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堂书话》与读书人

1988年初夏,我搭诗友蔡楚君所在单位的便车,去湖南旅游。在岳麓书院意外买到周作人先生的《知堂书话》。而且几乎是急不可待地就匆匆读了一遍,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文革中,我除了从《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卷》读到过周作人的文章外,当时还拥有一本他的《雨天的书》。对他的散文,从那时起我就十分欣赏与推崇;不过其程度尚排在鲁迅、朱自清、甚至写过绮丽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的徐志摩之后。可是,二十年后再捧读他的这本《知堂书话》,方知阅力愈丰,始有“本钱”品其清醇。正如落魄老文人雨天品苦茶,才啧呷得出个中滋味。也许再过二十年,我已垂垂老矣,尘心尽去,再读他的随笔散文,才能真正领略那种“野鹤闲云”的境界。

《知堂书话》是当代学者钟叔河先生将周作人一生中有关书评、书话的文章汇集编辑成的。这书给我的印象有两点,几乎跟编者钟先生一模一样:第一,“我认为周作人写的文章可算是达到了上乘的标准”;第二,“他读得书多。”(钟叔河《知堂书话·序》)令我感到尤其惊诧的,是周作人在该书中所涉及的书百分之九十以上我连名字都从未听说过,差不多全是一般读书人无暇顾及的闲书或冷书。也就是说,作为新旧交替时代的文人应该读的中外经典、名家著作和同时代优秀作品除外,他涉猎之广,该书就给你一个小小的说明。

后来,我又陆续购得著名藏书家郑逸梅的几个集子。他的书话文章,又有另一番风味,堪称行家里手。黄裳的某些书话亦不错,张中行也间或有好书话小文问世。不过较之《知堂书话》,份量都轻得多。

当然我也有意无意仿写过周式书话,结果觉得太难,阅历不够,读书太少,加之笔也太笨,总不如他那般行云流水。-于是从此收刀敛卦,不再技痒了。

现在拈出“书话”二字作题,自然不是也不敢是对《知堂书话》的书话,而是想写写几十年来我跟“书”有关的那些令人喜哉哀哉或哭笑不得哉的种种人和事。因为这些点点滴滴的人和事一且串连起来,足以说明作为一个读书人的我的偶然性:命运本来安排我只是个平庸的苦力,“若夫不刻意为高”(庄子语),我却很难变成一个嗜书如命的书虫,一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书呆子。——这或许能多少证明:在一个“愚民的社会”里,偶然也会产生出“变种”的,没有什么命运的“必然”。人人都有选择的自由,我只不过选择了确立由许多偶然因素造就的这个唯一的独特的自我。——其中当然包括了这本我偶然得之,并对我偶然产生启悟的《知堂书话》:正如张德在《中西美学与文化精神、荒诞与逍遥》中说:“《当上帝,绝对理念、普遍规律如日沉落之后,完全不能由规律来说明的个人的独特性就敞亮出来。人,自由了。”

■读书种

我从小便喜读书,至今莫明其妙。因为父母皆是文盲,家中一本书也没有。读小学时,便在外婆家搜出一本残破不全的《福尔摩斯探案》拿来读,其中《血字的研究》现在还大体记得。这是我读的第一本课外书。据我母亲讲,外公曾任军校教官,也是个读书人,过去家中书也不少,后来战乱贫病,都散失了。

初中时读了许多红色小说,如《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烈火中永生》、《林海雪原》一类。但读得最勤,花时间最多的,还是小学快毕业时,我用一把自制的木手枪从同学那儿换来的一本破旧的《四角号码新词典》。我无书可读时就读它,以至于当时我可以一口气背出一百多个典故,如“中流砥柱”啦,“白云苍狗”啦一类。(我这套无师自通的“本领”换回语文老师的垂青和众多女同学仰慕的目光,自然大大地满足了我人小鬼大的虚荣心。这给我后来走上“文学险途”不无关系,也造就了我一辈子好炫识的无药可医的老毛病。)-这就是我平生所拥有的第一本书。

