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涟水汽车站有个约会
大约是六十年前的事儿,那是一次激动人心的约会,充满期待充满希望,也是我平生第一次和一个女生约会。
约会的地点是涟水汽车站门口,是长途汽车停靠的地方,时间大约是上午九、十点钟。具体时间说不定,因为我从北京过来,经过徐州到达淮阴,中间会需要两三天。那天早上,我从淮阴坐长途汽车过来,大约九、十点钟会到涟水,我们的约会就定在那个时间。
她叫蓝,蓝是她的姓,我心里一直这样叫她,显得亲切。她是我高中的同学,跟我不在一个班,我们两个班的教室挨着,我时不时就会看到她。她不是我们本地人,听说她没有父母,跟着姐姐姐夫生活。姐夫是部队的军官,调防到我们县城,她也随着姐姐姐夫来到涟水,插班在我们年级。她的到来引起了一阵不小的轰动,因为她很漂亮,身材颀长,面容俊俏,天生就是一个文艺青年。她来了不久,就在我们全校的一个文艺晚会上露面了,她会跳舞,跳的很美。她跳舞的时候,周围的几面彩旗随着她一起舞动,非常好看。她还会唱歌,歌喉很美,她最擅长的是东北民歌。我记得那天晚会上,她唱了东北民歌《妈妈娘你好糊涂》,返场几次还下不了台。从那以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们全校很多人都在哼唱《妈妈娘你好糊涂》,至今我记忆犹新。她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非常悦耳。我们说的都是本地土话,她听了常常发笑。她的服装和我们有很大的不同,有些我们都从没见过。而我们都穿着本地的土布衣服,又脏又旧,相形见挫。
我从来没有和她说过话,尽管我非常想和她搭讪。《妈妈娘你好糊涂》我也唱的很好,我想和她一起唱,但是我没那胆儿。我那时又穷又矬还不是个团员,经常很自卑,我觉得她是那么高不可攀。
我坐在从淮阴开往涟水的长途汽车上,一个多小时以后我就要见到她了。这场约会是我发起的,我从北京给她写了一封信,我并不知道她的地址,但知道她姐姐的工作单位,是让她姐姐转给她的。我说我某天某日上午会到达涟水,如果她有空,想见见她。我对她会不会见我并没有把握,我虽然上了大学,但是还有点自卑。想不到她很快就回了信,她说她那天上午会在涟水汽车站等我,还加了一句不见不散。
我坐在长途汽车上,希望汽车开得慢一点。我心里很乱,对即将到来的约会,我胆怯了。因为没有买到去淮阴的车票,我在徐州多住了一天,现在我的口袋里只有两毛钱,别的什么也没有。见了她以后我们去哪里呢?去公园我没有钱买门票。中午在哪里吃饭呢?我没有钱也没有粮票。如果下午还走不了,晚上住到哪里呢?住旅馆我没有钱,跟她去她姐姐家里,这怎么可以呢?这是我和她第一次见面,我不能一下车就跟她伸手要这要那,我是一个男生,是一个男人,我不能呀!但是又怎么办呢?我无数次的作出决定,又无数次的推翻,最后我心里说,姑娘,对不起了,我没法见你,我要开溜了,你骂我吧,往死里骂。我真的对不住了,我没有办法面对你。
汽车已经进了涟水县城,离我熟悉的那个涟水汽车站最多还有一公里,我决定不见她了。我收缩了一下身子,尽量隐藏自己。涟水汽车站到了,我们约定的那个地方到了,我们约定的那个时间也到了。我看见了她,远远的,她穿着一身蓝色连衣裙,那是海洋的颜色,那也是天空的颜色。几年不见她还那么美丽,脸上有几分着急有几分期待,她着急的样子是很让人心动的。
汽车停下了,下车的人纷纷下车。她在人群中寻找我,我坐在车里的后排座位上。把头深深的埋在座椅下面,我怕她上车来检查,但是她没有。汽车开走了,我和她错过了,错过了这一次,也错过了这一生。
听说这件事后来在涟水的同学中间传开了,大家很义愤,骂我不是个东西,还有人扬言见到我要揍我一顿。
她一共去涟水汽车站等了我四天,每天都要等到傍晚汽车站锁门才会离开。第五天她要再去汽车站的时候,她姐姐发火了,她姐姐说你要还那么犯傻就别再回来了。
