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被入院”容易出院难–残酷的滞留、身心的挣扎、痛苦的思考

    1.和主治医生谈及自杀问题;我个人关于自杀问题的想法看法

    我和主治医生陈医生的谈话,平均两天一次,除了第一次,每次不超过20分钟,有时不到10分钟。

    我因自杀而被判强制入院,自杀问题当然是医生询问的重点。在玛丽医院被问询是否真的想要自杀,我诚实回答是要自杀;后来又被问如果问题没有解决是否还会自杀,我说还会自杀,结果就被强制送到精神病房里来了。因此在和病房的两位医生谈话时,我吸取前面这两次回答的教训,只好违心的说,我不是想自杀,只是想通过在中联办割腕引起媒体对我的事情、对校园暴力问题的关注,而如果我出院,也保证不会再自杀了,而是会好好生活下去。事实上,我当时很清楚,会大陆会不会自杀,取决于环境而不是我自己。

    这真是很荒唐的事。为什么香港、大陆的精神卫生体制和医疗理念,非要逼人撒谎呢?自杀也应是个人的自由,人应有选择结束自己生命的权利。

    关于自杀是不是个人的自由,人类已经争议了很久。我在前面第三章的第一节,已经很清楚的阐述了我为什么要自杀。而在我其他文章如《自述》和《个人情况说明》中也都有背景提及。我本不想死,但是理想的破灭、维权的挫折、社会的残酷、生存的艰难,都把我逼向了死亡。我已经承受了太多,从幼时的家庭暴力,到中学的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我常年生活在痛苦之中。好不容易有了改变命运的机会,却还是因谣言和歧视倒在了高考的终点线之前,功亏一篑。此后,整个人焦虑抑郁,濒临崩溃。无奈下我选择上互联网逃避现实,好不容易有了一个相对友善如避风港般的朋友圈,又被一群流氓恶棍侮辱和逼走。我住在自己的出租房里想逃避社会,家庭又突生变故,父亲中风,我生活越来越拮据,再拖也拖不起了。于是我鼓足勇气,奋起维权,投身防治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的社会运动,却四处碰壁,遍尝世间冷漠。我尽力抗争了,可力量微弱,总是受屈和吃亏。这样没有尊严的、身心饱受折磨的活着,有多少意义呢?

    我前面提及了自杀的一个原因是为了理想,为了抗争,为了做防治校园暴力领域的殉难者,如布鲁诺、释广德、帕拉赫那样。不过我没有那么光荣伟大,我为防治校园暴力奔走呼号、我的抗争、我的自杀,也是对生活绝望的逃避。

     就像古今中外的许多革命者,是不是完全是因为政治理想而参与革命、为革命牺牲呢?或者说,政治理想又发自于什么?毫无疑问,不只因为使命感正义感这些,有时就是因为把它当作精神寄托罢了。就像有些民族主义者、民主主义者,许多也是中下阶层,他们并不见得真的理解民族利益和民主自由的本质和意义,很多时候只是以民族自豪感和参与政治运动掩饰生活中的失落。以政治理想代替一般的生活追求,是对生活琐碎与不满的下意识逃避。

    我想到《纸牌屋》第三季中的一段剧情。剧中女主角、第一夫人克莱尔去营救因宣扬同性恋权利而被俄罗斯逮捕的美国人科里根。克莱尔劝说科里根,签了认罪协议,但科拒绝签署。克莱尔劝他要懂得妥协,他却说革命者是不能妥协的。看到这,科里根就像一个争取LGBT权利的革命斗士,视死如归,宁愿关在俄罗斯监牢也不放弃政治理念。克莱尔为了进一步劝说,就留下来和科里根长谈。克告诉科,他的丈夫在美国等待着他,难道不愿意回去吗?科才开始吐露心曲:他和他的同性恋丈夫,感情并不和睦。从一开始的情投意合,到后来和许多异性夫妻们一样,生活一地鸡毛,乃至互生嫌隙。于是,科更投身于同性恋权利的宣传,甚至跑到明知有被捕危险的俄罗斯。谈完后,克莱尔睡着了。一觉醒来,科里根用克的围巾上吊自杀。然后,在普京和安德伍德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克莱尔拒绝粉饰俄罗斯的粗暴拘捕,声称科里根是为了信念,不甘屈服才自杀身亡,将科塑造为烈士。这样说道理上自然说的通。但前面那段对话,科里根的个人生活,与他投身政治、冒险赴俄、最终自杀,又有何种关系?