我买的第一本书,是读初二时在旧书店花三角钱买的《白香词谱》。我买的第一本帖,是读初三时花两角钱在地摊上买的王羲之的《草诀百韵歌》石印本。

读初三时我们的语文老师叫杜远澍,人长得挺帅,学问也好,为我们所崇拜。尤其是一手漂亮无比的草书,教全班所有男生突然间都对草书着了迷,其中又尤以我为甚。至于为何偏买《白香词谱》,我至今都回答不出,也许是鬼使神差吧?其实我那时并不懂诗词,其内容也跟一个少年人的生活无关;但我就是觉得诗词很美,音韵悦耳,言简意赅,显示出古人在一种约束下重又获得更高一级自由的才华美。

小学五年级时,正逢“大跃进”中的“全民诗歌运动”,有许多次的语文作业就是写诗。我写过若干讴歌“大炼钢铁”、“亩产万斤”、“南瓜王”一类的民歌式的打油“绝句”,内容虽荒诞,但念起来还满像那么回事(音韵以及“起承转合”我无师自通,说不清从啥时起就会)。我还写过当时极流行的“宝塔诗”,很是动了点脑筋,初尝格律带来的兴奋;此诗又被选登在《少年报》上,于是洋洋以为自得:无格律不足以显示我的才华矣。当然草书也是最重格律(章法)的。书法书法,书而无法,你就是外行了。故草书一点一笔稍有不慎就错了,或成他字,或根本不成其为字。所以,我几乎可以说是先天地喜欢一切愈有格律因而愈难,而愈难反愈能体现才华美的形式。 这就是我平生花钱买的第一本书和帖。

■导师-禁书-文学险途

63年夏,我偶然结识了右派分子叶子。(本名叶超,但除政府方面的人其它人都叫他叶子,当然我也特别喜欢这样叫他,我觉得这称呼响亮亲切,还有点儿“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的味道。

其实,我早就认识他。他是58年搬到我们街上来的。因为他的形象比较典型:戴副近视眼镜,梳大背头,瘦高个,斯斯文文,忧忧郁郁,这就让他在全是推车卖浆者流的我们贫民窟街上十分抢眼。而尤其他年近三十仍是单身,对街坊邻居从不招呼应酬,深居简出,大热天也把自己关在屋里,活得整个儿像条影子,则更令我感到陌生与敬畏;以为他跟我们贫民窟的人颜色差异太大,太鹤立鸡群,因而印象深刻。

我读初中三年,正逢全民饥荒。上学或放学路上,时不时会碰到他。见他一天比一天瘦,步子也一天比一天沉重,眼看就要“不行了”,可几天不见,又奇迹般地活了过来,跟那久旱逢雨的草叶子一模一样。-就这样死去活来三年里我不知眼见了多少次,因而他又给我“命比草贱,而生同草顽”的强烈印象。

63年夏天,我生平第一次做临时工(挖烂泥巴),一同去的“社青”(待业青年)约有二、三十个人,而“社闲”(无正式工作的失业人员)只有一个,就是叶子。大约因为他是“老土勾子”(以做建筑工地“担抬挖”临时重体力普工为生者),过去又是教大学的老师,所以“街道办事处”派他来附带统率我们这些“新毛猴儿。”

由于工地离家太远,也由于年轻人图新鲜想尝尝“脱离妈老汉儿”生活的滋味,所以我们都住在工地上。而他是单身汉,且肩负另一层任务,自然同我们住在一起。

工棚里一层篾笆所隔,那边住着十来个女生。所以,无论白天干活多累,一到晚上,我们这边可谓歌声不断,笑语连天,打打闹闹,兴味盎然,不“竞赛”到半夜三更,隔壁抗议不下六番十次,是不会收场的。而我,往往闹中取静,或读书,或以指为笔练草书,很少“跟朵闹,不扯票”。因为我想在他面前表现得成熟一点,不想他把我也看成无头无脑、百事无忧的这群“穷欢乐”一类。-他每晚总是放下蚊帐,躺在铺上,挥着蒲扇,不出一声,像溶解在这闹中,又像彻底从这闹中遁逃掉,只留下了一副躯壳。

