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引

今年是“文化大革命”三十周年。在回顾这段历史时,我常常为一个问题所吸引,那就是当时国人所流行的那套思考方式和语言方式;如今被称作共产党或毛泽东的话语方式或话语系统。不过,那显然不是共产党或毛泽东的独特发明。它早就存在着,今后也还会继续存在;只是在共产社会中、尤其是在“文化革命”中最为突出而已。就在我打算对此一问题写点东西的时候,我接连读到了曹长青的几篇批评文章,更加强了我这一写作愿望。在《怎样面对裸体的皇帝》一文里,曹长青批评我“在无法有力地反驳别人时,就指责别人是‘共产党语言’”。看来,对所谓共产党语言确有必要作一番专门的探究。在以下的分析中,我除了提及“文革”中的一些现象和话语外,不免也要引用曹长青近来公开发表的一些文字。在批判共产极权制度的众多格言警句中,我十分欣赏的一句是:那些想在人间建立天堂的人,实际上往往造成了地狱。被称为共产党话语系统的那些东西,尽管它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但是追根求本地看,人们使用它、接受它、甚至偏爱它,却又往往是基于种种崇高的愿望,或者是基于人性中那些并非罕见的弱点和倾向。因此,它既是悲剧,又是喜剧;既是闹剧,何尝又不是正剧?以下,我将展开一些分析与讨论。

破字当头

在文革中,毛泽东提出过一个口号:“破字当头。”乍一看去,这个口号也满有道理,如毛泽东所说,“破就是批判,批判就要讲道理,讲道理就是立,破字当头,立也就在其中了。”可是问题在于,天下没有十全十美之事。对任何事情你都不难批上几句,也不难讲出几分批的道理;但倘若你据此就将该事物破掉,那么天下就没有什么事还能立得住的了。无怪乎当年那批年轻才疏的红卫兵们,仅凭着三言两语,就把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否定得一干二净。必须懂得,对一件事批上两句,这是一回事;否定一件事,这完全是另一回事。由此引出的两条教训是:第一,我们不能轻易地否定一件事,只因为它有某种缺陷,除非我们知道有更好的替代物。第二,我们也不能轻易地对一件事妄加批评,只因为它不具有我们希望的某种品质。例如我们不能批评一匹马为什么不长翅膀,因为马本来就没有翅膀,虽然我们都承认马若有翅膀一定更完美。

看来曹长青不曾思考过这些问题。譬如,曹长青批评“见好就收”策略,理由之一是这个策略“以抽象的词汇作为策略标准”,“带有先天的随意性”,“缺乏具体的测量尺度”。他说,按照你胡平的分析,八九民运中出现了六次“好”的机会,如果人们见到第一次“好”就收了,那不是错过后来的五个“好”了吗?其实,我在《反思》第四章第十三节中对此已经作过清楚的解释。我指出:第一,大多数策略原则都是抽象的,它需要人们正确地应用于实际。第二,这些抽象原则毕竟还是重要的,知道不知道是大不一样的。第三,人们常常是贪图“更好”或“最好”而不重视已经到手的“好”,结果反而得到了“坏”。中谚云:“过犹不及”,但我们宁可失之“不及”而不要失之“过”。第四,搞政治不是一锤子买卖,“见好就收”不是“见最好就收”,因为这里的“收”不是永远的停止,而只是一个轮次的结束。

对于这个问题,换一个角度考虑也许更明白。曹长青不妨先问问自己,假如“见好就收”不是真正的策略原则而只是文字游戏,那么真正的策略原则又应该是什么样子呢?如果我们不是破字当头,一开始就从批、从破的角度想问题,事情就明朗得多。

众所周知,古代兵法上有一条著名的策略叫“置之死地而后生”。想当初,韩信就是运用这条原则,背水结阵,大败陈余;可是,《三国演义》里的马谡也是运用这条原则,把军队驻扎在山上,结果丢掉了街亭。同样一条策略,运用后果如此不同。按照曹长青的逻辑,那便证明此策略纯属文字游戏。“死地”,什么叫“死地”?什么样的“死地”能“而后生”?什么样的“死地”是自寻死路?太随意了,“没有具体的测量尺度”嘛。

若说“具体的测量尺度”,兵法上似乎也有几条,譬如说“十则围之倍则战”。这是说,如果己方兵力十倍于敌,可包围之;如一倍于敌,可正面交锋。看来是很具体了。可是,当年陈余正是熟记这条兵法,仗恃自己的兵力胜过汉军一倍以上,不听谋士李左车之计,与韩信正面交手,结果全军覆没。奈何?

有立才有破。批评者若要批评别人提出的策略原则不够格,其前提是批评者自己必须对什么是真正的策略原则具有明确的概念。遗憾的是,曹长青显然没有这样的概念,他大概连什么是真正的策略原则这个问题压根就不曾思考过。否则,他很容易发现抽象性实在是大部份(如果不是全部的话)策略原则的共同特点。算不上什么毛病,更构不成否定和取消的理由。若说策略原则可以明确具体到如此程度,以至于三尺孩童,只要记熟口诀便可所向披靡,只怕天下无此好事。由此可见,批字当先,破字当头并不是正确的思想方式。文革中,大批判写满了几百万吨纸,而今又留下了些什么呢?

子曰:“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这段话译成现代汉语就是,孔子说:“不是他心里想着某个问题,极想了解而不能了解的时候,我不去启示他得到这个问题的了解。不是他想说一句话而说不出来的时候,我不去引导他把想说的说出来。因为天下的事理无穷,哪能一一说得尽呢?必须听话者自己有悟性,能就这件事推想到其它事情上去,道理才能贯通。就像一件四角形的物品,如果我举出一角,而他不能推悟出其它三个角来,我就不必重复的和他讲了。”(依《四书集解新释》,台北,正言出版社)

切莫以为孔子是在摆出老师资格教训人,这里所讲的实在是一个人想问题发议论应该采取的基本态度。

对历史的非历史态度

批评的前提是理解。这应是不言自明之理。所谓理解,就是要设身处地。即便是对罪犯也应如此。在法庭上,我们允许被告一方为自己申辩,就是为了让大家能够对他有设身处地的理解。“文革”大批判的特点就是完全不管别人讲话的时间、地点、条件、对象和目的,对历史采取非历史的态度。

曹长青批评我当年写的《论言论自由》、“立论没有脱离马克思主义理论框架,通篇也没有质疑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这一使人民的言论自由被剥夺的基本原因。”他特地指出:“这种思想局限,并不是仅仅用政治环境所迫,必须采用策略所能解释的,因为它最初不是发表在官方出版物上,而是张贴在‘民主墙’上的。”读者想必能料到,如果我当年把文章写成如今曹长青要求的那样,十之八九是会进监狱的;因此,曹长青等于是责备我既要争自由,干什么不肯进监狱。

对于这番批评,我已有另文(《没有理解,焉有批评》)详答。这里,我试图从更一般的角度就理解的问题再作一些说明。

当代政治哲学家里奥·斯特劳斯一再提醒人们要善于理解别人的著作。他指出,生活在专制社会的哲学家们为了避免迫害,常常会采用某种比较晦涩、比较不直接的方式进行写作;因此,我们在阅读他们的著作时应该考虑这种特殊的情境。这当然不是什么新发现,斯特劳斯只不过是把一个广为人知的现象再次予以强调而已。我们知道,就连列宁也承认他那些发表在沙俄治下的著作是采用了所谓“伊索式的语言”,谁又能说列宁这些著作的革命性便因此而逊色了呢?斯特劳斯告诉我们要熟悉作者当时的术语,了解作者当时的思想传统。因为“一旦我们(用自己的方式)开始诠释,(思想的)传统和连续性就消失了。”他强调我们必须把一部著作放在当时的脉络里来解读,但是我们必须了解的是作者对于其时代脉络的理解,而不是把著作硬塞进由我们的学识所构建出来的知识系统里。斯特劳斯最关心的是如何找出一部著作所要论辩的对手以及所欲说服的对象。既然我们面对的专制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旗号的专制,我们所要说服的对象是奉马克思主义为真理的群众,那么,引用马克思的某些有相同内容的话显然就比引用穆勒的话更见效。斯特劳斯强调历史情境重要性的真正原因,并不是认为过去的政治思想一定会在无意中反映哲学家所处的时代,而是因为哲学家很可能会刻意地用一种适合于当时情境的方式来表述自己的思想。因此,我们要理解一部著作,不但要考查著作本身,而且还必须注意它所针对的现象。

