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谈“六四”与“二二八”、台湾经验、李明哲案

今年六月四日,蔡英文在其脸书上发文,该文呼吁北京当局,应该以开放的态度面对“六四”。目前在中国大陆,二十多年前的“六四事件”仍然属于言论禁区,而蔡英文认为“六四”不该是敏感词。她主张北京重新审视“六四”,并赋予其“新的意义”。她由大陆的“六四”谈到台湾的“二二八”(以及“美丽岛事件”)──在当今的台湾,“二二八”已被赋予“新的意义”。

然而,正如国民党以往不愿意主动这样做,共产党现在也不愿意。共产党的态度是自己不愿提,也不愿别人提──它或相信以后提的人会越来越少,当年的当事人逐渐老去或死去,这些“历史恩怨”也会逐渐淡去。这位民进党领导人其实将现在的共产党与过去的国民党相比较,指出国民党称“二二八事件”、“美丽岛事件”为暴乱与共产党称“六四事件”为暴乱类似。中国大陆的现实,也能在台湾的历史中找到相似之处。这样,蔡英文在批评共产党的同时,也批评了国民党,而这又间接为台湾的转型正义辩护。

蔡英文提到了“台湾经验”,也就是民主转型经验,并想将此与对岸“分享”。她写到:“借助台湾的经验,我相信,中国大陆可以缩短民主改革时的阵痛。”

然而,尽管“六四”已过去二十多年,中国大陆尚未真正展开民主改革,还不存在“民主改革时的阵痛”,也不存在借鉴、吸收“台湾经验”的需要(但以后应会有这种需要)。

她借机提到香港问题,指出在香港有人通过纪念“六四”,来诉求民主。她谈到了台湾民主、自由对香港人尤其年轻人的吸引力。

目前台湾对香港有一定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与中国大陆对香港的影响力大致说来是相抵触的。

在中国崛起过程中,民主不应缺席,这是蔡英文的观点。从“民主的大国才会真正受国际敬重”这一提法,她转到讲目前台湾上下较为关注的李明哲案件,呼吁对岸要用“文明的方式”谨慎处理这个案件,让他早日平安回家。她应该认为北京处理李明哲案件不够“文明”。

借发表“六四”感言之机谈李明哲问题,究竟会对问题的解决有多大帮助,尚需观察(但至少对应付台湾内部舆论压力有一定帮助)。

蔡英文还提到:“包括台湾在内的全世界,也都在等待中国大陆的天明”。

以往中共在武装夺取政权的时候也有“天快亮了”等说法,这些是与推翻国民党统治相联系的。此处蔡英文用的是“等待”,而非“促进”、“加速”等,或暗示台湾不会积极地采取行动,推动对岸的变革。而到大陆来的李明哲似不仅仅是“等待者”,至少中共有关方面会这么认为。

马英九谈“六四”与“二二八”、“不统”、李明哲案

六月三日晚,马英九也在其脸书上谈到“六四”,并主张中共应该给“六四”平反。值得注意的是,他在谈“六四”时也提到“二二八事件”:“二十八年过去了,我每年都会在‘六四’前夕发表纪念文字,举台湾平反‘二二八事件’与‘白色恐怖时期’不当审判事件的经验为例,希望中共当局疗伤止痛,平反‘六四’。”

这样他以特殊方式谈到了“台湾经验”(尽管未使用这个词),但此处的“台湾经验”主要指“平反经验”──给“二二八事件”与“白色恐怖时期”不当审判事件平反的经验。在“二二八事件”问题上,马英九与部分深蓝人士立场有差别──后者在该问题上不认同绿营的批判,并企图进行反击。

马英九主张“不统、不独、不武”,而他又将“不统”与“六四”联系起来:“担任台北市长后,我也说过‘六四不平反,统一不能谈’的话。这么多年来,我态度未变。”

马英九将平反“六四”作为统一前提,是否意在敦促中共尽快平反“六四”呢?马英九如果对中共有深入瞭解,应该会知道中共平反“六四”可能性很小。他所说的话,其实还是在为其“不统”作某种辩护。因为“六四”,台湾蓝营目前持“不统”立场也就更有合理性。

在其脸书中,马英九也谈到了李明哲案件,这是作为蓝营代表人物提出的:“在这个当口,我们不能不注意台湾人李明哲今年三月被大陆当局以涉嫌‘颠覆国家罪’逮捕收押至今的个案。不论他的嫌疑有多重,他都应该受到大陆法律应有的人身保障,进行法定的侦审程式,并尽速让家属有探视机会。”

在此他呼吁按照大陆法律维护李明哲的司法权利,包括其家属的探视权等。他并没有提让李明哲早日平安回家,这是他与蔡英文不同的地方。

洪秀柱没呼吁平反“六四”

尽管蔡英文与马英九分属不同政党,政治立场差别较大,但在谈论“六四”时却有一些相近之处。比如他们都结合“二二八事件”、“台湾经验”等谈“六四”,并提到最近的李明哲案。而与马英九同属国民党的洪秀柱,六月四日在脸书中谈论“六四”时,并未提到“二二八”,也未联系李明哲案,但却提到了发生在西方的恐怖攻击事件。还要指出的是,洪秀柱并未像马英九那样呼吁中共为“六四”平反,也未像蔡英文那样明确提出北京方面应以开放的态度面对“六四”。她主要谈“包容”、“和平”等等。