星期天,大家都回家了,工棚里只留下了我和他。水到渠成,我们终于结识了;而且出乎我意料地相互坦诚与热烈。后来在这个工地的几个月里,几乎每晚我都与他在工棚周围田间散步。工棚里蚊子很多,我无蚊帐,就同他抵足而眠,成了真正形影不离的“忘年之交”。

他跟我讲他的身世:他川大毕业留校任教才两年,就碰到“反右运动”。他的老师张默生因同情流沙河说了几句公道话而被打成右派;他又因同情张默生说了几句良心话(私下里对其内人)复被打成右派。并且被扫地出门,变成落到最底层靠体力谋生的社闲。新婚妻子也跟他“划清界线”离了婚,嫁给了同时留校的另一位同学。现在“那两个狗男女”都当教授了。

他跟我讲古典文学,也讲外国文学,但讲得最多,还是文坛的种种黑幕:从李希凡出卖恩师俞平伯到全国围歼“胡风集团”;从“批判胡适”到“批判《草木篇》”;从“反右运动”到“左联派系之争”;从鲁迅谈到郭沫若,从李劫人谈到巴金……总之,我被他所描述的这一切惊呆了,伤感了,苦痛了,但却怎么也忍不住要求他讲得更多、更详细、更惊心动魂,就像小时缠着外婆讲鬼故事一样。

他的书不是我想象的那么多,稍微能换钱的,都在他前两年快要饿死时变钱救了命。在他所剩不多的书中,他借给我一本《佚名小说选》(两个中篇小说《碧桃花下》和《塔里的女人》),对我影响颇深,终身难忘。据他介绍,“佚名”就是无名氏,系当局定为“资产阶级反动文人”的“国民党的文化走狗”。所以佚名的书在大陆是绝对禁书,任何图书馆都不得保存(也因此不敢拿去卖给旧书店)。可是我读后却不知它“反动”在哪儿,倒是小说中人物较为特殊的离奇的爱情遭遇及其心理,却深刻地感染了我。我那时恰好正单恋着一位姓杜的初中同学,所以读了这本书后,就更加痴迷地执着于追求一种哪怕是有些古怪、带有自残性质的、浪漫而不切实际的,但却始终自认为是纯洁而高尚的爱情。

他无情地打碎了我的一个梦(作家梦),却精心构筑起我的另一个梦:这个梦让我义无返顾地爱上文学,爱上诗歌;这个梦让我终身对平庸的泥沼怀着深刻的敌意与戒心;这个梦让我奋斗向上,刻苦学习,却与生存无关,甚而相悖;这个梦让我的人生得以充实,却教我痛苦不已,因为它既无彼岸,又让我看到太多人世间的残酷与肮脏;而且还让我别无选择,不愿从这个梦中醒来。因为他曾告诫我:人生苦难愈多,愈能作好“真善美”(人格)这首好诗,唯有写好这首“格律诗”,你才能最终获得“自由”。

几个月后,工地完工,我回了家,他又到另一个工地去了。在后来的几个月里,我们见面并不多。一来由于要挣钱吃饭,但主要的还是由于我自与他分手后,就结识了邓垦等一批臭味相投、年纪相仿的文学朋友。谁知64年秋,他却突然病逝了,走得那么匆忙,那么洒脱,好像他的使命就是将我引上文学险途,使命一完,就撒手不管了。

为了纪念他,我把我64年写的诗收成一个集子,取名《落叶集》,也替自己取了个笔名,叫秋小叶。-我从小失去父爱,因此我实在是把他当作我精神上的父亲。

至于那本《佚名小说选》,借给我后我就一直舍不得还他,终于成了他唯一的遗物。一这就是作为我人生的第一位导师和朋友留下的具有特殊价值与意义的,也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并拥有的第一本禁书。“我觉得,这是偶然的时代境遇给予我的馈赠。”(刘小枫《我的学术与旧书买卖》)