    政治,是宏大的东西。投身其中,可以给人以力量感,哪怕人本身的力量并没有实际改变。全情的投入政治,有时可以忘却生活的艰辛,至少在精神上,成为逃避部分零碎却也重大之烦恼的港湾。而为一个伟大的政治目标而牺牲,也是比普通死亡更有崇高性的死亡方式。对饱经创伤、无法抵御现实各种伤害的人,更是一种感觉上超值的解脱。

    所以,就说到我自己了。我的政治抱负、社运行为缘自何因?政治理想有几分纯洁性?十几年阅读积累的知识与价值观,和生活中遭遇的挫折与创伤,哪个是最重要的社运驱动力?而挫折与创伤这部分具体如何驱动?是因同理心和权利意识觉醒而投身社运,还是为逃避继续受挫而把身心由日常生活转向革命与社运?我在中联办割腕自杀的举动,是为了理想殉难,还是因生活绝望而选择了一个更有价值的方式自我了结?

    说件我自己遇到的事情。在2017年的时候,当时家里很困难,我乘车去了几十公里外的安阳市贷款,联系到了浦发银行一个经理办信用卡。办卡还需要开一个收入证明,我打印好证明,然后和父亲去他工作的医院盖章。医院办公室推给财务科,财务科却说父亲两年没有上班,拒绝盖章。其实,我父亲作为事业单位正式职工(正式工和临时工现实保障差别巨大),始终有权利享受与职称相称的保障和福利,还有正常存储的每月近400元(工资的12%)的公积金。虽2015年中风后没上班,但是都在医院工作快要20年了,以前是医生,后来因发生一段家庭变故而离职(这件事发生在1995-1997年,当时闹得很大,滑县许多人都知道),回来后只好去了后勤。当然职位一降低,变成个“扫地的”,财务上就看不起和借故刁难了。其实恰恰是因为生病没上班,才急需盖章办卡取钱救急,我也能多一点生活费继续维权。还有,听我父亲说,医院在我父亲生病期间,没有发病假工资。而按《劳动法》规定,“前6个月病假工资按80%发放、6个月以上按65%发放(按10-20年工龄标准)”,等于医院在2015-2018年间扣发了我父亲至少5万元工资,即便抵上三年间需缴纳的五险一金约一两万元,也还有三万多没有发。还有关于事业单位病假工资发放的其他规定和政策,与《劳动法》大同小异,都要求单位发给长期病假职工类似比例的工资。但医院却根本不执行,我劝我父亲去医院要这些工资,我父亲说肯定不会给。当然,这种明显违反《劳动法》和事业单位职工病假工资发放相关规定的行为,在小县城算不上什么奇怪的事,连在职工作人员都欠薪,何况请病假的。但因此从情理上说,医院更有义务盖章帮忙以解燃眉之急,财务科主任只要同意就行,也不会给医院造成什么损失。然而不管我父亲如何恳求,各种说好话,科主任都不给盖章,这就是权力。然后,没有收入证明,信用卡自然没有办成。后来浦发银行的那位经理都说医院不近人情。

    走到楼梯口,我忍不住“你妈那个逼”喊叫着骂人,我父亲赶快让我小点声,说我骂了之后医院就会找他(我父亲)的事(也就是找麻烦)。我当时还不很理解骂几句怎么了,后来才越来越体会到“人在屋檐下”的怀惧。我父亲想必是深知单位的各种整人手段,才如此谨小慎微、担心报复吧。但难道我想骂吗?我也在想,自己本来学习优良,一表人才,如果没有那些校园暴力,我会在211或985院校里和同学们一起研究政治、历史和社会,举止温文尔雅,才华横溢,是国家的柱石、时代的希望。可如今的现实却是,我在这跟泼妇骂街一样的说脏话、大喊大叫。而且也不是一次了。短暂的几次回家或去父亲、奶奶住的医院(爷爷已经于2016年去世),跟小时候对我长期殴打虐待、实施家庭暴力的姑姑见面,又多次激烈冲突,在医院大庭广众下打的不可开交,她力气大我打不过,最后我把水果刀都亮出来了。我什么时候变成穷凶极恶的歹徒一般了?2017年初,我在上海,因为父亲暂时接济不上,我差点流落街头,不得不向包括我母亲在内的人借钱……然后一些事现在都感到羞愧不安。我怎么沦落到这步田地?尊严、礼仪、修养,我全都没有了。还不得不撒谎。这样一个人,还活着做什么?活下去只会重复这些粗鲁和肮脏的言行,一步步堕落下去。我不想堕落,不想变成我看不起、看不惯、受不了的人。可我抑郁症日益严重,没有能力改变自己,那只有死亡才能避免堕落、不让自己再这么没有尊严的活下去。(除了以上的例子,我在《自述》中也提及我遭遇的很多让我为自己行为而痛苦、愧疚的例子,篇幅所限,在此就不记述了)

