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gjun无数史实说明,在有远见、有创新精神者备受打压的环境中,文化很难创新。文化的繁荣可能要很长时间,但瞬间即可能凋敝,因此,对初现繁荣的文化气象更要精心呵护,而不是硬性打压。

“中国特色”之一是各行各业大都有“行政级别”,出版社也不例外。而且,北京以外的出版社又被统称为“地方出版社”。地方出版社各方面条件自然无法同得天独厚的“中央”相比,出书的质量,确难与其比肩。

不过,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为“地方”的湖南出版界却咄咄逼人,突破“地方”限制,虽然偶有“清污”之类的震荡,但“湘军”却不为所动,出书质量比“中央”丝毫不差,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赢得知识界高度赞扬。“出版湘军”与“文坛湘军”一时双璧生辉,似乎再现“惟楚有材,于斯为盛”之宏景。然而,正当“走向辉煌”之时,几乎同时推出的“四种人”却使出版湘军遭灭顶之灾,元气大伤,长久难以恢复。

1985年9月,湖南文艺出版社成立前夕,已内定为第一副主编的弘征请任我国“头号大社”人民出版社总编辑、社长的老出版家严秀(曾彦修)和《红旗》杂志的文教部主任牧惠来长沙商量出版“当代杂文选粹”丛书,他们提出还应包括台湾作家的作品,首先考虑的便是柏杨和龙应台,弘征承认,当时对此二人也是只知有其人而未得读其书。此时《丑陋的中国人》台湾版在广东等沿海地区已开始悄悄流传,牧惠趁去广州开会的机会设法弄到一本。牧惠回忆说,打开一读他就感到这本书的内容相当尖锐精彩,回京后马上找严秀商量如何出版。1986年9月,牧惠将此书寄与弘征。弘征一读,也感“果然犀利异常,不同凡响,对促进国人正视自己民族的某些弱点确为良药,但要在当时的气氛下出版也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于是立即决定出版,为尽量降低风险,他们对某些当时认为“不宜”部分做了删节,同时还决定由严秀起草、三人共同署名写一篇《编后记》做必要的说明,“先做点预防准备”。“其时社长黄起衰同志因长期患病不能视事,社里实际由我主持工作,向局申报选题的报告亦只由我一人署名,以省却将来一旦出事不免要连累他的后顾之忧。”(弘征:《在大陆首家出版柏杨〈丑陋的中国人〉琐忆》,《芙蓉》2010年第4期)

牧惠回忆说:“排印过程中,在一次《红旗》编辑部的编委、室主任会议上,传达了当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的一段话。大意是:台湾有位柏杨,写了一本《丑陋的中国人》,主要讲中国人的国民性实在丑。他的说法,有人赞成,有人反对。可是,用这些东西来激发我们的斗志,我看也有点好处。听了这番传达后,我心里高兴,但对出书之事默不作声。我知道,随便在这里透露这类事情,未必会有好结果。”(牧惠:《八十年代两起大批判小案》,《百年潮》1999年第5期)弘征深知此事风险颇大,为了赶时间以防生变,他便守在工厂里一边校一边改样,不到一个月就出了书,很快就风靡了全国。各地书店的订单、催书电报如雪片飞来,加印的书还来不及送仓库,就从车间里打包直接送火车站,到年底已经累计印了90万册!但是好景不长,1987年初胡耀邦被迫辞职,《丑陋的中国人》作为“自由化”的典型遭到严厉的大批判。“1987年初,《丑陋的中国人》忽然变成一本被讨伐的坏书。先是在一个范围不大的会议上,好几位文化界的老人对此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在一次全国出版工作会议上,一位既非在执法部门也非在出版部门负责的人士竟然宣布,谁敢卖《丑陋的中国人》,我就派人去封他的书店!与会者被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转载了《编后记》的《书刊导报》编辑部赶紧给订户发出一封信,承认他们这期刊登的文章、消息‘犯了严重错误’,‘为了尽量缩小不良影响’,请读者尽快将该期报纸退回。‘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形势,使人感到事态的严重,预告着一个什么大的政治运动又要来了。作者、出版者、编辑者则变成了只待判决的罪人,湖南的空气更特别紧张。”(《八十年代两起大批判小案》)此书立即被禁。