自从结识叶子后,我相当省吃俭用,在所挣不多的钱里每月总要硬挤出三、四元买书(我当时所穿衣服补丁之多,已不见原衣,都舍不得买件新衣)。到文革初,一年多来,也有二三十本罢。我当时最大的理想,就是当名图书馆的管理员。

在这种如饥似渴地对文学书籍的热切追求之中,文化大革命到来了。可以想象,眼见着除了马列毛所有文艺书籍被一堆堆焚烧,被一车车运往造纸厂回炉,我心中的悲愤有多么强烈!

■暴发户

到了“武斗”期间,造反派们只顾“消灭对方”,对文化的革命稍松。春熙路孙中山铜像背后的“黑书市”如同野草般自然滋生出来了。先头还只是三三两两交头接耳、诡诡秘秘,像黑市买卖票证;到后来干脆摆起了地摊,把所有“封资修”禁书都冠冕堂皇地摆将出来,且公然高声讨价还价。全盛时整整一条百多米长的街道被书摊人流塞得水泄不通,人声鼎沸,场面壮观闹热。-买书卖书者就好像时空大错位,他们以为不是在中国,也不是在“文革”。当然,也有过几次被强拉回现实的时候:造反兵团猛地开来两车“武装”,街两头一堵,逐个搜身,将缴获之各种书籍在街心堆一座小山,放火一烧,完事。只有个别不甘于损失且“不依礼不依教”,不识时务的家伙,被“武装”们的皮带抽得满街乱滚。

然而,纵然如此,“黑书市”断断续续还是维持了两年之久,直到“清阶”运动,当局大量抓人,风声鹤唳,到处弥漫着恐怖气氛,这明目张胆“不革命”的文化现象,才告销声匿迹。

无疑,成都最热闹的春熙路的“黑书市”成为成都文革史中一道与其时代色彩反差极强的风景。而且据我所知,在全国大城市中,这“风景”绝无而仅有。一“逍遥”的成都读书人心中,对“文化”自然有秤一把。

而我,必然地成为“黑书市”的最先介人者和乐此不疲者。原因自然是为书,另外也因为人-结交了一批臭味相投的书友和诗友。如后来我们《野草》的几个骨干-万一、冯里、谢庄等就是那时认识的。所以从另一角度看,“黑书市”不仅满足了我们的求知欲,也满足了我们的求友欲。因此它也就成了我们十分特别的“文学沙龙”。风声紧时,我们就转移到离“黑书市”不远的“饮涛”茶铺,一边照常买书卖书换书,一边“精神与情感”交流。

有了好书,却没有钱买,昨办?经我提议,与小学同学窝哥及九九三人密谋,决定偷书(偷书事情详见九九所著《魂断台北》第一章第五节)。正如九九所写,我们确实经历了一场生死搏击,总算天可怜见,大功告成,共偷各种文学书籍约三百来本。

由于当时我的文学见识大大高于同龄人,加之窝哥是不读书只图偷书拿来换钞票的纯外行,而九九与我的关系又处在朋友和师生之间;所以当时分赃,都由我说了算,在书的质上占了相当大的便宜。但就当时“黑书市”书价而论,所分还算公平。当时,“黑书市”外国经典小说(巴尔扎克、雨果、罗曼,罗兰等)价最高,中国古典文学次之,五·四新文学作品最择买主,价也最低。因此,所有外国小说全分给了他俩,我独留下对我作用甚巨的新文学作品及部分古典诗词选集和单集。

当然,窝哥所分百来本小说全在我的参予和主持下在“黑书市”卖掉了。而且我几乎是以这百来本书作本钱,在买卖中又赚了好儿百本书。其实,只要文学见识高于常人,在当时就算拥有最大的本钱,你只要识货,几番倒腾,说不定早上一本书,晚上就变成一大捆书了。因为当时最大的“书源”是专门偷书卖钱的驻札在城里各单位里的中学红卫兵。他们根本不懂书,不知道所偷之书的真正价值,故往往为我们所“轻烧漫烫”。