斯特劳斯认为,过去哲学家们所从事的其实是“通俗写作(exorteric writing),英文中的exorteric的意思是”普通的,通俗的“,”(对公众或外行人)公开的“。这就和在学术自由环境下的学院派写作不一样。斯特劳斯特别重视柏拉图”因人施教“的对话录形式,在这些对话录中,苏格拉底采用了讲反话(irony)方式,在辩论中佯做无知,先接受对方的结论,然后再用步步诘问的方法引出自己的结论。无独有偶,东方哲人孔子也是运用的类似的形式。《论语》采对话体。同样一个”仁“字,孔子对不同的提问者给予不同的回答。这表明针对特定情境和特定对象阐述道理的意义。通俗写作的另一层原因是教育的需要(也就是我讲的启蒙的需要)。斯特劳斯指出,只有从公众最初的观点出发,而不是一开始就排斥公众的错沼^点,逐步地引导,才能使他们趋近真理。

懂得上述一番道理,事情就比较清楚了。《论言论自由》的目的是给共产专制的“阿基里斯之踵”予有力的揭露和打击,为自由民主提供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和旗帜。我之所以采取了当年那种特殊的写法,是为了让它对尽可能多的中国人具有尽可能大的说服力。如果我依照今日曹长青的批评而采取了另一种写法,那只会严重地削弱此一效果。事实上,当年倡导自由化的许多朋友都不谋而合地采取了同样的写作方式。他们做的很好、很对。

另外,我们当年采取那种写作方式,其实和勇敢不勇敢无关。尽管说自保决不一概等于怯懦,更重要的是,我们当时的目的,本来就是要树立一种政治性的勇敢,树立一个具有寻常智力和寻常勇气的人也可以有力有效地投入民运的范例。我们正是想向大家证明:你们看,我们说了、做了,没什么危险,你们也可以来,大家都可以来;参加的人越多,专制就垮得越快。难道不是这样的吗?民运的胜利既离不开少数英勇者的献身,同样也离不开给广大的、“具有一般智力与勇气的常人提供一个他们既容易领悟,又不害怕公开坚持的原则”,从而形成千军万马的广泛参与。在当时,我们已经有了这样的原则,这样的环境。十六年后的中国,形格势禁,眼下我们更需要为寻找和确定和推行这样一种原则、这样一种范例而努力。

宁左勿右

“文革”中有一个怪现象,一批十几二十岁的大学生、中学生,昨天还坐在教室里好好听老师讲课;一夜之间,他们突然认定自己比众人都高明,这个也批,那个也批。这份饱满的自信究竟从何而来?当然,那是毛泽东蛊惑怂恿的结果;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这些人当时又是抱了什么样的心态?这个问题不可不研究。若说他们那份自信是来自毛泽东给了他们一本小红书,从此他们就相信自己已经掌握了最高真理,因此无论说什么都是对的,那也不尽然。因为就是在当时,许多学生也说过许多蠢话,即便按当时的标准看也是幼稚可笑的,并且大都被及时地放弃了。然而更奇怪的是,有些闹了笑话的闯将们,决不因为被事实证明自己闹了笑话,那份饱满的自信就打了折扣。他们永远采取进攻姿态,他们从不略略停下来想一想,收敛一点豪迈。相反,他们会继续出击,而且更加坚决。你说怪也不怪?

要解释这一现象,真是一言难尽。这里,我给出一条说明,也许是最重要的说明。其实,当年的革命小将们何尝相信自己已经掌握了全部真理而变得无所不知,但他们坚信自己“从里到外都红透了”,他们坚信自己具有无比的革命精神。毛泽东的小红书是早给了大家的,包括也给了被小将批判的成年人,所以那并不构成小将们格外自信的原因。真正让小将们获得充份自信的是伟大领袖给他们写了信,戴上了他们的红袖章,明确地肯定了他们的革命性或曰革命精神。

小将们一旦坚信自己最具有革命精神,那还有什么事不敢说、不敢批呢?说对了、批对了,固然证明你的革命性;说错了、批错了(当然要看怎么个错法,宁左勿右!),同样证明你的革命性。有的红卫兵发出公告,要求把交通信号的红灯改为行、绿灯改为停;好端端一幅画,偏偏有人能从中找出什么反动图案来;明明白白的一行字,偏偏有人能发现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暗示。这类“揭发”“批判”差不多在当时就被劝解了,随即就放弃了。可是,当人们用褓姆开导幼儿的方式告诉小将们那些问题其实不构成问题时,还必须表示“小将们的革命精神是好的,阶级斗争的警惕性是好的,革命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向革命小将学习!向革命小将致敬!”闹了笑话还得表扬,干嘛不再闹几个呢?一旦人们把某种政治态度——不论是革命反革命,还是亲共反共——当做判定人的最高标准,基本标准,那么,一切人类可以想象的笑话就都会出现了。

读曹长青的有些批判,不能不让人想起上面一类故事。且举三个例子。

例一,曹长青把他和我们之间的分歧简化为“共产党会不会改变”。照他说,我们是认为共产党是可以变的,而他则坚信共产党永不会变,你提醒他,苏联东欧的共产党不是都变了吗?他回答说,不,那“绝不是共产党的本质发生了变化,而是那种‘本质’已被结束”。原来,按照曹长青的汉语词典,一物失去某一本质而获得另一本质这种变化是不能称做“本质的变化”,是不能称作“变”的!

例二,曹长青针对我在一些文章中用“朝野”二字来表述中共当局与民众的关系而提出严厉的指责。他说,共产党和人民的关系根本不是朝野关系,“因为所谓朝野,包含着轮流执政的可能,因而有某种意义的平等,而共产党和被压迫的人民从来没有过任何平等。”初读这话,真让人不知所以。众所周知,汉语中“朝野”一词少说也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如《晋书·杜预传》“朝野清宴,国富兵强”。几时有过朝廷与民间平等和“包含着轮流执政的可能”的意味呢?

例三,戴晴在《我的四个父亲》一书中,在讲述叶剑英的故事后写道:“我在审父。”就针对这个“审”字,曹长青展开了猛烈的批评。他说:“刚读到这些文字,还会以为文章印错了,把‘夸’字错印成了‘审’字。但仔细看去,发现确确实实是‘审’字。经过通篇文字对叶剑英的歌颂,这文章结尾哪能‘结’出个‘审父’来?只有换成‘夸父’两字,才准确、真实,也才符合文章的自身逻辑和起承转合。……这也难怪,她的‘四个共产党员父亲留给了她一份终生摆脱不掉的精神遗产’,那就是以谎言为核心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

按:“审”字原属中性,“审核”、“审查”、“审判”原本都是中性。在“审父”的标题下,你可以赞美,也可以谴责。

以上三处,曹长青都是对别人用的字、词进行纠正,结果是纠“正”为错。我们都有用错词的时候,也有过别人用对了一个词而我们却以为别人用错了的时候,甚至也可能有过冒冒失失地给别人纠“正”为“错”的时候。不过像曹长青这样自信满满,连连纠正,连连出错的,毕竟也极少见。尤其反常的是,纠错就纠错吧,为什么不像语文老师一样指出别人用词不当就算了,非要像革命小将一样硬给别人上纲上线,一味地朝政治性错误上面推不可呢?这样做的后果倒也明显。如果被批判者不幸而果真用错了词(这太可能了),那不但证明了批判者的学问,更证明了批判者识别坏人坏事的锐利眼光。如果别人没用错,倒是批判者批错了,那同样证明了批判者坚决彻底的反共精神以及对一切亲共降共思想的他人望尘莫及的高度警惕。

黑白二分式的世界观

在《有尊严地回家》一文中,曹长青对一些在海外参加过抗议活动,为了回国而向中共当局作出某种“悔过”表示的人士展开了严厉的道义指责。若干当事人(吴国光、贝岭等)曾撰文反驳,并不赘述,这里,我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我注意到,曹长青在文章中对国内人士和海外人士作了区分。他认为,国内人士迫于高压表示悔过,“有情可缘,可以谅解”,但是,“生活在海外的自由世界,既没有‘站’在中共的监狱中遭精神与肉体的摧残有要死的危险,更没有不给中共领馆下跪就无法生存的悲惨,为什么要主动地放弃自己的尊严”?我认为这种区分没有什么道理。海外人士若要回国,势必面临共产党的压力,因此,他们的境况和国内人没有什么区别。按照曹长青的逻辑,所有那些积极参加过抗议活动因此被当局“盯”上了的海外人士,除非等到哪一天共产党专制垮台,从而得以“有尊严地回家”之外,再无第二种选择可以免于指责。这显然是不合情理的。

