的践踏人权的类似于黑社会的“帮规”,所有的中共高官和普通公务员都是潜在的受害者。而这样的制度设计在宪政体制下是不可能想象的。

还有,中共从普通党员到最高领导人,都必须有两张面孔,使用两套语言,普通人的情感需求和表达欲望被蔑视和践踏,人格分裂,精神猥琐。某些高官虽有重权厚禄,却活得卑微、幽暗,对下级是皇帝,对上级却是奴才,活在谎话和恐惧之中,心灵扭曲,生活质量严重恶化。

从这个意义上讲,《零八宪章》的价值和贡献,首先在于她还给所有中国人以健康的人格,健康的心理,健康的人文生态和健康的人际关系。她让我们活在一个阳光明媚、和煦温馨的蓝天下而不是一个幽暗、阴森、充满猜疑和杀机的黑洞里,从这个角度说,所有人包括中共高官,都将是《零八宪章》的受益人。

有朋友认为,《零八宪章》没有象《七七宪章》那样提出一个道德构建的目标,对于道德沦丧的中国官场和民间都是一件憾事。笔者认为这种看法似可商榷。其一,在当代中国知识界被收买和犬儒化的大背景下,在铁牢威胁和利益诱惑的双重迫压下,一大批特别是体制内的知识精英挺身而出集体“起义”,这本身所具有的舍身求义的道德勇气,实在是一种感召民众的“桃李不言”。其次,作为一个宪法文件,她的基本功能是构建宪政体制,而宪政的基本价值就在于制约权力孳生罪恶,在于保护人民的各种自由权利,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即信仰的自由。我们知道,道德的规范和宏扬实在是宗教的领域,而在宪政体制的保护之下,中国将不再有迫害信仰者的悲剧,不管是我们传统的道德文化宗教如儒教、道教,还是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或者法轮功信仰,都可以在中国大地自由传播,而自由信仰的道德价值必将清洗由党文化所败坏的中国人的道德污垢,一个信仰自由、文化丰盈、心理健康的新国民必将随着宪政的实现而诞生。

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所说的催生一个新中国,其实首先是一个道德层面、价值层面、精神层面的中国,不仅是政治制度的更新,也是国民文化生态、道德心理和人际关系的焕然一新。

笔者在本文开篇讲到,《零八宪章》最为执政者猜忌甚至曲解的是构建联邦共和的蓝图。其实,正如宪章所解释的,共和就意味着:“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因此,司法独立、立法民主、军队国家化等等所有宪章所提出的19条主张,都是共和的题中应有之意。我们的国名既然叫“共和国”,就该名副其实,而目前的“一党专政”,实在不是“共和”,而是独裁。我们的所谓“人民共和国”,实在亏欠了“共和”理念的荣耀。

至于构建“中华联邦共和国”,其实也完全符合中国大陆现行的宪法的立法精神。我们的宪法规定在民族地区实行自治,还建立了五个自治区,如果真正落实宪法规定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力,这些地区跟汉族居住区的联系其实就是联邦制,至于香港、澳门,特别是台湾,邓小平曾承诺连军队都可以保留,不只是联邦,从政治学角度说,比邦联都松散。按照这个逻辑,《零八宪章》所规划的未来联邦制的前景,又怎么成了颠覆国家政权的大逆不道之罪呢?

无须讳言,《零八宪章》就是要催生一个新中国,一个精神丰盈、道德清新、社会心理健康、文化丰富多元、人民琴弦和谐的中国,一个历史上从来不曾出现过的幅员辽阔、族群和睦的宪政中国。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于纽约

参与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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