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时报》近日刊登了一篇《胡锦涛政改说明暗藏惊人玄机》的文章,文中称,“现届中国领导人似乎是十分积极在发展民主问题上寻找理论上的突破点”。果真如此,则这是当今中国最大最好的消息了。为了给胡温寻找理论上的突破点提供一点帮助,本人主动地自愿地给胡温当一回摇鹅毛扇的角色。

胡温如果启动高层直接选举,至少有六项资源可资利用:

一,共产主义学说并不否定直接选举。对此,马克思恩格斯等共产主义理论奠基人早有论述。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对巴黎公社实行直接和普遍的选举制度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他说:“公社是由巴黎各区普选选出的城市代表组成的。这些代表对选民负责,随时可以撤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75页),认为“公社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同上,第377页)。在《〈法兰西内战〉初稿》中,马克思还赞许道:“从来还没有过在选拔上进行得这样认真仔细的选举,也从来没有过这样充分地代表着选举他们的群众的代表。”(同上,第408页)。恩格斯在给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写的导言中说:“为了防止国家和国家机关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这种现象在至今所有的国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采取了两个正确的办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国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职位交给由普选选出的人担任,而且规定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同上,第335页)可见,马克思恩格斯两人都同意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实行直接的普遍的选举。对胡温而言,马克思恩格斯两位的上述观点是反对左派阻碍实行直接选举十分有力的理论武器。

二,无产阶级专政政体中有直接选举的传统资源。巴黎公社是左派公认的第一个无产阶级专政政权。这个仅存在了72天的政权在极为有限的时间内就实现了公社领导层的直接选举。第一个正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虽然开始实行的是多级间接选举,但在革命成功后的第19个年头,即1936年,也从宪法上规定了普选制,“使普遍、直接、平等和不记名投票的选举制能见诸实行。”(斯大林,《列宁主义问题》,人民出版社1950年版,第816页)尽管斯大林主持的直接选举在实际运作中走向“喝彩式民主”,但这只是操作层面出了问题,并不能否定苏联确实从宪法上确立了直选制度的合法地位。

三,邓小平早有论述。邓小平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草案的说明》(1953年2月1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的报告)讲过:“特别是在1936年斯大林宪法颁布以后,苏联完善地实行了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与不记名的选举制度。……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我们将来也一定要采用像苏联那样的更为完备的选举制度。”(《湖北省首届基层选举纪念刊》,湖北省选举委员会编,1954年,第11页)今天推行普遍的、平等的、直接的与不记名的选举制度,可说只是将53年前的承诺付诸兑现,等于是兑现一张延期支付的期票。延期固然未必合理,支付却是完全应该。

四,宪法和法律并不排斥直接选举。中国现行宪法虽然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实行间接选举制,但宪法关于县级及以下政权实行直接选举的规定说明,直接选举与建构国家政体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原则并不存在冲突,县级以上政权不实行直接选举,只是出于特定时空环境下策略的需要,当时移势易,采取修宪的方式变更高层政权产生方式是完全可行的。

五,中国民意民情适合于实行直接选举。香港50万人大游行所要求的,不过民主二字。今天,中国大陆争民主要人权的潮流风起云涌,广东番禺太石村等地村民为了争得公正的选举权,不惜采取集会静坐示威等比较激烈的民意表达方式。随着人民权利意识的逐步觉醒,可以预料,今后民众对民主的诉求必将更加普遍更加强烈。同时,普及小学初中教育的结果,最贫困地区的农民现在都已具备比美国建国之初的民众高得多的文化程度,韩国日本台湾成功的选举经验表明,儒教文化与选举文化并不存在内在根本冲突,印度等穷国实行普选而国家社会稳定的事实,有助于解除对直选将引发政局动荡的担忧,可以说,今天中国实行普选的时机已经完全成熟。

六,今天世界环境客观上要求我们对国家领导人实行直接选举。放眼世界,西方七大工业国家,无一不是民选政府,俄罗斯、印度、巴西等大国,当今世界除中国外的所有强国,也无一不是实行普选,今天全世界数得上的大国,只有中国一个国家的领导人是未经公开公平公正的民选选拔出来的这一事实,领导人出身不明不白这一问题,显然对中国的大国形象是相当大程度上的负面影响因素,潜在地削弱中国的软实力。这次胡锦涛访美遭遇尴尬,舆论普遍分析是政体因素导致的,如果我们不思改进,类似的尴尬场面,今后还有可能遭遇到。今日世界,民主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已是世界公论,国际上的压力,正是变革的动力。胡温如能善加运用,则国家幸甚,人民幸甚,中国共产党也很可能借此机会赢得新生。

200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