曹长青虽然在字面上只批评了海外人士,但其锋芒所向,实际上也包括了国内人士;因为他据以批评的那套理由无疑也同样使用于在国内的人。事实上,曹长青也明确地表达了这层意思。譬如,他写道:“六四屠杀之后中共明知道成千上万的北京市民内心深处不认同他们,但仍逼迫人们写检查,写认识,让你重复党报的语言。因为你这样做了之后,你的尊严也就随之抵押了。”

不错,向专制者“悔过”的确是一件有失尊严的行为;但这决不等于说我们就有理由对之进行道义指责。道理很简单,一个人面临高压,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说出几句违心的话,实在是无可厚非之事。倘若没有了这点仁厚之心,只怕就成了“以理杀人”。

我们知道,共产党一向以待人苛刻著称于世,它对属下动摇自首行为的惩罚之酷,更是骇人听闻。可是,就连共产党也不是没有头脑清醒一点的时候。它有时也能对那种不害人而自保的悔过自首予以宽谅。所谓六十一人叛徒集团案即为一例。在一九三六年到一九三七年期间,中共一批高级干部,薄一波、刘澜涛、安子文、杨献珍等六十一人,被囚于华北的反省院。中共中央作出决定,让他们在敌方拟定的“反共启事”上按手印,履行敌方规定的手续换得出狱。这批人出狱后并未遭受歧视打击,仍继续担任共产党的重要领导工作。五十年代初,高岗受毛泽东暗示,企图向刘少奇夺权,在党内又提到这桩集体自首事件,指控刘少奇招降纳叛(当时这件事是由刘少奇做的决定)。殊不知毛泽东翻云覆雨,反而把高岗打了下去。六六年“文革”爆发,这年十二月,康生告诉红卫兵去查一查旧时北京的报纸,上面有“反共启事”,可以揪出一大批叛徒来。这些二十出头的红卫兵,从小就受到一整套狂热偏执的革命英雄主义教育,以为革命党人个个顶天立地、宁死不屈,把任何自首行为均视为十恶不赦,对所谓假投降一说向来嗤之以鼻,一见到那些“反共启示”,顿时义愤填膺,“是可忍孰不可忍”?直搞得薄一波们极端狼狈、百口莫辩。这也是咎由自取,谁叫你们也去积极地参与编造革命神话,害得一代年青人眼睛里除了白就是黑。后来,“四人帮”垮台。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六日,中共中央正式为六十一人叛徒集团平反。这件事才算宣告终结。

应该指出,曹长青和当年的红卫兵也不完全一样。他只是要从道义上批评那些有过悔过行为的人(被批评者是否确有其事,那是另一个问题),但并无将他们“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之意。只不过,我要说的是,既然连不少共产党人尚且知道不应该对那些仅仅是写过悔过书的同志进行谴责,难道我们反而倒不懂了吗?无论如何,我们待人总不该比共产党还更苛刻吧。

就思维方式而言,曹长青和红卫兵倒颇有几分相似之处。天下之事,从道德上讲可区分三类,一类是好事,一类是坏事,还有一类是不好不坏之事。对好事要颂扬,对坏事要谴责,对不好不坏之事则既不应颂扬也不应谴责。曹长青见二不见三,他认定凡不是好事者便必定是坏事。在如下一段话中,曹长青把自己的逻辑表达得很清楚。他说:“如果是用给中共高层写信表白自己不是民运人士的方式得以进大陆,这种方式被认为是合理而不被指责的话,那不等于承认中共的蛮横无理也是合法的了吗?这种与中共背后交易的回国行为,不就成了并不耻辱,而是值得炫耀,并成为参加过民主运动的学人争取回国时效仿的榜样了吗?”照曹长青看来,一件事只要不值得炫耀,不值得效仿,就应当被指责;反过来,一件事只要不应当受指责,就等于它值得炫耀,值得效仿。除了白就是黑,除了黑就是白,中间状态是不存在的。曹长青讲到“合理”,其实这不是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因为一般人常常把“合理”理解为“正确”。我并不认为用给当局写信表白自己不是民运人士的方式得以回国是一种正确的行为;但我认为这是一件可以的行为,也就是说是一件无需指责的行为。中共宣称凡参加民运组织者不得回国。为了让更多的民联成员回国,民联组织曾作出规定,凡回国者一律自动停止盟籍。我不认为这个规定有什么不妥。

我们知道,在专制下生活是有伤尊严的;否则,我们干什么还要反对专制呢?我们知道屈从忍让是耻辱的,正是这种耻辱感,才驱使我们投入反抗。曹长青批评有些民运人士不知耻,其根据是他们竟然为自己屈从进行辩解。依我之见,这要看别人是怎么辩解的。如果别人否认撒谎是撒谎,否认屈从是屈从,从而否认耻辱是耻辱。那才叫不知耻。如果别人坦承自己是在撒谎,是在屈从,那说明人家心里本来就为这件事而难受,那正好表明人家不是不知耻。说到底,别人只是不喜欢你指责而已,而你本来就是不应该指责别人的。除非你们是至爱亲朋,你抱着“恨铁不成钢”的关心而说上两句。否则,普天下屈从过暴政的人那么多,为什么你单单挑上他指名点姓地批评,那不是成心跟人家过不去吗?话说回来,如果真是好朋友,你见到别人吃了那么多苦,劝慰还来不及,怎能忍心去指责?就算你爱之深故而责之切,那你也只会在私下说两句,你决不会大肆宣扬而让朋友难堪。这是古今中外通行的朋友之道,有悖于此者,伪友也。

假如许许多多的人都做出了不那么尊严的事情,而你又急切地希望激起大家的耻辱感而投入英勇的反抗,那该怎么办?第一,以身作则。我佛慈悲“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基督为了替人类赎罪,自己上了十字架。要是基督自己不上十字架而是站在一旁训斥着要别人上十字架,基督就不是基督而成了魔鬼。古人讲得好,“言教者讼,身教者从”。需要说明的是,即便你以身作则,自己英勇无比,你也不应该谴责众人,强求别人如你一般英勇。须知历史上确曾有过一种英雄出身的暴君。这种人出生入死,刚强无畏,但他们却以此为本钱,强求众人也都要“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于是就导致了苛政。什么是苛政?苛求于人的政治就是苛政。倘就个人品格而言,这种英雄出身的暴君恐怕要比那种自己不英勇,却要求别人英勇的“口头革命派”值得尊重;不过就客观危害而言,后一种人的危害倒要小得多。前一种人说得出做得到,别人不好不照办;后一种人讲话没信誉,反而闹不出多大祸害,我们知道,中国民运的一批勇士们,如魏京生、刘青、王军涛等,临危不惧,知难而上,在高压前毫不退缩,但他们对那些在压力下违心屈从的人却从不谴责,甚至对那些迫于压力,为求自保而作出过不利证词的朋友都不忍公开批评。这是何等宽厚的胸怀。正是这种英勇的榜样和宽厚的胸怀,才最有力地激发起软弱者的由衷敬佩和效仿之心。

第二,我决非笼统地反对一切言教。我完全同意叔本华,一个人有权把自己未必具有的美德向他人推荐。世间大多数父母和老师都只有中常的德行,难道他们就不该把他们所知道的全部美德一齐教给下一代吗?真正的问题在于,对于那些并没有做坏事而只是做得不够好的人,我们应该在理解和谅解的基础上,采取勉励的态度而不是采取指责的态度,要与人为善而不是以刻为明。

第三,我甚至同意,面对着普遍性的屈从与柔懦,你可以大声疾呼。当头棒喝。但是在这种场合下,你应该直接面向一切具有此种弱点的人,而不应该专门挑出这一个人或那一个人;否则便是不公平。你可以泛指(如柏扬《丑陋的中国人》),可以虚指(如鲁迅《阿Q正传》);但不应特指,不应实指。

曹长青十分清楚专制者为什么要逼迫别人违心地表示屈从,专制者这样做,是为了“使你的灵魂再无法高贵,以后再也不能理直气壮地向中共暴政挑战。”专制者的目的既是如此,我们又应该如何对待呢?如果我们也认为,一个人只要在专制面前低过头,他的灵魂从此便无法高贵,他从此便失去了理直气壮地反抗专制的资格,合适吗?

