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的死,表面上是由于触犯了收容制度而造成的。其实质,我以为并非如此。假设孙志刚不把他们当作警察,只当作马路上的剪径,口袋里又有钱,并且不据理力争,愿意傻乎乎的交出去,你说性命不依然在他手中吗?

如果站在中性立场上,评论警察的所作所为,他们也是没法子。社会既然已经普遍腐败,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利益,也显得十分正常。他们要吃要穿,开销庞大,既要用手机汽车、又要抽烟喝酒洗桑拿,为了如意安排家中的老小,又要买别墅,大张旗鼓为儿女操办婚事,而政府有限的拨款,根本无法维持他们的日常开支。要知道造办公大楼、添公安设备要钱,出外抓逃犯,也要一大笔钱,而这些费用天知道在哪儿?为了收支平衡,因此他们顾不得警察应有的形象,只好以损害他人的手段来谋取利益,而不能像学校、医院那样以帮助他人的形式,堂而皇之获得好处。

学校以“教育产业化”作为口号,则可以理直气壮收取学生的高额学费。我们这儿,一个学生分数差几分,为了进所谓的重点中学,家长也心甘情愿花二、三万元。而且是饿吼吼地通过门路将钱送上去的,还担心人家不收呢。一个外地孩子要上本地学校,也要付一大笔钱,本地的孩子跨地段读书同样如此。医院也不是省油的灯,当然不少病人是心甘情愿给医生红包的。我老婆有一次动手术,送红包我也心甘情愿。有个医生朋友对我说:能拿到红包,说明你医务技术高明,一般医生是拿不到红包的。我的医疗技术,拿这么少的钱,你说合理吗?我听了他话,也表示同意。对知识分子的劣根性(其实是人类的劣根性),以及“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叫苦连天,毛泽东主席仿佛早就知晓,所以文革时期,他就组织军宣队、工宣队进驻他们那儿,让他们受尽了不堪回首的羞辱。

人们之所以对学校医院没有像对警察那么反感,主要原因,前者是以帮助你的形式获得利益,某种程度上没有强迫性,具有所谓市场经济的特点,付款的顾客,心里早已有了思想准备。以此类推,像通讯部门,利用垄断,收取顾客的不合理费用,人们尽管反感抗议也只得认了,因为谁叫你离不开手机与互联网呢?

而警察没有这个福份。在我眼里,他们只有一次收入没有引起民众愤怒:就是卖城市户口。一个户口卖几万元,真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此外,他们只好穷思极想,以暂住证啦、健康证啦、市区通行证啦、你到美容厅干啥事啦、交通违规啦、赌博啦等名目,以增加收入。由于受害者心理上没有付款计划,再加上一次性付款,数目过于庞大,远远超过了人的心理承受力,警察就只好以囚禁、毒打、通知你单位领人……的高压手段,以迫使你认罪忍疼付款,这样就造成了无数冤案,比如孙志刚之死啦、处女卖淫啦、家中看黄碟啦、夫妻嫖娼卖淫啦……。需要指出的是,事实上,警察在利用民众的犯错而从中渔利。

我想,假如警方有本事提出“治安产业化”,并将此口号宣传得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万事就大吉了。 目前警方处于两难困境,不用种种名目,尽力发展“证照经济”以增加收入,就只好节衣缩食勒紧裤带;如果一意孤行一味创收,最终会引起民众的不满和反抗,而造成社会动乱。第三条道路,或者政府大幅度地提高他们的收入,以杜绝他们的贪婪。可这一点,目前政府的经济状况,又是不现实的。

基于以上观点,我认为,政府即便取消了类似收容等不合理的制度,仍然会有无数的民工、乞丐、流浪汉、嫖客、赌徒……继续受苦,继续付款。这固然有可能是他们的错误或者罪恶所引起的,但更主要的是因为警察部门开销过大。最近我们这儿又增添了不少警察的民工──协警,社会秩序固然好了不少,可这些人的工资是上面拨款,还是下面以抓赌捉嫖罚款的形式来解决,也只有天知道。

以上所说的矛盾,我认为,唯有警察的收敛,才能得到缓和。如果他们能采取税收制度式的逢十抽一、抽0.5方法,我看,多少可以减轻受害者负担,或许矛盾会少尖锐一点。当然这样收入是少了点,但“有节制的压榨”,收入可以无风险的源远流长,而且可以减少麻烦和少影响政府的威望。

以上是我的肤浅设想,或者说胡言乱语吧,欢迎大家批评指正、群策群力,为警察为民众为政府排忧解难。

附言: 1、在我眼里,警察已经成为尾大不掉的唐代节度使,和明代飞扬跋扈的宦官,才出此改良主义式的设想。

2、警察开销实在太大,只好抓赌徒与嫖客来搞钱,以维持收支平衡。前几天我的最新调查,长江三角洲某地区的一个派出所所长,一年的签字权可达20万;前几年为了罚款,他们对搓麻将的小赌徒也使用了手铐与电警棍,结果把事情搞大了。目前我们这儿警察不算灰色收入,平均年收入达五万以上,而且除了交通警,其他警察不用上街巡逻,这种下等活儿一般由联防队员及协警们完成。

3、我积半个世纪的惨痛经验及感受:除了警察动手,我基本没受到什么侵犯,假如我有了支枪,我也用不着他们来保护。我还有个感受:他们迫害你时跃跃欲试迫不及待,保护你时装聋作哑磨磨蹭蹭。文革时,他们对你的迫害大多是由于政治目的,现在落到他们手中,大多是出于经济目的。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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