于是,我便有意跟几个中学红卫兵的偷书老手结成“铁狼狈”关系。我再也用不着冒生命危险去偷书了。现在轻轻松松像变戏法般变出许多好书。如全套郭绍虞主编的《中国文学批评丛书》(包括《文心雕龙》、《诗品八《人间词话》、《随园诗话》等三十余本),全套《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包括《红楼梦卷》、《杜南拳》、《白居易卷》等十多本),《全唐诗》、《全宋词》、《六十种曲》等等。

我那时的藏书猛增至五大箱,仅新文学如《鲁迅全集》、《闻一多全集》、《朱自清文集》、《中国新文学大系》、《新青年》(8开影印本)、以及“北新”、“新嘲”、“时代”等出版社和“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新文学的(几乎)所有的单集和选集,就满满装了两口大木箱。我当时很得意,尝自况为成都市研究新文学的资料最丰的读书人之一。

那段时期精力太不够用:有了书还想有更多,机会难得,故必须花很多时间从事买卖;我收藏不卖的书,多是我梦寐以求的,一朝得手,不得不读,然而好书太多,读不胜读,巴不得人不吃不屙不睡最好。这样长期处于对书的亢奋状态,加之青春期心理躁动,我患了严重的神经衰弱。到“清阶”运动时,不得不借住在川大桃林村一友人家中,静下心来,着手编撰我当时认为是中国第一本全面真实反映新诗本来面目的《中国新诗大概选》。

这就是我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偷书和大搞禁书的黑市买卖,并因此而“收集了不少的中外的文学书籍了”(郭沫若《读书》)。

■选择

经过“清阶”和“备战备荒”运动,眼看毛说的“死他几亿人也在所不惜”的世界大战就要打将起来(“珍宝岛”中苏战争已打起来了)。作为一个卖苦力都无门路的无业青年,衣食无着,一心偏还向往自由民主,还想读书,那城市环境就显得再艰难再险恶不过了。权衡再三,与其“鬼混”,说不定哪天被“收进罐罐”(进监),或“充当炮灰”,或“突尝原子弹玉石俱焚”,倒不如下乡到政治空气相对稀薄的“老少边穷”地区,只要能活命,不至于饿死,只要能保住辛辛苦苦弄来的那些好书,那就越远越好、越快越好。所以五天之内,从下户口到走人,一气呵成,带着既是朋友又算学生的九九和我那沉甸甸的五大箱子宝贝书,去盐源彝族自治县心甘情愿地当“饿农”去了。

“逃亡对于一个思想者如此重要,这是他赖以维护其个体存在的选择。拯救者需要在人群中,思想者却不。他为那个高贵的基数’一’所迷,他必得在正常的秩序和正常的关系之外逃亡,必得在生的限定之外逃亡。(当他回首,)他惊恐地看到城堡之外的栅栏,栅栏之外的铁丝网。(筱敏《此岸之思·天鹅绝唱》)

下乡五年多,概括说来,过的是一种赤贫农民+隐士+知青+学者+木匠泥水匠理发匠+思想者+投机倒把犯+诗人的多角色的生活。冲突自然不少,心境也难一平如水,但大体说来活得,也算不错。书读了不少(尤以《中国文学批评丛书一最力),身体也还健康(神经衰弱不治而愈),一未进监,二未挨整,三还结了婚,有了相知相爱的发妻。活过来了就算胜利,何况我还并未因物资的或精神的缘故而堕落,这当然是我的书给予我的力量。

这就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由自我选择决定的现代陶渊萌式的(五味俱全的耕读方式的)读书生涯。“至于较系统地进行研究,还没有这样的野心。”(黄裳《读书的回忆》)-可供选择的书毕竟有限,正如可供我们选择的“生活”毕竟不多。

