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言)

“该死的人没死,不该死的人却反而死去”,这就是我在这首诗里要说的。我想大凡活着的人,都很无奈,无可奈何地活,无可奈何地死。记得我与一个朋友在一座塔上,这位朋友对我说,前几天她的一个同学就从这座塔上跳下去,死了。接着她说,只有我们还在无可奈何地活着。是的,活着的人是因为他无法自己决定去死,只有等待天意的、自然的死亡。那天,在塔上,我也想跳下去,追逐死者的足迹。可是,我不能,因为我怕死。大多数人的死,是不得不死。是死神已至。而自杀者的死则是骑在了死神的脖子上,想驾驭它。于是,死神便不得不杀死他。人是不能与神对抗的,首先力量太悬殊,其次不是在一个位格上。这里,我并不是赞美死神或讨好死神,而只是想为路思说几句公道话:路思不应该死,而在那样一个时代他只有选择死。否则,他将背叛他自己。因此,自杀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并不是一个生命的终结,而是一种生存态度的终结。我不赞成自杀,但我更不赞成以“活着”来换取“另外”的一种生存形式。

又言)

大凡对自杀者的死,人们有两种理解:一曰逃避;又曰抗拒。对以上两者我都不敢肯定,也不敢否定。我只能说他们死得总有原因。只要在“死”字的前面加上一个字,如吊死、溺死、战死、病死、饿死……那么,死就必然有其原因。有了原因,我们就有了对任何事件追问的理由。因此有人论证在我们所知的这个世界外一定还有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就是决定我们这个世界的原因——也就是神。

由于有了神来做主导,人就并不是那么不可思议的了,也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了——由此我认为人对神的疑虑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需不需要的问题——人因之成为了人。那么,人是否就是这样——被神性决定了呢?不是,人并不是只与神发生因果关系,而又与周围的一切,如:环境、历史、社会、时间发生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紧密联系相互作用,所有的这些因素决定着人的现实。

从广义上来说,宇宙中的人只有一个,虽然每一个人与其他人互相联系相互作用。但这些关联的作用比起整个宇宙的因素关系来说是很渺小的,它并不能使人产生“质”的变化(只能是人类自己的一些小小的悲欢而已)。这就是人类的每一个民族,都不约而同地去崇拜“神”的原因。如果没有神,不受限制的人类是不可想象的;如果说神是人造的,那么人应该为这个创造而感到庆幸。反过来说,神是否一定要有一个定义吗?神是什么?我想:只要是使人成之为人的原因,那么,它就是神。

下面再作一点说明:

由于有了站在高处的神,整个宇宙的因果就始终呈“上升”趋势,人的发展也就自然而然地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神的位格越高,人的发展就越高。

再言)

说的还是“死”,死是每一个人的必然归宿。死是每一个生命与自然世界的因果原因的终结。了解了死就能够了解生命与世界的关系。

侍女的死是人与自然的因果原因;

少女的死是人与人的因果原因;

路思的死是人与神的因果原因。

以上所有这些形成了人与宇宙的因果原因。有生就有死,反过来有死也就会有生。如果只死不生,那么这个世界就没有剩下的东西了;如果只生不死,那么这个世界又是拥挤不堪的。因为生,才有了能够产生“生”的原因——婚姻。路德的婚姻(包括一切婚姻)就是为了给人类创造出具体的能够成为人的人。要想使某物成为某物,就首先必须具备有成为某物的条件。凡是有思想的生命总会把注意力放在“我为什么为我?”的上面,由此人类便不断地发展前进着。人类的发展需要思想,需要仅仅是为了思想的思想者,因此我为路思的死感到悲哀。一个容不下思想的时代,是一个毫无希望可言的时代。就像一潭水,没有源流,等待着它的就是腐臭、变质、干涸。

文章来源:汪建辉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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