争鸣2017.7

作者 editor

《林启:蔡英文马英九谈“六四”》有6条评论
  1. 國父中山先生提出三民主義之後,才有辛亥革命,結束帝制,以至於才有一次護法,二次護法,抗拒帝制復辟。如果伊拉克,敘利亞,利比亞,贊比亞……民眾也能區分什麽是主權在民,民眾授權的合法國家,什麽是叫做”人民民主專政“,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什麽是公權力分置制約下,作為執法機構的政府,什麽是禁止民眾選擇,政法委領導下”‘公’’檢‘‘法’一家‘人’“,叫做滿清總理衙門的非法偽政府;什麽是黨內民主授權,黨費支持運作的民主政黨,什麽是禁止”妄議中央“,黨庫通”國“庫,黨”政“不分的黑社會犯罪組織……那麽還會出現基地組織,復辟哈利發帝制,還會延綿戰時塗炭生靈嗎?認知,總結提高認知,以至於系統理論,指導行為,明確方向,才是民眾步入自由幸福的起始關鍵。如此已然不是我中華民族單獨事業,而是人類命運未來,望中華學人報人戮力共勉。
    ”共勉“用得很勉強,因為以現代應試教育的”學“歷而言,不才不是學人。哦,自曝其短,並非不才以此為恥,而是讓應試教育下,乃至洗腦戕害下,混文憑的”讀課本人“自慚形穢。中華民國教育成長的學人無需不才多口,自已羞愧,淪陷區洗腦戕害下,沒有人類靈魂道德,毫無人類智慧邏輯,不求上進的大大小小混子,被點明了,指著鼻子痛罵,依舊不痛不癢,舉著五顆星的紅抹佈”祖國“,”國家“,”中國“……恬不知恥。

  2. “自由之樹必然时常用爱国者和暴君的血来灌溉。它是自由之树的天然的肥料。” —傑斐遜
    ”愛國主義是邪惡的美德“——王爾德
    傑斐遜所言愛國者的國,与王爾德所言愛”國“主義的”國“是一個意思嗎?以現代政治區別而言,前者更近於主權在民的合法民主國家,後者只是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分屬兩個非但繼而不同,而且是嚴重對立的概念。
    不做區別,沒有分辨能力,只能說明還活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毫無進步。淪陷區民眾,遭受共匪長城防火墻屏蔽信息,沒有言論自由,信息流通自由,難於參照學習,思考探究,身居台北,自由媒體,獨立政論人,天天盯住藍綠內鬥,不能高屋建瓴,豈非愧對中華民國台灣行政區兩千三百萬民眾所賦社會責任,愧對”媒體是天然的在野黨“稱謂,豈非對不住馬英九前總體打造的台北市信息港,蔡英文總統費心費力的數字書籍?……
    自己決定應該罰款多少,用以做公益。是重責,還是輕罰呢?沒有對學界表示,並非不才忘記了,而是對於學人不需要說。

  3. 胡適之先生曾將政治黨派分別爲兩類,A型黨与B型黨。黨与“黨”不做區別,是時代認知條件所限。在當下,主權在民。先民主,後法治。不民主,無法治,普世價值深入人心,能夠明確區別主權在民,民眾授權的民主合法現代政治意義的主權國家与奴役壓迫當地民眾,毫無主權的非法偽政權;能夠以民眾選擇,自主授權,公權力分置下的執法機構定義爲政府,用以區別禁止民眾選擇,奴役壓迫當地民眾,毫無公信的非法偽政府,那麽無需黨內民主方式授權選舉,授權,產生,成龍電影《奇跡》中橋段一樣——“我的胃,讓他……頂……”產生“接班人”“下一屆領導核心”“儲君”……是政治黨派,還是離開殺人放火,開賭場,開妓院,放高利貸就不能存在的黑社會犯罪組織?

  4. 可以混淆政治概念,幫助淪陷區民眾,但是自己一定要清楚,為何要混淆,並且做好充分準備自保,而非被共匪用以統戰欺騙自由民主和平生活下中華民國台灣行政區民眾。
    蔡英文總統是政治人,中華民國台灣行政區自由媒體,自由網絡,獨立政論人也是政治人嗎?也不方便說嗎?認知能力尚且不如不才,自己決定應該罰款多少,用以做公益。

  5. 德意志第三帝“國”戰敗,首先取締納粹;蘇聯紅色帝“國”解體,首先取締蘇共。

  6. 納粹黨是反人類犯罪組織,還是政黨?共產黨与納粹黨有區別嗎?共產黨是政治黨派嗎?國民黨何時要求民進黨將“堅持國民黨的領導”寫進民進黨黨章?既然沒有,那麽蔡英文總統以共匪犯罪組織比較國民黨,合適嗎?公平嗎?
    無戰爭狀態下的“六四”大屠殺与戰爭威脅下的“二二八”慘劇一樣嗎?有組織攻擊手無寸鐵的北平城民眾,与個別罪犯行兇一樣嗎?以中華民國淪陷區反人類犯罪組織罪惡,比較中華民國行政區個別身著制服罪犯的罪行,適合嗎?公平嗎?
    馬英九前總統,洪秀柱女士再糊塗,也絕不會重蹈“第一次國共合作”“第二次國共合作”錯誤——第一次被上當受騙,是你狡猾;第二次上當受騙,是自己不小心;第三次還上當受騙?……那就承認自己確實是頭蠢豬了。藍營也未遭受欺騙,卻能從前人被欺騙汲取教訓,綠營卻不具備同樣能力,所以將“六四”對比“二二八”,所以才會居然荒唐到將共匪反人類,反人類文明本質,等同於戰爭威脅下的兩蔣威權,所以才會幻想習賊近平成為另一個蔣經國先生。加小心吧,中華民族沒有那麽多鮮血讓你們試錯,汲取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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