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生旅途的转折点——家、丈夫、孩子(二)

4.大姐病逝,父亲返京

父亲和大哥一辈子不和,母亲走了,这爷两个就没有了能生活在一起的媒介。为了能平静地过日子,只好让父亲到北京来,我们便以老父年迈为由,申请把父亲搬回北京。

父亲在北京机械施工公司退休。两方面的原因:他们公司的政策水平较高,一直按“民主人士”对待父亲。当初遣返时,他们公司只是附和其他单位的意见,原本不主张遣返。因此落实政策几乎没有什么阻力。其次,在小妹、大哥、文元等人合力上访、来回疏通、努力之下终于回迁了户口。

发放“抄家物资”的退赔部分也是十分“有趣儿”,十分“曲折”的故事。首先说这工作也是分了多少个“等级”,绝不是一视同仁、人人平等。比如作家老舍就会是一个特别的等级,名人、有世界影响的作家,据说连老舍夫人胡洁青花梨的画案被卖到海外了,也要按人民币赔赏了一万元。其次有海外关系的、是港、澳、台家属的、……都是必须要挽回“影响”的,比如李安娜家,因为姥爷去世,一家人都从国外赶回来奔丧,他们家的一座小楼,就在前三门分配了三、四个单元的楼房。总之一些人也许是“落实”了政策、“退赔”了抄家物资。我认为无论是谁,真如父亲公司“落实政策办公室”的王智超所说,我的理解就是:所谓“落实被抄家的政策”是象征性的,只是一种“政治待遇”。

我家一座院子、大小五户人家,大卡车拉走了二十几车东西,又是如何“落实”的呢?王智超同志是一个很会做工作的同志。在他言谈话语之中作了充足的“铺垫”:“人”只要回来就好了,“退赔”只能是一种“政治待遇”,千万不要计较。

什么是不要“计较”?就是主要算“政治账”,不要算“经济账”。什么是不要“计较”?就是要“知足”要感恩,千万不要“纠缠不休”,见“好儿”就收吧!

举例说明:宣武区公安局解放军宣传队的随军家属有七户住在我家院子里,公安局的军管人员,名曰:军代表,当然是管着公安局的。文革时期,公安局是重点被军管的单位。军代表自然握有“生杀大权”,你们如何让人家连老婆带孩子,卷铺盖走人?在情理之中这种情况下,你到底要“户口”,还是要落实房屋政策?人家怎么能批准,让你迁回户口?显然,能回北京,报上户口是最重要的。见“好儿”就收吧!

因此住在什么地方就“次要”得多了吧?还是别让人家“搬家”为上策。按着这一计“上策”,从1966年九月父母离家算起,到1997年我家院子拆迁,整座院子都变成大马路了,历时三十一年,最后还有一户军人家属没有搬出、腾退出他们霸占了的老百姓的家。要知道三十一年是多么长的时间?这位姓石的军代表据说在部队只是一个营级干部。老一辈子的,军代表本人去世了,军代表的老伴儿也死了。军代表的儿子,经过了从农村进北京,先上学,后找工作,长大了、娶了媳妇儿,生了孩子,最后孙子都上初中了。一句话住在别人家里,特美!不禁要问:他们是在“遵守”三大纪律呢,还是在“坚守”阵地,子子孙孙地住下去?好一个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真是从愚公老人家那里学来的“挖山不止”的精神呵!要不是拆迁,一定会子子孙孙地住下去。

再者,你在退赔清单上签字认可了,原来父亲的存款就可以发还了,因为银行里的存款没不了,这事情要好办得多了。有钱花了,任何东西都可以再买。见“好儿”就收吧!

