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宪执政首先是政党服从宪法,而不是政党不受宪法的制约。若中国有宪法法院,毛泽东发动文革会被宪法法院审判。中共也可能被宣布非法, 判违宪。

●好莱坞大片《暴力街区》镜头。宣扬质疑政府。和中国宣扬党领导以法治国,背道而驰。

中共作出《依法治国》决定后,有人称2015是“依宪执政”元年,可如今的中国大陆,谁最有权违宪?习近平是心知肚明的。正因为执政党的违宪,才导致体制性腐败及难以治愈的僵局。去年十二月十一日,中纪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中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人大和政协等七家机关派驻监督机构。在140多家央级党政机关中,中纪委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派了52家。对中共的“依法治国”各界从未达成共识,2015年,也许是风险多多之年。

蔡晓鹏在中纪委大胆放了一炮

中共四中会后,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办公厅主任栗战书在《人民论坛》发文《敌对势力把“法治”作为武器》,称:“有些人把法治作为招牌,大肆渲染西方法治理念和法治模式,目的就是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旗帜鲜明地向国内外宣誓我们坚定不移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共全会前的2014年10月15日,在中纪委与全国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作为全国工商联农产商会的代表、北京金百瑞果苑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晓鹏大胆“放了一炮”,提到基层执法部门的行为属“鬼子进村”、“半夜鸡叫”、“土匪”和“地痞流氓”等。他披露,其公司花了一年多时间才完成四百多项审批文件,但2013年因原QS生产许可证到期被迫停产,转向河北代工。公司二审通过批准的“果酱”项目,耗时两年半,直接成本200万元,而停产造成的间接损失数以千万计。蔡厉喝:“谁应埋单?”

座谈会后,中纪委和工商联要发言稿,蔡答应整理后上交。11月下旬,网上突然转发了《蔡晓鹏:我在中纪委说了什么?》,题为《国缺廉律 鼠辈猖獗》。

九千字发言稿,将一些基层政府人员明目张胆、侵害骚扰企业的“贼盗”行为,归类为“白吃党”和拦路抢劫的“土匪”,是敲诈勒索、滚刀肉式的地痞流氓。蔡认为,从农业和食品行业角度,“三农转移支付”已成为高腐败领域。蔡将其概为:官夺民产型、亲友特恶型、吃工程返利型等。在食品监督领域的公权滥作为和不作为已严重失控,包括前置审批环节所需档及18个部门,400多项,审批关卡越来越多,时限越来越长,审批过程收费多,灰色支出大,“学费”昂贵等。最后,蔡列出14条“变法改革”建议,提出要立严法,维私权,束公权,促廉洁。

蔡希望“由纪委到会领导,把我上报内容反映给王岐山。发言草稿整理后上报工商联、中纪委”。今年64岁的蔡,是中国人民大学78级法律专业毕业生,曾供职国务院商务部、农业部等,后辞职从事企业经营,媒体披露其早年与王岐山有共事经历⋯⋯

只有执政党最有资格违宪

中共四中全会后,设在内地的共识网刊登了许多法学家的不同声音。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童之伟认为:“建设法治国家成败关键是执政党模范遵守宪法,国家机关模范遵守宪法。谁有违宪的‘资格’?只有掌握公权力机构官员违背宪法的行为才构成违宪,普通公民违宪表现为违反法律。中外历史上所有严重破坏宪法实施的重大事件,如导致魏玛宪法和我国一九五四年宪法全面溃败的那些事件,都是执政党和公权力的违宪,全面溃败的那些事件,都是执政党和公权力的违宪运动导致”。

如今在中国大陆谁是执政党?谁在掌握着公权力?那就是中共。有中国法学泰斗之称的前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江平,在共识网谈到:“落实宪法的最关键之处,是建立违宪审查制度。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贯彻,就是因为缺乏违宪审查制度,到现在为止,我们虽然有宪法监督的机制,但实践上没有任何一个案子进入违宪审查程序。我们不应强调党对法治的具体领导,党不能干预法治。司法独立是应该放在绝对地位,审判权和检察权都要独立。要真正实行法治,就离不开我们政治制度改革,对治理者本身也要有规驯和约束,实际上就是怎样对党和政府权力进行约束”。

江平谈到律师的政治地位是实现宪政的标志,他说:“我经常讲,一个国家能不能实现民主,能不能实现宪政,律师是重要的一个标志,一个国家的民主越发达,法治就越发达,律师就越发达。反过来一个国家警察的权力过大,律师的权力就会缩小。所以,律师是法治社会晴雨表,这是绝对的”。

