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哨》编者按:孙文广教授是政协济南市第八、第九届委员,山东省工商联特约研究员,曾任民主建国会山东省委委员兼山东大学支部副主委,退休前是山东大学经济信息管理系主任。文革时曾因“攻击毛主席”长期入狱,于一九八二年获平反。在中共召开“十六大”的前夕,他致信中共政协主席李瑞环,要求中共率先实行党内民主化,并将二十年前狱中上书中有关“党内民主化”的内容摘录寄上。

全国政协李瑞环主席、并转: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

当前世界民主化潮流浩浩荡荡,近年更成澎湃之势,惊天动地。中国的民主化是人们的盼望,如果中共能率先实行党内民主化,从而带动全国,那更是世人之福。

一党独大的执政党如果不实行党内民主,轻则失去政权如台湾的国民党,重则走上亡党的道路如苏联共产党。对此也应该引为戒鉴。

文革中我因“现反”罪被捕,一九七八年判七年刑。监狱中我给党中央写了五十万字的上书,议论国家大事。中共“十六大”即将召开,我把二十年前狱中上书中有关“党内民主化”的内容摘录寄上,希望在中共内部更多的人能够看到。能公开发表更好。

此信希望能有答复。

山东大学孙文广2001年12月

孙文广:山东大学前经济信息管理系主任、教授
中国民主建国会前省委委员、山东大学支部副主委
济南市政协第八、第九届委员
山东省工商联特约研究员
通讯地址:250100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管理学院

建议实行党内民主化

由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的巨大影响,所以党内民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内如果发扬了民主,人民民主就有了保障,党内民主受危害,人民民主也必然是遭破坏。(1981年4月劳改队上书摘录,标题为后加,下同)

共产党内曾出现过一些极其不正常的现象。“九大”的21名政治局委员中,后来竟有12名被宣布为反革命,占57%,其中除三名早死,其余九名都被最高法院判处了重刑,有的还是“十大”的副主席和政治局委员。这些人曾被代表大会层层选上,最后到了中央领导核心。

“九大”上林彪所做的“政治报告”,“十大”王洪文所做的“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都包括了很多极端荒谬的内容。但是也都被大会一致通过了。当时大会的很多代表已经陷入极左思潮,但是也还有一部分代表,他们有不同意见,但是不能发表,也不能表示,也就是说他们不能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能用民主的方法来抵制错误。(1982年8月)

中共党内缺少民主习惯

中国共产党前三十年的历史,是一部战争史,后三十年的历史基本上是一部政治运动史。

人们都知道在战争年代,必然更强调集中、更强调服从,而缺少民主生活。因为战争的瞬息变化,不允许人们冷静地,长时间地思考和讨论问题。“服从是军人的天职”。

在建国初中国共产党内缺少现代的民主,法制观念,这是党的一个弱点,也是一个缺陷。这些方面的问题,在57年以后的一些政治运动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不但没有克服,而且还有发展。

高度的统一和一致往往掩盖着思想理论上的不够开展,掩盖着民主生活的不足。在党内长期形成一种以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制。这种集中制保证了党在行动上的一致和强大,但是广大党员对重大问题的思考却是不够的,集体智慧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

党内民主生活极不正常的现象,使得当时很多重大问题,都由少数领导人决定,权力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到少数中央领导人的手中,那时实行的是大权独揽。长期以来在基层中养成一种习惯:即只知道领会中央精神,上级精神,对中央或上级的批示只知道“照办”。对涉及全党全国的重大政策,理论、路线问题则不善于思考,不善于讨论。对中央的决定局限于领会精神贯彻执行。缺少民主的习惯。(1980年.11月于劳改队)

党员的自由权利要确实保障

在一个政党内部,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政见,利用自己取得的权力去压制,杀害已经下台的反对派,这是政治上落后的表现,是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其结果是破坏民主,破坏法制。(1980年11月)

把对党中央某几个领导人的议论,当成“反党”罪行来压制,必然破坏党内正常的民主生活。(1979年8月于劳改队)

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第一项是:“在党的会议上或者党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自由的切实的讨论”。这是党员的一条非常基本的,非常重要的民主权利。这说明共产党的主人是全体党员,党员有决策权,选择权,和参加党的管理的权利,对党内一切重大问题有讨论的自由,有批评的自由。这些是现代政党区别于封建行会,帮派的重要标志。但是在很长时间内党员的这些基本民主权利没有得到保证,八大党章中的这些内容,在“九大”“十大”“十一大”的党章中全给删去了。很多党员因为议论中央制定的政策,因为批评中央领导人而遭到严重的迫害。

(作者按:一九九七年通过的“十五大”党章中,也只讲“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向题的讨论”,而把“八大”党章中关于参加“理论和实际问题的自由的、切实的”讨论删去了。党内可能有人认为:现在己经不需要“自由的、切实的讨论”,“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己经不重要了,四十年后中共在尊重党员自由权利方面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倒退了。)

多年来党内讲集中过多。讲民主太少。党中央的少数领导人,可以随意的议论下级的干部,可以找些人吹吹风,透露一些情况。但是下级如果议论了上级,议论了中央,就很可能被打成“非组织活动”“反党活动”。结果是错误的东西一旦在中央形成统治,就很难改变,与中央不一致的正确意见,先进思想,很难表达,更难于集中。由于不能正确对待少数人的意见,甚至采取“斩尽杀绝”的方法,必然造成很多人随波逐流,看风使舵,看上级脸色行事,维持现状,不求进取的官僚习气。由于民主生活不充分,形成了对个人的盲目崇拜,盲目紧跟,绝对服从的人身依附现象。这不仅是一种封建思想的残余,而且是一种奴隶思想的残余。在这种现象严重的地方,根本不讲少数服从多数,有的只是多数绝对服从少数,少数绝对服从个人。(1982年6月)

