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诸位代表:你们好!

多年来政府三令五申的打击腐败的行为,但其结果,为什么我国的权力腐败现象不仅屡紧不止、屡打不少,反而大有蔓延泛滥之势。究其根源,我认为是现有的权力约束制度存在著严重的问题。为此,我强烈呼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们,中国已经到了政治体制非改革不可的地步了,否则权力腐败必将造成国无宁日、民不聊生、社会出现剧烈的动荡的局面。为了不让这样的悲剧在中国上演,我认为人大立法机构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从法律上、制度上建立起一座防止腐败的大堤。加快有关防止产生权力的《阳光法》、《监督法》等方面的立法和建立约束权力制度的工作。克服人大以往对政府行为监督达不到力度的局面。同时希望人大把社会力量纳入反腐败的法治轨道上来,并就此,谈点个人的建议和想法。

一、重新评价89年“6.4”事件,直播公审陈希同,让民众恢复反腐败的信心

89年春夏之交在北京发生了一场旨在要求政府反官僚、反腐败、反特权的学生爱国运动。学生运动的出现,尤其是得到民众支持的学生爱国运动的出现,对政府来说应该是件好事。至少是提醒了政府应该重视人民的呼声,政府理应接受学生提出的善意的合理的要求和尊重人民对其的监督。游行、示威、请愿等公民权利在某种程度上来讲,是监督政府行为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个具体的体现。如果公民的权利得不到政府的尊重和维护,那么谈公民享有监督政府行为和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则无疑是一句空话。但令人悲哀和愤慨的是,公民的权利不仅没有得到政府的尊重和维护,反而居然以陈希同这样的腐败分子[其人在89年民运被镇压前,就存在著与其职务不相称的腐化堕落的行为。其子陈小同与周北方在80年代中期就凭借其权势在北京西直门立交桥东北角大搞房地产投机活动时,一方面大肆挥金如土,另一方面给国家财产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至于陈希同领导下的官员,如王宝森、李敏等人在其保护伞下,更是腐败问题重重(材料来源于98年出版的《蓝盾》杂志)]的报告为依据,镇压了89年民主运动。而镇压的结果,导致了人民对腐败现象的无可奈何以及对国家产生了冷漠、麻木的心态,致使官员的腐败行为在中国的大地上有恃无恐肆无忌惮地愈演愈烈并且更加猖狂,猖狂到国无宁日的地步。

鉴于89民主运动产生的起因和被镇压后所造成的恶果,以及陈希同在89年民主运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及腐败行为。作为一个正直的有良知的中国人,都会认为应该成立一个特别委员会,对89年天安门事件进行公正、客观、全面地展开调查,并重新评价89年天安门事件,释放王丹、刘念春、迟寿柱、李海、赵常青、李庆喜等全部因行使公民权利而遭到关押的异见人士。把每年的6月4日定为全国哀悼日,悼念无辜的死难者并警示后人。让法院通过现场直播的方式,公开审理陈希同案件。让民众重新恢复反腐败方面的关注和信心并发挥其社会力量应有的作用,创造一个视腐败现象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和依法治理权力腐败的环境。

二、逐步实行自由、公正的直接选举制度,遏止腐败的源头

从北京的陈希同、王宝森到广东省的欧阳德、苏凤娟等众多的触目惊心的权力腐败的大案来看,他们犯罪记录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犯罪的时间长,而且他们每次提升之前,已是声名狼藉。但奇怪的是,他们的职务反而是愈升愈高。究其提升原因,显然和目前的人事组织的任命制度有著密切的关联。而这样产生官员的方式,并不一定是由于其人的政绩如何,很可能是由于某种关系网的结果。这样产生官员的结果,势必造成被任命的官员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的不受制约的政治结构。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中,再加上感恩戴得、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传统文化的心态,产生权力腐败的氛围也就自然而然地营造成了。在这样的环境里想要不腐败都困难,这就是为什么在某个位置上的官员刚刚被处理掉,随后被任命的官员会重蹈覆辙的原因。而克服这种权力腐败的有效措施,就是还政于民,在全国的范围内逐步实行自由、公正、定期的直接选举制度,遏止腐败的源头。只有在民意基础之上选举产生的官员,才难以滥用权力胡作非为和摆脱对其行为的监督,因为他们知道选民最终还握有罢免权。