可是,比如母亲的一只瑞士产坤表在账单上标价折合五毛四分钱,要退赔还得扣除4%的“管理费”,你是不是认可?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例子。何况尽管交了这等的“管理费”被保管的东西却百分之九十五是“查无实物”,比如父亲的雕龙大柜、紫檀画案、花梨的太师椅、八仙桌、连山、条案。所有的硬木家据说都卖到东南亚了,老舍家的可以赔,等级不同,就得“区别”对待,我家的就是应该以“查无实物”论处了。我家每人都有的一只最大尺寸的六面樟木衣箱,连同箱中满满衣物……这么“大”的物件都会无影无踪了?全部凭空蒸发了!到底你认可不认可?你签了字就是“周瑜打黄盖”,是你自愿“认可”的!不签字行吗?都“准备”给你平反、准备给你把“户口”再报上又成北京人了,还不知足?怎么能如此的不识抬举?岂不是狗坐轿子,不要不知天高地厚!惜福吧!见“好儿”就收吧!

父亲说这一切都是“身外之物”,没有就没有了吧!他一切都想得开,一切都不计较。于是,父亲回来了,与小妹仍然住在南横街的小屋里。这就算落实了政策,落实了文化大革命“抄家”退赔的政策。

从小有母亲的严格要求,说老实话,我不怕过“穷”日子,六六年抄家后,经济十分拮据、困难。我不自诩“穷则独善其身”,“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我能安排好,有“尊严”地过日子,“不为其忧,不改其乐”。想起当今的“反贪倡廉”“高薪养廉”,打开报纸比比皆是触目惊心的贪贿大案;不能说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吃干饭,不干事情的。解放初期刘青山、张子善曾经受到了严厉制裁,然而,近代的贪贿腐败是由何处起源的,继而越演越烈的呢?我认为是从文化革命后期,从公私不分开始的。

我家一个院子的东西,大小五个家庭,全部洗劫一空,落实政策时只付给了五千一百六十元人民币(人称“五一六”,因此好记忆)。美其名曰“政治上”落实政策是重中之重,经济问题只能是细枝末节。一个四、五十年的家,可以一言带过,如此地不痛不痒。这就是贪污的温床!似乎是一个没凭没据的无头案,当初作为宣武区“抄家物资集中地”的法源寺,接二连三、大张旗鼓地“拍卖”“处理”“抄没物资”。听说还可以“走后门”,所谓“走后门”这个词儿大概就是从此时才盛行起来的。什么是“走后门”?是文革后期时兴起来的一种用非正常渠道,得到、弄到、以至买到一些稀有、珍贵、不好弄得东西的手段称呼为“走后门”。意思就是:不是从“前门”正常渠道得到,而是从“后门”人不知鬼不觉地“悄悄”得到的。最早的应该是入伍当兵,一些老干部被整,靠边站了,他们的孩子被老部下接受入伍。成了解放军,就可以躲过一劫。当初的“抄家物资集中地”让一些人先去“买”抄没物资,住在我家院子里的“军代表”就有如此的“资格”,享受“拍卖专场”的“待遇”,由这些“有资格、有身份”的人挑过“头水”第一个回合,余下的一般人再去“选”购。好似“打土豪、分田地”时期,分地主老财的浮财,只不过“抄没物资”得用钱买。由何人决定、何人经手、所卖出的东西所得款项由什么单位保管……等等一系列。明眼人谁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人为地制造一桩桩“猫腻”,一笔笔“糊涂账”。所以95%的“抄没物资”活该只能是“查无实物”了。如此的“政治账”应该如何算?仔细想想此等造就一批贪污犯的政治账,不应该仔细算一算吗?

另外,除了4%的“管理费”以外,要说“查无实物”还有出处。试举两例:其一,我们住在南横街12号院的外院小屋,后窗户对着隔壁14号院的简易楼里住了两户街道“积极分子”,王爱茹晾棉被可以隔窗看得见,晒得棉被就是用我家的手工苏绣的缎子被面缝的,一眼就可以认出来。当时他们同院的赵美丽和王爱茹吵架打嘴仗,我们可以听得十分清楚、明白。赵美丽问王爱茹在“铁工厂”“顺”来的东西到底有多少?南横街只有父亲一人开“铁工厂”,同时被抄家。显然出处就不难印证了。这个“顺”字难道不是耐人寻味的吗?怪不得“查无实物”!

