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中文笔会关于荣誉理事高瑜被判刑的抗议声明

 (2015年4月17日)

Gao Yu4独立中文笔会强烈抗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以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判处本会荣誉理事高瑜女士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独立中文笔会认为,上述判决严重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和中国政府早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等基本人权,是对合法行使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自由等基本权利者的严重政治和司法迫害。独立中文笔会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呼吁有关当局依法确保高瑜上诉及在继续羁押期间不遭虐待的法定权利,并尽快纠正这一错判,立即无条件释放高瑜。

高瑜现年七十一岁,是北京著名记者、编辑、专栏作家。1989年因发表文章支持北京学运,在“六四屠杀”爆发前的6月3日上午被警方绑架到北京市国家安全局在市郊平谷县的一个学校中关押,三个半月以后才办理“监视居住”手续,并在关押近十五个月后因心脏病发作才于同年8月28日被解除“监视居住”而释放回家。高瑜从此失去了固定工作,成为自由记者。1993年10月2日,高瑜又因在香港媒体发表的新闻报道被捕,次年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罪”判处六年徒刑。然而,高瑜坚持新闻自由的勇气和因言获罪得到了国际新闻界的极大敬佩和关注,1995年起相继获国际报业协会“自由金笔奖”(Golden Pen of Freedom Award),国际妇女传媒基金会“新闻勇气奖”(Courage in Journalism Awards)两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届“吉列尔莫•卡诺世界新闻自由奖”(UNESCO/Guillermo Cano World Press Freedom Prize)等。 1999年2月15日,在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访美前夕,高瑜以“保外就医”的名义获释。她出狱后继续以自由记者身份从事中国新闻报道,于2004年加入独立中文笔会, 2006至2008年担任笔会女作家委员会委员,2009年9月当选荣誉理事,11月应邀成为捷克笔会荣誉会员。近年来,高瑜为德国之声的“北京观察”栏目撰稿,评论中国时政,以对习近平政府进行细致的剖析和尖锐批评见长。2007年起,她曾多次参加笔会的香港年度颁奖活动为演讲人,2013年5月被北京警方阻止前往,2014年又在4月24日被失踪,5月3日“世界新闻自由日”被迫缺席本会邀请她作为主讲人之一的“香港之夜”活动,以及6月3日独立中文笔会和瑞典笔会邀请她作为主讲人之一的“纪念六四屠杀25周年”活动,瑞典笔会在会上宣布授予她荣誉会员称号;此后丹麦笔会、瑞士意大利笔会等也相继授予她同样称号。国际笔会及其狱中作家委员、女作家委员会也对高瑜极为关注,多次发出声明、呼吁和公开信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她,在2014年11月15日“狱中作家日”和2015年3月8日“国际妇女节”都将高瑜作为世界最典型的个案之一。

独立中文笔会认为,此次法院对高瑜的判决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仅凭高瑜本人的认罪,而这一认罪是当局以高瑜之子进行非法胁迫的结果,辩护律师提出的对高瑜有利的证据均被法庭忽视,有关当局再次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将高瑜判决入狱,严重违背了中国早已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确保的公民言论和出版自由等基本人权,也是中国有关当局继续滥用《刑法》第105条、111条等以言论罪的恶法对履行公民义务和作家职责者的严重政治迫害,而“国家秘密”从来都没有严格依法判定,在实践中成为当局打压报复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的口袋罪。独立中文笔会在此再次呼吁国内外各界密切关注中国言论自由和公民人权持续恶化的状况,督促中国有关当局尽快释放高瑜,释放包括笔会会员刘晓波、杨天水、朱虞夫、赵常青、张林、李化平、吕耿松、陈树庆、王藏和最近被失踪的秦永敏,荣誉会员许志永、姚文田、伊力哈木、陈永洲、王炳章、姜立军、郭飞雄、浦志强、吉美、呙中校、王健民、沈勇平、唐荆陵、王清营、袁朝阳、徐志强、郭玉闪、张淼等在内的所有因言获罪被关押者。

独立中文笔会是国际笔会——世界上最悠久的人权组织和国际性文学组织的149个成员分会之一,致力于维护全球中文作家的言论和写作自由,维护世界各地因从事其专业工作而遭监禁、威胁、迫害或打压的作家和新闻工作者的权益。关于笔会致力于保护作家和维护言论自由的更多信息,请参见http://www. chinesepe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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