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帆“思想讨论会”的讲演

我认为在所有的主义中,大概自由主义是最没有什么可说的,都是一些简单的常识。自由主义无须论证,因为它的本质是自由优先于主义。自由主义面临的困难主要不是论证的困难,而是执行中的问题,因为自由主义承认,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它天然地就不想去驳倒什么公理。比如就社会主义而言,社会主义者一定要证明公有制优越,而自由主义者却不需要论证公有制不行,因为资本主义从来没有禁止过公有制,而只有社会主义国家禁止私有制。你要说南街村很好,你到美国照样可以去办,当年欧文似的公社不知办了多少,政府没有禁止过,是它们自己办不下去了。公社垮台的原因是形形色色的,但从来没有人说是因为是政府禁止。在经济学上,自由主义和非自由主义的区别从来不在于公有制是不是优越,关键是你让公民有没有自由选择权。我不关心南街村是个什么样子,也许真是一个圣人治理下的乌托邦,这种事情世界上多得很,在任何一个修道院里都能找到,也没有必要去证伪,说有些东西实际上是很黑暗的,也许有的黑暗,有的不黑暗。自由主义是所有主义中最没有主义的,它要表明的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权,我写了一篇文章还没有发表,有一句话叫\”世人皆知奴隶苦\”,表达了人类对自由的追求。社会主义是需要证明的,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蓝图,需要有很高的智力去证明它,要证明是合理的,可行的。没看过《资本论》的人,是不能成为社会主义者的。但是,自由主义者却用不着去读自由宪章,自由主义的信念并不取决于你是否看过自由主义的书。人们在追求自由的斗争中,并没有出现什么大部头的理论著作,但在追求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很多大部头的著作,比如《资本论》。

人们在追求到自由以后,又觉得自由很平庸,所以又出了很多自由主义的书。出现了比赛建构思想理论大厦的需要,这对于捍卫自由是必要的,对建立和实现自由并不重要。建立自由主义理论的唯一困难,是一个悖论,自由主义允不允许自由地转让自己的自由,这是无解的。自由主义的一个原则,只要不侵犯别人的权利,自己都是有选择自由的,但是如果我自己愿意当奴隶呢?我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自由,如果我自愿当奴隶主,那就要侵犯别人的自由。这是逻辑上的一个悖论,比如说宽容主义,对不宽容能不能宽容,相对主义本身是不是相对的,解构主义能不能被解构,最简单的是希腊式的悖论,如果有一个说谎者说,我说谎了,你相信不相信?

这个悖论引起的实际问题是美国南北战争关于奴隶制的讨论,奴隶制的辩护者说,南方的奴隶是自愿当奴隶的,奴隶制有契约基础的;但是废奴主义者同样是根据自由主义的原则,他们无法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如果说自愿当奴隶是一个悖论,那么你不许人家当奴隶就等于强迫人家自由了,但强迫人家自由不同样也是一个悖论吗?说自由主义可以导致奴隶制,基本上是无稽之谈,自愿当奴隶可以得出的结论和强迫人自由可以得出的结论在逻辑上同样是荒谬。在现实生活中,抛开纯逻辑,自愿当奴隶的比强迫人的害处要小得多,自愿当奴隶就是雇佣制,我愿意替人打工就替人打工。雇佣制也许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是绝对比强迫你自由要好得多。有句话说,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你之手而行,这实际上说的就是强迫人自由的问题。强迫你自由,倒可以导致真正的奴隶制,是非常危险的。

所有对自由主义的批评,就是说自由主义主张自愿当奴隶,比如说马克思批评的异化,就是指自由的异化,他要解决的就是市民社会中人们可以自愿地失去自由的问题。我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人们自由地失去自由的问题,因为如果没有自由,也就没有自由地失去自由的问题,一切对自由主义的批评都归结到自由的异化,就是自愿地失去自由的问题。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悖论,自由是最典型的公共产品。财富和权利都可以是专有的,一个革命党可以以革命的理由,去强迫社会接受他的理想,为理想付出代价,惟独自由主义者没有这个权力。自由主义对人性的预期是那么低调,对人性的德性和自信层面要求不能太高,似乎是极其现实的,但实际上自由主义并不现实,所以自由主义在所有的人类社会,都成为人们的追求。实际上自由主义的乌托邦成分也很高,实现低调的自由也很难,中国的问题就在这里。

