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这些‘胡风分子’很多过去都是参加过革命的,现在怎么又反过来反对革命了呢?说他们是混进革命队伍来的,可那个时候参加革命是要掉脑袋的,谁愿意拿脑袋来开玩笑,来‘混’进革命队伍?……”

现如今,知道六十年前那场震惊中外的“胡风反革命集团案”的人已经不多了,受此案牵连榜上有名的“胡风分子”更是大都已去世,一切似乎都已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中。

多年前,我曾主编《我与胡风——37人回忆》和《我与胡风》两本回忆录。说起来,那都是受害者本人及其亲友回忆作为“案件被告”和胡风之间的关系、受牵连的主要原因(可以算成的原因或“莫须有”的原因)以及受难遭遇等等。另有李辉的《胡风集团冤案始末》和林希的《白色花劫》等相关书籍,这些都使读者得以了解那场冤案的大致情况。而这本由曾担任审判“四人帮”法官之一的王文正口述、作家沈国凡采写的《我所亲历的胡风案》,却是从另一角度来审视那场冤案。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位代表公检法作为“案件原告”的当时的审讯员、后来的法官,是如何依照法律和良知来办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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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成“胡风案”重灾区

1955年5月,年轻的上海公安局工作人员王文正,被调到新成立的“胡风专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担任公安预审员,负责对被捕“胡风分子”的审讯工作。除担任主审张中晓、尚丁的工作外,还参与了对梅林、何满子、彭柏山等人的审讯。由于审讯工作中所牵涉到的这些人的“罪名”,他还到这些涉案人员的工作地或相关人员的所在地去调查,从而得到了许多第一手材料,对“案情”有了新的认识。

上海是胡风自1930年代起一直生活和工作的地方,在那里他有众多的朋友,自然是“胡风分子”扎堆的地方。仅榜上有名的就有贾植芳、王元化、刘雪苇、彭柏山、耿庸、罗洛、张中晓、何满子等一大批人,而每个人又涉及到一大串他们的亲戚、朋友甚至学生。于是,上海和北京、武汉、天津一样,理所当然地成了这场运动的“重灾区”。由于上海地位的重要性,公安部将上海作为排查重点,王文正所在的“胡风专案办公室”,除接受市委领导外,还同时接受公安部的直接指示。

按照三批材料编者按语所指出的:这些“胡风分子”,“他们的人大多是有严重问题的。他们的基本队伍,或是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特务,或是托洛茨基分子,或是反动军官,或是共产党的叛徒,由这些人做骨干组成了一个暗藏在革命阵营的反革命派别,一个地下的独立王国。这个反革命派别和地下王国,是以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恢复帝国主义国民党的统治为任务的。”那么,如何通过审讯来落实这些罪名呢?

在本书中,我们第一次从审讯员的眼光看到了这些“胡风分子”面对审讯时的表现:他们无一人认为自己是“反革命”,多数也不相信胡风会是“反革命”,差不多都是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护。无论是与胡风交往较早的贾植芳;还是与胡风并无来往,只和贾植芳、耿庸有些来往的何满子;还是年轻的被认为是最“反动”的张中晓;还是与胡风自左联时就相识的“刎颈之交”、时任上海市委宣传部长的彭柏山;还是毫不含糊地为自己“军统特务”的罪名辩诬的曾卓;还是仅因解放前与诗人罗洛一起在成都从事革命进步文艺活动而被视为罗洛在成都的“代理人”的林祥治……他们无一不是有什么说什么,诚实面对审讯者,以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来直面人生这一大变故。这一切都给王文正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桩还原真相的假案

在当时的“运动”氛围和思维下,公安审讯和调查必须按照“三批材料”编者按语“先入为主”的定调来进行,个人是左右不了案件性质的。但具体到这位审讯员,在办具体案件和对待具体人的问题时,还是在职权范围内尽可能地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认真调查研究,以还原事情的本来面目。本书第八章“尚丁、曾卓的‘军统特务’疑案”,叙述的就是一桩经他之手还原真相的假案。

曾担任过黄炎培秘书的尚丁,时在上海的出版系统工作,与胡风本没有一点瓜葛,却被怀疑是暗藏在革命队伍里的“胡风分子”,更要命的是,在清查运动中,在押的国民党军统特务陈兰荪供出曾发展尚丁和另一位“胡风分子”、七月派诗人曾卓为军统特务,尚丁还为陈兰荪提供过情报。这一切,有当年陈为尚丁和曾卓提供情报向上级领取的津贴报表为证。白纸黑字,看来二人确切是军统特务了。只是,王文正从审讯尚丁得到的回答和直观印象,感觉证据不足,更由于黄炎培和周恩来的彻查要求,他便要求亲自到重庆去翻阅军统局留下的原始档案,并提审陈兰荪,以取得“铁证”。