后来她就病了几天,这些我都是很久以后才听说的。
我撞破了玻璃柜台
我要去县城上中学了,这对我是一件大事,对我们家更是一件大事。
以前我没有自己的被子,我在家无论是冬天夏天,都是和父亲、兄弟一起盖一床被子。我们经常为此争吵,被子都让你拉过去了,我还睡不睡呀?这回好了,我要有自己的被子了。这事不归我管,是我父母操心的事儿。不知他们怎么东拼西凑,真的给我弄了一床小被子。还给我弄了一张席子,那是以前哥哥上学用过的,有点破,这个我无所谓。关于我的服装,父母也很发愁,我那身衣服,不管是棉的还是单的只能在家里穿,怎么能穿到城里去呢?城里那么多人,丢人不丢人呢?我那衣服更不能穿到学校去,那么多学生排队就显你了。我父母决定给我做一套新衣服,这是我长到十几岁的第一次,以前我都是穿哥哥的旧的,有时也穿家里其他人的旧的,我好像还没有穿过新衣服。那时秋收刚完,我们家的玉米囤子堆得老高老高的,那是我们全家的口粮。因为要给我做一身衣服,父亲决定卖玉米。旁边有一个木轮车,父亲把装好的玉米口袋放在木轮车上,我眼看着玉米囤子矮了半截,我有点心疼。
父亲推着木轮车,吱呀吱呀的走在前边,车上放着三口袋玉米,我跟在父亲后面。卖了玉米父亲就去买布,以前我的衣服都是家里大人缝的,粗针大线不大好看。这回儿子要进城了,父母决定请镇上的裁缝给我用缝纫机做,在家里人看来,城里是另一个世界,我就这样懵懵懂懂的走进了城里的那个世界。
一天中午,我去找班主任请假,去街上买一支铅笔。班主任是个女的,很年轻。我找到她住的宿舍,她一个人住,关着门。我刚从乡下来,也不知道敲门,就扒着门缝往里看。因为天热,老师穿着一条内裤,把双脚高高的伸到蚊帐顶上。我说老师我要上街买铅笔,老师的腿还是举得高高的,说快去吧,快去吧!
我一路小跑,在大街上找到了那个卖文具的商店。我一进门看见前面站着好多人,有大人也有小孩。我从人缝里看见了柜台,天呐!这他妈是什么东西?是柜台吗?怎么会有这样的柜台?我们镇上的柜台都是土坯垒的,结实着呢。供销社的柜台是砖头垒的,上面还抹着水泥。没人的时候,售货员把屁股坐在柜台上,我还见过他们躺在柜台上。眼前这柜台是什么东西?哦,是玻璃的透亮的,里面什么东西都看得见。怎么会有这么大块的玻璃呢?我想挤到前面去看个究竟,可是也有人横着挤我,我看他们大多不是来买东西的,好像就是来看这玩意儿的,有人还伸手去摸前面的玻璃。我听售货员喊,别摸呀,别摸呀,摸坏了要你赔!摸玻璃的人赶紧把手收了回来。
我人小个儿也小,很快就从人缝里挤到了最前面。我都摸着玻璃了,挺光滑挺亮的。我的腿也蹭着玻璃了,我觉得人家的玻璃比我的裤子干净,我赶紧挪了挪腿,心里提醒自己,千万别把它碰了。我蹲下去看玻璃柜里的东西,也就是些铅笔墨水文具什么的,稀稀拉拉的摆了一长溜。墙上挂着好多毛主席像朱德像刘少奇像,那也是让人家买的。我蹭到了放铅笔的地方,这柜台真好,隔着玻璃就能看得一清二楚。我瞧上了一支铅笔,抬起头正要对售货员说话。这时他妈的不知道哪个冒失鬼横着撞了我一下,我的膝盖往前一顶,咔的一声,前面的玻璃裂了一个长长的缝。天呐,这可不得了!围着的人一下都散开了。我吓得站在原地,一动都不敢动,好像被谁使了定身法一样。恍惚之间柜台里的人一把揪住了我的领子,我赶紧说不是我碰的,是旁边有人推我的。我一转头想找那个人,但是我真不知道是谁。那些人一看大事不好,都纷纷向门口走去。我心里骂道,操你妈的,王八蛋你害了我!柜台里的人说我不管,我看见就是你撞的,你说怎么办吧?我看着他有点想哭,但是还是忍住了。我浑身有点发抖,声音也颤微微的。我说我身上只有两毛钱,还有一支钢笔,别的我什么都没有。那人说你不要想跑,跑不了的,跑到哪里我们都能找到你。你是哪个学校的?我照实回答。几年级?我也照实回答。哪个班的?我仍照实回答。你叫什么?我说了自己的名字。他说你要不赔,就找你们校长。这句话吓死我了,我们的校长是一个穿呢子军装的转业军人,会不会开除我?
