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方志自明代形成比较规范的体例以来,一直很重视地方政权沿革与典制的记载。传统方志在“沿革”、“职官”、“官署”、“名宦”或“宦绩”项下保存了大量的地方政权资料,为当代志书留下了可贵的遗产。然而传统农业社会的国家组织简单,地方政府职能以钱粮、刑名等为大端,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功能不发达。所谓“国家的权力只下延至县一级,县以下是自治的乡村”之说虽未免言过其实,但国家政权对民间社会的干预和组织力度的确与现代国家不可同日而语。因而新时代地方志对地方政权的记述实是一项创造性很强的、无先例可循的探索。建国后(主要是改革时代)我们的新修志书在这方面形成了多种多样的风格。新近出版的《广西通志·政府志》(广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10日版,李荫主编)就是其中一部很有特色的佳作。

《广西通志·政府志》滥于1986年开始编纂的《广西通志·政权志》,当时设想该志分上下二卷,上卷记述人民代表大会,下卷记述政府。1995年9月在上卷的评稿会上,与会者认为“政权”一词不单指人大、政府,还应包括军事、政法等。因此经主管方面同意取消了《广西通志·政权志》,改设《广西通志·人民代表大会志》与《广西通志·政府志》。在这两部专志中,前者所记载的是一种当代才有的(连同其近代对应物——议会在内也是民国以后才有的)事物,而后者的记载对象不仅在历史上源远流长,在现代生活中也具有更重要的职能与更大的影响。因此相对而言,《政府志》也更具有史志结合的性质和更厚重的份量。而本书编纂者对这部志书也是竭力求精、用功甚钜。仅在搜集资料阶段的5年(1987—1991年)中,他们就多次到北京故宫第一历史档案馆、南京第二历史档案馆、中央档案馆、广西自治区档案馆、区通志馆以及南宁、桂林等地的图书馆等单位查阅了大量文献,建立资料文摘卡达1400万字。在其后5年的编撰阶段中,编著者也是反复推敲,篇目设置七易其稿,时段下限几经延长。前后历经十载寒暑,才完成了初稿工程,再经历一年半的修订后,于1998年6月完成了全部编纂工作。综观其过程,岂止“十年磨一剑”!

这样编纂出来的百万字专志,的确体现了很高的学术水准。尤其在以下几方面,该志是十分成功的:

一、考订精详。该志按时代及政权性质对晚清广西省政权、抗清的各“农民政权”、中华民国广西省政府、民国时期的左右江革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政制、机构设置、人事变动与政区沿革作的认真考订是极具功力的。尤其是晚清各“农民政权”与民国时期的左右江苏区政府都是革命、战争年代的短期政权,由于戎马倥偬而诸事草创、典制未备、文档不全,更因惨遭镇压而资料散佚、人事湮没,官书不载,野史难详,治史者皆知考证之艰,修志时也无现成学术成果可据。但该志还是从旧史料、档案、口述回忆、实地调查等方面追寻吉光片羽,尽量从史源学上下足陈垣先生讲的那种“竭泽而渔”之功。从而把这些政权的面貌从历史的尘封中第一次展现出来,使后人得以了解这一部分珍贵的历史遗产。其中,在“农民政权”项下不仅对中外闻名的太平天国政权在广西境内的草创诸制作了描述,而且对知名度不大的会党起义政权升平天国、大成国与延陵国也进行了考证。过去对这些政权的起义过程虽然在“农民战争史”领域也有研究,但只是重在事件,而于典制极少涉及。《广西通志·政府志》则对这几个政权从“中央”到地方基层的官制、政区改置、人事安排与政务概要都有尽量详实的介绍。这些内容虽篇幅不大,但治史者皆知其功力。对左右江苏维埃政权,本志的考证精详到了每个县。如左江革命委员会所辖的6个县级革委会存在时间都仅一月余,但本志仍然考证出了它们的人事沿革;右江苏区的隆安县革委会存在仅2周,河池县革委会存在仅数日,亦各有专条记载。这对保留革命史迹很有意义。

对晚清、民国乃至解放后新中国在广西的“正式”政府,本志的记载当然更详尽。如民国初年新、旧两桂系统治之间的混乱时期(1921—1925)本是广西政治史上一个“无政府”阶段,各地“自治军”割据,省政陷于瘫痪,一般史籍对此时的施政很少记叙。而本志从一团乱麻中抽出头绪,以7页的篇幅把这一时期的政制、人事演变作了有条理的介绍,从而填补了“两桂系之间”的这段空白。在人事记录方面,本志对清、民国及新中国政府各机关均记载到省以下一级(省直厅、局及地方上的道、府、地、专),比传统通志的“职官”、“官署”志大多只有省级记载要详尽得多,更能清晰地体现省政运作的体系及沿革。

