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科索沃战争中,支持北约武力干预的人们提出了一个响亮的口号:“人权高于主权”。

其实,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并不是新发明,譬如陈奎德先生在写于1989年的一篇题为《中共民族主义的困境》文章中就明确提出:“基本人权高于政府主权”。至迟在二战结束后,有识之士就在认真地思考人权与主权的关系问题。当希特勒在德国境内野蛮地屠杀犹太人时,难道国际社会除了袖手旁观,或至多发表声明谴责之外,就再无权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了吗?

毫无疑问,在纯粹道义的层面上,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是正确的,但在实际操作的层面上,事情就相当复杂了。问题是,谁来判定某一国家的人权遭到严重侵犯,以至于必须由国际社会出面干预呢?毕竟,当今世界还没有实现大同,国际上依然是无政府状态,那么,谁能拥有这种道义的或法理的权威呢?联合国的权威也不够。我注意到,在人权高于主权这个口号引发的争议中,真正从道义上反对这个口号的人并不多,不少反对者主要是耽心这一原则会被滥用,成为强国无理侵犯弱国的借口。可是倒过来讲,宣称主权至上,主权高于人权,又无异于给残暴的政府(例如纳粹政府和波尔布特政府)践踏本国人民的人权开绿灯。于是,人们就陷入两难的困境。我以为正确的立场应该是,在理论上,在原则上,我们必须承认人权高于主权;在具体的每一次以人权为理由的干预行动中则应就事论事,该支持的就支持,该反对的就反对。象中共那样笼统地反对人权高于主权,无疑是错误的。

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事情其实还要简单得多。我们的问题,还不是当政府没有践踏人权,外国人却打着维护人权的旗帜用武力侵犯中国;我们的问题是,当政府明目张胆地践踏人权,它却连别人批评几句都不干,都斥为“干涉内政”。有些人,对别国滥用人权原则干预他国主权的危险极其敏感,但是对本国政府肆意滥用主权践踏人权的现状却视若等闲。

需要指明的是,对于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中共根本找不出任何象样的理由予以反对。依据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吗?不行,因为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向来是重天下而不重国家,重文化、重文明、重“道”而不重政权。依据中国的政治文化传统,以有道伐无道,用文明克服野蛮,是许可的,也是正当的。依据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吗?也不行,因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也不主张国家主权至上,它主张“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主张“英特纳雄奈尔(国际主义)一定要实现”,主张“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主张一个国家的无产阶级要支持和帮助别国的无产阶级的革命斗争。这和“国家主权至高无上”的原则毫无共同之处。

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说,中共反对以人权为理由干涉别国内政,各国的问题应由各国人民自己解决。这不是对人权高于主权原则的反驳,这只是对这个问题的回避。因为我们要问的正是,当一国的人民被政府剥夺了基本权利,例如犹太人遭到纳粹政府的野蛮屠杀,国际社会也只能袖手旁观,不要说武力干预,甚至连批评谴责都不允许么?中共自己就是把别国对本国的人权状况进行批评谴责都打成“干涉内政”的。

大概中共也发现这种主权至上论站不住脚,后来的说法又略有不同。最近江泽民说,不是人权高于主权,也不是主权高于人权,有主权才能保护人权,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这种说法仍然有问题。谁说“没有主权就没有人权”?九七前的香港就是有人权没主权的典型事例。想当年,几十万人甘冒生命危险偷渡香港。文革中,马思聪不堪凌辱逃离大陆投奔资本主义。在当时,别的“三反”言行不说,单是这“叛国投敌”就可以定成死罪。文革后,中共又好言相向,请回马思聪,承认马是爱国者。可见中共也不能不承认,在有人权无主权和有主权无人权的情况下,一个人有权选择前者舍弃后者。

章启月讲,各国的问题要各国人民自己解决。什么叫“人民自己解决”?那就有赖于建立自由民主制度,落实主权在民原则,确保主权建立于人权之上。江泽民说主权保护人权,可见人权不是为主权,主权倒是为人权。中共当局完全陷入自相矛盾,它在公开否定人权高于主权的同时,又不能不暗中承认人权高于主权。这再次证明,共产党的确患上了失语症。在人权与主权的关系问题上,那些试图为专制当局辩护的人们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北京之春》1999年12月号

《胡平文库》时政·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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