但半年后,此书忽又开禁。原来,1987年6月初在海口开全国文艺出版社总编辑会议期间,弘征向主持会议的新闻出版署副署长刘杲申述,对禁书表示不满,刘对此表示理解和同情,但又说此事非他个人可予答复,如果以社的名义向署里写报告又不能越级,便商议要弘征以个人的名义先向他写一封信详述理由以供他和其他署领导研究。

事有凑巧,1987年6月27日,胡乔木在参观一个新闻出版署举办的“非法出版物”内部预展时,看到《丑陋的中国人》也赫然在列,他却表示:“柏杨说台湾批他的书,大陆也批他的书。‘其实我不是不爱国,只是想要中国人争口气’。对于这类事不要大肆宣传为好。不然,台湾和大陆就一个样了。《丑陋的中国人》这样的书不能说是反动的,但这本书很偏激,我们要注意区别各种情况。”“本来,柏杨和他的书如何如何,完全是一个可以平等讨论的属于百家争鸣的问题,如果有地方发表,我们很容易写出一篇有力的驳斥文章。”显然,“以胡乔木的身份说这番话,又是在把《丑陋的中国人》列为非法出版物的展览室参观时说的,其分量自然很不一般。这番话一出,《丑陋的中国人》被解禁了。”(《八十年代两起大批判小案》)1987年8月22日下午,湖南文艺出版社忽然接到新闻出版署图书司的电话正式通知:“你社弘征同志给刘杲同志的信收到后,经研究,《丑陋的中国人》同意你们在信中的意见,陆续发出。请你们再正式写一报告,经省新闻出版局签署意见报来。”此书开禁,库存的十几万册书随即上市。

但事情并未结束,1989年的“风波”之后,《丑陋的中国人》又被作为宣扬“民族虚无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的典型再次被批被禁。不过近些年来,此书又不止一次重新出版。

话说当时《丑陋的中国人》风波未平,另一波又突然浪起。胡乔木参观的那个“非法出版物”内部展览上,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元月初出版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也同样赫然在列。此书惹起的风波,比《丑陋的中国人》更大。

1986年,朱正在湖南人民出版社总编任上,译文编辑室主任告诉他,老友钟叔河在古旧书店买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30年代饶述一旧译本,建议他以此为底本重新出版。几经踌躇并由集体讨论,由朱正在年底签字决定出版此书。刚开始征订,订单就滚滚而来,开印前一天,订数还是30万册,第二天开印订数就增长到36万册了。1987年元旦前后,第一批书就印好出厂,当时的场面甚是壮观,订了货的书商直接把汽车停在印刷厂的门口等候,装订好一批就运走一批。这时,武汉有家原本没有订书的书店也来进货,由于根本没有余书,被出版社发行科断然拒绝。朱正回忆说:“这就确实得罪了人,而且是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这家店的负责人是熊复的老部下,他就给熊复写信告状了。解放初期,熊复是中共中南局(驻武汉)的宣传部副部长,这时是《红旗》杂志的总编辑。熊复把这封告状的信转给了邓力群,邓力群马上做了批示。他批示之后,国家出版局不敢怠慢,立即将这事立案,雷厉风行地进行查处了。”(朱正:《〈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我》,《新文学史料》2009年第1期)