■为生计奔忙的读书人

办病残回城后,我与妻都不得不进街道生产组谋生;工资自然相当低,仅能勉强糊口。买书,也就几乎是一种奢望。后来有了小孩,经济更加拮据,买书,连想也不敢想了。记得82年,出了钱钟书先生的《管锥编》,我欣甚异常,与妻商量了几天,才从生活费中硬挤出六元多钱买了欢天喜地地抱回家去;而全家为此所付出的代价是-天天、顿顿吃了近一个月的“罢脚”茄子。

因此,我时常在想:倘若当初我未结识叶子,我那点先天的文学爱好说不定早就被“革命风暴”吹得烟消云散了。倘若当初我未趁火偷书,不亡命大搞禁书的投机倒把,我就没有那么多好书。而没有那么多好书,我也许就根本不会主动下乡到盐源这个虽然极贫但却相对较为宁静的蛮荒之地;我也就安不了心,安不了家,读不了那么多好书。倘若我未读那些书,我就决不会确立“读书人”这个人生价值的自我实现的精神追求,说不定早就“安不了贫,乐不了道”,在为生计奔忙中彻底平庸掉了。当然非但不会花六元多钱去买啥劳什子的《管锥编》,说不定为多打一回牙祭或多抽一包乙级烟早就把《白香词谱》、《四角号码新词典》甚至《佚名小说选》拿去换钱了。

确实,“生活”二字太为严酷。尤其是作为“业余读书人”的我等,“现实”会轻而易举地在不知不觉中将你的“梦”腐蚀掉,把你变成庸碌之辈,让你失掉思想,失掉表述思想的能力及兴趣。要选择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历史及后人的精神追求,真有说不出的千难万难!因我等当代“业余读书人”要这样就必然地要跟命运抗争,要跟世间潮流“倒行逆施”,要跟整个社会“较劲”,要跟另一个我“过不去”。 所以我又时常不得不用叶子的思想告诫自己:生活倘若只是鼓动你而不是磨炼你,你他妈的这辈子就算白活了,白白受罪了!对不起自己,连你受的苦难都对不起!

叶子尝自嘲为“苦力文人”,我想我在乡下时可称“知青读书人”。而返城后这许多年过的不外乎还是“为生计奔忙”的穷困日子,不过比别的忙人多了点“精神”的烦恼与困惑;因为我并未放弃读书,放弃思想。所以现在自封为“为生计奔忙的读书人”觉得既非欺世,又非自欺。流行歌曲《少年壮志不言愁》开头所唱:“几度风雨,几度春秋,风霜雪雨搏急流。历尽苦难,痴心不改……”我以为正好可以当作我返城后生活的写照。

78年,我离开了生产组,几经周折,终于谋到了在川大刻蜡纸的活路。刻蜡纸一向计件,要是手足勤快,收入倍于生产组。因此我极认真,起早贪黑地干,尽量“多快好省”罢,能保住这难得的饭碗。

可是,一次接生物系一女教授的稿子-语法错误,句子不通,错别字连篇,于是我再也压抑不住我的“恶习”,自作主张,一一予以改正。谁知竟犯下誊写行之大忌,在女教授的强烈要求下,我被辞退了。——这就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替人刻书。

82年,失业数月,走投无路,在文友周雨樵君的帮助介绍下,硬着头皮去某职工文化补习学校教书。我因平生木讷,不善言辞,首战即败,为学生所哄笑,大感狼狈。然家中尚有幼儿待哺,在周君的劝慰动员下,又麻起胆子,厚起脸皮,另择一处,重返讲坛。几个月后,熟能生巧,居然也能洋洋洒洒,口若悬河了。

后来文友陈维正君、周晓明君发起组建“四川省智力开发工作者协会”(大学中青年教师自发性同人组织),邀我去帮忙。组织初创,各种事务性工作繁多,又要办培训部,解决协会的经费,因此我缺课渐多,为校方所不满。我本身就是代课;难道要校方再花精力去找代课老师为我代课么?所以,未等校方“端茶”,我便主动“下课”,以便全身心投人“智协”培训部的创建工作中。-这就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教书。

