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欣赏那句有名的话:“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话,但我用生命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基于这一认识,我认为“妄说”也是一项权利,是妄说者行使天赋的神圣权利。假如有人因妄说“站不住脚”而被予以取缔,那么,一个社会的言论自由事实上受到威胁。

对王朔,我持同样的认识。在我看来,他的许多话都是胡说八道,属于典型的“谬论”或者妄说。比如:头脑稍微健全一点的人,都认定人应该是人,人应该享受人所应有的权利,可王朔号召大家“千万别把我当人”,这在喜钻牛角尖的我来看,无疑是要把我们推回万恶的“旧社会”;痞子王朔居然厚颜无耻宣扬“当个小人真快活”,这不是拖人下水么?所以偏狭如我,只好认定“王朔即妄说”。

当然,妄说也是权利,是妄说者在行使他的权利。假如没有这一权利,我固然可以指别人妄说,别人也可以指我为妄说,最后,由“公意”当局出面对一切“歪理邪说”加以取缔,那社会不就回到秦始皇时期了吗?

所以,我一直对王朔保持“宽容”乃至“纵容”的态度。不,毋宁说我个人一度喜欢他的小说,可能属于最早买了《王朔文集》的那批读者。有段时间,我很欣赏他的油滑、他的幽默,忍不住要模仿,学习他小人物的智慧、谈吐。如果说一点儿幽默就足以使我在女孩子眼里变得“深刻而有趣”,那么自嘲的武器则屡屡使我从诸多不利处境化险为夷。有时候我甚至想,天下的穷人(主要是精神上的)应该感谢王朔,最他为“苦得说不出话来”的大家伙儿找到了一种语言,并为大家指点了一条“好死不如赖活”的路。那就是,尽力缩小自己,减小自己的价值。好比啊Q,当他打不过对方时,马上歪起头向对方示弱:“我是虫豕,不行么?”这一招很灵,对方一般就会松手。直到有一天,脑海里冷不丁冒出一句古语——“哀莫大于心死”,我突然从欢欣中跌落下来。心口,一下子好痛。“妄”者,不是心死又是什么?

…………(此处被编辑删去一段,原稿找不到了)

但它(妄说)的根基在哪里?这不是单纯认识问题。不是人的意识甘心自焚,而是“硬件”的力量太强大,启蒙的孤军不能走向纵深。易言之,先有“只准你规规短短”的事实,随后有“千万不要把我当人”的理论;先有“物质的批判”横行霸道,后有“精神奴役的创伤”哀啼,以及为平复创伤而一饮而尽的药品,管它是吗啡、鸦片还是海洛因;先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取得的骄人业绩,堪为对照的当然是全社会对“百无一用”书生的鄙弃和瞧不起,与之同步的还有“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的呻呤。问题就这么简单。王朔并不是特别势利,他只是忠于自己的眼睛,肆无忌惮表达了一个人人眼中所有、个个口中所无的事实,就像那个小孩儿刘三童言无忌:“看啦,皇帝在光着身子耍流氓!”

可见妄者不妄、或者不全妄,它有它的道理,有它的根基。当然,你可以反驳说“鸡能够生蛋,蛋也能够孵鸡”。我承认你所讲的也是事实。这其实正是为什么蛋和鸡表面上过不去、骨子里却心心相印。谁让人家是父与子呢?如果有人想要打破循环改吃天鹅蛋,或者你依旧热爱着鸡只是建议改良品种,虽然在他不过行使自己正常的一票,也会被原先妄说者挡回去,理由是“妄要妄得合理”、“妄不是你那个妄法”。他们会摆出充分的理由论证这一点,比如:一、警惕语言霸权。鸡叫是行使权利,天鹅唱歌是不让人说话,是抢夺话筒;二、你把眼睛死死盯住鸡蛋不放,其实我们身不由已,你为什么拿病菌没有办法就迁怒于医生?……这些反驳言之凿凿、振振有辞,惟独少有人打开天窗说亮话,说“动物王国其实不是养鸡场,而人的世界更不是‘非此即彼’只有两种人。”

少有人挑明这点,少有人能够跳出“非此即彼”。最新的动态是,昔日的小孩儿刘三已经长成汉高祖,他威加海内、东征西讨,并正着手建立自己的言论自由新秩序——早先是“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话,但你不能不用生命捍卫我说话的权利”,现在是“妄亦有道”、“不得妄妄”等等。——一本具有鲜明大汉民族特色的《言论自由约法》如是宣称:

“妄说是王朔的法门。法门不二:要么王朔,要么沉默。”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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