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精英人物戴晴竟说六四不是民主运动,理由是“因为当时的中共中央高层人物已经在酝酿变法改革,修宪,甚至制定新闻法等等”。

按照戴晴的这番逻辑,那么辛亥革命也是多余的运动。因为二十世纪伊始,经过八国联军的蹂躏和扫荡,满清朝廷上下几乎都认识到中国的积弱肯定是制度使然,不变法不足以自强,已经成为高层的共识。我们不妨看看这段历史。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使国人猛醒,连慈禧太后也痛定思痛,以皇帝的名义下了罪己诏。

1901年1月29日,清政府诏令变法,开始了晚清第三次新政,史称清末新政。清末新政的主导力量仍是洋务派那些人,只是他们现在已经变成了立宪派。张之洞、盛宣怀等洋务精英提出变法要求,甚至连洋务派中稳健派代表李鸿章也认为“至于根本大计,尤在于变法自强”。

1904年驻法公使孙宝琦上述,“吁恳圣明仿英德日本之定制为立宪整体之国”堪称是第一次明确提出中国的宪政改革。

1905年载泽等五大臣出洋考察,对日本的立宪君主制表示出浓厚兴趣,于是再派达寿等人到日本专程考察。

1906年,清廷发布“预备立宪”的上谕,诏告天下。

1907年,宪政讲习会向政府呈递请愿书,要求速开国会。

1908年公布由宪政编查馆编写的《宪法大纲》,宣布以9年为预备期限,承诺在“光绪四十二年”实行君主立宪政体。

清末的新政还在经济上有所建树。创建了军事工业企业、民用工业企业,以及近代开矿、交通、通讯、金融业设施和企业。制订了一批近代工商业的政策和法规。军事上,从西式武器的购买、制造,到新式陆军、海军的编练,以及军事人才的培养,军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等,从而初步建立了一个近代国防体系。教育上,1905年,清政府上谕宣布:“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至此,隋唐以来历时一千三百年的科举制度被废止了。

清末新政以后,全国学堂总数从1904年的4222所增加到1909年的52348所,增长了12.4倍;全国学生总人数从1904年的9万多人增加到1909年的150多万人。民初教育总长、著名教育家蔡元培曾说:“(民国)新学制的组织托始于民元前十年的学堂章程,自蒙养院以至大学堂,规模粗具。”

政治上,1908年8月,清政府公布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钦定宪法大纲》。

清政府建立近代三权分立雏型的立宪政体,在全国范围推行了地方自治制度,还制订了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律师制度,且这一政治架构,基本上被民国所接受。

1909 年,奉天、吉林、直隶、江苏、湖南等16省的咨议局代表上海聚会,第二次进京请援,要求速开国会。

1911年清政府出台“皇族内阁”。

10月,辛亥革命爆发,清政府倒台,清末宪政无疾而终。

清政府倒台,中国封建社会结束了。但是中国宪政之路依然举步维艰辛亥革命后,中国一样没有摆脱传统的束缚。军阀混战,洪宪称帝,张勋复辟,国民党一党专制。甚至在国家建设方面,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超过清政府的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孙中山在他的临终遗嘱中,甚至大惑不解,为何中国“去一满清之专制,演生出无数强盗之专制”。

按照戴晴女士的逻辑,既然满清朝廷内外已经在主动变法改革,辛亥革命又有什么意义?辛亥革命侥幸成功了。宪政民主仍遥遥无期,辛亥革命算不算民主运动?

戴晴在改革初期写出别具一格的小说《盼》,在六四惨案后又为政治罪名入狱一年,还为阻止三峡工程奔走呼号,又做过储安平研究等有益的工作。是一位值得重视的当代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可是由于她的出身局限,(中共贵族家庭的养女),她始终不能摆脱的对共产党上层的幻想,有点像共产党宣言中马恩所嘲笑的贵族社会主义者屁股上的家族纹章。在封建门阀观念深重的共产党社会中,她的背景使她不易被处以极刑,(而张志新、林昭、黎九莲等平民子女都死于非命),戴晴的言行不是一个人的表现,而是一大批中国知识分子的代表。他们总是“为领导着想”,盼望“新政”,深信“天皇圣明,酷吏误政”。中国的宪政民主举步维艰,就是因为这样的知识分子太多了。他们始终认识不到,共产党人是不愿意放弃权力,根本不肯实行宪政。对比东欧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立场言行,高下立判。捷克戏剧家哈维尔反复多次入狱,不断跟当局打交道,他和七七宪章的同仁们从心底里就藐视那些共产党政权的达官显宦,从来不把他们的红潮谎言当真。2003年十月在筹备后江时代民主中国前途研讨会和民阵七大的时候,一部分国内的民运朋友也来信责备我不给“胡温新政”留有余地。在复信中,我认为国内民运活动当然不宜用强烈的词语去引火烧身,但也不必要求海外的活动放弃我们的旗帜鲜明。对于所谓胡温新政之类的一厢情愿,我实在忍不住心头的深深浩叹:

我们批判毛泽东的愚蠢和专制,可是为什么我们的许多民运朋友至今仍然缺乏那种“粪土当今万户侯”的浩然之气!

《彭小明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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