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非暴力,是社会或政治运动范畴的概念,准确的说法是非暴力抗争或不合作,而运动的整体结果就是非暴力革命。因此,另一些范畴的暴力并不在我们议论的范围,如正当防卫、个人复仇等。非暴力不否认暴力抗争的权利,只是认为在现代社会中,非暴力抗争具有更清晰的战略价值,是可以产生预期政治效果的手段。

那种认为非暴力抗争面对极权政府一定会失败的观点,是一种历史的无知。成功的范例很多,不必再次赘述。米奇尼克说过,选择非暴力的一个原因,是“我们没有枪”。我不反对正当防卫,也不反对个人复仇,但当我们探讨民众集体抗争的策略、尤其探讨一场革命时,如果没有枪却高喊暴力,我不知道有什么意义。

有人说,非暴力抗争在中国不可行的原因是中共太野蛮残暴,它不是甘地等所面对的诸政府。这个说法蕴含的逻辑是:因为中共太暴力太暴戾,故我们要和它玩暴力比暴戾。这不就是说它什么强我们就和它比什么吗?非暴力抗争恰恰是要在暴力以外寻找力量,在中共弱的方面入手,从根本上改变力量的对比,最终取得政治上优势。

有人说六四后,非暴力抗争一次次失败,现在只能依靠暴力。莫忘记,六四屠杀使暴力抗争比以往更具有了正义性,28年来,暴力的呼声从未止过,然而高谈暴力革命的领袖们,他们的行动在哪里?如果说非暴力抗争屡尝败绩的话,那么,政治运动层面的暴力抗争28年来实际上从未发生过,因而连失败都谈不上。

从社会动员的角度讲,既然我们连大规模的非暴力抗争都无法有效组织起来,谁又有能力组织成功的暴力抗争?更何况,非暴力抗争即使面对中共政权,也并非一无所获,比如我曾组织的东京空运、麻雀行动,即使在海外,也能起到一些实际作用。国内维权成功的案例也不少见。关键在于行动,在于更多人参加。

民众是否参与抗争首要因素是所能承受的风险和代价。暴力抗争所招致的暴力镇压和迫害通常大于非暴力抗争,故比非暴力抗争的民众参与门槛更高(参与人数是抗争胜利的最关键因素之一)。此为暴力革命家用力鼓动但一直无法形成行动的原因。领导者若一厢情愿认为英雄计算成本的公式适于一般民众,那他肯定会犯策略错误。杨佳不可能靠运动领袖的推动而形成有规模的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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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利:对非暴力抗争的几条简述》有12条评论
  1. 倘若民眾未曾普遍覺悟,共匪垮臺後,極致狀態會出現軍閥,又該怎麼應對呢?私有化之後,土地糾紛,房產糾紛,經濟糾紛又該如何化解呢?一群跪慣了的奴才毫無能力解決,只能交由中華民國台灣行政區國民革命軍高舉三民主義大旗攻克軍閥,光複山河,重建行政,司法,教育,逐步將十四億不懂自由生活,不會行使權利的淪陷區民眾帶入現代社會。
    哪些不知所以,洗腦戕害而不自知,必然表現得跟共匪一個路數,摸石頭的蠢貨,從來都是目光短淺,沒有廣闊眼界,毫無思考能力。

  2. 哦,補充說明一下,不才很不願意使用真名實姓,名利市儈毫無意義,但既然是抗爭,對著紅色納粹法西斯抗爭,總要有一顆腦袋擺在賭桌上,“六四”時反人類的罪犯已經說過了——我們的江山是兩千萬人頭換來的,你們要,就拿腦袋換。
    不才的腦袋別在褲帶上好幾年了,早就挂累了,早就該從褲帶上摘下來,擺出來了。也算是站著尿尿的,就別說話跟放屁似的,有種就拿去。

  3. 把自己提高到人類与反人類,中華民族与馬列黨族,中國人与黃俄二鬼子……如此高度,才有戰爭大局視野;“非暴力,不合作”,革命起義只是戰役層面;每天只要出門,面對共匪剛性恐嚇而不懼怕,柔性誘捕而不屈服,都是在戰鬥。
    不才當然清楚被共匪網絡監視,但共匪又能將不才怎麽樣呢?怎麽想的就怎麽說,該說什麽還說什麽,視若無物,忽視共匪網絡偽警察存在,如此蔑視,依舊是在“非暴力,不合作”的道德智慧層面的對抗。