于是,他来到重庆。虽然在军统局的档案中真的找到了陈兰荪为尚丁、曾卓二人上报的手写考绩表,但他并不相信这一孤证,坚持七次提审了这位文化特务。经过与陈的斗智较量,陈最后承认根本没有发展尚丁、曾卓二人为军统特务,所填报表只是为了向上级冒领每人四千元的特务经费。须知,在那个年代,八千元可是个不小的数目。陈不仅挥霍了这笔钱,更可恶的是,由于这张报表,在“肃反”运动中给尚丁、曾卓二人带来了真正的麻烦,差点成了“历史反革命”。

为了取得更多的证据,王文正又不辞辛苦南下到安徽蚌埠某劳改工地,找到当年在军统最了解陈兰荪的一位张姓同事。通过张的供述,证实了陈曾“把比较知名的人士的名字写在报表上,作为准备发展特务的对象,在未被批准为特务之前,称为‘运用员’,并说提供了有关情报,报上一个可以拿到几千元。”就这样,由于王文正的较真,才为二人澄清了这项罪名。尚丁在被关押了一年多后,得以无罪释放,在这一冤案中应算是相当罕见的了。王文正也为在整个案件中这一个案得到正确的解决而感到高兴。

可是,王文正这几个办案人员当时却被认为是“思想跟不上形势”。更没想到的是,12年后的“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又硬说王文正当时包庇了尚丁和曾卓这两个胡风集团中的“特务分子”,并扬言要砸烂他的“狗头”。最终,在他的据理力争下,才没有进一步加害于他。

冤案的制造与平反

无独有偶,与王文正同样有着正义感的还大有人在。曾担任中央胡风专案审查小组(十人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的王康在回忆文章《我参加审查胡风案的经历》中披露道:在审查中,专案组查阅了大量国民党机密档案,发现胡风非但与国民党没有什么政治上的勾结和联系,相反,证明胡风是国民党千方百计打击的左翼文化人士;又了解到那些“材料”的摘录很有“问题”,感觉这个案子很可能是个错案。到1956年下半年,由于最高检和最高法的领导同志都认为,把胡风集团定为“反革命集团”的法律根据不足,王康便向“十人小组”组长陆定一建议,是否开次会一起议议。

陆同意了,于是,王康下达了开会通知。但最终,周扬却通知王康说,他和罗瑞卿商量,认为“胡风反革命案”是毛主席定的,怎么能够讨论?这个会当然就不能开了,一切仍按“既定方针”办。几年后的1959年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时,却将王康揪了出来,责问他:“胡风反革命案是毛主席亲自定的,你为什么还敢怀疑和反对呢?!”最后给他的结论是“实际上为胡风反革命集团翻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原工作,内定为“控制使用”。直到1980年复查胡风案时,才对王康的“问题”重做结论并予以彻底平反。

在本书中,王文正还披露了当年一个普通干部对此案的不解:“我想问一下,……这些‘胡风分子’很多过去都是参加过革命的,现在怎么又反过来反对革命了呢?说他们是混进革命队伍来的,可那个时候参加革命是要掉脑袋的,谁愿意拿脑袋来开玩笑,来‘混’进革命队伍?……”这也正是王文正内心疑问之一,但在那个年代,他只能放在心里。

不仅普通干部如此,抗战时期在周恩来身边工作的张颖,在所著《文坛风云亲历记》中也提到,1955年她被调到“胡风案件”一个五人小组工作,在看文件时,她提出自己很清楚“绿原并没有去中美合作所,胡风根本就不同意他前往”这一情况,要求如实向上汇报,及时纠正过来。但上面还是以“已经把材料送给高层领导,不可能取回改了,只能如此”为由不再往上汇报。

她的书中还写到,1958年,廖梦醒曾对将阿垅定为“反动军官”“国民党特务”一事向她表示困惑,因为胡风曾通过廖数次将阿垅提供的国民党军事情报交给党,甚至交到周恩来手中,实际是对革命事业有功之人。廖问道:“怎么不调查清楚就那么定为国民党特务呢?”张颖也有同感:“这种情况不只阿垅一人。我亲自经过的,绿原也是这样被冤枉的。我提出证据也不行。”可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钦定”的按语面前,是多么地苍白无力啊!试想,假如没有王文正的调查研究实事求是,那么,尚丁、曾卓他们,岂不将定罪“国民党军统特务”,而得到更严厉的处置?!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胡耀邦主持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胡风案件过去25年后的1980年,公安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对这一案件进行了复查。得出的结论是:“胡风不是反革命分子,也不存在一个以胡风为首的反革命集团。胡风反革命集团一案应属错案错判。”

中共中央批转同意了这一报告,决定平反这一错案,于这年9月发出“中发1980年76号文件”,首次为胡风案件平反。文件指出:“这件错案的平反,又一次显示了党的实事求是优良传统的恢复,说明我们党是认真贯彻执行‘有反必肃、有错必纠’方针的”。

1985年11月,公安部下达“85公二字第50号”文件,撤消了所谓的胡风“历史问题”,是为第二次平反。胡风去世三周年的1988年6月,中共中央向全体党员下达“中办发1988六号”文件,第三次为胡风案件平反。至此,胡风一案从政治上、历史上、文艺思想和文学活动上获得了全面的、彻底的平反。以王文正为代表的正直的人们的愿望实现了!

来源:《凤凰周刊》总第562期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