在小说《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轻》中,S医生对托马斯讲道:“瞧,我们知道这事怎么处置。你给主治医生或某个部长或者某个人写封信,表示你收回前言,他将答应不泄露出去,不看看作者。是不是这样?”S继续说道,“可是,即使那个声明已经安全归档,作者也知道,任何时候多有可能将其公布于众的。于是,从那以后,他便不开口了,再不会说长道短,再不会有丝毫异议。只要他一露头,声明就会变成铅字,他就臭名远扬,总之,这是个相当好的办法,没有比这更好的了。”问题在于,如果连共产党还没来得及把悔过声明公布于众,我们自己倒把它先公布了,再加以指责,让那人“臭名远扬”,那又是为什么呢?

我的看法正相反。我认为,如果一个人身处尴尬,迫于压力而有过违心自首的表示,那么,洗清耻辱的最好办法就是在以后更坚决更勇敢地投入反抗专制的斗争。尊严是这样一种东西,任何时候,只要你挺直腰板,你就拥有了尊严。别害怕当局在什么时候把你的悔过声明公布于众。屈服于这种威胁很可能倒是真正的软弱。该说的就要说,该做的就要做。

“文革”初期,许多人被打成“右派”、“反革命”,后来中央号召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下令为所有打成“右派”和“反革命”的群众平反,并规定有关方面必须把受迫害者写过的认罪书一类交还本人或予以销毁。撇开“文革”的其它是非善恶不提,这件事还是做得对的。也许有人会问,这样做不是把那些丧失尊严的行为都掩盖掉了吗?我要反问一句的是,我们凭什么要让那些已经蒙受过一次屈辱的人再一次蒙受屈辱?就算有几个人利用有关记录的被销毁,给自己伪造出一段英雄的历史而骗取了人们的赞美,那也比把档案公布于众,让更多的不够坚强或一时糊涂的善良的人蒙羞受辱来得好。

问题很明显,除非你积极参加民运,你才可能遭受迫害;除非你遭受迫害,你才会面临屈从或不屈从的艰难选择。海外也一样,共产党决不是对每一个想回国的人都故意刁难。在现阶段,一个人越是远离民运,越容易做到“有尊严地回家”。请大家想一想,如果我们按照曹长青的逻辑一路批下去,到头来会导致何等荒唐的局面。

其实用不着想,这种局面已经戏剧般地出现过一次了。“文革”中批判干部,历史问题是很重要的一项内容。有兄弟二人。老大当了共产党,冒着风险干革命,不料被敌人抓进了监狱。或者写了自首书,或者没写自首书,总之后来又给放了出来,但从此就遭到党组织的猜忌,左审查右审查没完没了,“文革”中又被打成“叛徒”或“叛徒嫌疑”整得死去活来。老二一直呆在家里当工人,日子过得很安稳,一“解放”就成了光荣的“领导阶级”,“文革”中自然属于响当当的五类,永远是革命的依靠力量,从来也遇不上什么政治风浪。如果他再积极一点,说不定还能混上个干部当当。不过当干部或者当积极份子也容易碰到麻烦。今天批你是修正主义,明天批你是反动路线或者是上了贼船,写不完的检讨,站不完的队。只有那些什么事都不干的人才落得一身清白和一世清闲。当时有句顺口溜,叫“早革命不如晚革命,革命不如不革命”。事情搞到这一步,能不叫人啼笑皆非吗?

俗话说:“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不是你不讲理,而是和兵讲不清理。为什么讲不清?因为兵整天在战场上打仗,脑子里只考虑一件事:谁是敌人,谁是自己人,把这套思维习惯带到战场以外的世界中来,要和别人沟通自然就很困难了。共产党实行暴力革命,鼓吹阶级斗争,使许多人形成了黑白二分式的世界观。后来一些人站到了反专制争民主一边,原先的善恶敌我概念打了个颠倒,但那套思维方式却原封不动地保留了下来。曹长青写文章的一大特点是,他先确定一个最高最好的标准,然后,对所有够不上这个标准的人和事严词厉色地批上一顿。有些读者也没有摆脱类似的思维方式,他们虽然不喜欢曹长青那些过于尖刻的语言,但又不能不承认作者依据的道义原则是对的,“革命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与此同时,又有一些人,尤其是国内的人,早就对这套黑白二分式的道德批判反感到了极点,干脆堕入了道德虚无主义的陷阱。这两种极端的观点貌似针锋相对,水火不容,其实正好是互为补充,相反相成。有鉴于此,我上面的这番分析也许就是很有必要的了。

有背文明准则

在《知识份子与共产党》一文中,曹长青用直接引语的方式,引述了我的一句话作为批评的根据。他写道,胡平说“当年萨哈罗夫和索尔仁尼琴的做法,就是脱离群众的”。我读后甚感惊讶。我想,凡是熟悉我文章的人多知道,像这样粗糙的表述方式并非我的行文风格。我问曹长青此段引语出自何处。他说那是我一个多月前和他在一次电话交谈中讲的。这就更让我惊讶了。难道朋友间在电话中交流看法时讲过的话,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以用来作公开批评的论证么?曹长青这样做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他经常把别人在非正式发言或电话交谈中讲过的话作为公开批评的材料。有时他还在文中注明某人某句话是在某时某处讲的,某人的某句话是在某次电话中说的。看来,曹长青脑子里一定还记着许多人——当然,首先是那些和他接触较多的人和自以为是好朋友的人——在多种非正式发言中讲过的话,随时准备着在他认为需要的时候抛将出来进行批判。

毫无疑问,把人们在私下交换看法时讲过的话或写下的文字当作公开批评的根据,乃是一种“违背起码的文明生活准则”的行为。这里有两点先作说明。1、眼下我所说的,只限于表达意见这种性质的话语或文字,不包括其它性质的话语及文字。譬如说,张三打电话邀约李四来他家做客,到时候却让人家吃闭门羹。李四当然可以公开地批评张三,因为这是个承诺的问题而不是表达意见。再譬如说,张三在写给李四的信件中对李四进行人身侮辱,李四也完全可以公开回击,因为侮辱也不属于表达意见。2、所谓“公开”和“私下”,当然是因事而异的。街坊邻居们坐在一起议论波士尼亚战局,那当然只算“私下”而不算“公开”;但同样是这么一批人,如果他们议论的正是有关邻里之间的纠纷矛盾,也许那就要算“公开”而不能算“私下”了。

为什么不应该把别人在私下交谈时讲过的话或写下的文字当做公开点名批评的根据呢?道理很简单。既然别人的话是讲给你听的,不是讲个公众听的,因此他这些话便对公众不负有任何责任。如果你擅自将这些话公诸于众,那就是把别人不该负的责任强加给别人,因此就是对别人的极大的不尊重和侵犯。如果你表示你不在乎别人是否把你在私下讲的话公诸于众,作为公开批评你的依据,那只表明你个人的选择。如果别人事先没有同意也象你这么做,你就必须尊重别人的不同选择。

一方面,任何思想的成熟,都离不开和他人的交流;另一方面,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人都希望把自己比较成熟的思想贡献给公众。这两方面结合在一起,就导致了公开讲话和私下交流的严格区分。如果你肆意抹煞这一区分,那么,你或者是在践踏别人希望向公众提供成熟意见的责任感,或者是在阻止别人追求思想的交流与成熟。

曹长青一再申明他对共产党的深恶痛绝,可是他难道忘记了,把别人在私下讲的话写的文字作为公开点名批判的根据,这正是典型的共产党手段。一九五五年(让我引用一位大陆学者的文字),“一个高级知识份子违背起码的文明生活准则,把另一个知识份子多年来给自己的私信统统抖落出来,提供给当时世界上发行量最大的几家报纸之一——《人民日报》,制作了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一批材料”。四十多年来,在大大小小的思想教育运动和政治运动中,被检举、被揭发、被批判,以至被定罪的绝大部份言论,就是人们在私下的讲话、信件和笔记。不难想见,一旦人们的私下讲话、信件和笔记被允许作为公开批评的根据,一切正常的人际关系便荡然无存了。