其二,我家对门27号的一个孩子金秀华,因为她在我家抄家“有创意”而名声在外,当上了红卫兵的头目,我家成为红卫兵“据点”就是拜这位姑娘所赐。一连抄了几家都不过“瘾”,经手的财物不计其数,当初东西物件都堆放在我家院子里,现钞、金银、首饰等等一切,是堆放不得、看不见的,什么时候有过“账目”?一些人还不是随手拈来,任意挥霍,过着常人所不能过的“富裕日子”!当然还有“血嫌”,人都被打死了,就用不着再落实政策、更不用“退赔”了。运动后期退赔时,据说大量的金钱账目金秀华找不到凭据,交待不出为何人所“吞没”。被她“抄”的人家没有像我家如此“好说话儿”的,人们一通地穷追猛打、不依不饶。金秀华一连换了几个工作单位,无处躲无处藏身,遭到了应得的报应。也许这就是“查无实物”的主要原因了。最后她工作的单位给她定成“打、砸、抢”分子,也是不无原因的吧!年纪轻轻就毁了前途,找不到工作,很年轻就失业赋闲在家吃白饭。说真的,我有一条价钱不菲,图案十分别致的真丝头巾,明明系在她脖子上,大摇大摆走在街上,全然不知羞耻,反觉得很美。如此的红卫兵不会就是金秀华一个人吧!至少是我亲身经历、亲眼所见的一个吧!再有像师院的梁兴哲,“征用”别人私人用品的红卫兵不可能只是“个案”吧!

母亲卧室里的现钞散落了一地,当时里仁街中学的一个女学生外号“张趿拉”的小太妹,曾被人当场抓了“现形”,“偷”了大把的钞票,被挂上“趿拉板儿”游斗。尽管如此,最后还不是几千元、近万元的大票全部无影无踪了!全部是“张趿拉们”的“杰作”!也许还有赵美丽、王爱茹们的“杰作”!父亲总是在说:这一切无关紧要,命中有的自然有,命中没有不强求。丢了的就让它丢了,没了的就让它没了吧!

一层又一层,层层盘剥,到了被“抄家”的当事人身上,只好把“政治”当成重中之重,经济问题是细枝末节了,这个“冤大头”似乎“责无旁贷”地得由这些人来当!“查无实物”是多么好的一种“说辞”!然而,如此的“政治”是重中之重的说法,我认为本末倒置了。

诚然,道德沦丧,法治无存。有的人没有了约束,不劳而获的思想,加上物欲横流,逐渐地扩大化,“物欲”不断地膨胀,得不到应有的遏制,就形成了罪恶的土壤和温床。“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根本就没有了他人与自家之分,没有了公与私之分。占有欲、控制欲、表现欲一切的一切是如此的膨胀、如此没有遏制的扩张,无边无际,这不是一笔应该清算的“政治”账吗?

尽管如此,一九七四年我家在经济上还是得到了根本的缓解。父亲有了不菲的养老金,原来父亲的存款发还了。只是小妹仍在山西,开始办返城手续;大哥在北京钢厂也开始办理落实政策的手续。

要知道,八年了,不容易呵!“李勇奇、小常宝”在深山老林里忍受的“坐山雕们”的掠夺、奴役也不过八年之久!这可是发生在堂堂中华人们共和国首都的事情!