时任国家出版局局长的宋木文回忆,湖南人民出版社要出此书影响甚大,1986年12月,他在全国出版局局长会议上的讲话中专门谈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要求慎重。但是,湖南方面已经开印。1987年1月14日,熊复在给时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的邓力群的信中说,他从武汉一家新华书店工作的亲戚处得知,湖南、江西、浙江等5个省都想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而此书“长篇地描述性爱心理,包括性饥渴、性行为、性感受、性失望等”,宣扬性的“绝对自由观”,30年代在中国出版过,林语堂主持的《论语》曾鼓吹劳伦斯为“现代性爱小说之父”,“如果在社会主义中国出版,其腐蚀青少年之大,比国民党时代尤深尤烈”。邓力群在熊复来信当日对中宣部做出批示:“应坚决禁止”。第二天,中宣部副部长李彦提出了贯彻执行的具体要求:“请国家出版局按力群同志批示办理和落实,并报力群同志”。1月16日,由宋木文签发,国家出版局发出禁止出版的通知:“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禁止出版《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对湖南人民出版社的该书译本,已通知各地出版行政部门就地收缴封存。”此通知还强调:“现在,有些出版社不守纪律,情况十分严重,必须坚决纠正。一定要杜绝阳奉阴违,弄虚作假,甚至有意造成事实,迫使领导表态的恶劣做法。”因此,1月17日,邓力群在有关文件上批示:“他们已通知禁止出版。”(宋木文:《回顾〈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出版》,2014年7月25日《文汇读书周报》)

仔细琢磨,出版局的这个短短的“通知”颇有微妙之处。它说是“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禁止出版”,既是事实,又说明了不是出版局主动要禁,还表现了对中央领导意见、决定的尊重和遵从;同时指明此书是因为“违纪”出版被禁,而非常谨慎、明智地回避了对这本书究竟是不是黄色、淫秽读物的定性。未对此书定性,为今后出版此书留了后路。

这本“淫秽读物”当然立即被禁,而且出版社还必须派人四处追回已发出的书。中央领导的批评、国家出版局立案查处,湖南省委当然高度重视,主管意识形态的省委副书记刘正将省出版局局长李冰封、副局长黎维新,湖南人民出版社社长戴超伦和主编朱正找去谈话。他说工作太忙,没时间看书,就让秘书看了一遍,把有问题的地方折出来给他看,他看了觉得“真不像话”。朱正心里嘀咕:“文学作品能够这样去读,去批评吗?”最后,他要朱正写个检查“主动一些”,却被朱正拒绝,回答说:“这检查我不能写,我写了人家就会说我是外行。”不过,一位派来“外行领导内行”的省出版局副局长后来批评说:“什么书不好出,要出‘撒切尔夫人的情人’,这不会影响同英国的关系吗?”出此“政治事故”,有关人员自然要受到处分。出版局局长李冰封和副局长黎维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社长戴超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正不是党员,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不久,社长、主编之位都因此被他人取代。朱正认为,有关方面本来是想重罚省出版局局长李冰封的,因为办案人员找他谈话时总是问局领导的责任,希望他提供这方面的材料,但朱正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说出版过程中局领导曾来电话制止,但自己没听他的,办案人员颇有些失望。(《〈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和我》)

不过,他们受处分的“罪名”却不是“出版淫秽读物”,而是“违纪”。之所以“罪减一等”,与出版局的“通知”有关,而与胡乔木更有直接关系。《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惊动了高层,1987年1月18日胡乔木也对此做出批示。他对“禁止出版”表示“同意”,但是他接下来明确道:“《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抗战前即有中译本,可以过一段时间再议,暂按此处理。”胡的批示相对缓和,也为今后出版留了后路。1987年4月,朱正写信给胡乔木反映情况与要求,胡批示道:“请将此信送中宣部文艺局、出版局,会同新闻出版署处理,《查》书可否在适当时期改出删节本。”(《回顾〈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出版》)两个月后,在参观那个“非法出版物”内部预展时,胡乔木不仅提到了《丑陋的中国人》,还提到了这本书。当他看到《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作为淫秽图书展览时认为不妥,说:“《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不要说是‘洋《金瓶梅》’,这样说是帮它做广告。这本书西方开始时争议很大,后来又肯定了。劳伦斯是英国相当著名的作家。我听一位同志说,萧伯纳在他女儿结婚时将这本书作为礼物赠送给女儿。西方文艺界现已不讨论这本书了,但美国教会反对这本书。郁达夫曾提出,这样的书应当有一本。”(《八十年代两起大批判小案》)