代表大会应独立进行

代表大会程序应该有利于党员在党内发表意见,交流思想。党内生活要利于党员思想的表达和集结。绝对不能把党内观点的交流,集结,和表达说成是非组织活动,宗派活动(1981年4月)

代表大会必须独立地、不受干扰地审查前届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的工作,为此它们之间在组织上必须是完全独立的。在大会召开期间,前届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除了向大会做政治报告,接受审查,回答质讯之外,对大会它不应该再做为一个独立实体而存在。它们对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不应当干预。它们不应该做为一级组织而讨论下届的候选人。前届中委的工作报告应该和新一届代表大会的纲领区别开来。中委的工作报告,中委通过并负责,不应再由大会来进行修改,它只能接受大会的审查和评论。

在过去的几届代表大会上,前届中委和政治局,是大会的直接组织者和主要文件的制定者。大会主席团的主席就是前届中委的主席,而前届政治局的所有成员都是大会主席团的成员,在这种情况下,当然不可能对前届工作进行认真的审查。当毛泽东就是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林彪江青等人全部是大会主席团成员时,请问怎能认真审查他们的工作,怎能认真揭发批判他们的问题呢?所以错误只能长期延续,政策难于在代表大会上得到更新。

在组织工作中还要防止前届控制、操纵下届代表大会的选举和决策。

代表大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应由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联席会议组织。前届中央委员会和政治局不要干预,它们的成员在进入主席团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对一份很长的报告或文件,其中如有很大争论的内容,应该挑出来作为专项表决。否则搞一揽子表决,代表可以投弃权票。

对于大会要求保密的内容,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决定。保密的发言和议案应该编入另册。必须防止少数人,利用“保密”为借口,封锁代表对他们的批评和揭发。

“八大”召开时,报上刊出了近一百名代表的大会发言,但是后来的代表大会,却越来越神秘。会后只能看到一份“党章”和一份“政治报告”,很多人在大会上讲话都是保密的。很多年来,党内上层,在原则问题上的争论,在重大问题上的分歧,不但人民群众不知道,即使党的干部也不知道,林彪反对毛泽东的事实公布之后,很多中央委员都大吃一惊。(当时广大党员成了少数人手中玩物)(1982年8月劳改队)

中央委员省里选举、总书记至少两个侯选人

候选人在重大问题上,在有重大分歧的问题上要表态,要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1981 年4月)

过去代表大会所搞的大名单选举是有严重缺陷的。“十一大”选出中央委员223人,候补委员201人,这种一次选出四百多人的大名单选举是很不科学的。谁能够了解这么多的人呢?为什么要给那些自己并不了解的人投票呢?这种选举方式只是便于被少数人控制操纵。大名单的选举方法是很不合理的。看来最后还是要走向分区选举,一次投票被选举的人数不能太多,中央委员可以由省里选举。为了便于过渡,也可以分区选一部分,全国再选一部分。

对候选人应有充足的介绍:介绍应该包括他的主要事迹,见解和经历。如果条件允许既可以由别人介绍,也可以由他自己介绍。(党内应该允许竞选)

差额选举应该严格执行,(作者按:现在应该扩大差额,中央委员的差额至少为百分之二十)。在只选一人时[如主席,总书记]应该至少有二个候选人。(1982年8月劳改队)

修改党章设平行监督委员会

(建议修改党章)改纪律检查委员会为监察委员会并改变领导关系扩大权限.(作者按:一九五六年“八大”党章有专门“党的监察机关”一章,规定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从“九大”起全部删去。到了一九七八年后又设“纪律检查委员会”)

总结党的惨痛历史教训应该花大力气加强党的监察工作。建议将原纪律检查委员会改名为监察委员会,并扩大权限,改变领导关系,由原来的党委领导,改为与党委形成分工配合,监督制约关系。(1980年3月)

因为纪检由党委产生,由党委领导,所以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监察就很困难。党委可以产生纪委,当然也可以随时撤销纪委领导人的职务,因此后者也就谈不上对前者的认真严肃的监察。

应该建立平行的监察委员会,他们由代表大会选出,并向代表大会负责,对同级党的委员会进行监督。

有的人对这种监督的深刻意义很不理解,他们片面的强调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会剥弱力量,会使国家的力量不能完全的集中起来,他们强调互相监督会使很大一部分力量互相牵制和抵消。他们不知道在一个国家中如果取消了对政党的监督,取消了政治生活中的制约作用,那么最后必然发生集权主义,极权主义,甚至会演变成为法西斯主义。这种事情在世界上是不乏先例,在资本主义国家曾有过德国的法西斯主义,在社会主义国家则曾经发生过极左的,带封建色彩的法西斯主义,他们都是从极力摆脱各方面的监督和制约开始的。

法西斯主义确实能够把国家的力量高度的集中起来,因为他们可以不受其他力量牵制制约。但是这种高度集中起来的力量,却是一种破坏力量极大,给本国人民,给全人类带来灾难的力量。

现在党内有些从事实际工作的同志,反对在党内建立的同级的平衡监察机关。说什么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大而无当反而不好。这些同志缺少对现代民主制度的深刻了解,这种在党内要求摆脱监督的自发倾向,是万万要不得的,这往往产生于一些负责实际领导工作的同志身上。这种倾向如果任其发展必然要产生大的祸害(1982年7月)。

在中国共产党内有着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这些人不会允许党内的某些落后现象,家长作风专制主义残余长期存在,不会允许党内长期存在自上而下的授权制。四千万(现在的数字是六千四百万)党员要求在党内当家做主的趋势不可阻挡。

1982年8月于劳改队

(注:题目为《前哨》所加)
(《前哨》、大参考、新世纪、三角地)

(博讯《孙文广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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