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点点萤光闪烁成一片火海。数千?或许上万!天亮了才明白,那光是朝圣者手上的蜡烛。

“每年平均有八万病人去露德朝圣(健康的人当然更多),已持续了多少年?其中只有66个治愈的例子被认为是奇迹。为什么奇迹只出现在这些人身上,而不在那些人身上?…理性必须对此提出挑战!”

这是记录片《邪恶根源? 》的片段,说话者是英国牛津大学生物学教授道金斯(Richard Dawkins)。

道金斯认为,宗教对非理性的鼓励,如同赞颂美德那般;玛利亚升天是耶稣死后六世纪编造出来的故事,故事一旦透过教会组织的形塑就成了事实,成了牢不可破的权威。他说,宗教信仰让人无法独立思考,造成分裂,并且危险。

人类的起源与演变,究竟是物种进化系列之一,还是有一设计者的从中干预? 19世纪有关宗教的辩论议题,到了21世纪仍然鲜明活现。不同的是,19世纪之争是因学说引发神是否存在的质疑,当今争议的源头则在于,以宗教之名而执行恐怖活动。究竟是人还是宗教必须对恐怖活动负责?这点,道金斯并没分辨清楚。

道金斯以宗教唆使犯罪作为研究宗教的出发点就已过于偏颇,论说著述所收集采用的实例,也就未能广纳包含并提供综览。相较之下,二十年前杭庭顿(Samuel Huntington)提出的文明冲突(Clash of Civilizations),则显得客观而不那么有针对性;因为文明或文化冲突允许不同层面的探讨,道金斯却把自己锁死在宗教里。

道金斯是生物学家,他把物种进化理论移植到文化领域。 1976年出版《自私的基因》(The Selfish Gene)中,他提出“弥因”一词(meme,来自希腊文mimema,意为“模仿”),正如基因(gene,希腊文,意为“出生”)对人体遗传的影响,弥因是一个想法,或一种行为、风格,从一个人到另一个人的文化传播过程。传播时,内容不可能和原来的完全相同,就是“变异”,变异之间彼此斗争而出现天择的现象。很多人相信并接纳的,表示其潜​​在的弥因强大,和事实的真伪没有绝对的关系。

正如基因的优胜劣败,弥因的成功与否,取决于内容影响与传播能力。而宗教信仰是进化上的错误发展,是种受到“神病毒”感染并传播的文化疾病;所以要让捣乱世界的神消失,必须透过文化进展加以完成。

道金斯甚至认为,让“不可能”突然跃入现实存在,是对人性尊严的莫大侮辱。好人做好事,坏人做坏事,天经地义;而好人做坏事,只要让他参与宗教信仰即可。

 

然而,这种例子是把宗教本身与传递信仰的组织系统混淆不辨的结果。宗教机构若要行邪,快而直接,因为组织严密,动员迅速。至于宗教信仰具有强大的驱使力量,是因为面对了、并答覆了人类某些共通的希冀与要求。

人们在幸福满溢或化险为夷时,需要一个感谢、赞美的对象;在疾病痛苦时,需要一个解释、一个解除;在懊悔、请求原谅时,需要一个倾听并能完全接受所犯过错的巨大外力;对死亡的恐惧、对死后的不确定,需要一个清楚的指引;而对于正义的强烈要求,则需要一个有求必应的永恒许诺。

这些精神活动一旦得到回应,并许予任何人都能明白,也能快意接受的“求,必得!”,那么以实际行为因应精神需求的机构便能快速壮大,而导致信众庞杂。

谈到进化,人们必提达尔文。他的学说更是无神论者的重要理论依据。然而达尔文本身并非无神论者,他认为,有许多自然现象和“刻意这么做的慈悲神祇”无关,可是又无法接受“一只狗能创造出牛顿的头脑”,如此反覆辩证,他从一位基督徒变成自然神论者(承认神的存在,这神却不干预世事)。