揪着我的售货员和旁边另外一个售货员商量了一下。另外那个人说,把他的两毛钱留下,买点胶布,先把玻璃粘好,具体怎么办以后再说,他是学生钢笔还是留给他吧。那个抓我的人松开手,把一张纸推到我面前,对我说,把你的姓名班级都留下,我们的领导今天不在,等他回来我们向他汇报,有事再找你。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离开那个商店的,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到学校的,一下午老师讲什么,我一句也听不进去。我的眼前老是那块裂缝的玻璃。我想要我赔我拿什么赔呢?那东西值多少钱我也不知道。我们家只有一头猪,猪是春天买的还不够大,还不到卖的时候。
晚上我躺在床上,那是个双人床的上铺,离天花板很近。我睡不着,但是我很快就睡着了。夜里还下床,到门外的尿桶里撒了一泡尿,尿了很长时间。
我在一本书上看到过一段话: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你能把老子的屌咬了?我觉得这句话很好,很符合我现在的心情,我突然闪过一个念头,社会上那些人的流氓习气,是不是也都是逼出来的呢?当时我没有答案,至今也没有答案。
第二天没人找我,第三天也没人找我,一个月也没人找我,我渐渐淡忘了这件事。但是很长时间我都绕着那个商店走,我怕他们会认出我,把我抓进去要我赔。
六年以后我上了北大,我们的第一堂写作课,老师让我们自己命题。我就写了我打碎玻璃柜台这件事。过了几天,老师把我这篇作文当作范文,在课堂上给全班朗读,听得人昏昏欲睡,我也昏昏欲睡。
庄上的两个兄弟
有一年春天,我去南方出差,因为离老家很近,我便抽空回去住了两天。真是巧啊,我在庄上碰见了一件大事儿,那热闹劲儿至今难忘。
我们的庄子是个大庄子,从东到西排列着几十户人家。东头的人家都姓徐,占全村的大多数。西头的几户人家是杂姓,姓王姓李姓周的什么都有。
有一年,大概是80年代吧,西头的王家同时回来了两个重量级人物,弄得全庄很是热闹了好多天。先回来的叫王小龙,是从台湾回来的,他的身份是台湾老兵,当时很受大陆人的欢迎。后回来的叫王大龙,是王小龙的亲叔伯兄弟,他是从北京回来的,是解放军的一名高官,在北京一家军事机关工作。
王小龙、王大龙是亲叔伯兄弟,大龙是哥小龙是弟,其实听说出生日期也就差了三天。他们俩从小是一起长大的,一起尿尿和泥,一起上小学,后来又在同一个夜里外出参军。
先回来的是王小龙,他从台湾转道香港又辗转回到老家。他回来之前,村里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他家的门牌上一直挂着“烈属光荣”的红牌。每年过年,村干部拜年的时候,第一个就到他们家里。后来他老婆改嫁到别处去,那房子空了也就没人去拜了。他有一个儿子叫小锅,在县里工作,因为顶着个烈属的头衔,很受县里重视,听说已经是个不小的官儿了。王小龙回来以前已经给家里来过一封信,人们这才知道他还活着。至于他怎么去了国民党的军队里,他没有说,人们也不敢问。王小龙的命有点苦,老婆改嫁到几十里地外的薛家,生了三个孩子,老公也健在,不可能和他团圆了。他儿子经历了台胞和烈属的转变,对他的态度也淡淡的,说不上亲也说不上冷。王小龙在台湾就单身一人,开过一个小杂货店,现在已经退休了,闲着没事就一个人带着干粮去台北的阳明山泡温泉。
王小龙在庄上掀起了一阵小小的黄金风暴,谁也不知道他那个皮箱里从台湾带回来多少项链多少手链。他一家一家的走,一户都没有落下。凡是女的,不管是80岁还是两岁,每人一条项链或者一条手链。凡是男的,也不管抽不抽烟,每人一包他从台湾带回来的好烟。这让村里人兴奋不已,人们没有见过这么阔气这么大方的人,谁家都想请他吃饭,从早饭排起一直吃到夜里,人们才恋恋不舍的和他分开。