二、对历代省政的叙述客观而公正,起到了优秀志书应当留信史于后世的作用。传统方志基于正统观念,对包括人民反抗斗争在内的所谓“僭伪”政权往往拒不记载,而当代许多新编地方史又往往过多地从意识形态出发突出“革命史”,反过来对“正式”政府的职能政绩常予忽视。新修方志应当摆脱以上两种局限,站在新的高度,公正而客观地再现地方的历史。《广西通志·政府志》做到了这一点。它在充分记载了“农民政权”与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政权之政绩,以及新中国历届广西政府施政成就的同时,对晚清、民国广西当局的施政利弊也有中肯的记述与评价。如对清末广西当局在抗法与推行新政中的作为、对民国时期新桂系治桂期间的厉行改革、兴办各项建设事业与动员全省抗战、对抗战时期中央及广西地方军民配合展开昆仑关血战及桂林沦陷时守军将士壮烈殉国等事迹,都是据实而书,同时对旧政府种种弊政及衰败也有了更真实的反映。对建国后广西历届人民政府的工作,在肯定其革命、建设与改革开放巨大成就的同时,也指出了各自的问题。尤其是对在本志完成期间执政的当届(第8届)区人民政府、编纂者现时的“父母官”,本志仍然保持了实事求是的态度。尽管这5年(1993—1998)是广西历史上社会经济与文化各方面建设发展最好的时期,也是广西城乡居民收入增加最多、物质生活改善显著的时期,但志书仍然指出本届政府“施政5年所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不容忽视”,如农业基础薄弱、第一产业投资比重低于以前;经济结构不合理,第二产业增加值低于全国水平;企业效益差,各项工业企业效益指标落后于全国平均值;物价涨幅大、持续时间长,影响居民生活:“吃饭财政”状况没有改变;尚有366万人口未达温饱,扶贫任务艰苦等等。其“揭短”的篇幅反而比以前历届人民政府都长。我想这当然不表示本届政府不如历届,而只是显示了修志者很高的“志才、志识与志德”,也显示了本届“父母官”的坦荡胸怀。自古以来当代“史”难修,而现任执政之“志”更不待言。但人民政权时代、尤其是改革时代应当改变这一“传统”,本志在这方面是堪称佳作的。

三、在体例上,本志把政制、人事方面的记载与“施政纪略”有机地结合,突破了传统方志“职官”、“官署”、“宦绩”等体裁的窠臼,建立了一种以政制为经、政绩为纬、史志结合的“政府志”叙述方式。本志中,历代政府的“施政纪略”首尾连贯,占了全志的70%篇幅,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与对外关系等诸方面,实际无异于一部近现代广西的简明通史。相对于作为卷帙浩繁的省志中一个分册的“专志”而言,本志实际上要充实得多,基本上可以成为一部独立的著作。笔者觉得它作为综述今昔省情(不仅是省政)的一部书实际上类似整部省志的一个缩简本。从形式主义的角度看这样写法是否合乎“专志”之定义当可商榷,但从读者的角度看,它却比一般的专志更值得购置、阅读。如今的大规模通志大都实行各册单独成书、独自发行,本志的体例变通应当说是很适合这种方式的,这或许也代表了一个方向吧。

总之,新修《广西通志·政府志》是一部编纂质量好、学术水平高、信息含量大的志书。但从更高标准来要求的话,这部作品也还是有未臻尽善之处,有值得商榷与批评的地方:

一、本志的叙述在年代上仍有空白。最显著的是第三届区人委解体至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之间的文革时期。1966年10月以后当时的自治区政府基本瘫痪,到1967年1月造反派“夺权”后完全解体,由此至1968年8月“区革委”建立,中间空档一年半以上。这段时间前期实际上是以部队支左的形式以军代政,军区、军分区出面组织临时行政,后期则有“区革筹”与军区配合执政,而各部门、地区则有不同派系的造反派争夺权力。本志对此均无所记载,遂使这部从1801年(清嘉庆间)直至1998年时序极为完整的政权史中出现唯一缺环。就连清末民初与新旧桂系之交的两个省政紊乱时期与解放前后交替时期也没有出现这样的断档,这无疑是一大遗憾。如何写文革时期,是如今修志者面临的一大难题,这样的遗憾当然不只是本书所有,相信随着时代的进步,将来可以弥补此憾。

与此相类,本志在1944年9月至1945年8月广西大部沦陷期间沦陷区的日伪统治方面也是阙而不载。日伪统治是国耻,是罪恶,但作为历史,这一页也是不能回避的。

二、在我国修志传统中,“新修”方志与“续修”方志有明显的区别。前者是重修,包含旧志内容;后者是接续,只记载旧志成书以后的情况,一般都以“续志”或“续某志”名之。我国如今的修志工作应当属于新修,大部分新志是贯通今古的。但这部《广西通志·政府志》则是接续清嘉庆谢启昆修《广西通志》,全无嘉庆以前之内容,实际上应名之曰“广西续志”或“续广西通志”。如今既不以“续”名,同时新时期也应在新思想、新发现资料的基础上对历史作新的审视,因此嘉庆以前的内容是应当包括的。这也有俟于今后了。

三、建国后我们的政治体制在很长时期具有党政不分、党领导一切的特点,所谓“施政”在很大程度上是党委施政。但本志由于体例所限,只能叙政而不叙党,这在机构、人事沿革记载方面尚无大碍,但在“施政纪略”方面就会留下问题。后代人读此“纪略”,看到政府的这个或那个决策,孰知其实很多是党委决定的。这当然是受限于体例,但在第四篇前的概述中应当对建国后政治体制的特点作一介绍。另外,本书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还有值得推敲之处。如清代的“道员”,本志认为是“管辖府、州,成为省以下、府州以上的高级行政长官”。但前文又称“道”为“监察区”。两者有所抵牾。实际上清基本上如明时,实行省府(州)县三级行政体制,“道”是与省直诸司同类的“司道”官,不算一级行政的。又如“大成国”黄鼎凤是否真提出过禁止地主收租,也尚属可疑。217页抗战史事中桂军46军与粤军64军相混淆。诸如此类或为小疵,或为笔者可商之愚见,都无关乎宏旨,不影响本书的总体水平。

我们祝贺《广西通志·政府志》的成功,更期待着广西的新修方志事业更上一层楼!

文章来源:中国地方志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