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口的,吐出谎言的肥皂泡
当不张口的,连梦中也不敢道破
中国啊,中国
我还能说什么?
──锺玲,〈中国啊,中国〉
一九八九年,民国七十八年的六月四日星期日凌晨,我在台湾台北县贡寮乡福隆海滩上,和我东吴大学时事研究社的同学们一起,坐看等待日出。这是我大学社团的送旧,我们第一代创社的社员就要离开大学本科的生活,此后各奔前程了。社长郑博元点评我们的功过,半开玩笑地说,我们是“没事搞了个时研给自己人添麻烦”。五年前的夏天,我和我台湾省立板桥高级中学《板中青年》编辑委员会的同学们,也曾在这同一个地方话别,对着上升中的骄阳,满怀成长的感动,激动地向中学生活说再见。福隆海边,彷佛是我人生每一阶段的誓师之地。
东吴学生制宪
来到福隆之前,东吴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才刚召开,由议长韩明恺主持,选出第三十四届学生会长李建霆。就在两年前,我受第三十二届学生会长、时研创社社长、法律学系学生刘俊良邀请出任学生会执行秘书,协助学生会策动学生自治改革。我们利用经济学系学会会长兼学生会系际委员会副主席郑少文,在七十六年十一月七日于七十六学年度第一学期第一次班长暨社团负责人大会上要求收回学生自治立法权的提案作为触媒,引爆了东吴学生自治的宁静革命。原本〈东吴大学学生会组织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本章程经训育委员会通过,报请校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班代大会决议要求将训育委员会的修正权改由班代大会单独行使,之后则在七十七年四月十六日第二学期第一次班代大会选出刘俊良、侯尊尧、陈秀珍、郑博元、李思恩等五人代表学生与各学院院长和训导长进行沟通和争取支持,获得校方同意在训育委员会程序之前学生得先行自订章程,七十七学年第一学期班代大会则选出第三十三届学生会长徐正扬和张永霖为章程修订委员会召集人,〈章程修改大纲〉则由时研社总干事郑博元主稿,项程华等参与研议,目的在制定〈学生会组织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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