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思想伟大而手法可疑,一枝笔当得起“十万貔貅”,后人感念他,却未必期待他“魂兮归来”。

构思普世帝国是作家的特权,他关注的是所有人类,尽管不能命令他们服从,却可以为他们分派职责。

——托马斯·潘恩

若要在死后尸骨腐烂时不被人忘记,要么写出值得人读的东西,要么做些值得人写的事。——本杰明·富兰克林

美国的“国父”群像里,没有托马斯·潘恩的位置。虽然,在《大西洋月刊》于2006年12月邀请10位历史学家投票选举的美国最具影响力的百位历史人物榜单里,潘恩位次不低,荣列第19位,压过了“国父”家族里的约翰·亚当斯(第25)。潘恩的盖棺之论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伟大的激进主义者。”

“伟大”和“激进”殊难调和,思想家尤其如此。“伟大”需要恰到好处的优秀,有时还需要恰到好处的不足;只要恰到好处,该不足就可能升格为一种天外飞仙般的特长。通常,志向远大者都会着意培养优秀品质,谁也不会特地培育“不足”。“不足”之于个体,总是一种无可奈何的意外,当其翩尔返身,就会羽化为唯我独具、不可复制的优势。我想,潘恩的成就如此不可思议,他不可能不受益于某些不足。

潘恩自己都不曾预料到成功会来得如此突然和巨大。

那场发生于1775年、后人冠以“独立战争”之名的美英战争,起初与“独立”无甚关系。孤立地看,“波士顿倾茶事件”和那声来自列克星敦的“举世闻名的枪声”,都不曾明确指向“独立”。诚然,北美13州人民对宗主国大不列颠的诸多做法(主要与收税有关)非常不满,他们需要捍卫权利,为此不惜拿起枪杆。但是,只要英王乔治三世满足殖民地人民的诉求,他们还是乐意继续成为大不列颠的臣民。直到战争打响后的1775年7月,大陆会议向乔治三世呈递的,仍是一份“橄榄枝请愿书”,重申了北美人对宗主国的效忠,前者所争取的,不过是一个“永久的和解”。

Common Sense总之,北美人的诉求是随着危机加深而不断变化的,其中一个重要推动,来自潘恩的小册子《常识》。当《常识》表达的思想成为多数北美人的“共识”,战争才无可避免地走向了“独立”。后人早已指出,《常识》里并无多少常识,“常识”(Common Sense)一词在该书里总共只出现三次。使《常识》中的反叛思想和独立意识迅速得到接受,缘于托马斯·潘恩超群绝伦的煽动才华。附带一说,《常识》之名来自潘恩朋友拉什的建议,原书名叫《显而易见的事实》(Plain Truth)。

潘恩撰写《常识》时,对自己能否得到认同,尚乏信心。他在序言里出语谨慎地表示:“下文提到的观点,或许还不足以流行到能赢得大众普遍的青睐”,为此,他只能通过“毕竟时间比理性更懂得如何转变人们的思想”的说法,来预留余地。当他谦逊地表示“智者和杰出人士不需要借助这本小册子的成功来扬名天下。……至于本书作者是谁,公众大可不必知道,因为受关注的主体理应是主义本身,而不是作者本人”时,他对自己的暴得大名,显然缺乏准备。

《常识》出版于1776年1月,一年内仅平装本就卖出15万册。这是个什么概念?当年北美13州的人口为300多万(一说250万),其中约有50万黑奴。之前北美地区最大的畅销书,除《圣经》外,大概是本杰明·富兰克林博士逐年更新的《穷理查年鉴》,每年可售出1万册。富兰克林的精妙格言附在日历册上,而日历另具实用功能,对格言兴趣不大的普通农夫,也不妨置上一本,故而无法与《常识》进行同类比较。

在那个出版发行相对落后的年代,如果合理地假定每本《常识》平均被五个读者读过,再排除任何社会都难以避免的拒读阶层,那就几乎可以肯定,当年每一个对殖民地前途有所关切的人士,都是潘恩的读者。自打有出版物以来,这是绝无仅有的成就。而且,可以判断,潘恩的读者都是自发的。

在《常识》之后,潘恩的影响力持续高涨。杰斐逊在致潘恩的一封信里写道:

我的好朋友,我们的人民一致同意共和主义的原则,对它坚定不移,最好的证据便是他们喜欢你的著作,津津有味地阅读。每张报纸都摘登你的《人权论》的最后一部分,就像以前摘登《人权论》的第一部分一样。