83年,在众朋友及亲戚们的鼎力相助下(或借钱予我,或借中外小说予我),我开了一判小书店。卖新书、租小说、买卖旧书杂志,一心想扬长避短,在商业大潮中靠对书的见识养家糊口。

当时九九君已在香港定居数载,对港台“武侠热”颇多体会。于是他给在蓉开租书店的朋友带回一批原版新武侠书。因此我们几个朋友也算得上成都市最先租金庸、梁羽生、古龙武侠小说的书商。回想当时,可谓门庭若市,书有限而读者如云,排班站队地二十四小时人停书不停地轮转着看。

谁知好景不长,当局突然宣布“清除精神污染”。我被抓进派出所,挨了一顿拳足,且扬言要丢我进“罐罐”(监狱)。半夜,我翻墙逃出,又不敢回家,只有敲开一向侠肝义胆但却比我还要穷的文友邓垦的家。他二话没说,便将我安顿在附近一朋友家中。第二天,又通知了几位文友来看我并商量救我之策。大家给我凑了点路费和衣物。当天下午,他亲自陪我到长途汽车站,送我离蓉,西去投奔他远在甘孜州道孚县开饭馆的表哥。

避祸两个多月后,春节将临,运动已趋低潮,我决定冒险回蓉,-实在太怀念我的妻儿了。

后来听说我的另一位文友,也是开租书店的罗鹤君还关在狱中,罪名跟我一样,都是所谓“散布封资修精神污染”(罗君共被关押140天,后无罪释放)。因此对邓垦诸友临危相救之谊,至今心怀感激,不敢稍忘。 我的书店就这样垮了。-这就是我平生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开书店卖书与租书。

“总之,柴米油盐酱醋茶,历来认为是人生的最起码的需要。什么时候把书也当成每家每户的第一需要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就会大大地提高了。”(陈乐民《关于书的闲话》)不过,倘若你未曾被某些人的“文明”强奸过、压迫过和摧残过,你就无法明白:书固然重要,因书籍的普及需要造就的文明程度的提高也固然重要,但“文明”的定语则尤其重要!尤其重要!-当我亡命天涯,周围全是些“不读书、不看报”的藏胞时,我确实这么认为过;当我出版自己的书时,周围全是些“吃点麻辣烫,打点小麻将,看点Y录相”百事无忧的“乐民”时,我又确实不得不这么感慨过。

■无奈

93年,我和诗友蔡楚君共同出资自费合法出版了一本薄薄的诗歌合集《鸡鸣集》。由于该书生不逢时,除了赠送文朋诗友外,大部分至今还积压在我家中。正所谓“花钱买气怄”,我们不是方脑壳谁是方脑壳呢?——这就是我平生第一次出版自己的书。会不会也是我平生最后一次出版自己的书呢?我说不会。因为我赞同似乎脑壳比我还要方的爱因斯坦的观点:“我的精神生活和物资生活都依靠别人(包括活着的和已死去的人)的劳动,我必须尽力以同样的份量来报偿我所领受了的,至今还在领受着的东西。”(《我的世界观》)所以,死不悔改的我“亦须著得一种得意之书,庶无憾耳”(张潮《论书与读书》),近两年又在八方托人买稍微便宜点的书号,居然又想自费出版我的文化随笔集《何必集》了。-谁教我变了有话想说的读书人呢!

纵然如此,但心底毕竟时不时还会涌出一缕悲哀,总也挥之不去。每到此刻,便不由自主地生出对周作人他们那代读书人的满腔的羡慕与嫉妒。无奈……无奈……无奈……

书啊书,我一辈子又爱你又恨你,正如球迷对不争气且捉弄人的主队,正如游子对不争气且摧残人的祖国!

1997.3

文章来源:陈墨文集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