  4. 民眾相對覺悟,周六午時三刻,站在廣場上,對著人民大飯廳,一襲紅衣(甚至紅衣都不必穿上)時不時仰頭,晒兩個小時太陽。沒有標語,沒有口號,午時三刻凝立不動就是政治示威——青天白日滿地紅。乃至於一個人不動,其餘都在散步,共匪偽警察綁票一個,另一個補上。佔了這個地點,旁邊凝立不動,每周如此。沒有組織者,抓誰?憑什麼抓?以什麽罪名“審判”?
    這是廣場抗議示威方式,先種莊稼吧,別急急忙忙架鍋燒水蒸包子。給毛賊澤東畫衛生鬍,覺悟民眾,使得更多淪陷區民眾懂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沒有合法主權,不是國家,就應該被顛覆;共產黨“政府”是禁止民眾選擇的非法偽政府,不是執法機構的合法政府,就應該被推翻。
    “非暴力,不合作”与革命起義相輔相成,所以寧可拖後,絕不冒險。時機未曾成熟,民眾未曾普遍覺悟,貿然而動,獲益者只能是共匪。此刻共匪“擊鼓傳炸彈”的遊戲已然接近尾聲,等炸彈爆炸了,再以實施“非暴力,不合作”的廣場抗爭,以及被迫革命起義(變數很多,多去讀兵法,不才不便明說)。倘若經濟炸彈,政治炸彈未曾爆炸,就算共匪習賊近平跪在地上求著不才,不才都不會傻兮兮伸手接,當然更不會蠢到和平抗爭,暴力抗爭爭搶偽政權。所以認清形勢,把握時機,此時只是覺悟民眾,廣場方式都不必使用。

  5. 有幾個人分析過“六四”為何失敗?如何避免失敗?如何引導民權運動,乃至革命起義?……任何科技產品進入民眾生活,首先是科學幻想出現,而後是科學理論提出,而後是科學技術提高,最后是才是科技產品出現。這是必然的過程。明確“非暴力,不合作”与革命起義,目的相同,只是條件制約下的不同形式表現,只要加入民眾覺悟站起,只要加入民眾朝不保夕,只要加入共匪偽警察,黨衛隊,狗腿子也是應該擁有思考邏輯能力的人,不是“服從命令聽指揮”的機器,那麽從何而來“沒有槍”就打不過呢?
    為何起初習賊近平不願做匪酋,為何胡賊春華現在表示不願被指派接班,是反人類的紅色納粹土匪們居然一夜間懂人事了,改邪歸正尊重民眾自由權利,改弦更張要推進民主法治了嗎?正因為經濟日漸下行,民眾日趨覺悟,所有的反人類納粹們都清楚,誰坐在希特勒的位置上,誰面對絞刑,只有該死的蠢貨才會興高采烈爬上那個位子去作死,如此而已。
    只看賊吃肉,不見賊挨揍。“抽芯一爛,土崩瓦解”越是高處越是摔成肉餅,現在慶豐包子就要面對是不是從包子變成餡餅,否則繼續大撒幣,出賣民眾利益就是了,何苦死抗美國呢?不敢,害怕,民眾沒有飯吃,“飢民是兇人”,吃不飽飯的“主人翁”可不是14億奴隸,而是14億撕碎共匪法西斯革命力量。

  6. 鬥眾如鬥寡,道理是一樣的。並不觸犯任何狗屁“法律”,自己一個人面對四五個共匪偽警察狗屁“傳喚”“強制傳喚”,象徵性反抗,是力不足以抗拒有組織,穿了制服的罪犯,不得已而“非暴力,不合作”,所以被偽警察“強制傳喚”犯罪得逞。但是過後不屈服,不退縮,下次繼續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非法偽政權,又來一次。如此行為延續本身就是在嘲弄共匪偽政府,及其狗腿子無能。而且隨著對抗升級,越鬥越勇,越抗爭越智慧,將抗爭變成日常生活組成部分,以至於偽警察都不能介入,無從干涉,這就是“非暴力,不合作。”
    無論“非暴力,不合作”,還是被迫的暴力革命起義,都是以顛覆非法偽政權,推翻非法偽政府爲目標,故而不承認,不認可,唾棄,反對,偽政權,偽政府是從始至終的一致表現。

