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于本月17日在北京开始举办名为《中国人权展》的展览活动。展览预计持续一周,即自17日至24日结束。展览用“700余幅图片、250多件法律文本实物和场景模型”等集中展现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在这次全世界都没有先例的展览中(据中国官方的人权组织的官员之说),中国政府意图为其实质上十分糟糕的人权状况消除阴影。展览竭力为中国政府在人权方面的业绩大唱赞歌。展览一再强调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国家保护与尊重人权等理念。展览认为中共执政几十年来在推进中国人民的人权事业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许多的数字被引用,许多美好的言词被用来说明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
我想,凡是参观过此一展览的人们总会因为看到一些文字、图片等而受到展览方观点的影响。辩驳与质疑是没有用的,因为中国政府从来就不允许辩驳与质疑存在。中国政府对于不同意见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打压。人们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所给出的结论,而不能有其它的选择。凡持有强烈异议的人士总是受到最强烈的打击。前一段时间被捕的高智晟、郭飞熊、力虹、陈树庆等先生都是因为他们对政府的强烈批评而系狱的,这些著名人士的被捕事件充分证明中国政府不容不同政见存在的顽固立场。
展览中的那些数字与文字或许是真实的,但也可能是虚假的,在这里,我不可能一一去分析评判──我没有亲自去参观展览因而没有作具体评判的资格,但从对展览所作的官方报道中,我得知,展览延续了中国政府的一做法,即总是正面地肯定中国的人权事业的成就,似乎中国是世界上人权很好的国家。中国政府给人们看到的人权通常是如下的一些东西:一部宪法,该宪法于2004年在修正案中强调了“国家保护与尊重人权”的理念;中国50余年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生存权、发展权得到尊重与保护;此次展览又强调了2006年国家减免了农业税与全国贫困人口的减少等。自然,这些都是人们看得到的人权。不过,除了这些看得到的人权之外,还有多少我们看不到的人权呢?
按照联合国人权宪章与其它国际性的人权公约,中国人民究竟实际享有了多少人权呢?在政治权利、宗教信仰权利与公民人身权利几大权利的享有上,我们中国人实际上是一无所有,更不用说其它权利了。
在中国政府的严厉控制下,中国人没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没有言论自由权与集会、游行示威权,没有出版权与结社权。在中国,人们的言论只要超越了官方确定的底线,就有可能受到刑事法律的惩处。宗教信仰权利也受到极大限制,近年来法轮功信仰者所受的严酷迫害是最显著的例证。公民的人身自由权也时刻受到各种来自官方与非官方的侵害。非法拘禁、监禁、处刑时有发生。
公民的权利写在宪法之中,却不能成为现实。那些权利在书面上能够看到,但却绝不可能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看到。这样令人痛心的景况却常常为官方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加以掩饰,就像用“中国人权展”这样的烟幕来掩饰。人们可能为这样的烟幕所迷惑,但人们也可以透过这烟幕看到真相,只要人们具有独立清醒的头脑与目光。
事情理应是这样的:按照国际人权规范,中国人应当实实在在地享有各种普世人权。如果还没有享有到,就应该尽力去争取。不要总是在虚假的梦幻之中自欺欺人。
民主论坛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