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就像密尔所说:“人类若彼此容忍,各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 世界历史发展的经验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还有什么疑虑需要去质疑吗?

在中国人的记忆中,对于人们应该如何生活这个问题,常常被告知存在一种且唯一一种正确答案。这个答案是意识形态伟人的最高指示,是某种主义的理性原则,因而是不可违背的唯一正确的道路。于是,他们利用已得的权力把他们的想法告诉大家,并要大家保持一致。现在,我们不大相信这种教条了,因为人的多样性存在已经实实在在地摆在人们的面前,想一致都一致不了。事实上,“多元主义是更人道的,因为它并未(像体系建构者那样)以某种遥远的、前后矛盾的理想的名义,剥夺不可预测地自我转化的人类的生活所必不可少的那些东西”。 结果,他们就在各种终极价值中进行选择,从而成为他们的思想、他们的认同感的一部分,因此也成为他们人之为人的要素的一部分,成为他们的一种存在方式。这也就像密尔所说:“人类若彼此容忍,各照自己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比强迫每人都照其余的人们所认为好的样子去生活,所获是要较多的。” 世界历史发展的经验已经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我们还有什么疑虑需要去质疑吗?

那么,如何才能较好地顺应人的多样性生活呢?一个最基础、最简单的事实是,能让人面对多样性的生活进行自由选择,因为没有这种选择,他不可能获得多样性,也就不可能实现多样性的生活目的。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史家以赛亚·伯林(1909~1997年)认为:“人的目的是多样的,而且从原则上说它们并不是完全相容的,那么,无论在个人生活还是在社会生活中,冲突与悲剧的可能性便不可能被完全消除。于是,在各种绝对的要求之间做出选择,便构成人类状况的一个无法逃脱的特征。”于是,他认为,“这就赋予了自由以价值”。这种“自由的价值”“不是从我们混乱的观念、非理性和无序的生活,即只有万能药才可救治的困境中产生的短暂需要”,“它本身就是目的”。对于伯林而言,这种价值多元论“不仅适用于整个文化即价值体系的层面,而且适用于某一特殊文化或个体的价值”。这正是一种基于人的多样性存在的观念。

是人的多样性存在选择了自由,而不是相反。这说明自由对于人的生活的意义,使它成为人在价值层面的一种追求。有了这种价值,人可以自由地选择他自己喜欢的生活目的,而不论这些目的本身是否实用、是否有效、是否具有永恒的意义,从而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生活时尚。也许坚持一元论的人们也有他自己的价值尺度,有他自己的快乐,我们却不必强求,因为那也是他的一种选择。

来源:共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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