  7. 狗腿子還敢恐嚇民眾,開槍示“警”?那聲槍響不是在示“警”,而是民眾群體實施自我防衛權的發令槍響了。拿著武器,站在民眾對面的狗腿子們是在宣佈自己的死刑立即執行。
    沒有武器就不能革命起義了,笑話。五十萬懂得“不自由,毋寧死!”的覺悟民眾,聽到槍聲,早有準備,非但不退,反而憤怒攻擊對面五千狗腿子,只求同歸於盡,結果是誰投降?爭取固有自由權利,站起來,寧死不屈的人民向反人類犯罪團伙投降嗎?得出如此荒唐結論,只能腦袋被門夾了的共匪猴蛇胡編,賣屁股的五毛雞司馬北。

  8. “非暴力,不合作。”首要表現是不承認,乃至唾棄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以及蔑視,嘲弄禁止民眾選擇的非法偽政府。民眾採取“非暴力,不合作”抗拒偽政權,偽政府,穿了制服的狗腿子偽警察汪汪叫着表示——你們違反“治安管理法”,跟我去派出所,否則我就對你們進行強制。那麽民眾作何表示?屈服了,妥協了,讓步了,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共產黨“政府”,以及嚴格執“法”的“人民警察”嗎?如果那時候,不才還活著,那麽不才一定回答——去你媽的,老子沒選過有立法權的省市,全“國”人大代表,從未授過權,連狗屁偽政權都不承認,什麽偽政權的狗屁“法律”?什麽狗屁偽政府的狗屁行“政”命令?全是狗屁,一個個連生育決策權都沒有狗腿子,敢竄過來強制試試看,打死你個狗娘養的。有組織犯罪的狗腿子們真的端着槍竄過來了,怎麽辦?烏合之眾的民眾一哄而散嗎?迎著槍彈,衝過去,見到拿著武器,拒絕投降的罪犯就地消滅,宰了攻擊民眾的罪犯,燒掉“派出所”,“公安局”,衝進中南海抓捕匪酋。匪酋習及其從犯膽敢反抗,抗拒人民,予以就地正法。這就是民眾革命起義。所以,前提是民眾覺悟,各色制服的狗腿子們各個都清楚自己站在民眾對立面,空着手,抱頭伏地,還給自己留條活路,敢端起槍指著民眾,是想自殺是嗎?
    採取“非暴力,不合作”智慧抗爭方式,覺悟民眾,給毛賊澤東畫出衛生鬍,再消費。十張人冥幣三張如此,差不多可以集會示威;五張如此,差不多可以起義革命了。
    不清楚什麽是“非暴力,不合作”,不清楚什麽是革命起義,一群稀裡糊塗的蠢奴才,被閃電最,電復最,擾鸞最嚇得立刻跪下了,還能做什麼呢?哦,對於拒絕跪下,敢於抗拒“’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勇士倒是表現得很有“勇氣”,很有“骨氣”——“畫過的鈔票,我不要,你換一張。””不賣了。“……怎麽解釋都沒用,對於如此蠢女人,不才聘請律師,予以“起訴”,用來做宣傳,告知民眾如何唾棄非法偽政權嗎?不才放棄,是不屑,而非不能。共匪佔據區的“銀行”,商場也拒收試試看。