然而,当年这种卑劣的做法盛行时,它竟然引起了许多人的赞美。老舍在五一年的一篇文章中,写到他参加一场揭发批斗会的感慨:“有一位控诉者控诉了他自己的父亲!除了在这年月,怎能有这样的事情!我的泪要落下来。以前,中国人讲究‘子为父隐,父为子隐’,于是隐来隐去,就把真理正义全隐得没有影儿了。今天,父子的关系隐埋不住真理;真理比爸爸更大,更要紧。”在那时,揭发者照例是理直气壮,大义凛然;被揭发者在苦苦申辩之余,还必须一再表示感谢对方的“帮助”。以研究极权主义而著称于世的哲学家阿伦特在《论黑暗时代的人性》一文中,指出人们如何以真理的神圣名义,背叛友谊,牺牲人性。应当说,在当年那阵阵揭发批判的恶浪中,有些人是迫于压力,但也确有一些人是出于主动。主动者可分为两类,一类人是太天真,另一类人则是太阴险。在那时,偏偏是那些最阴险的人还顶着最坚持真理、最胸怀坦荡、最正派直爽的美好名声。我相信,每一个当年参与过这种揭发批判的人,如果他稍有良知,而今一定会为当年的错误而痛悔;每一个曾经被揭发被批判的人,只要他还有记性,一定会对那种卑劣的行径无比愤慨。假如说在国内,由于有强权撑腰,我们很难对这种行为有效地抵制;那么在海外自由世界,我们就应齐心协力,明确地表示反对。

也许有人会说,把别人私下的讲话和文字进行公开点名批评这种做法并没有违反言论自由的原则呀。不错,自由的法律并不一般性地禁止这种做法,正如它并不一般性地禁止骂赃话。但是,如果我们愿意从事严肃的写作,办好一份严肃的刊物,我们就应当自律。

妄断与事实

“文革”中,毛泽东提出过一个惊人的问题:是奴隶创造历史,还是英雄创造历史?注意,这里所说的“英雄”,不是泛指一切杰出人物。譬如陈胜、吴广,在司马迁心目中以及在我们很多人心目中无疑要算“英雄”;不过在此处,毛把他们归入“奴隶”即劳动人民之列。毛所说的“英雄”是指帝王将相,还有那些据说是“依附”于统治阶级的士或曰知识份子。毛的答案是斩钉截铁的:是奴隶创造了历史,而不是英雄创造了历史,细心人一眼便可看出这句铁口独断包含了许多矛盾。像贫苦小和尚出身的朱元璋,是该算做奴隶呢,还是该算做英雄呢?抑或是分成两半,前一半是奴隶,后一半是英雄?当然,在那“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人们是被禁止提出这些问题的。毛本人也懒得为他的历史观提供任何具体一点的解释。

毛泽东的话语方式无疑影响了很多中国人。主要影响还不在于毛讲话的具体内容,而在于毛讲话的那种口气和方式,简单化,绝对化,不由分说,不容争辩,不下定义,不加解释,不作分析,更不用事实来检验。至今仍有一些人对这种话语方式迷恋不已。曹长青便是一例。

曹长青提出了一个毛泽东式的问题:是人民起来推翻了在共产主义理论上以共产党性质建立的全部政权,还是共产党改弦更张了?曹长青的答复是:“我认为共产党从来就没有改弦更张过,而是人民起来推翻了在共产主义理论上以共产党性质建立的全部政权。”怎么推翻的呢?曹长青强调是“一举推翻”的。也就是说,其间决无阶段性。和毛的那个论断一样,曹长青这句话也充满概念上的混乱与矛盾。譬如说戈尔巴乔夫该算人民还是该算共产党?吉拉斯呢?还有叶利钦,叶利钦在九零年七月退出共产党,按照曹长青的观点,那是否意味着此前的叶利钦是共产党,此后的叶利钦属于人民?

我们知道,苏联东欧的变化可以分为好几种不同的模式。罗马尼亚是流血革命型,其余都是和平演变型。在和平演变型中又可作出区分,有自上而下型,有自下而上型,有上下交互影响型。限于篇幅,我这里只举一两个例子。

先讲匈牙利。五六年匈牙利事件后,卡达尔上台。在起初一段时期,卡达尔实行高压统治。进入六十年代后,匈共逐渐放松控制。六八年开始经济改革,引入若干市场经济因素。在此后的十余年间,匈牙利在保持与苏联的亲密关系的前提下,社会内部的某种自由化有了重要的发展。还在苏联的戈尔巴乔夫大力推行“公开性”与“重建”政策之前,在匈共内部,多党制便已成为一个公开讨论的话题。中国社科院马列所前所长苏绍智当时赴匈访问,回来后曾将此一动向介绍给理论界。八七年四月,戈尔巴乔夫访问捷克,明确表示今后苏联将不再对东欧各国寻求自己认为合适的社会主义道路进行干涉。匈共内部的改革呼声愈见高涨,迫使卡达尔在八八年五月召开党特别代表大会。这是一次打破惯例、真正没有预先确定结果的大会。与会的近千名代表都有充分发言的机会。会期只有三天,成果却十分惊人。以卡达尔为首的元老派几乎退位。从那以后,民间“非共”组织被容许成立,国民议会推选出一位非共人士出任国家元首。八九年五月,匈共高层再作调整,保守派几乎全部失势。这时,对各种政治问题的讨论已经百无禁忌。在同年六月的一次中央全会上,匈共上层又一次进行人事变动,一批更积极的改革派完全主导了局势。紧接着,匈共宣布为五六年匈牙利事件平反,以国葬大礼重新安埋纳吉,并发表声明指出六八年“华约”入侵捷克事件是一个错误的决定。与此同时,匈共又与反对派举行园桌会议,为修改宪法达成共识。还有开放奥地利——匈牙利边界,直接导致了东德的难民潮。八九年十月,匈共提前召开十四大,在一千二百零二名与会代表中,以一千零五票的压倒性多数,通过了更改党名的决议。在几天后举行的国民议会上,又通过了修改宪法,变更国号,确认民主理念,设立宪法法院和行政法院以及制定政党法和选举法的一系列重大决定。在九零年三月、四月的两轮次自由选举中,非共团体《民主论坛》获得百分之四十二以上的选票,赢得组建新政府的大权。原匈共(现名社会党)以不到百分之九的选票下台(不久前社会党又赢得大选再次执政)。

不难看出,在匈牙利的演变过程中,匈共发挥了相当主动的作用。这当然不是否认党外人民的力量。这只是说明匈共并没有一味消极被动地让党外人民逼迫着改革,而是采取了一系列顺应民心的举措(尤其是在八八年五月党特别代表大会之后)。你绝不能说匈共这个共产党“从来没有改弦更张过”,你绝不能说匈牙利的演变过程是“人民起来推翻了在共产主义理论上以共产党性质建立的全部政权”。

有关匈牙利演变的各次重大事件,西方媒体均有醒目的报导,连中共官方媒体也有所报导。事情刚过去几年,曹长青何以健忘到如此地步?要驳倒“一切天鹅都是白色的”这个全称肯定命题,只消发现一只黑天鹅就够了。何况在已有的事例中,黑天鹅要远远多于白天鹅。

假如说匈牙利的演变是自上而下型,那么波兰的演变则可称为上下互动型。波兰是世界共产主义锁链被突破的第一环。在波兰的演变中,民间力量扮演了举世公认的伟大作用。早在五六年,波兰工人便举行过大规模罢工。此次罢工引发政治危机,迫使波兰领导集团改组,由富有民族主义色彩的哥穆尔卡上台。六六年,波兰天主教庆祝基督福音传入波兰一千年,学生和知识份子借此机会发出自由化的呼声。七零年格但斯克工人以反对物价上涨为由发动罢工,哥穆尔卡下台,盖莱克上台。七六年,波共残酷镇压了一场罢工运动。一批知识份子挺身而出,暗中成立“社会保卫委员会”,为遭受迫害者提供救援并推动保障人权的运动。八零年八月,波兰再度爆发工潮。工人因得力于“社会保卫委员会”多年的苦心经营,组织思想和策略思想日趋成熟。于是,在格但斯克的列宁造船厂的大罢工中,以“团结”为号召而成立了独立工会。同年十月,团结工会取得合法地位,声势浩大。八一年十二月,波共当局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宣布全国军管,严厉镇压团结工会,取缔团结工会的合法地位。八三年七月解除军管。八四年七月,波共经由议会的决议宣布大赦,释放了大部分被关押的政治犯,但仍然没有恢复团结工会的合法地位。八六年六月,在苏联戈尔巴乔夫“公开性”与“重建”政策影响下,波共开始实行某种缓和措施,在波共十大上设立了全国性的协商委员会,邀请反对派人士参加,试图加强朝野沟通,以示和解。八七年十一月,波共提出政经改革方案交付公民表决,由于团结工会的抵制而未获通过,但首创东欧国家全民政治参与的纪录。八八年二月,波兰工人又举行罢工,团结工会领袖瓦文萨从中斡旋,稳住了局势。波共遂同意与团结工会代表举行园桌会议。八九年四月,朝野达成一系列协议,团结工会重新获得合法的地位,同年六月举行大选,团结工会大获全胜,八月份,由团结工会组成了共产国家中第一个非共内阁。在九零年十一月、十二月举行的总统直接选举中,瓦文萨当选总统。