《人权论》是潘恩与英国哲人埃德蒙·柏克进行的笔战。未来的美国总统约翰·昆西·亚当斯,当时曾在波士顿一家报纸上发表系列文章,以今人报道NBA总决赛的热情,持续报道柏克-潘恩之争。另一位未来总统、詹姆斯·门罗议员在写给杰斐逊的信里提到:“弗吉尼亚州各处都在谈论柏克—潘恩之争。”

潘恩最大的笔墨神迹是:1776年圣诞夜,正值华盛顿的军队连吃败仗、士气消沉之际,潘恩为当前形势撰写的系列文章《美国危机》第一篇,被人用快马送到前线。华盛顿集结了部队,命人在冰天雪地里向瑟瑟打颤的士兵高声朗读:“这是考验人们灵魂的时刻!”士兵群情激昂,他们当晚趁着夜色渡过特拉华河,袭击了英军营房。战争迎来了转折点。

潘恩何以至此?

富兰克林博士在他那本著名自传里,提到自己创建了北美第一个“会员图书馆”,在他带动下,图书馆作为“一项伟大的事业”,在北美“持续扩大”。他认为:

这些图书馆改善了美洲人的谈吐,使得一般的商人和农民也和其他国家大多数绅士一样拥有智慧,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它们对全殖民地人民纷纷奋起保卫自身权益也作出了贡献。

不用说,这些“一般的商人和农民”,是通过成为潘恩的读者,才作出那份贡献的。说到当年北美人的文化水准,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里有过一个经典概括:

我认为,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人口与美国大致相等的国家会像美国这样,无知识的人竟如此之少,而有学识的人又如此不多。

这个怪诞的特征,像是替潘恩度身定制的。

在潘恩的人生轨迹里,找不到作家的成长心路。他1737年出生于英格兰小城诺福克,父亲是平民,一名女用紧身褡裢制造商。潘恩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他从事过女性内衣业、海员、税务官、教师和小店主等工作。他37岁那年来到北美时,近乎一无所有。包袱里唯一的资产,是一封富兰克林的介绍信,内云:“我诚心推荐持信人,他是一位有着独创精神的高尚青年。”来北美前他刚刚因为平生第一篇政论文《税务官员的状况》而丢掉了工作,他还结束了自己的第二次婚姻。他第一任妻子是个女佣,死于难产。也许出于自伤自怜,他替《宾夕法尼亚杂志》撰稿时,用过一个笔名“老鳏夫”。

意大利哲人维柯评论但丁时,有过一个怪论:“如果他不懂拉丁语和经院哲学,他或许会成为一位更伟大的诗人,也许仅是托斯卡纳俗语就足以让他与荷马齐名。”据说,莎士比亚就不懂拉丁文,他有关希腊罗马的戏剧,得益于当时刚被译成英语的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

潘恩也具有这个缺点式优点,他不懂希腊语和拉丁文,读过的书也不多。他的老朋友杰斐逊可是9岁时就进了拉丁语学校,少年时代就掌握了希腊、拉丁两种学者语言。杰斐逊曾如此论道潘恩:“所思所想多过他读过的书。”说不清算恭维还是讥讽。潘恩则这样评价自己:“从不读书,也没有研究其他人的意见,只想自己所想。”

柏克曾将潘恩比喻成“猪一样的群氓”,“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在北美,潘恩也曾被贬为“劣等的生产者”。约翰·亚当斯算得上潘恩的受益者,若非潘恩竭力鼓吹北美独立,亚当斯未必能成为第二位美国总统,但他曾将潘恩式影响称为“黄热病”。同样不知感恩的还包括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他在潘恩去世一百年后,仍愤愤不平地称他为“一个矮小粗鄙的无神论者”。事实上,“美利坚合众国”的名字都来自潘恩的灵感,在《美国危机》第二篇里,他首次使用了这个名称,宣告“在这个世界上或在历史长河中,‘美利坚合众国’会像大不列颠王国一样盛大壮观地回响”。

作为天生的平民,潘恩只喝平民阶层的朗姆酒,而非白兰地。他的朋友杰斐逊的酒窖里则装满了欧洲的美酒。

读书少不会自发地成为优点,除非作者拥有一颗卓越的思辨型大脑;缺乏文人气也未必是优点,除非代之以一股勃勃野气。潘恩的文字再次证明了一个令人泄气的事实:强悍、生动的表达力,是一种天授,而非后天努力。潘恩不擅长引经据典,但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即兴创造一个伊索式寓言,如“爱神与婚神”,令普通读者瞬间明了北美人与英国的悲惨关系。当他需要挖苦某人时(他永远有此需求),他不必费心寻找比喻,绝妙的比喻会以应接不暇之势,主动叩开他的脑门。