    知名社会学家涂尔干在他的《自杀论》中,根据动机将自杀分为四种:1.利己性自杀;2.利他性自杀;3.失范性自杀;4.宿命性自杀。从定义看,四种自杀动机有些互斥,例如利己和利他性自杀。但我倒是感觉,这四种自杀因素我全都或多或少的具备:我既处于与社会的相对疏离状态,受到歧视欺凌,因此感到孤立和痛苦(符合1);又希望以我的死唤起社会对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问题的关注,成为社会运动的殉难者(符合2);面对丑恶的、颠倒黑白的、没有公平正义的社会,我丧失了生活的信心(符合3);中国没有法治与自由、在专制压迫下弱势群体处于欲喊不得、欲逃无路的绝望境地,我活着的痛苦超越了对死亡的恐惧(符合4)。涂尔干当然不鼓励人们选择自杀,但他的理论清晰的阐明了人选择自杀的各种动机及其在情理上的自恰性。我自杀的理由难道不充分吗?我活下去的意愿,远不抵选择死亡的动力。我自杀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必然选择。

    我无法忍受歧视与欺凌,不愿意一而再、再而三的受辱吃亏;也不想再有那种厚着脸皮撒谎以免流落街头的行径了。在《自述》中我已经很清楚的讲了自己在家庭和学校遇到的许多次伤害,本文也提及了遭遇的包括网络暴力在内的谩骂威胁,以及维权和呼吁防治校园暴力过程中的各种挫折和打击,在此就不重复了。我抗争断断续续有十年,维权也近两年,结果还是失败告终,我难道不应该选择殉难、以死明志吗?不应该用生命的代价表示为呼吁烦防治校园暴力事业付出了牺牲吗?历史和世界上有多少人为了摆脱迫害和追求真理而自杀,除了前面提及的释广德等人,还有因同性恋倾向被迫害而自杀的艾伦·图灵、无法承受经历和目击南京大屠杀中大量强奸惨剧而自杀的魏特琳、在文革期间遭受肉体和精神双重折磨而选择“自绝于人民”的数十万乃至更多的知识分子及工农大众、希望从极权压迫的痛苦中解脱而自焚的一百多位藏人……淹没在历史中的男女自杀者有千千万万,知名的也不胜枚举。我就是想像他/她们一样,有尊严的、有价值的、壮烈辉煌的结束自己的生命,或者至少少受些痛苦,为什么不可以?我适应不了这个残酷的、充满不讲理、暴力、谎言、不公平的社会,想一劳永逸的摆脱,为什么不可以?其他人有什么权利阻止我自杀?有什么权利因为“担心”我自杀,就把我关在精神病房让我没有自由、没有尊严,令我饱经创伤后再受折磨?