从以上简述可以看出,波兰人民结束专制的斗争,决非曹长青所言的“一举推翻”,而是经历了一个曲折复杂的漫长过程。其间有过多次的阶段性目标和阶段性妥协。当初波兰知识份子组成“社会保卫委员会”,仅以给受害者提供人道救援和维护基本人权为目标,实际上却是为知识份子与工人的结盟以及为团结工会的诞生奠定了基础。团结工会运动兴起之初,并未提出结束共产专制一类口号;在著名的格但斯克协议上,团结工会还写进了承认共产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的条款。团结工会的战略家们,出于审时度势的清醒考虑,明确地把这场运动界定为“自我限制的革命”。在八八年二月工潮中,瓦文萨不是简单地站在支持罢工行动一边,而是以斡旋者的角色出现,和当局、教会及其它社会力量共同谋求化解危机的建设性方案。并由此而赢得了团结工会合法地位的恢复。在八九年七月的总统选举中(这次总统选举不是全民直选而是由国会间接选举产生),团结工会并非没有力量争夺总统职位,但他们仍然把这一次机会留给了波共的雅鲁泽尔斯基。在正式投票的前夕,瓦文萨公开声明他将支持共产党的候选人,特别是雅鲁泽尔斯基,以便让波兰的民主化更顺利。另外,讲到波兰民间的努力,我们也不能不讲到教会的作用。波兰人民约有百分之九十信仰天主教。在当局迫害人民时,教会一再挺身而出,扮演保护者的角色;而在民运与当局发生沖突时,教会又常常扮演中间人的角色。一提到斡旋者或中间人,曹长青便嗤之以鼻。他从不考虑斡旋者或中间人提出的主张究竟是对专制有利还是对民主有利。他不懂得中间人的作用其实是在民间力量与政府中开明力量之间作沟通。斡旋的基本目的是避免双方走极端从而导致暴力沖突;既然只有专制者才拥有暴力资源和运用暴力的倾向,因此斡旋的客观意义当然是有利于民主而不利于专制。我们知道,在八九民运中,许多人原先是拒绝斡旋者的,但后来发现形势严峻,又都想到了斡旋者的作用。可见,在民运力量尚不够强大时,斡旋者的角色还是需要的。

还可以列举更多的事实(从苏联到阿尔巴尼亚),然而,要是一个人下决心不顾事实,事实对他是不起作用的。为什么在过去有许多人要赞成毛泽东那个荒谬的论断?因为这些人急于证明自己“立场坚定”,“爱憎分明”。今天,曹长青用同样的话语方式讲出了同样荒唐的论断,略有知识者都知道它完全不符合事实,但这有何妨?重要的是,曹长青以他的论断显示出他无比坚决的反共立场。毛式话语不顾事实却仍有力量,奥妙就在这里。一个人为革命或为反共而偏执到罔顾事实的地步,我们还能怀疑他的革命彻底性或反共彻底性么?

媚俗

十分有趣,曹长青也引用了昆德拉反对媚俗的言论。但是他完全扭曲了昆德拉,因为他把昆德拉的反媚俗简单地等同于反共。我们知道,昆德拉思想的深刻之处恰恰在于,他不是因为要反共才反媚俗,而是因为要反媚俗才反共。共产极权是媚俗作态的登峰造极,所以遭到昆德拉无情的嘲笑;然而,媚俗决非共产极权的专利。媚俗乃是一种普遍的人性弱点。它在共产极权出现之前就存在,也不会随着共产极权的结束而结束。昆德拉特别不赞成别人把反媚俗和反共混为一谈,他更不赞成别人用反共之名来取代反媚俗,甚至以反共的名义鼓吹另一种形式的媚俗。所以他要让萨宾娜愤怒地喊出:“我的敌人是媚俗,不是共产主义!”

昆德拉注意到某些以反共相标榜的人是怎样媚俗的。他写道:“但是,反对我们称为媚俗作态极权统治的这种东西的人们,感到质问与怀疑无补于事,他们也需要确定而简单的真理,让大众理解,激发群体的眼泪。”不止一位读者讲到,他们完全知道曹长青的文章经不起推敲,对事实多有扭曲,逻辑上更是不通,但读起来仍有痛快淋漓之感。很好,这就是对“媚俗”的生动注解。昆德拉指出:媚俗是指“不择手段去讨好大多数的心态和做法。既然想要讨好,当然得确定大家喜欢听什么。然后再把自己放到这个既定的模式思潮之中。媚俗就是把这种有既定模式的愚昧,用美丽的语言和感情把它乔装打扮。甚至连自己都会为这种平庸的思想和感情洒泪。”“媚俗”一词译自德文,它和中文的“哗众取宠”有些类似。《汉书·艺文志》:“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辟,邪辟,不诚实。引注)又随时抑扬,违背道本,苟以哗众取宠。”

依我之见,考查一篇文章是不是媚俗,是不是哗众取宠,要看作者在下判断时是力求准确、细致呢,还是故意粗线条、不要分寸感(失精微)?另外,更要看作者对他所论及的相关事实是否抱着诚实的态度。对事实了解不够或有偏差,这是一回事;不顾事实,编造美丽的谎言,这是另一回事。我承认,在大多数情况下,区分这两者是不容易的;不过像苏联东欧的变化经过,媒体不知作了多少报道,民运刊物也有过多篇介绍。一个长期从事这方面写作的人,能不知道吗?

神话与遗忘

下面一个例子就更明显了。

在《学生与天安门》一文中,曹长青写道:“据西方学者的统计,近四十年来,死于中共专制的中国人可能多于八千万,八千万是一个多么大的数字,但中国人并没有觉醒。因为这八千万生命都是共产党悄悄杀害的。”

什么?死于中共专制下的中国人都是共产党“悄悄杀害的”?我们知道,共产专制下的牺牲者分为两类,一类是饿死病死的(以“大跃进”期间为甚),一类是以各种政治罪名被迫害被镇压的。共产党镇压“阶级敌人”从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以最明目张胆、最大事张扬的方式进行的,党中央公开发出“镇压反革命”、“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号召,报纸上、广播里充斥着杀气腾腾的讲话和文章,被害者五花大绑、游街示众,死刑判决书贴满大街小巷,各式各样的群众批斗大会、群众公审大会更是层出不穷。普通老百姓想躲起来不听不看都办不到,妇儒老幼概莫能外。虽然共产党对它杀害的全部人数没有统计报道,有时对杀害的具体方式(割断喉管,活取器官等)也不肯公开;但是,它确实花了很大很大的气力让全体中国人牢牢地记住“无产阶级专政”的无比威力。还在五十年代,毛泽东就得意地宣布:我们杀的人比秦始皇还多,我们比秦始皇厉害一百倍。这难道叫“悄悄杀害的”吗?从道理上讲,这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共产党镇压“反革命”,其目的在于杀鸡给猴看,要是猴子们没看见,鸡不是白杀了吗?