王大龙比王小龙大三天,小龙管他叫大哥。大哥从北京赶回来。人们就想看看这大哥会对村里人有什么表示。王大龙也不是个等闲之辈。他一转眼就有了主意。他用高价在村里买了三口大肥猪,从镇上请来一个屠户,连杀三天,杀猪的场地就在庄前的打麦场上。有很多人围观看热闹,人们看着屠户怎么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转眼之间就把大肥猪刮得光光的,躺在那里活像一个白胖胖的女人。王大龙很大方,他宣布,全庄所有的人不管男女老少每人三斤猪肉,多出来的猪内脏送给庄上的孤寡老人。那几天真是好啊,人们的记忆中好像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好日子,谁家的烟囱都在冒烟,谁家的锅里都往外飘着肉香。人们说话的时候,嘴上脸上都油嘟嘟的。
我和王家两位兄弟吃过两顿饭,因为我不擅饮酒,很快就被大家冷落。在庄上人眼里,他们两个是不折不扣的乡贤。而我囊中如洗,既没有黄金,也买不了肥猪,所以我便假装有事,匆匆的和他们告辞回了北京。
我听说他们兄弟又在庄上很热闹了几天。最先离开的是王大龙,他要回北京开会。他很忙,他就是一个人回来的,带着一个司机和一辆车。临走的时候,村里人往他的后备箱里装了很多花生、枣、白薯干、黄花菜、鲜豆角、老倭瓜,说是让他媳妇孩子吃个新鲜。听说大龙和小龙分别的时候,兄弟俩都哭了。哭得像他们小时候一样,一把鼻涕一把泪。王小龙又过了几天才走,他是一个深夜离开的。那天夜里,有人听见狗叫和汽车声,早上人们就发现王小龙走了。没过多久,人们又发现村西那个叫田瑞芳的田寡妇也不见了。有人说,她跟王小龙走了,是被王小龙拐走的。王小龙要把她带去台湾,当他的老婆。人们奇怪,就这么几天他们俩是怎么勾搭上的呢?也没见他们私下有什么接触呀。
村里有人开骂了,先是骂王小龙,说他在家的时候就是个馋猫,见了姑娘走不动路,还有人说他从共产党里混到国民党里,是不是跟他这个毛病有关。也有人骂田寡妇,说她在村里骚还不够,还要到台湾去骚,影响台湾人对大陆人的看法,影响两岸的和平统一。
其实,不少人说田寡妇是个挺好的人,她为人善良待人热情,跟村里的大人小孩都很好。她长得又好,五官端正,身材高挑,凹凸有致,不像是干农活的。她嫁到我们庄没多久小丈夫就出车祸去世了,她也没有改嫁。有人说她是庄上的稳定剂,在她来以前庄上的干部经常打架,剑拔弩张,你死我活,村里的工作也搞不好,在周围都是有名的落后村。小寡妇有她的气场,她跟村里的干部和村里的富户都保持着密切的关系,私下常有来往。她成了他们之间的润滑剂,她给他们互相传话,她在他们之间和稀泥,在他们之间缝缝补补,把好多疙瘩都弄的服服贴贴。也有人背地里说她和某某队长有一腿,说她和某个干部眉来眼去,还有人说她一个人去县城好几天,不知道是不是打胎去了。但是,这些话都是嚼舌头,没有真凭实据。
我见过田寡妇一次,她管我叫二叔,笑起来一口白牙,挺可爱的。
小寡妇走了很久,她给村里的一个相好的来过信,她说她和王小龙已经结婚,他们俩挺好的。
村里的一位老人说,两岸还没统一,他们两个就先统一了,算起来也不是什么坏事,大家听了哈哈一笑。
徐恒进,196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历任文化部国际文献研究所干部,济南军区文工团创作员,北京市文化局艺术创作室副主任,北京艺术创作中心主任,《新剧本》杂志主编,编审。1972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中篇小说集《她在月色中消逝》、《上帝派来的人》,报告文学集《神奇的翅膀》等,另外还发表一些影视作品,金炎导演的《神圣的使命》等。
来源:人文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