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八十年代的宪法教研室(后改为宪法行政法教研室)除了在学术上是全国宪法和行政法研究的领头羊外,在其教师和学生中既出了国家领导人或国家领导人的恩师,香港和澳门基本法的起草的重要人物,也出了不少“反革命”。八十年代初,该教研室以肖蔚云为头加上魏定仁和陈宝音为盟组成了中国宪法专业研究队伍,龚祥瑞﹑罗豪才﹑吴撷英和姜明安组成了外国宪法和行政法研究专业队伍,后来加盟的有甘藏春﹑郑毅﹑王天成、王磊和湛中乐。笔者从1982年起在那里做了5年的研究生直到1991年被北大开除(1989年到91年被关押),可以说和北大宪法教研室的老师和研究生有着密切的关系。以下是我对几位前辈的印象。他们中有的已经作古,有的步入老年。我的这个印象有些可能是官方或个人不高兴的东西,多有得罪,请原谅。但是下面的回忆来自于我个人的接触。我在写“6.4”回忆文章中提到他们,现在先特别整理出来,以便大家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审视他们。

肖蔚云:1924年10月-2005年1月,湖南省祁阳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是笔者硕士和博士生导师。他的80年代的学生和老师在他背后都称他“老肖”,当面都喊他“肖老师”,都是一种尊称。他八十年代的头五届的弟子中,大弟子甘藏春,没教几年书就去做官了,现在官至国家土地副总督察。我是他的第二个弟子。第三届弟子,一个是陈小平,“反革命”,现在美国,另一个是戴学政,现在美国做律师。第四个弟子郑毅,做了几年教师后,现在美国做律师。第五届弟子是韩君玲,曲耀光,和王磊,就王磊一个接了“老肖”的班。

肖老师认为他一生中最值得骄傲的是参与了1982年的宪法起草工作和香港和澳门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但是,对我来说,最让我骄傲的是在1989年5月他去天安门看望绝食的学生。笔着1989年5月和肖老师讨论其博士资格考试的计划时,问到他去广场看学生的事情,他骄傲的说1948年他就去了新华门抗议(他是北大法律系47级的学生,地下共产党员),但那是抗议国民党的。我逮捕后,当我的家人找到他的时候,他面有难色的说,他无能为力,自己都无法解释为什么他的两个学生都有问题(李进进和陈小平,当时这两个家伙都关在秦城监狱)。在他去世前几年,我和他取得联系,他是格外的高兴。他2005年1月去世的时候,笔者也通过同学给他送了花圈。肖蔚云虽然因为其研究的对象受到限制,但是,他还是一个学者,以一个学者来要求自己,来做事,做人。这点我是终身收益。

龚祥瑞:1911年-1996年,浙江宁波人,政治学者,法学教授,中国行政法研究的先驱。今天中国在行政法和文官制度的研究和立法方面,无不打上他的烙印。当然他也是颇具非议的人物。在1982年到85年期间,笔者常在他家上课,收益非浅。那个时候,我们都按照“解放前”的传统称他为“龚先生”,称他的太太“方先生”(八十年代初保持称呼“先生”的,大概只有北大了)。笔者和他的关系曾经相当好,和他一起到武汉参加一个地方法规讨论会,陪他到黄石市人大讲课。1987年我回到北大读博士后,龚先生和我的关系就变了,原因和我无关系,是他和我导师肖蔚云的紧张关系变得无以复加。“老肖”在1986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博士生导师,通过考试,我是他录取的第一个博士生。可是龚先生却与博士生导师无缘。我看这主要是与他研究的领域和提出的一些观点也往往令“上面”不高兴有关系。中国还是左得厉害,他是个落网的大“右派”。

1987年秋天,我回北大读博士后去拜访龚先生,他的第一句话就问我,“你回来干什么?”“中国宪法还有什么博士学位可读”。他说,你看看人家王军涛他们,多么胸有大志(我是通过龚先生认识王的,85年他让我带点东西给在武汉的王军涛)。我无言以答。到了1996年在加州伯克利大学参加杨建利组织的“21世纪”的一个讨论会上,他还是对我耿耿于怀。对于中国宪法的学术地位,他讲的是对的,中国宪法没有什么学问,那完全是个执政党的政治宣言,“用法律的形式将胜利果实确定下来”,作为一个根本法,它不过是维护其政权的一个工具,当然也是可以不用的工具。1966年开始,宪法就没有用了,79年后又用一会儿,82年后新宪法,宣传的不错,后来一遇到什么“严打”,什么“运动”,那个宪法就可以不用了。问问他们今天的“双规”是不是违反宪法?一个可用可不用的宪法,有什么学术价值?但是,龚先生没有理解作为“中国宪法专业”的博士研究生,他可以做很多中国宪法以外的研究,用以比较﹑批判和改变它。

罗豪才:1934年3月——,福建安溪人,致公党成员和现任中央主席、中共党员。罗豪才1952年从南洋回中国,1960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1989年的时候是北京大学教授,副校长。后任最高法院副院长,现在任全国政协副主席,是“国家领导人”系列之一。罗豪才一直研究外国宪法和行政法。本人从1982年读宪法硕士开始一直到1989年被逮捕前一直和他保持良好的关系,还是他组织编写的《行政法论》的作者和编委之一。可是,在我被逮捕后,因为政治上的分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了。在1989年前,他会笑话“老肖”,说他的两个弟子都出了问题,可是当他的弟子王天成1992年因反革命罪判了5年后,他也就不再笑话“老肖”了。这些都是上不了正席的花絮。

吴撷英:北大法学系59级,后在北大教学一直到1989年,曾经和龚祥瑞和罗豪才一起写过几本为中国法学界打开西方宪法和行政法研究之门的开篇之作,包括《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和《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和政治制度》(和罗豪才)。1989在他离走之前,他曾是宪法教研室的主任。我在1989年5月在他家里和他讨论我的博士资格考试的安排时,我们也谈到了当时的运动,我告诉他我在组织工人运动,他表示全力支持。“6.4”开枪后,他到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研究,途径香港就公开反叛中国当局。后来他到新加坡大学讲学,现定居新加坡为一个律师楼的中国法律顾问,和中国政府和学界保持密切和良好的关系。

文章来源:李进进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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