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月26日(五)

对于反腐,社会上流传着一种抓了“饱虎”来“饿虎”的说法,指将那些贪腐巨大的官员抓了,换上一批新的还没有贪腐,但可能会比原来官员更贪腐的人上来,就犹如将吃饱的老虎打死,却换了一批飢饿的老虎一样。言外之意就是,反腐抓了腐败的,来了更腐败的。持此说法的理由是,新换上来的官员没有财产,所以会贪更多的钱财,而老的贪腐官员已经贪得多了,不会再贪,或者不会那么凶猛地贪。应该说,这种对反腐的“饱虎与饿虎”论由来已久,社会上常说的“赶走饱狼来了锇虎”,也是这个意思。

如果依照这种“饱虎与饿虎说”的逻辑,反腐对社会不仅无益,而且有害。若果真如此,那么历史上多次出现针对官僚腐败的整治努力,都应该被否定?但事实上,无论历史还是现实,民众对反腐普遍都持赞同、支持态度。如果反腐真是赶走“饱虎”来了“饿虎”,那反腐绝对不会长久得到民众支持而占据道义高点.

若仅从表面而言,饿虎无疑会比饱虎危险.但问题是,在腐败上真存在“饱虎”吗?对此,我们只要问一句,世上谁真正见过腐败中的“饱虎”?从历史来看,我们没有发现一个贪腐官吏,最后在聚敛财物到一定程度时,会自动收手,即金盆洗手,从此不贪。相反,我们却看到一个个越贪越猛,越贪越大的案例。如清朝的和珅,富可敌国,仍然见钱就想,细巨皆纳,不仅来者不拒,而且主动索要。再看看今天已经审查出来的周永康,从国内网络披露出来贪腐的数额,可谓触目惊心,多达数百亿之巨。无论和珅还是周永康,他们的钱财难道还不足够多?他们难道还不能称为“饱虎”?但是,事实证明,他们没有饱,他们没有半点停止贪腐的迹象。不仅如此,他们好像胃口还越来越大,变得越来越飢饿了一样。就说9月24日开庭审理的原国资委副主任刘铁男,从公诉的材料来看,他竟然连两万、四万的小钱也来者不拒,并且一次次越贪数额越大。可以说,翻遍中外历史,我们难以找到贪腐到一定程度就自我知足,即变成了“饱虎”,从此不再贪的例子,却屡屡看到在贪腐上永不知足,致死不休的例子。可见,反腐上的“饱虎说”是个虚拟的,假想的概念。

既然从中外历史都找不到贪腐中的“饱虎”,那么如果不反腐,腐败只会愈演愈烈,贪腐者只会愈贪愈大,最后国财民脂只能被搜刮殆尽.

对腐败问题,从历史事实来说,找不到“饱虎”,而从人性来说,贪腐也是没有止境的,所谓欲壑难填,正是说明不会存在“饱虎”。我记得小时候听到一个在我们当地流传很广的故事:一个很贫困的酿酒者,让神仙看到后起了恻隐之心,于是神仙施法术,将他挑水的井水变成了酒,从此该酿酒者每天只要起来从井中挑酒去卖就行了。这样过了一段时间,那个酿酒者就富了。一天,神仙前往试探说:你能从井中挑酒卖,那实在太好了,应该知足了?谁知那人说:井水变成了酒,好是好,就是没有酒糟来养猪.神仙一听,大为恼火,留诗一首:天高不为高,人心最为高。井水噹酒卖,还嫌无酒糟。从此将井又变为了水。这个民间传说,就极其形像地否定了那种对腐败上“饱虎”的想像。

用《圣经》的话来说,人心只有上帝才能填满.人的贪欲一旦打开,犹如大江决堤,只会越开口子越大,而绝没有自动闭上口子的。那种指望官吏贪腐到一定程度就饱了,就会主动停止贪腐,或者不再凶猛贪腐,显然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从古今中外贪腐的例子来看,只有贪得无厌者,而没有适可而止者。所以,人们不应该有天真的对“饱虎”出现的期待。

当然,换上来新的官吏是否就是“饿虎”,这也是值得探究的。既然人性有贪欲,指望那些新上来的官僚就不贪腐,显然也不现实。但是,也不能就此断然,新上来的官就会比原来老的更贪腐。从常理而言,在老官贪腐被查的前车之鑑下,新上来的官相对应该会收敛些,只是不能指望这种收敛的长期有效。

就人性而言,老官与新官没有本质区别,都是人,都会有七情六欲,那就难免都有贪腐的可能。面对这种可能,一旦在制度条件的许可下,就随时会滑入贪腐深渊.所以,在人上,我们不要指望新比旧好,而是应该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使新的人没有贪腐的条件与机会,即通过制度来将权力关入笼子,使其不得氾滥为祸。近来中纪委一再提出要使官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其中“不能贪”与“不敢贪”就是个制度建设问题,而“不想贪”却是个人心问题.

从历史来看,我们不否认确有两袖清风,双肩日月的高洁之吏,如明朝的包拯、海瑞、张居正,清朝的于成龙等等。但毕竟这是官吏中的少数,是可遇不可求的,而绝大多数的官吏却难拒腐防变。面对这种状况,人类所努力的,一则是从内的改造,即教育与宗教信仰上努力;一则是从外的约制,即法律与规章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针对中国今日官僚贪腐氾滥,在缺失宗教信仰改造情况下,国家除了对官吏要加强思想教育,更要重典治吏,严刑惩腐,在法律与制度上严防死守,不给腐败留空隙。对于那些已经贪腐成性者,切不要指望他们会成为“饱虎”而自动收手,而对贪腐浅惩则止,甚至听之任之,不敢或不愿穷追猛打,除恶务尽,最后贪腐必会如长江之水,后浪推前浪,一浪高过一浪,终至吞噬这个民族与国家。当然也不能因为担心新上来的官吏可能成为“饿虎”,就不敢大胆启用,代替那些已经查获的官吏。总之,我们要跳出那种囿于人上的“饱虎与饿虎”之论,而立足于法律与制度约制上的建设,通过真正“将权力关入制度的笼子里”,来实现使官“不敢贪,不能贪,不想贪”的目标。

文章来源: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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