胡乔木批示、讲话虽然使出版者的“罪名”减轻不止一等,“违纪”要比出版“淫秽读物”罪要轻得多。中纪委也查问此事,把此事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违反纪律的典型事件”,但也是从“违纪”这一角度追究责任的。经过一年多的反复考虑,此时国家出版局已改为新闻出版总署,宋木文任署长,由宋于1988年4月1日签发通知,规定对《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存书内部对口发行2万册,不公开征订,供创作、研究、教学人员参考,其余17万册继续封存。几年后,封存的17万册也陆续“内部对口发行”。(《回顾〈查泰莱夫人的情人〉一书的出版》)

直到2004年,人民文学出版社才重新出版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新译本。当然,这是后话。

与此“二人”引起的风波同时,出版湘军推出的另外“二人”也被严厉批判。其中一“人”是《第二性:女人》。1986年,湖南文艺出版社在国内第一次出版了“女性主义”的经典之作、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的伴侣波伏娃的《第二性》的第二卷,书名为《第二性:女人》。存在主义、萨特一直是批判、“清污”的重点,现在“存在主义”再加“女人”,真是又“黑”又“黄”,自然难免严批。另一“人”,则是“周作人”。岳麓出版社主编钟叔河久好周作人作品,甚至还在被打成“右派”劳动改造时就冒风险与周通信。他在80年代初任岳麓出版社总编辑后,就一直想出周作人的书:“到了1985年,当我有了一点点选题出书的可能时,便立即编印了一部《知堂书话》,这是中国大陆1949年后第一部署‘周作人著’的新书。接着又来策划重印《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各种,并在北京的报纸上登了一条‘重印周作人著作’的广告。广告词的开头几句是这样的:‘人归人,文归文。周作人其人的是非功过是另一问题,其文的主要内容是对传统文化和国民性进行反思,对中西和中日的文化历史做比较研究,今之读者却不妨一读。’”但“周作人”立即与另外“三种人”一同挨批,“有人对‘人归人,文归文’尤其不以为然,质问:‘政治上不好的人,文章还能好吗?’”虽然他仍做努力想出周作,但更不顺利,“及至1989年我不再有选题出书的可能,这件工作就完全中断了,广告过的35种著作终于没有出齐。”(钟叔河:《〈周作人散文编年全集〉编者前言(初稿)》,《鲁迅研究月刊》2003年第12期)一些年后,周作人的作品渐渐“脱敏”,陆续出版。离休已久的钟叔河一直“私编”周的作品,终于编成《周作人散文全集》14卷600多万字,2009年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

经此“四种人”巨大挫折,出版湘军已“溃不成军”,不能不小心翼翼,难有作为。一些年后,这“四种人”又在各地“纷纷出笼”,早成热门书,证明了当年“湘军”的远见与胆识,因此也才有当年“出版湘军”的辉煌。

当年的被禁与后来的解禁,都是领导人的指示、批示,没有任何“法律程序”。而且,长期的制度安排是,事实证明某部作品禁错了,但下令查禁的“责任人”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反,如果一部作品应禁而未禁,不仅“生产者”要被追究,审查者也往往会被追究。这种制度安排的结果必然是领导、审查者宁紧毋松,宁严毋宽。在这种环境下,必然是勇于创新者寡,畏葸不前者众。无数史实说明,在有远见、有创新精神者备受打压的环境中,文化很难创新。文化的繁荣可能要很长时间,但瞬间即可能凋敝,因此,对初现繁荣的文化气象更要精心呵护,而不是硬性打压。一句话,文化的创新、繁荣,最重要的是宽松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炎黄春秋》2014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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