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是发乎“至圣”孔丘,中经曾参、孔伋、孟柯,由程、朱究其精微,博引细论,极力推出的儒学心法。子思孔伋承袭父师衣钵,整合孔子之意,书《中庸》篇,又作传以明中庸之意。程、朱则宏其本意、发其幽微,以成儒家修身治人的心法指针。

子思一开篇,先论性、道、教承乎于天:“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祭出天命的幌子。朱熹注曰:

“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性道虽同,而气禀或异,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盖人之所以为人,道之所以为道,圣人所以为教,原其所自,无一不本于天而备于我。学者知之,则其于学知所用而自不能已矣。”

朱熹之释,把子思“似是之非”,彰而明之。本来,子思以天命释性、道、教,与老子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类同,本无差错。但子思之“性、道、教”,剔除人性私欲部分,将教化附于统治者秩序的灌输,一步步利用这些摸棱两可的概念,瞒天过海蒙蔽世人。朱熹更是直接从人禀承天地造化,循袭天赋道理,推出五常(仁、义、礼、智、信)这个秩序之需,进而推出“圣人”“承天应命”教化生民这个果,明目张胆的把“圣人”为一人一家之私制订的礼、乐、政、刑,说成是顺天应人,为统治者镇压异己的恶行寻找理论根据。朱熹之释,把儒家站在统治者立场的帮凶嘴脸暴露无遗,也把儒家伪善的假面扯了下来。

子思接着述道:“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朱熹释:

“道者,日用事物当行之理,皆性之德而具于心,无物不有,无时不然,所以不可须臾离也。若其可离,则为外物非道矣。是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虽不见闻,亦不敢忽,所以存天理之本然,而不使离于须臾之顷也。幽暗之中,细微之事,迹虽未形而几则已动,人虽不知而己独知之,则是天下之事无有著见明显而过于此者。是以君子既常戒惧,而于此尤加谨慎焉,所以遏人欲将萌,而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以至离道之远也。”

子思、朱熹立足统治者立场,规定道的内涵。先假“天命”以论“道”,从外用“出礼入刑”之“教”,维持他们的秩序;继而又从内釜底抽薪,用“道”杀“性”,扼杀人之所欲于将萌之际,这种媚上害下阉割人性教人自屠其心的学说,其用心之毒,何其甚也。子思、朱熹此篇之论,是砸断中国人脊梁的巨石。统治者自汉唐以降,无不奉儒教为国学,设科举为诱饵,把知识分子儒化,抽去其人性个性的脊梁,使其甘心做维护统治者野蛮统治的看家狗。在统治者残酷镇压和利益诱惑下,历代中国人都在“欲想发达,挥刀自宫”人性邪路上,挤破头在非人的道路上打拼,用人格、用伪善换取统治者恩赐的好处。

子思最后述中庸之道的终极:“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朱熹释曰:

“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发皆中节,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体也。达道者,循性之谓,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道之用也。此言性情之德,以明道不可离之意。自戒惧而约之,以至于至静之中,无少偏倚,而其守不失,则极其中而天地位矣。自谨独而精之,以至于应物之处,无少差谬,而无适不然,则极其和而万物育焉。盖天地万物本吾一体,吾之心正,则天地之心亦正矣,吾之气顺,则天地之气亦顺矣。故其效验至于如此。此学问之极功、圣人之能事,初非有待于外,而修道之教亦在其中矣。是其一体一用虽有动静之殊,然必其体立而后用有以行,则其实亦非有两事也。”

子思立“中和”作为修身治人的标准,但这种只取秩序之需(仁、义、礼、智),而无个人之欲(私欲)的修身治人方法,想达到“中和”这种人与社会的“和谐”,无异于缘木求鱼。这对孔氏爷孙取自上贤圣尧舜的圣训“允执厥中”,推出自己“执其两端”“无过不及”的中庸之道,在具体问题的实施中,缺乏可操作性。清乾隆皇帝,一面极力推崇中庸之道,并亲笔书“允执厥中”于中和殿匾上,一面却在全国大兴“文字狱”,就是对儒家中庸之道的最好注解。后来中国人那种做事只求“不前不后,不上不下,不左不右,不好不坏”,处理问题时则无原则“和稀泥”首鼠两端的乡原习气,无不以“中庸之道”自名,成为人们逃避责任的幌子。

朱熹之“天人合一”解说,若“吾心”、“吾气”是包含天下人私欲的正常人性,原无不可,但他立足帝王立场的学说,只能是“吾之心正”天地之心邪,“吾之气顺”天地之气塞矣。

2006-07-02

民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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