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4

本专栏的上篇文章《当年堂堂习省长居然不带秘书和她谈话令习近平的“博导”至今感激涕零》介绍了就在习近平当年以福建省长之尊,礼贤下“师”,召见自己的“博导”居然屈尊到了“不带秘书”之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校纪宝成在杭州召开的一个高等教育论坛上大胆直言:“中国最大的博士群体并不在高校,而是在官场。”从那时起,《中国青年报》记者叶铁桥便成了揭露中共官场上“学历腐败”的“专业户”。2012年05月07日,也就是当时中央政治局常委习近平博士还差几个月就正式登基的时候,这位叶铁桥记者又大胆撰写了《官员读博会否妨害教育公平清华大学论文博士引发争议》一文。而这明摆着是在“指着和尚骂秃驴”的影射文章当时的《中国青年报》居然也敢刊登。

这位叶铁桥记者在如上的文章中以“论文博士培养制度被指不伦不类”为小标题抨击论文博士成为学历腐败的通道。文章中引述专家评论说:所谓的“论文博士”虽然主要是通过非学历教育的途径获得的,本应标注清楚,如“工学论文博士”、“农学论文博士”等,不这样做的原因是:“第一,论文博士的招生和培养质量下降,从而使这个学位名称贬值,因此无论是招生单位还是论文博士生本人都不希望使用这个学位名称;第二,有些研究生招生单位的试点工作没有得到教育部的批准,因此,在上报教育部录取名单时,不能名正言顺地以‘论文博士’名称上报,而在毕业时,更不便以‘论文博士’的名义申请学位和填写毕业证书,这就形成了按论文博士的方式招进,而按一般博士生的培养方式培养这种‘独特’的状态。”所以出现不少研究生招生单位悄悄地既发学位证,又发学历证的状况。

毫无疑问,当年的习近平博士也是不希望在自己的“博士学位”证书上特别冠以“论文”二字。

至于这种不需要考试入学,也不需要和正规的博士生一样必须在提交论文之前完成繁重的课业的“论文博士”到底是合法还是不合法呢?

曹长青先生在他的揭露文章中引述中文维基百科的“习近平词条”中对这个问题的介绍,网上中国民众“质疑以这样的论文来申请法学博士学位,不合逻辑。其他质疑包括:清华规定申请博士学位者必须有硕士学位,而习近平何时取得硕士学位?是否在取得硕士学位后5年才申请博士学位?”因为习近平“读博士”时的《清华大学授予博士学位实施办法》明文规定:“申请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在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5年以上。”即使今天的清华大学博士学位规定,也是“须已取得硕士学位”。

不过长青先生有所不知的是,人家习近平“”读“的”博士“并非常人所理解的常规意义上的”博士“,而是”有中国特色的论文博士“

叶铁桥记者在他的另外一篇当时也是刊登于《中国青年报》上的文章《我国“论文博士”的由来》中介绍说:清华大学是最早展开论文博士培养试点的高校之一,早在1986年就展开了试点。记者检阅资料时发现,1990年,清华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验组在《清华大学研究生教育》上刊文,介绍了清华试点论文博士的缘由和做法。

该文称,上世纪80年代中期,清华大学为具体了解工业企业界对高层次人才在素质和数量上的实际需要,先后两次集中走访上海宝山钢铁公司、第二汽车制造厂等十多个大中型企业及有关研究部门。在调研中发现,这些机构都有从本单位选拔优秀人才继续进行培养的需求。为了满足这一需求,清华大学决定试行招收论文博士生。

该文称,对于入学标准,当时就在校内引发很多争论。有的教师强调论文博士生入学前应具有硕士学位,有的教师认为能力、成就的高下更关键,对于未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适当方式,考核硕士学位的基础理论和专业课,因此主张在审查学历、资历、工作成就和业务水平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小组考试,确认达到硕士以上业务水平者,即可录取为论文博士生。

对于培养过程,有的教师主张应有最低入学注册年限,有的主张允许他们不脱产攻读学位。

综合以上争论,清华大学研究生院当时确定了以下原则:一是招生对象主要从科技骨干中选拔,二是选拔时既要不拘一格选拔人才,要审查学习成绩,还要重视考查全面素质和创造才能。对于培养过程,可以全时入校注册学习,也可部分脱产学习,或者完全不脱产,定时来校接受教师指导,或教师到其所在单位指导。

习近平“攻读博士”期间,第一年是福建省委专职副书记,第二和第三年是福建省长,所以毫无疑问是那种所谓的“完全不脱产”的“在职博士生”。至于他是是否是“定时”到清华“接受教师指导”了,或者是教师他他所在单位,也就是福建省委给他上课,当年已经是心照不宣,如今就更是高度机密了。,

不过我们不妨假设习近平的三年“读博”过程中,确实亲自到清华大学的某课堂里听讲过,那么最多会有多少课时呢?《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显示,论文博士学习方式为:以课堂面授为主,辅以课程调研、自学、撰写分析报告、师生一对一指导和网上课堂等方式。在教学学期内,一般间隔两周安排一次面授,每次2天。面授时间一般以周末为主。

上篇文章中已经介绍过,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那位廖副书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清华大学对论文博士有严格招生规定,论文博士相当于以研究为主,他们的课时安排跟全日制博士生课时安排是不一样的:论文博士生都是在职学习,他们在第一年做课程学习,之后专门做论文研究,不需要上课,且第一年上课均是在周末。

那么,我们假设习近平“读博”期间清华大学对他这样的“在职博士生”即有如上“严格规定”,谁会相信一直都在声称自己是“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为民服务”的当年在福建为省长父母官的习同学会在他“读博”的第一年里坚持在“教学学期”内每两周一次直飞一次北京到清华课堂听讲?