说句题外话,也许有人会问,在六四枪响之前,不是有许多人都没料到当局会血腥镇压吗?是的,但那只是因为大家高估了民主的力量,低估了专制的力量,以为民主力量已经强大到足以遏制和粉碎专制者的暴力以及迫使专制者不得不作出更大退让的地步;决不是不知道共产党有着杀人的历史和杀人的意向。围绕着反思八九,海外民运大致上有两派意见;但是这两派人在最重要的问题上是一致的。八九民运的目的正在于动员党内和社会上的民主力量,消解专制者的暴力;要是大家事先都对共产党的暴力一无所知,那又是何苦来哉?曹长青的观点其实在两派之外。这一点要看清楚。

曹长青宣称,中国人的不觉醒,因为暴政下的牺牲者“都是共产党悄悄杀害的”。这不只是谬论,这是彻底的谎言。一个人即使没有大陆的生活经验,只要闭上眼想上三秒钟,便可识破这是谎言;而一个在大陆生活了三十年的人讲出这话,只能是蓄意地编造神话。

这就奇怪了。如此明显的谎言,为什么不少读者却毫无觉察?而且我敢说,有些人就算是觉察到了,也不会认为那是什么严重的问题。人心中究竟有一种什么东西,竟然使得我们对某一类型的谎言特别缺乏免疫力,甚至在明知它为谎言之后还会欣赏它。这个问题我思考过很久。眼下我不可能对此展开全面的讨论,我只能提出两个线索。

其一是遗忘。人们经常引用昆德拉的话:“人对权力的斗争就是记忆对遗忘的斗争。”昆德拉提醒我们,他这里所说的“遗忘”,主要还不是奥威尔在《一九八四年》里讲到的那种“极权主义政体强加的遗忘”,而是“一个人类学的问题”——“人总是怀有某种愿望,想改写他自己的经历,改变过去,抹掉他自己和别人的足迹。”我们都有过某些不愿正视的过去。我们愿意“忘掉”它们。于是,那些旨在掩盖这种过去的谎言就受到我们大力的欢迎。我们是撒谎者的共犯或同谋。所以我们“看不出”撒谎者在撒谎,即便看出来了,我们也毫不见怪。

在过去四十多年间,中国人不但清楚地知道共产党镇压“反革命”的行为,而且许许多多人还坚决支持和积极参与过这种行为。这是我们现在急欲“遗忘”的一种过去。当曹长青宣布中国人不觉醒是因为过去大家对共产党的暴行一无所知时,他一下子就把我们大家都解脱了。这种谎言既然如此投合人们遗忘的意愿,当然会有人乐于接受。大致上说,一个人愈是不肯反省自己,愈是有着希望忘却的过去,他便愈是对这种谎言没有识别力。

其二是意识形态的作用。如前所言,曹长青坚持黑白二分式的世界观。把这种世界观应用于观察整个社会,那就意味着把全体人分为黑白分明的两大类,一类是共产党,十恶不赦;一类是人民,永远纯正无辜。那又如何解释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人民并没有起来反对共产党呢?只可能有一种回答,那就是,共产党干下的种种罪恶,人民一概被蒙在鼓里,人民不知道。

阿伦特早就指出:极权主义宣传效力“显示了现代群众的一个主要特点。他们不相信自己的实在经验中一切明显可见的事物,他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只相信自己的想象,这种想象可以被既是普遍的、又是前后一致的任何东西捕捉住。”简单地说就是,现代群众很容易罔顾亲身经验而单凭想当然地去相信什么东西。一旦他们预先接受了某种观念体系或曰意识形态,他们就很容易接受那些符合该体系的任何结论,而不管它们与实在经验是如何的矛盾。既然不少人预先就接受了“人民”——“共产党”的黑白二分对立(也许他们还认为这种观点是反对共产专制和主张民主的一个基本前提),因此,他们也就不加思索地接受了所谓中国人不觉醒是因为他们对共产党的暴行毫不知情的大神话或大谎言。

文革式大批判(一)

“文革”初期,《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社论,描写到当时全国上下搞大批判的热烈场面,题目是“七亿人都是批判家”。

为什么七亿人都成了批判家而没有成为别的什么家?这个问题很值得研究。答案很简单,因为当批判家最容易。谁想当,谁马上就能当上。

照理说,当批判家(或批评家)并不是一件容易事。譬如你要当一个文学批评家,你必须熟悉文学史,熟悉文学各个流派,熟悉各种文学理论,而且还常常需要在历史、哲学和美学上有相当基础;当然,你更需要熟悉文学作品。那绝对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可是,在“文革”中当个批判家却极为简单,你只需一件装备——一本小红书。所谓批判,无非就是拿着几条毛语录和其它东西作对照,合则罢,不合则批。这样的批判家,谁不能胜任呢?

文革式大批判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文革式大批判只在批自家人时才有力量,一遇到外家人便毫无施展的余地。你拿着一杆直尺四处比量,说张三画的线不直,李四画的线不直。如果张三李四坚持认为他们画的正是直线,你的批评才构成批评,构成指责;如果别人早就声明自己画的不是直线是曲线,你再去比量一阵,指出别人画的线不直,岂非多此一举?别人既然本来就不想画直线,你的指责对他又有什么意义?当时的中国人,不论是出自真心还是出自假意,个个都表示认同毛泽东思想,因此用毛语录作标准搞起大批判来,自然是百战百胜,不过,同样的批判方式若是对付国际上的帝修反,对付那些本来就不认同毛泽东思想和明确反对毛泽东思想的人们,那就显得既多余,又无力。

第二,大批判采用对比法而不采用分析法。先引出几条毛语录,再引出被批判者的几句话,只要后者和前者不一致,于是就判定被批判者错了。后来有人把这种批判方式进一步形式化,搞成“某某某反对毛泽东思想多少多少例”。左边列出毛语录,右边列出被批判者的观点,无须多加一字,大概也是没有多余的话可说,然后就宣布胜利凯旋。

读曹长青的批判文章,很难不让人联想起文革式的大批判。

不少读者都注意到,近年来曹长青写文章,特别乐于批自己人,批异议份子,批民运人士。其实这也难怪。在海外自由世界,大多数读者都认同自由民主理念;因此就和文革中的大批判一样,批自家人要比批外家人来得更简便、更容易。上期《北京之春》杂志登出了王若水和郑义两篇评马克思主义的文章,一望而知是作者多年思考和研究的结果。马克思主义宏大深奥,一度风靡了半个世界,吸引了千千万万的男女为之奋斗。如今虽说是恶果昭着,但要真正说清楚它错在哪里以及为什么错,那却绝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当代中国,社会问题、政治问题、经济问题又多又复杂。倘若没有长期不断的追踪考查、分析研究,要写出一篇有份量的文章也决非易事。相比之下,用文革式对比法批判自家人就简单多了。我决不是说在自家人中间就不应该展开争论。事实上,我以为这种争论还很重要。正因为大家的基本理念相同,彼此之间的分歧更精微,因此,我们之间的争论更有助于深化我们的思想。问题只在批评的方法上。一般来说,批判专制,粗糙一些也无妨;批判自家人则尤须细腻。遗憾的是,曹长青似乎并未注意到这一点。

曹长青的批判文章习惯于用文革式的对比法。这就包含了两个问题。首先,曹长青从不对双方的思想观点进行全面、准确的概括,因而他的对比便陷入断章取义、自取所需;从而失去起码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例如,在《知识份子与共产党》一文中,曹长青引述了吉拉斯、索尔仁尼琴、昆德拉和哈维尔的几段话,他断言这些观点都是我们中国知识份子所不具有的。这明显不符合事实。我请曹长青读一读我的文章,如《社会主义大悲剧》、《人的驯化、躲避与反叛》等。你很容易发现,被你引述的那几位苏联东欧知识份子的观点,没有一条是我没有讲过的(至于其它中国知识份子,胜我者多多,自是不在话下)。这就让人想起“文革”中的一张大字报“刘少奇反对毛泽东思想一百例”。在“论美帝国主义”的小标题下,左边一段毛语录“全世界人民团结起来打倒美帝国主义”;右边一段刘少奇语录“美国的科学技术很发达,值得学习”。粗心的读者一看,以为刘少奇果然处处反对毛主席。其实,稍有头脑者都清楚,毛泽东也讲过学习美国先进科技的话,而刘少奇身为中共国家主席,一辈子不知喊过多少次“打倒美帝国主义”。采用这种方式批判,又有什么意义呢?