三、保障司法权独立性,把陪审团制度纳入司法审判的程序之中

一个国家最可怕的事情,就是司法机关的权力腐败。司法机关一旦出现权力腐败。那么公正、正义、法治等人类社会认同的价值观念,就会被腐败现象逐渐□食掉化为乌有。老百姓就会对国家丧失信心以至绝望,其后果不堪设想。鉴于此,为防止司法机关出现武断定罪与武断判刑或接受贿赂使重罪轻判及有罪不判等权力腐败现象。建议人大改革司法制度,一方面对行为正当的法官实行终身制,这样可以保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避免受其它权力机关的干扰和影响。另一方面把陪审团制度纳入司法审判的程序中,这不仅保障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同时这也是人民主权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个具体的体现,而且对防止法官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腐败行为起著举足轻重的遏制作用。其道理很简单,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关系的人要想达到法律所不允许的目的,就必须对法官和陪审团进行双重腐蚀,但其结果,是很难做到的。其原因,就是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关的人贿赂长期任职的法官似乎容易一些,但同时贿赂临时召集的陪审团成员来对审判施加影响,恐怕就不那么轻松了。因此,把陪审团制度纳入司法审判的程序之中,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公正,而且也为防止司法机关出现腐败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四、保障新闻、出版自由,实行大众媒体多元化,是防止腐败的克星

防止或打击权力腐败现象最好的有效措施之一,就是在权力腐败刚露萌芽之时,就把他在大众媒体上进行无情的曝光和揭露。这样做的结果,可以使国家免受重大损失,让有腐败行为的官员身败名裂,并对其他想搞腐败的官员起到一个威慑的作用。从这一点来看,大众传播媒体所具有的舆论监督的功能,显然是其它机构所无法代替的。但就目前的大众传播媒体而言,还没有完全发挥出其特有的功能。其原因,现在的大众传播媒体被政府一手控制,并让其一方面做宣传自己政策的机器,另一方面又让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监督,其效果若是能达到两全其美的目的,那是在好不过的。但是,假如政府官员(尤其是地方官员)一旦结党营私伙同起来进行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的话,那么,他们所控制的大众传播媒体不仅难以起到监督的作用,反而会起到掩饰和助纣为虐的作用。君不见,从山东泰安市的胡建学等人的集体犯罪,到北京的陈希同等人的串案、窝案所具有的特点,就不难说明这一点。为此,我认为,为防止和打击腐败现象的出现和蔓延,建议人大的代表们,推动大众传播媒体冲破家丑不可外扬这样封建家长式的观念的束缚,发挥其特有的舆论监督功能。改变政府官员垄断大众传播媒体的格局,促进大众传播媒体走向新闻、出版自由和多元化的道路。只有这样,大众传播媒体在反腐败方面才能发挥出特有的作用。

五、允许成立独立工会,加强国有企业工人在反腐方面的作用

经济改革把权力下放到企业,这本来是有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一件好事。但相当多的企业管理者,不珍惜这一改革成果,不去做有利于国有企业资产增值或保值的工作,却相反利用此权力,不是千方百计地大量鲸吞企业巨额资金据为己有,就是做大肆挥金如土拼命用公款去吃、喝、嫖、赌等为非作歹的勾当,致使相当多的国有企业不是资不低债负债累累,就是停工或破产倒闭,造成无数工人为此下岗失业,生存都成了问题。为使这一权力腐败现象,不再发展和蔓延下去。我呼吁人大敦促行政部门允许工人自己成立独立工会并选出工会委员会,参加企业管理人员的决策过程,防止国有资产继续流失,并监督企业在财会方面的运作情况。只有这样,工人才能防止或制止企业管理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和成为名副其实的主人翁。

以上是本人就社会力量在反腐败方面所能发挥的出的作用,谈几点建议和一些想法,如有不妥之处,愿接受指正。

最后祝愿新一界人民代表大会在反腐败、推动政治体制改革、实现依法治国等方面有所重大突破和建树!

此致!

中国公民:冷万宝

1998年2月10日于长春家中

文章来源:作者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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