徐友渔说中国人天然是社会主义者,实际西欧人也是,关键在于人们如果看到了自由竞争,就认为是很公平的,比如运动会,大家都欢迎。但是在现实中,人们看到的却是赢者通吃,人们就会对这种竞争不感兴趣。美国的社会主义为什么没有市场,并不是文化差异,而是由于美国的起点就是公平竞争。与其说路径依赖,取决于孔夫子、秦始皇,不如说我们在进入市场经济时不平等,如果大家长独霸家产,中国人就不喜欢自由竞争,中国人就会陷入民粹主义和寡头主义的恶性循环,不公正的伪竞争和反竞争就会永远存在。中国必须同时实行自由原则和公正原则。我是主张分家的,转轨经济学就是分家经济学,是经济决策权或交易权从集中到分散,如何分散,以及初始交易权问题。只有过渡经济学不能回避初始交易权是否公正的问题,所以自由主义者第一强调分家,第二强调公平。这个问题在任何现代社会中,都不构成争论,左右派看法是一致的,即使是社会民主主义者也是分家派,即使是自由主义者也是公平派。在俄国的沙皇时期,社会民主主义者是坚决主张破坏农村公社的,普列汉诺夫说,俄国就两个阶级,一个是作为剥削者的公社,一个是作为被剥削者的个人。自由主义者恐怕也很少有人说这种话。在分家公平这一点上,即使是俄国的自由主义者也是坚持的,坚决谴责农村公社崩溃时的分家现象,后来和斯托雷平谈判,之所以达不成协议,就是因为在这一点上不能认同。社会民主党也主张无偿收回,自由派主张有国家出面,低价赎买。这是社会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共同体现。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一个自由主义者,但是面对中国的现实,我也不反对社会民主主义,也可以说我是一个社会民主主义者,但是面对中国现实,我不反对自由主义。我反对的只有两种东西,第一种是寡头主义,主张不公平分家;一种是民粹主义,反对分家。我昨天和王小东说了,民粹主义不等于平民立场,它是一种整体主义,从俄国民粹派的历史到目前在现代话语中,被公认的定义是一致的。如果是反对民粹主义,由自由主义者出面,不如由社会民主主义者出面,这更容易划清平民立场和整体主义的界线。对寡头主义的批判,与其让社会民主主义进行,不如由自由主义者进行,这更容易划清公平竞争与抢来本钱做买卖的界线。

在座各位所称的经济自由主义是不确切的,你们把经济学中以减少公共选择、减低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这样一种思路称为经济自由主义。极端的自由主义者,如哈耶克,诺齐克,有社会民主主义倾向的自由主义者是罗尔斯、阿马蒂亚森、边沁等,他们是针对已经有了私有制,如何限制它的问题,从来没有人谈论如何瓜分公有财产的问题。即使是极端的自由主义者,也没有人主张依靠权力瓜分公有资产的。虽然有些人使用西方经济学中的词汇,如交易成本、科斯定律,说产权的初始分配是无关紧要的,只要交易起来就可以实现效率最优,我已经澄清了这个问题,不能称他们为经济自由主义,也不能称他们为自由主义右派。哈耶克也没有给这些寡头提供理论根据,他谈的是如何保住自由,没有谈如何建立自由。现在国际思想界有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者和新左派–这个新左派不是社会民主主义者,而是以葛兰西、卢卡奇为代表的西马、新马之类,他们在批判理性主义者这点上非常相近。哈耶克讲理性的健忘,哈贝马斯讲理性的罪孽,一个是用经验主义、一个是用浪漫主义来批判理性主义。

中国现在也许并不存在理性的健忘,而是更多的既得利益的健忘,这些东西和我们所说的权贵私有化并没有什么关系。

思想评论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