  9. 以司法概念而言,殺人与正當防衛是相同行為嗎?既然屬兩個截然不同的行為,那麽暴力革命,武裝起義類似於民眾行使集體防衛權,消滅反人類的共匪法西斯及其走狗。

  10. 大清早忽然想起有趣的事儿:辛灝年先生在系列演講視頻中講述年輕時上學,共匪的高級反人類罪犯到課堂戕害青少年,解釋什麽革命,說,革命就是殺人,並且詢問孩子們敢不敢殺人,年幼的辛灝年先生与同學們一起高聲回答:“敢!”……
    以杨建利先生對於革命的理解,足見共匪戕害之深。不得已情況下,革命確實殺人,但以目的性(爲解放受奴役,被壓迫民眾重獲固有自由与權利,被迫以暴力顛覆偽政權,被迫以暴力推翻偽政府),行為過程(被迫就地消滅持有武器,威脅民眾生命安全,拒不投降的偽政府,偽政權走狗武裝),殺人絕不等同於革命。不問目的,不問過程,只是以是否殺人定義革命,如此荒唐,毫無思考辨析能力,共匪推崇的所謂“革命先烈”,朱德,陳毅,賀龍之屬原本就是濫殺無辜的殺人犯。

  11. 所有現代政治概念,都是不才通過書籍,網絡自學而來,“六四”時,不才什麽都不知道。直到現在,淪陷區又有多少民眾懂得民眾遊行,集會,抗議,示威所在地的廣場絕不是所謂的“大課堂”,而是時刻面臨共匪暴力侵害,歷時演變成中世紀戰爭的沙場,戰場?多數人都會感觀錯位,誤把民主法治國家正常民眾政治行為狀態,套用在非法偽政權。猶如同在二戰時戰爭狀態,英國民眾可以演講,舉標語,遊行,表達公開表示反戰;“德國”納粹佔據區,一個德國人在照片中拒行納粹舉手禮,即便二戰結束多年,依舊被所有人視為英雄。

  12. 首先,概念認知有誤。
    革命:被迫以暴力方式,爭取固有自由与權利。“非暴力,不合作。”只是革命力量不足時,被迫妥協。力量相當,可以打一架;民眾未覺悟,力量嚴重不對等,革命力量打不過反革命勢力,怎麽打?但無論暴力革命,還是“非暴力,不合作”都是以覺悟民眾,使得民眾懂得如何自由生活,如何運用固有權利,爲最終目標。甚至可以認為,“非暴力,不合作”只是在不合作,不妥協,不屈服狀態下,積蓄革命力量。
    “六四”起始,過程,結束,從始至終存在主觀引導的“非暴力,不合作”概念嗎?又有幾個人懂得自由,權利,民主,法治,國家,政府……種種現代政治概念呢?以杨建利先生爲例,禁止民眾選擇,不是執法機構的所謂“極權政府”,是不是主權在民的合法國家里,三權分立下的執法政府?能不能算是政府?似乎杨建利先生概念含混,並不清楚。
    其次,革命目標与革命力量。
    主權在民;先有民主,後有法治;不民主,無法治。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該不該被顛覆,禁止民眾選擇的非法偽政府該不該被推翻?顛覆偽政權,推翻偽政府,使得民眾重獲固有自由与權利,是否具備合法性?……一系列問題,還需要進一步解釋嗎?被迫以暴力方式推翻禁止民眾選擇的非法偽政府,顛覆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絕非對某一個人,某一類人,那麽實施者當然只能是革命軍隊,手無寸鐵的民眾只不過是輔助力量。至於革命軍隊從何而來,辛亥革命歷史,不才就不複述了,但問題可以留下,以供杨建利先生思考:楊佳先生的行為能不能算是革命?
    最后,無論“非暴力,不合作”,還是暴力革命,都是民眾逐步學習,思考,實踐,覺悟的過程,以至於彼此相互提高,直至全體民眾覺悟。民眾種種概念含混不清,“六四”尚且無需有計劃,有目標,有組織,就能得以實施,那麽當多數民眾逐步明確現代政治概念,懂得追求方向,革命當然也能得以出現,而且民眾覺悟者越多,覺悟程度越高,革命戰爭損失就越小。辛亥革命就是如此。民眾起義,革命戰爭,懼怕反革命,反人類犯罪組織暴力鎮壓嗎?
    著重提醒:民眾未曾普遍覺悟,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沒有民眾授權的非法偽政權,共產黨政府是禁止民眾選擇的非法偽政府,則民權運動不能公開實施;共匪整體經濟尚未徹底崩潰,民眾尚未朝不保夕,革命起義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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