给我打击很大的一件事,是大姐七三年被确诊为直肠癌。七四年秋天在宣武医院作了改造肛门、直肠切除术先后在广安门中医医院、宣武医院化疗。小妹从山西回来照顾大姐,尽了小妹的一份力。只是大姐每天肚子上挂着一个粪袋,碰上消化不良闹肚子,排泄物便从人造肛门自由地往外流,没有了括约肌有什么办法?手术时就已经是晚期了,凭当时的医疗条件,老百姓到了这个份儿上,大白话儿,就是等死了。医院为了保持当时要求的所谓治愈率,降低“死亡率”,闭着眼、堵上了耳朵,像鸵鸟扎到沙堆里一样,硬是没有一家医院愿意接受癌症的晚期病人,大姐一生有洁癖,生病以后疼痛难忍,几次自杀,用头撞墙,恨不得不再受罪了,妄图立刻结束一切。我们兄弟姐妹几个极力想办法减轻大姐的痛苦,找关系,问偏方。然而极尽能事也是枉然,于事无补。人说河北省安国县医院的老中医专治直肠癌,我和大姐夫搭了厂子里到石家庄去的大货车直奔安国。冬天的大风呼呼地吹着,我俩都穿着厚厚的棉衣,坐在敞篷的车厢里,仍然是冻得挺不住,手脚麻木得动弹不得。安国虽说是全中国中草药材的集散地,草药多么地纯正,也救不了晚期癌症;又打听到有一个偏方,用蟾蜍若干只,放在大沙锅里炖化,连骨头带肉化成白色的乳液,要炖五、六个小时,要求早晚服下。要知道,城里到哪儿寻这么多活的癞蛤蟆?在石景山,我求当地的学生、同事帮忙。记得七二届八班的学生真是帮了我大忙,郝殿春,外号“骚鞑子”的一个学生,平时特别淘气,这会儿因为老师的托付十分正经,在大地里,坟圈子里、连挖带抓给我弄到十几、二十只。因为秋后蟾蜍都冬眠了,十分难找。连学生家长都说,为了救人命的事情,积极支持孩子帮忙。

大姐的“罪”受大了,然而一切已经是回天乏力,太晚了。

七四年夏天,大姐开始卧床不起了。后来,眼睛失明,咀嚼能力也丧失了,吃东西时,只能用筷子撬开嘴,灌一些流食维持生命。小妹每天按时给注射止痛剂。消毒、肌肉注射、在褥疮上服药、清创一系列护士的活儿小妹都学会了。当时就是止痛剂医院也不给开,因为“度冷丁”就是毒品吗啡,绝对是限制十分严格的管理性药物。我“走后门”在首钢医院找十只装的一盒,得要惊动院长一级的家长。可怜的是度冷丁不仅不好找,很快就产生了嗜药性,到后来也根本不管用了。小妹每个星期都到肿瘤医院,求爷爷、告奶奶向医生要专门为晚期病人准备的特效止痛药,一星期只给两只。

看着大姐的苦熬,谁的心中能够好过?尤其是人人都束手无策,医院竟然把病人拒之门外去提高他们的什么“率”!大姐疼痛得惨叫,在夜静更深时节越发地瘆人。亲人此时的无奈又有谁能理解、体会呢?大姐于七四年国庆节前夕与世长辞,终年四十九岁。受尽了折磨,饱受了痛苦。

老天总是如此的不公平!为什么好人不长寿?还让她饱受痛苦,大姐在世度过得这四十九个寒暑有过什么舒心的日子?特别是家中没了大姐、母亲,一切好像失去了平衡,没了主心骨,谁来担当今后的责任呢?——不知道!小妹的户口还在山西,大哥、父亲还没有落实政策。日子还得过下去——怎么办?不知道。因此大姐的去世让我格外伤心。生活刚刚稳定了一点儿,又出了事儿。

好在没过多久,就在这年的冬天,父亲落实了政策。

因此我们决定小妹不回山西了,坚决“病退”回城。小妹在山西八年,一九七五年回城,时年已经二十六岁。赋闲在家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终于在北京缝纫机厂找到了一份工作。每月工资“迷梢梢”。这是当年知青们的一则名言:即为月薪三十五块五毛。很多知青为了回城,都没有成家,“迷梢梢”让这些“剩女、大男们”仍然生活十分艰难。

乡下只剩下了大哥。他在农村先后十三年,三十六岁,马年走的,四十八岁又一个马年“时来运转”,大哥最后一个回到北京,一九七九年冬天,又在北京钢厂上班了。厂方给分配的工作是清洁队,每天扫马路、刷厕所。大约在89年大哥因病退休。

直到此时,我们一家人才回到原来的生活轨迹,总归每个人都有工作、有了自己的一份收入。陆陆续续,除了大哥孤身一人而外,每个人各自有了自己的家庭,开始步入正常的生活轨道,安定了下来。只是母亲驾鹤西去,大姐也告别了她悲惨、痛苦的一生。从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九年前后十三年,颠簸流离,担惊受怕的日子总算告了一个段落。

(待续)

转自民间历史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