作为英国人,潘恩具有饱满的理性,他既是天才的格言炮制者,又是深入骨髓的理性主义者,相比繁花似锦的文学才能,说理更是他的强项。另一方面,离开了华丽的修辞,他的思想也可能一无足观。潘恩的文字无法以素颜示人,它需要一套招摇的劲装。他尽量不用会麻烦读者查阅词典的语词,他深谙简化的魔术,擅长把观点制作成便于读者大脑——包括灵魂——随身携带的口号,他文字背囊里另两件宝物是激情和比喻。

潘恩的文字必须有一个对手,他总是在寻找一头文字猎物,在把猎物弄成大快朵颐的战利品之前,他不会放弃文字追击。常常,人们不是被他观点的内在辨析力,而是被他表述观点的戏剧化方式说服的。他像一个乡村歌手,一曲甫终,总能得到多少有点粗野的轰鸣掌声;他更像一个斗牛士,习惯于在牺牲品的血泊里,接受喝彩。他具备这个能力,哪怕读者更认同对手的观点,他也能单凭自己的俏皮话,令读者临时改变立场,向己方投诚。

比如,当他将对手蹩脚的论证形容为“企图用一只捕鼠机去逮住狮子”,学识不丰的读者就可能真的以为对方非常笨拙。当他指责信奉和平立场的教友派信徒“就像老处女一样,看不到自己身体已经发生的严重畸形,只是愉快地把皱纹误当作酒窝”,读者也觉得潘恩言之有理,哪怕历史证明潘恩错得离谱。他对进犯北美殖民地的英国将军威廉·豪的犀利讽刺是:“不管他们到哪,惟一使您以公平而著称的正义情形——如果可以把它说作是正义的话——就是您一视同仁地抢劫所有人。”仅此一语,豪将军已永世不得翻身。

潘恩对自由与平等的热切追求,对公民权利的无私捍卫,对代议制民主的再三强调,对君主制和贵族制的犀利鞭挞,处处都能见出伟大。关于政府起源于恶的思想,虽非潘恩首创,潘恩却把它表述得最为简洁有力。他毫不含糊地写道:

社会在任何状态下都是人民的福祉,然而政府,即使在其最好的状态,也不过是一个无法避免的恶魔,在其最坏的状态时,则令人无法忍受。

但是,立下绝世伟功的潘恩仍被后人冠以“煽动家”的恶谥,也是事出有因。伟大的思想最好辅以堂堂正正的表达,启蒙者不宜借鉴宫廷权谋的招数,不应有那么多针对人心的算计。

为说服北美人认同他的独立主张,潘恩在《常识》等书里不断援引圣经,还以“在《圣经》中,君主制被认为是犹太人的原罪之一,而且他们也为此受到诅咒”为例,证明君主制的邪恶。在《美国危机》第一篇里,为表达一个谈不上真诚的祈愿,他声称自己正怀揣着“一个基督徒的所有虔诚”。实际上,潘恩从不信奉基督教,他日后与老友华盛顿等人疏远、在美国郁郁不得志并最终弄到尸骨无存的地步,皆和他死命攻击《圣经》及其代表的上帝有关。他在1776年就对约翰·亚当斯说,“他对‘整个圣经’都报以轻蔑”。因此,当他展示“一个基督徒的虔诚”时,在深明底细的人听来,就像一个赌徒正在拿别人的老子赌咒,一个骗子正在拿他人的房产抵押。

英国法庭曾以“煽动叛乱罪”逮捕潘恩(他抢先一步逃到法国去了),亦非事出无因。身为英国人,潘恩对英王的谴责和诅咒,北美人都听得暗暗心惊。我们知道,杰斐逊撰写的《独立宣言》里,不乏针对英王乔治三世的愤怒声讨,在正式发表前多被杰斐逊的同僚建议删除了。潘恩称英国国王为“王室畜牲”,他认为:

在英国,国王除了制造战争和卖官鬻爵之外,很少还能有什么作为;坦白地说,他的工作就是使国家贫穷和制造纷争。

他继续写道:

就像一个悔罪者一样,英国该到倒霉的日子了,这一天来得越早越好。因为我不断地这样盼望,我希望这一天来临,但我仍然希望这个报应来得尽可能轻一些。

公正地说,乔治三世根本算不上暴君,卢梭避难英伦时,他还给予卢梭每年100镑的年金。乔治三世顶多有点平庸,罗素曾这样提到他:“即便是极度诚实的政治家也可能非常有害,可以乔治三世为例,愚蠢和无意识的偏见通常比受贿更有害。”落脚点在“愚蠢”上,前提却是“极度诚实”。