好莱坞电影提倡质疑政府

去年12月10日上午,北京大学行政法学教授贺卫方应邀到广东,为一千名老干部作中共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的报告,被中国社会科学研究名下“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研究中心”官方微博称“吃共产党饭,砸共产党锅”。

中共全会后,官方出动了所有文宣机构,称“依法执政”不是西方的宪政。例如,《人民日报》等刊发了对莫纪宏的采访,莫认为:“依宪执政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宪政,依法执政就是指中国共产党依照宪法治国理政,并在宪法范围内活动。总而言之,我国的依宪执政绝不是西方资本主义的宪政,两者存在着泾渭分明、不容混淆的根本区别”。

日前,中共四中全会文件起草人之一的胡云腾称,“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一度被从中共《依法治国决定》草案中拿掉。紧接着《中国青年报》刊发了《好莱坞电影中的宪法精神》,作者傅达林。该文提到:“我和爱人都喜欢看电影,看的多了,爱人总结出一个‘规律’;好莱坞的电影里,最大的幕后黑手往往藏在政府内部,最后还得靠个人英雄力挽狂澜;相反,国产电影里政府则是最后的“救世主”。两国影视中刻画的政府形象不同,反映出人们对政府的认知差异,其实,好莱坞电影背后的逻辑,乃是美国的宪法精神。美国人不愿意为宪法找一个统一的‘指导思想’,但有一种一致性逻辑,最终体现在一部成文法之中,并支配着美国二百多年的法治实践,就是对政府的怀疑”。

以不久前上映的《暴力街区》为例,影片成功地“软植入”宪法精神。让怀疑公权力的宪法精神不断彰显,讽刺批评政府,揭露警察局FBI、CIA等部门的黑暗和丑陋,弘扬捍卫自由,向来都是好莱坞的一大主题。而美剧之所以风靡全球,成为包括当下中国年轻人热捧的流行文化,也是它宣扬自由价值,提倡质疑政府精神,反对包括政治权威在内的一切权威。美国宪法的哲学基础,宪法是以人性恶为前提。

正是《圣经》的文化理念,自然状态或原始状态下人的权利无法得以保全,所以要建立政府;政府也因人性恶而呈现出扩张倾向,所以人们创制宪法成立政府,并通过宪法保持对政府的控制与监督。而中国传统文化一向称“人之初,性本善”。苏共和中共同样以“救世主”的身份诞生,“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了个毛泽东”,正是中共将毛推为神之后,产生了一次次违宪运动。宪法管不了毛泽东,管不了中共,所以宪法在中国往往是一纸空文,“依宪执政”最多是个空谈的理念。

法治是首先治国而不是治民

正如潘恩所说:“一国的宪法不是其政府的决议,而是宪法在诞下政府之后,就成为政府终身的监护人,时刻提防它学坏变坏,干出‘弒母’这样大逆不道的事来”。在美国人的心里,政府是“免不了的祸害”或“必要的恶”,电影反复宣扬这一主题,就是让国人保持对权力的怀疑和猜忌。有人说,美国是“双城记”,一城是华盛顿,一城是好莱坞。美国宪法精神是全球中最热衷于批判自己的政府和自己的国家;并不是鼓励人们去“打倒”政府、背叛国家,而是提醒国人时刻保持对执政党和政府清醒的认知,最终强化了美国的宪法价值。文化是为了整合人心,在美国好莱坞构建了美国宪法至上的“共同体”,使民众对宪法精神有了更直观、更生动、更形象的认识。如今的中国大陆,执政党几乎天天喊“依法治国”,天天在搞“依宪执政”,反而人心大失,几乎无人相信其会搞真“法治”。

“依法治国”首先是治国而不是治民,“依宪执政”首先是政党服从宪法,而不是政党不受宪法的制约。若中国宪法有违宪的审查机制,有宪法法院,就不可能发生十年“文革”,毛泽东也和常人一样会站在宪法法院上接受审判。发动文革十年之久的中共,早就被宪法法院宣判“违宪”,也可能被宣布“非法”。

国家与政党是两个不同的事务,国家是基于全体国人利益所形成的社会共同体,而政党是一部份人基于相同旨意聚集而成立的政治性组织。中共能否改变空谈“依法治国”的作风,首先是看其有否诚意修宪并建宪治?在中国大陆谁最有权力和资格违宪?这应是个常识,而不是难以解答之题。

来源:《开放》2015年1月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