再说了,我们不妨假设他当年确实按照清华大学的“严格规定”行事了,那么一年的“教学学期”也就三十四周左右,也就是说,习近平及与他相同的其他那些陆续拿到了清华大学“在职论文博士学位”的官员们,他们“攻读博士”的过程无论长短,都是至多上过三十四次课。

曹长青先生的相关揭露文章中的段落之一被冠以“习近平‘博士”’帽不翼而飞“的小标题,说的是”最近,在唐骏的假学历成为中国热门新闻和评论焦点之时,很多名人都悄悄修改了自己在网路上的不实简历时,习近平的网上简历,竟然也悄悄地修改了。“

长青先生说他当时因为写批评唐骏造假的文章,上网查找习近平的简历时,在Google打上“中共政治局九名常委简历”时,在头条位置出现的〈九名政治局常委简历〉中,习近平简历中的“法学博士”头衔完全不见了,连什么“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的经历也消失了。整个习近平的学历,全部是“空白”。而其他八名中共政治局常委的学历,都跟原来新华社公布时一样,即使连李克强的也是有争议的在职进修获得的“经济学博士”也仍在,没有删去。但习近平的“博士”帽,却不翼而飞,不见踪影了。

笔者因为对长青先生的这一说法高度存疑,所以在撰写本文过程中,特别再次上网查找了当年中共官网上包括胡锦涛,周永康等人的一共九名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的简历,习近平的“博士”帽确实是一直都戴着呢。

当时还是全国政协委员的厦门大学教授杨春时先生在习近平荣升政治局常委的两年多后,在全国政协会议上大胆抨击“论文博士成为学历腐败的通道”,包括习近平在内的这种“官员读博”是“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在2010年3月习近平也以政治局常委身份出席的全国政协例会上,杨春时发言时强烈呼吁教育部门关注和解决官员读博的怪现象,他表示,手握公权力的官员,利用自己的职权,动用公共财政占用高教资源,为自己的前途谋利,“实际上是一种严重的腐败行为”。他甚至认为其恶劣程度“比贪污受贿有过之而无不及”,并由此提交提案,建议整治这一现象,清理官员读博,维护高等教育的纯洁性及公平公正。

杨春时教授强烈呼吁,要遏制高校滥发文凭、防止学历腐败,就必须堵塞通道,取消论文博士。包括纪委在内的各个部门都要有所行动,那些已经获得博士学位,但是“名不符实”的官员应该自行摘去“博士帽”……。

当时的另一位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语言大学教授石定果附和杨教授的意见说:有些官员,从他们工作的领域和读博专业来看,完全不相干,读博对他们工作并无多少帮助,为什么还要读呢,就为了一个文凭。事实上这是在侵占有限的教育资源。捞文凭成了官场潜规则。文凭成了官员晋升的重要筹码,因此,把自己弄成博士是一些从政者的普遍冲动。博士学位也是晋升的“硬件”之一。“当竞争者条件差不多时,凭什么可以领先一筹?还不是比‘硬件’?”

正如笔者在数年前的一篇文章中引述被习近平打入天牢的王珉的前学术同僚所抨击的那样:王珉其实是中共当今官场上少见的真正的学而优则仕,而绝大部分都是习近平这样的的“学历优则仕”。

在2010年3月的那次全国政协会上,石定果还的感慨说自己当年在北京大学获得汉语文字学博士的过程像“炼狱”,辛苦得不得了,总觉得时间不够用,不知道这些官员读博的精力是从哪里来的?“

当时的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王晓秋委员讽刺说:,在北大,有“一流的本科生,二流的硕士生,三流的博士生”的说法,“说法虽然不见得正确,但至少部分地反映了问题”。

当时,连中央电视台都斗胆报道了杨春时等人的如上呼吁,但据说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把杨教授的相关提案转给教育部后,教育部一直都拒绝给以明确回应,原因为何?因为当时已经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内分管组织工作的习近平已经及时把以此前以清华党委副书记之公权为他习近平拿到清华大学“博士学位”直接开了绿灯的陈希调任了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和常务副部长。

笔者在上篇文章中介绍的搜狐网上刊登的《首次曝光!习近平总书记博士生论文照片》一文中还介绍说:习近平的“博导”刘美珣透露,习近平的毕业论文最初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研究》,她觉得题目太大,让习近平重新选题,这才有了《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刘美珣还解释了习近平的法学博士与人们通常意义上讲的法学博士的区别:“这个法学不是法律的法学,我们授学位是按大门类来授的。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于法学大类。”

却原来,不但习近平的“博士”学位是异类,所谓的“法学”就更是和“法”字毫无关联。接下去的详细分析和介绍,是我们下篇的内容。

RFA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