    还有,难道我愿意死吗?如果中国有充分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我遭受校园暴力后,学校、教育机构和公安司法机关都能够负责任的、合理合法的处置,保护我的人身安全、惩治校园暴力加害者,让各种欺凌、歧视、殴打、威胁不再发生;对于网络暴力,公安司法机关、通讯运营商、社交网站能够坚决打击,通过社交账号查到实施网络暴力的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严惩不贷、并且消除给我带来的不良影响;对我与他人的纠纷能够积极处置、合理裁决,对于侵犯我利益的人坚决依法惩处(反过来我违法犯罪也一样);社会能够对我这样的校园暴力与网络暴力受害者、因家庭冲突频繁且严重的无法在家生活、因外部伤害无法正常学习和工作、导致抑郁症、不能融入社会的人,给予基本的福利保障和适当的补偿……我当然不会自杀。可现实却是,我在八个学校中的六个都遭遇校园暴力,其中在两所学校极为严重,我自己反抗过却因势单力孤而失败,反受更大伤害;我也从班主任到校长再到教育局都求助、上告了,可是遇到各种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根本不能阻止校园暴力继续发生。至于网络暴力,现在网上比比皆是,绝大多数报案根本不管,没有警察肯去查造谣诽谤、传播他人隐私的人(例如查IP地址和他的基本信息,并追溯到现实进行处罚),而许多受到网络暴力攻击的人则需要付出巨大代价。至于私力救济,我缺乏权钱和人脉,当然也无法做到。这些年我即便躲在出租屋逃避社会,或者去陌生之地旅游,时不时还会遇到不平事而难以解决(就例如前面提到的在一个答题圈的遭遇)。而中国社会福利保障之低、更是世人皆知的事(以及许多人不太知道的申请保障和救助之难)。我连吃饭住宿都成问题,更没办法体面而有尊严的活下去。在本文前面(后面还有)及《自述》中我已经举了自己在恶劣境况下我现在愧疚不已的行为了。在一个黑暗的、不讲理的、恃强凌弱的社会,我自己也免不了沾上脏污,生不如死,还有什么勇气活下去呢?

    说句激烈的话,假如对我实施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的人都能很快被惩罚,该抓的通通抓起来,犯罪的严格按照法律判刑关进监狱,而且能够保护我以后永远不再受校园暴力和网络暴力及其他各种伤害和打击报复、不再受任何欺凌,谁找我麻烦就百分百“法办”谁,再给我100万人民币(美元欧元更好,给我更多我也不反对),那我肯定不会自杀了啊。这当然是气话,但是本质的确如此。一方面不给我提供好的生存条件、基本的法治保障,一方面又不让我为抗争而死,这是怎样违背人性的逻辑?

    可是,香港的精神科医生和法官却以阻止我自杀为由,把我强制判入精神病房;精神病房的医护人员也以担心我自杀为由,把我强制关在精神病房。这不仅是对人自由的剥夺,也是对人天性的扼杀。而在大陆,同样会以一个人可能自杀为由将他/她关押在精神病房,关押几个月、几年,甚至终身。这就是东方式精神卫生体制的保守和陈腐:宁可让人痛苦的活着,也不允许他/她有尊严的死去。相反,在一些西方国家,安乐死已经扩大到许多无法承受心理创伤(而不仅仅是身体上患了绝症)的年轻人:在荷兰,一位遭受性侵犯后患上PTSD(创伤后压力综合征/创伤后应激障碍)的20岁女性被允许安乐死,结束她痛苦的生命;另一位荷兰的29岁姑娘,也因为“患有边缘性人格障碍,伴随着严重的焦虑症、妄想症及强烈的自杀倾向(多次自杀未遂)”,最终被允许安乐死……而荷兰现在又在起草新的法律,准备进一步放宽安乐死的适用范围,允许那些认为生无可恋、再活着没有什么意义的人选择通过安乐死结束生命。除了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瑞士、新西兰也都允许一定条件下的安乐死(而且是主动性的安乐死)。2020年2月26日,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判决,德国《刑法》第217条禁止商业化安乐死违宪,因此被当庭立刻废止,判决法官明确指出:“根据宪法,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死亡。”这才是人本主义的医疗态度和手段。当然,这些案例和提案也伴随着巨大的争议,但最终人们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愿,以致修改相关法律,而不是逼迫她们痛苦的活着,更不是把她们强制关在精神病房让她们丧失珍贵的自由与尊严。这就是东西方人文理念的差异、保守主义和进步主义价值观的差异、是服从社会与集体的价值观还是遵从个人意愿的差别、遵循传统扼杀人性还是发扬人道尊重人权的差距。东方文化影响下的这种压制性的、陈腐性的、反个人主义的、保守性的社会风气和精神卫生理念,伤害了多少追求自由、尊严、宁静的生命啊。即便作为东方之珠的香港,个人的意志也被制度的高压与传统的惯例所剥夺,一个人生还是死,本人却不能做主。这些包括警察、医护人员在内的保守而愚昧的国民们,他们不知道(或者知道也不在乎),什么是生不如死;他们不知道,对有些人来说,自由、尊严、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比生命还重要。

    东区医院精神科医生逼人撒谎的行为很可恶。强迫人痛苦的活着而不让人有尊严的死去的社会理念和精神卫生体制,是必须要改变的。

作者 editor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