对比法的第二个问题是缺少分析。例如曹长青批判郭罗基。郭罗基说:“马克思主义还是很有价值的。”对此,曹长青的批判只有一句话——马克思主义与共产党暴政不能分割,然后就把郭罗基归之为保皇派。这种批判在逻辑上是站不住脚的。一种理论和一种暴政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在逻辑上并不排除该理论也可能包含若干有价值的成份。我们知道,儒家学说和中国古代专制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基督教和西方中古神权专制有不可分割的关系,那是否意味着儒家学说和基督教就不可能包含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呢?众所周知,我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是比较严厉的,可是我不能赞同曹长青式的简单化批评,因为他没有对此展开哪怕是很粗浅的分析。

曹长青盛赞吉拉斯的《新阶级》。其实,《新阶级》的基本观点是认为“在东欧掌权的共产党和被他们取代的地主资本家没有什么区别。”《新阶级》没有否定那场推翻地主资本家的无产阶级革命,更没有否定马克思关于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新阶级》是托洛茨基理论的发展,因而并非如曹长青所言是“全面否定和谴责共产主义。”郭罗基一派知识份子坚决主张宪政民主,他们的观点决不比当年的吉拉斯逊色。不错,郭罗基等人至今仍自称为马克思主义者,但是,我们务必要弄清处此间这一称谓的具体内容,弄清楚他们是在何种意义上使用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的,而不能一看到马克思主义的字样,就一口断定别人像清末那些“宁可不要脑袋也要辫子”的儒生一样愚顽得不可救药。曹长青以甚为不屑的口气写道:“郭罗基当年最‘出格’的言论是‘政治问题是可以讨论的。’殊不知郭罗基此文的高明之处恰恰在于,他用了一个当局根本无法公开否认的平淡无奇的标题,讲出了言论自由原则的真谛。我建议曹长青认真阅读一下包括中国在内的共产国家异议人士的那些代表性著作,相信一定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文革式大批判(二)

文革式大批判还有两个特点,一个是无限上纲,一个是滥用激情。曹长青的文章多少也有类似的毛病。比如说,他把中国的“知识精英”比作清末维护专制的顽固派,显然是无限上纲。退一万步讲,就算曹长青对中国“知识精英”的批评完全正确(?)那充其量表明别人的思想犹有不足之处。怎么到头来竟和顽固派划上了等号?说到滥用激情,文革中的大批判文章,一方面充斥着“革命义愤”的尽情渲泄,一方面又借助于不加分析的简单对比,刺激起读者的盲目情绪。举个例,有人说“地主里面也有好人”。批判者决不管你说的好人究竟是什么样子,是不是真的好;而是一口咬定你是“妄想旧社会复辟”,“让广大劳动人民吃二遍苦受二茬罪”,接下来就是“我们一千个不答应一万个不答应”。曹长青的批判也带有此一特点。他在理性争论中经常使用情绪性的词语。另外,我们知道,由于深受共产专制之害,许多人一提起马克思主义就来气。这本来是很正常的情绪,可是曹长青却有意无意地利用这种情绪;一见到别人对马克思主义有所肯定,就不问青红皂白地把人家的立场朝专制暴政上面拉,挑起一些不细心的读者对这些人心生厌恨。问题在于,被曹长青引发反感情绪的这些对象,都是长期以来坚持自由主义理念,为中国民主化做出了重大贡献也付出了重大代价的人,因此这种攻击尤其不公正。

昆德拉讲到抒情性(和革命),其特点是,它“并无什么有待验证或分析的要求,它仅仅要求人们和它打成一片”。这不是否认抒情性的价值。这只是说,抒情是抒情,说理是说理。如果没有巨大的激情,也许我们就失去了投身民运(包括投身民运的研究和讨论)的大部份动力;然而,一旦进入研究和讨论的领域,我们就要遵循冷静的理性,重事实,重逻辑,重经验,重分析。“文革”中有个风气,即便是在讨论纯技术的问题时,譬如一块地适宜种高粱还是适宜种玉米,总有一些人会慷慨激昂,从痛击帝修反一直讲到思想革命化,造成一种非理性的气氛,从而使得对任何一个纯技术性问题进行技术性论证都几乎不可能。今天我们在研究和讨论民运问题时,应该避免这种错误。

我一再讲到简单化。我并不是一概地反对简单化。因为在任何大规模的政治运动中,提出一些简单、明确、旗帜鲜明的口号大概是需要的。高明的宣传家就要有化复杂为简单的本事。但是,我们不能把宣传混同于理论。对理论研究与讨论而言,简单化永远是头号大敌。

两种不同的思维倾向

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思维倾向。一种是,以黑白二分式的眼光看待世界,对历史采取非历史的态度,在表现自己的政治信仰或宗教信仰上的偏执与过火。另一种是,充份认识到世界的复杂性与多样性,力图理解自己的对象并对自己的理解保留几分自我怀疑,平实地表达自己的信念和观点。这两种倾向若争论起来,那形势看上去是不对等的。前者动辄指斥后者是立场问题、道德问题、政治问题、人格问题;而后者则认为前者的问题基本上是认识问题。“文革”中所谓极左思潮泛滥成灾,势不可挡,除去权力撑腰这一物质因素外,在精神领域,具后一种倾向的人往往不能坚定地坚持自己温和的主张(这话似乎是自相矛盾),从而让前者占了上风,那也是原因之一。正所谓“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这两种倾向都是存在的。更有趣的是,在几乎任何一场政治沖突、宗教沖突、文化沖突中,你都能在沖突的双方同时看到这两种倾向——比重不同而已。当然,如果我们希望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一点,我们就必须促使后一种倾向处于优势。

学会思想

在阿伦特的葬礼上,哲学家的一位老朋友讲了如下一段话。他说:“阿伦特为辩论与探究树立了一种风格,只要人类还记得她的范例,任何解释人类困境的粗劣公式都保证无法过关。”前辈哲人的种种理论,常常免不了被修正、被淡忘的命运;重要的是,我们应当从他们那里学习到一种辩论和探究的风格。简言之,我们最需要学习的,还不是他们思想了些什么,而是学习应当如何去思想。

不可承受之轻

读曹长青近来的批评文章,我有些焦虑。我不明白为什么曹长青对我们的观点会有如此严重的误解和扭曲。与此同时,我又读到很多国内民运人士的文章,其中一些人也引述了我们海外人士的某些观点,其理解之准确,共鸣之深刻,令人十分感动。这一对比实在太强烈了。

细想下去,我多少悟出了几分道理。国内人士面对沉重的现实,他们的阅读是认真的,他们的思考是真诚的。在每发表一句不同政见便可能招致不测风险的情况下,他们必须讲出自己深思熟虑的意见。在那里,轻率、任性都是太大的奢侈。海外则不然。海外生活不免会有“不可承受之轻”的问题。我们更容易陷入意气用事,你说东,我偏说西;不是平实地面对真理,而是过份地追求耸人听闻。失重状态很容易导致轻率和不免责任的态度蔓延,搞不好还很容易演变为党同伐异和个人攻击。不过证诸以往的经验,大多数人仍保持了正常的心态。不少持有不同观点的朋友通过真诚而理性的讨论,不仅增进了彼此的了解,而且还增进了相互的敬重。中国民运面临着很多很重要的问题,争论或许在所难免,我们应该有意识地维护一种良好的议论风格和规范。这也是建设民主的政治文化的一项任务。

智慧是困境的产物。倘若亚当和夏娃不被逐出伊甸园,人类便不会有如今这般复杂的智慧。身处安全的海外讨论大陆民运,由于缺少对困境的直接感受,很容易变成不动脑筋而一逞口舌之快的夸夸其谈。据说有些台湾朋友很喜欢曹长青的这些批判文章,以为是立场坚定,直截了当,读起来痛快。看来这也和他们对大陆缺少设身处地的感受有关。凡事只要直接地牵涉到自家的切身利害,情况便自然大不相同。

近来一段时期,台海形势颇有些紧张,台湾人都知道对台湾安全的最大威胁来自中共。可是纵观台湾朝野,虽然有很多分歧争议,但总体上都能秉持一种明智的态度。如果有人写大块文章,严词厉色地指责台湾当局呼吁两岸会谈,加强两岸交流和谋求两岸良性互动的主张统统是“对共产党抱幻想”,是“下跪”、“投降”;大力鼓吹必须要旗帜鲜明地否定北京政权的合法性以及如此等等。痛快是够痛快的了,可是我相信台湾当局和民众都不会将它认真对待。那么,何不反过来替大陆民运人士也想一想呢?

身居海外而心怀大陆,这是一种崇高的情怀。在政治冷感蔓延的今日而始终保持昂扬的民主追求,更是难能可贵的精神。天下之事,没有热情不行,只有热情也不行。要沉得住气,多学习,多读书,多思考,多交流,努力了解国内的各种情况,尽量保持对中国那片土地的特殊感觉。如此,我们方可克服存在的轻浮状态,进入更充实和更有意义的阶段。

尾声

六四过去已经六年了。今天,中国大陆的形势是严峻的。一批又一批无畏的勇士坚持奋斗,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道义榜样。眼下,我以为更艰巨、更迫切的工作是如何让广大的民众逐步走出恐惧,走出冷漠,再次投入开拓自由空间的伟大斗争。海外民运人士应该为此而贡献出更多的心力。□

《北京之春》1996年2月号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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