生物学给出越多答案,达尔文离开信仰越远。他的自传中有关宗教的一段是:“我无法要求微弱的光线能投射在如此深奥的问题上,万物的起源是个谜,我只能是个不可知论者。”对神的不可知比起完全否定,总是谦逊许多。

物理界至今没人能推翻的相对论,其创立者爱因斯坦,对现象界的起源究竟有什么科学上的看法?他说:“知道无法穿透者的存在,知道只能以最粗浅方法窥探最深层理性与最鲜明华美展现的存在,这种​​认知与感知形塑真正的宗教。在这意义上,也只在这一个意义上,我属于一个有着深厚信仰的人。”这段自白说明,爱因斯坦是个敬畏未知与不可知的人。

生物学家道金斯以基因理论为基础,创造了弥因,作为文化演进的单位。他的研究层面看得见、摸得着;物理学大师爱因斯坦碰触了看得见(以特殊仪器及演算…)却摸不着的“物的现象与理由”;而宗教处理的是看不到、摸不着的“那个”、“那位”或“那些”。有趣的是,越靠近“看不到、摸不着”,就越加谨言慎行,例如爱因斯坦。

和道金斯同在牛津大学任职的神学教授麦葛瑞斯(Alister Mcgrath)出生于北爱尔兰。他因目睹基督教与天主教之间的武力缠斗,原是无神论者,后来他不但成了基督徒,更是倾全力护教的辩护士。

麦葛瑞斯对道金斯的论说提出抗辩。他说,道金斯对基督神学的无知,令人为他感到尴尬。麦葛瑞斯认为,如果有证据,就不需要信仰;而不需要证据的信仰并不只局限于宗教,在自然科学、人文科学领域也都适用。

 

人可以信仰宗教,也可以信仰某一主义、某种学说。麦葛瑞斯不把信仰和理性对立起来,而把信仰看成是以理性做研究时的必要条件,亦即,信仰原本就是理性的一部分,因为人必须相信什么、认为什么,才能以这种“认为、相信”为出发点做各种探讨。

若以麦葛瑞斯的理论为依据,那么道金斯的科学信仰中,宗教就是邪恶的根源,所以他才能推论出,宗教信仰是种能使他人受到感染的行为病毒。

道金斯以生物科学为基础的理论,把人类精神领域完全剔除在外。精神,既看不见也摸不着,偏偏宗教的基础依据是看不见也摸不着的“无”。道金斯的盲点在于,他把有形的人类行为,透过政治操作而满足一个个人、一个团体、一个区域或一个国家的需求,等同于“无”的本身。道金斯应该谴责的不是“无”,是挟持“无”而“生产”理论依据,以赢得需求的人类行为。

道金斯对“宗教阻止人发问”生气。或许他没听过一个恰当地反映实际情况的笑话-有人问犹太拉比:“为什么犹太人总是以问句回答问题?”拉比说:“为什么不?”其实犹太教的妥拉学校,学生除了必须研读摩西五经之外,还必须彼此辩论。

道金斯对“以宗教作​​为武器”生气。那是他只以激进伊斯兰为例子,却又不够精密深入。如果他到巴基斯坦与阿富汗交界的山巅去寻访,便能彻底明白,激进分子如何滥用宗教,进行令人发指的恐怖行动,而这些行为的本身和宗教又是相去多么遥远!

道金斯对“孩子一出生就被贴上宗教标签”生气。因为他忘了,父母只把他们自认为最好的给孩子。差别是,别人的最好,恰巧不是道金斯的最好罢了。

神之于人,不是进化后的人类需求,而是与生俱来。所谓宗教,只是远古时代的聪明人,将与生俱来的需求系统化、法令化,以奠定人类生活的轨道。即便没有神,人类也要造神,因为这“与生俱来”其实是对治病的期待、对死亡的安慰,以及对生命正义的殷切与强烈渴望。

至于编造的故事如何成为事实,而权威,而专制,而宰制,就和神不神没有关系了。

来源:作者博客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