乔治三世唯一与暴君有染的行为,大概是吃砒霜。有研究者认为,就像古代世界的个别独裁者一样,乔治三世曾在饮食中长期服用低剂量砒霜,他日后身体和心智上的严重毁坏,可能与此有关。另一个因素则是哀恸于幼女的早夭。麦迪逊说过,“如果英王乔治三世1776年前就严格管控美洲大陆上的媒体言论,恐怕我们现在仍是‘悲惨的殖民地,在外部枷锁下苦苦呻吟’。”

潘恩一手杜撰了乔治三世的恶行,读者受到感染之余,难免越瞅越觉得乔治三世不像话,北美的烽火随之燎原。

在潘恩强调“美国的事业就是全人类的事业”时,几乎没有一个北美人抱有相同看法。与其说潘恩发现了这个事业,不如说他发明了这个说法。当年的北美人绝没有此等心气志向,他们不清楚何谓“普世帝国”,也无意面向“所有人类”。

在《独立宣言》里,杰斐逊分明是假设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民生活得不错,他只是想表明,北美人同样有权利生活在自由的世界里。我们还知道,美国建国之初长期信守的国策就是孤立主义,在国际事务中保持中立,与他国关系仅限于生意往来。就此而言,所谓“美国的事业就是全人类的事业”纯属潘恩一厢情愿的虚构。然而,“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当这番说辞被潘恩表达得那么辉煌壮丽,北美人也可能心旌摇荡,热血澎湃起来。

在《美国危机》第三篇,潘恩阐述了对托利党人(即保皇党人)和辉格党人(即独立者)的甄别方法,他以一种雅各宾党人的严酷,断然写道:

用一个陈词滥调来说,一个人必须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辉格党人或者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托利党人。……政治原则必须贯彻到所有事务上,要么站在这边,要么站在那边。他不能在这个阶段是一个辉格党人,另一个阶段却是托利党人。……这场争端中的任何阶段都没有任何中立立场存在的可能。在所有的问题上,我们或英国要么绝对正确要么绝对错误。

他接着提到“一块考验人们的试金石”,要求各州议会参照执行,以甄别叛徒。于是,美国独立过程中的一大污点出现了,大部分州议会通过了测试法律,“要求居民做出各种形式的宣誓,回答是否支持《独立宣言》及是否忠于英国王室,很多州还任命了特别的爱国者组织对被怀疑忠于英国王室的人进行摸底,有很多人因此被捕、监禁。一些顽固的效忠派被涂上柏油、插上羽毛,游街示众”。

潘恩听信一则谣言,唆使当局将仅仅信奉和平、宽容立场的教友派信徒打入另册,“要求革命政府对他们采取坚决措施”。一些教友派领袖被流放到弗吉尼亚州,其中两人在流放地死亡,事后证明他们是无辜的。

不太有趣的是,信奉“生命不息、战斗不止”人生观的职业革命家潘恩,若干年后在法国大革命的现场,又因反对雅客宾党人的恐怖主义政策、反对处死路易十六而被拘禁,险些命丧法国。——伟人总是一言难尽。

在日常论战中,潘恩机变百出,还不时耍点流氓气。与克图(即威廉·史密斯,费城神学院院长)论战时,他刚刚表示“我们对于人,是宽宏大量地保持着友谊,而对于主义的一切偏见,则要展开斗争”,又马上指出,“可是不要让克图以为这番好意对他也适用;他是被剥夺了受到这种分别对待的权利的;他不配接受这种待遇。”

本来,规则只有在严苛的条件下才更能显出制约力,动辄宣布某人不配享受规则,最好慎用,哪怕只是作为修辞。好比我们不能声称某人罪孽太大,以致不配接受普通死刑的待遇。但是,当读者预先站好了队,潘恩的文字拳脚越凌厉,他们爆发出的尖叫也就越酣畅。

潘恩提出了一个问题:思想家用非凡的文辞,煽动性的概念和夸诞的事实,从事一项伟大工作,后人该如何评价他。只看结果,还是争取看得更深远一些?不规范的知识分子写作,有时有利,有时坏事,我们只在对自己有利时加以喝彩,就可能在它为害人类时无力阻止,人类的命运遂沦为轮盘上的骰子。

煽动也是一种珍奇才能。在需要别人迅速投入行动的情况下,煽动家只需说些貌似有理的玩意就够了,不必深究细察。读者思考得越深,行动越迟缓。世人将法国大革命归功(或归罪)于伏尔泰和卢梭,但大革命发生时,两人去世已有11年。在潘恩的时代,思想家的任务更加迫切,他必须兼任巫师,确保自己在翌日召唤出一轮喷薄红日。潘恩袖里袖外,头顶脚踢,不辱成命,大功告成。

他思想伟大而手法可疑,一枝笔当得起“十万貔貅”,他是独一无二的。后人感念他,却未必期待他“魂兮归来”。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