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玉林狗肉节如期举行。市面热闹得像过农历新年,人们摩肩接踵,挤得水泄不通。还有不少荷枪实弹的武警巡逻,以防有人闹事。亲临其境者写道:“与阵阵臭气、声声惨叫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人们嬉笑的嘴脸”。“围观者多于买狗肉者,民众似乎非为吃狗肉而来,而是期待能欣赏到这场怪诞的演出。”有吃狗派兴奋莫名:因为各界抵制,反而令狗肉节举国皆知,甚至名扬海外,导致更多人慕名前来吃狗或救狗,让狗贩赚得盆满钵满。总之,玉林狗肉节“在炒作中再创辉煌”。

玉林2016年狗肉节盛况

(玉林2016年狗肉节盛况)

辉煌的玉林狗肉节之后,美国却爆出一条“旧闻”:“北京男子来美国探亲偷老外邻居狗烧烤吃被捕”。事情发生在2014年,但今年玉林狗肉节之后旧闻新炒却获得了轰动效应。这位34岁的北京水管工偷偷杀死了邻居家七岁的德国牧羊犬,然后做成肉串在院子里烧烤吃掉了,而且光明正大,就在狗主人夫妇眼前烧烤。在寻找爱犬过程中,夫妻俩发现这位中国邻居神色慌乱,立即报警。警方迅速查清真相,将其拘捕归案。让警察吃惊的是,在问到为何要偷走邻居的狗,并用什么残忍的方法杀害时,该男子称:“吃狗肉在中国是一种习俗,并没什么了不起的。”表示“愿意赔偿一只新的德国牧羊犬给邻居”。

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这里是美国。受害的邻居夫妇认为这条狗是他们家庭成员之一,这件事对他们精神上的伤害太大,根本不是另赔一只狗能解决的事。他们要求警方将凶手绳之以法,并找到爱犬残骸,举行了一个适当的葬礼。

有网友评论:“好啦,中国人现在海外就因为这些败类的行为又被多贴上一个标签了!”

汉弗莱,7岁的德国牧羊犬,在快乐时光

(汉弗莱,7岁的德国牧羊犬,在快乐时光)

在关于吃狗肉的争论中,总会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既然可以吃鸡鸭牛羊,为什么不能吃狗?如果“差别对待”,那就是“假仁假义”。2014年6月,人民日报曾刊文谈狗肉节,题目是“狗既是伴侣,也是食物”。文章称,“公共事务是众人之事,众口向来难调。而文明的解决方案,决不是从自己的价值偏好出发,你标榜‘爱心’‘文明’,他自居‘权益’‘人权’,彼此妖魔化,互相黑对方。不要调门那么高,不要绑架道德说事,而是彼此有商量,找共识,避免自我观点的神圣化。对相反意见,要有一份温存;对生态多样性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文明行为。”

有网民大惊:“既可以当伴侣,又可以吃!突然觉得好恐怖,已经不敢直视该作者了!”“伴侣也可以吃,人性体现在哪里呢?”——我以为,这句话说到了根本。不是可不可吃狗肉,而是人可不可自食人性、人的怜悯之心?

在《圣经》中有一条很奇特的律法:“不可用母山羊的奶煮山羊羔。”并三次重申。《圣经》又同时规定人类是可以吃羊肉的,这种明显的矛盾该如何解释?《圣经》还规定:人如果遇见鸟窝,“里头有雏或有蛋,母鸟伏在雏上或在蛋上,你不可连母带雏一并取去”。类似的规定还有,比如:“无论是母牛是母羊,不可同日宰母和子。”有人认为这是一个“可持续”问题,相当于中国人反对“杀鸡取卵”。其实,问题的核心在于怜悯之心。母羊的奶是养育羊羔的,不可把这母爱的结晶用来杀害小羊羔。上帝不反对吃鸟、吃蛋,但不可让母子俱亡。这些律令,都是为保护人类脆弱的良知而制定的。如果可以用母奶煮幼子或同时灭绝母子而毫不动心,——哪怕是对待动物——人就会走向残忍、铁石心肠,最终同类相残相食。二战经典大片《拯救大兵雷恩》讲的也是这种悲悯:作为士兵,雷恩的生命并不比去救他的一队军人更加珍贵,但军人们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让雷恩兄弟死绝。这绝非冷漠的功利算计,而出于内心深处的怜悯心、道德律令。

中国古代虽然没有“母羊奶和山羊羔”这种明确的禁忌,但人性是相通的。孟子“君子远庖厨”,齐宣王“以羊易牛”,曹植的“七步诗”,都是这种人性的证明。曹植的“七步诗”还把这种不忍之心扩大到植物。为什么不可以用豆萁煮豆子呢?吃狗派人士完全可以哈哈一笑,说这不过是一个食物和燃料的问题,而对古人的虚伪大加嘲讽。但曹丕、曹植兄弟不这样看,我们的历代先人也不这样看。我们“这几届”中国人是经残酷党文化毒害了的变种中国人、不讲人性的铁石心肠的中国人,是中国大地上不曾出现过的另一种人类。(多年前我曾去广西查访文革期间大规模人吃人事件,在上林县乔贤乡,找到杀人吃人凶手谢某某。因凶手提及“解放前”他参加中共游击队,曾参与杀害“国民党奸细”,剖腹取肝烤而食之,我于是突发奇想,最后提了一个问题“过去用瓦爿烤的肝好吃还是这次煮的好吃?”答曰:“还是烤的好吃,香,这次是腥的。”——看来,在这位谢某某面前,人肉“也是食物”。那么,按照《人民日报》的教导,我们对他也“要有一份温存”,这才是“对生态多样性的尊重,才是真正的文明行为。”)

不可杀狗,不可虐杀狗,尤其不可当着孩子的面!谓予不信,定有现世之报。

即便自救他救皆无望了,总还要救救孩子。当孩子面,连杀害一只布狗也是滔天大罪!

《纵览中国》首发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