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2006年第8期发表了中国深圳市第一任市长吴南生先生的访谈录。在这篇访谈录中,吴南生先生提出了“和谐社会主义”的理念,并且说:“把世界上一切最好的东西都加起来的社会主义,不就是令人和谐的社会主义吗?”

胡锦涛先生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命题,吴南生先生又提出“和谐的社会主义”的理念,我认为是好的。好在哪里?

第一、中国已经经历了资本原始积累的非正义、非法治的发展阶段,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达到0.5%,名列世界前茅;农民、工人、一般市民、一般知识分子等相对贫困的弱势群体,追求政治平等、分配公平、社会公正的要求十分迫切。在中国大陆实行公平优先的真正的社会主义,至少在目前阶段是必要的。

第二、邓小平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可是,他所标榜的“四项基本原则”加“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也就是在共产党垄断真理、垄断权力和暴力专制下实行市场经济,只有苏维埃俄罗斯的特色,却没有中国特色,也没有原始社会主义的因素。而和谐,是中国文化传统和中国民族性格的精髓,和谐社会主义,才具有中国特色。

第三、社会政治制度不能脱离本国的优性文化传统而独立存在。和谐社会主义,是中国和谐哲学、民本主义、世界大同、天人合一的优性文化传统同西方先进的社会政治制度的结合,是“把世界上一最好的东西都加起来的社会主义”。当然很好。

只有好的名词和提法不行,更为重要的是要为“和谐社会主义”确定合理的内容和促其实现的正确方法。

“和谐社会主义”比之“民主社会主义”涵盖更广,它包含着人际关系的和谐,国际关系的和谐,人类社会同自然界的和谐,重点是人际关系的和谐。下面分别来说:

一、人际关系的和谐

人际关系包含着城乡关系,工农商关系,工农同知识分子的关系,地区和民族关系,劳资关系,以及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政府与人民的关系,关键是后两种关系。要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就必须坚持自由、公正、民主、法治、人权五项原则。

自由,就是要消灭人对人的强制、奴役和暴力统治,特别是要消灭政府和政党对人民的强制、奴役和暴力统治。人民只能服从一种强制,即:人民参与制定并经过人民认可的宪法和良好法律的强制。

政治平等、分配公平、社会公正,这是原始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公正就包含着平等、公平、公正这几层含义。公民(包括团体的法人)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在权利和义务上一律平等。在经济活动中,起点是平等的,终点和游戏规则是公平的。公平的含义是公道、平允、互惠互利,而不是平均主义。鉴于中国当前贫富悬殊过大,加上城乡断裂,地区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在若干年内应该实行公平优先的原则,同时切实实行中国政府已经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民主的首要条件,是权由民赋,人民可以给政党和政府授予权力,也可以随时收回权力。如果没有这一条,什么为民、靠民、代表人民的利益,都是自封的,没有合法依据和可靠保证的,都不是真正的民主。试问人民在什么时候,通过什么程序授权你们为民、靠民、代表人民?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西方一些国家的选举制度也不够完善,公民行使罢免权的限制过严,门槛过高,政府首脑所享受的特权过高,人民行使创制权,复决权更难。中国根本谈不到“权由民赋”,而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当然,民主制还有权力制衡和保障人权这些要素。有些民选的政府,权力缺少制约,不能保障人权反而侵犯人权。这些政府作为民主政权也是不合格的。

法治的要素是:1、实行民主党政。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根本和依据,一切法律、法令都不能违反宪法,政府、政党、军队和一切团体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是国家意志和全民意志的体现,不是某一个政党的党法,一切政党都不能把本党的纲领、主张写进宪法。要建立宪法监督机构,监督政府、政党和执法部门,贯彻实施宪法。政府、政党及其所属部门,不是立法机关,不得私自制定法律和法规,政府、政党和执法部门必须检查和废除违反宪法的法律和法规,检查和纠正违反宪法的司法行为行政行为。宪法监督机构还要进行合宪的裁决和违宪的惩罚。

2、司法部门必须进行独立审判,并以法院为主实行侦察、检察、法院三个部门的互相制约,废除政党统管公、检、法和政府与政党干与司法审判的制度与行为。司法部门只受公民和议会(在中国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3、公民直接参与立法和司法审判,并经常加以监督。

4、取缔镇压国内人民和持不同政见者,维权人士的特务机关和武装警察,代之以改镇压职能力为服务职能的遵法守纪的治安警察。

5、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是实行民主和法治的主要目的,是实现个人自由和社会公正的根本保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近来,中国政府竟然发展到残酷打击维权律师,压制和破坏全国公民维护人权的伟大运动,人权状况之恶劣,在世界大国中绝无仅有,甚至不如社会主义的越南、古巴。这个问题必须引起中国政府和国际社会的严重警惕。

二、国际关系的和谐

中国殷周时代就奉行“天下观”,视天下为一家,视四海皆兄弟。近代中国受到列强的侵略,沦为次殖民地,中国的志士、仁人才起来倡导“救亡图存”、“保国保种”的国家主义。现代,中国已经摆脱了列强的侵略,实现了国家的独立和民族的解放,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而且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受益很多,国民经济得到持续的高速发展。现代的中国,应当发扬“天下为公”、“世界大同”的优良传统观念,在维护联合国确定的“自由、平等、团结、合作、尊重自然、各负责任”的国际价值观和“和平、发展、环境、人权”共同任务方面作一个负责任的世界公民,发挥世界大国的模范作用。

当然,鉴于世界上的民族、宗教极端势力还很猖狂,一些世界大国的国家利己主义仍然存在;实现世界和平和国际关系的民主化,还需要经过很长时间的艰巨努力,中国还必须维护自己的国家利益,还不能不巩固和适度发展国防力量。但是,国家利益必须服从全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国家行为必须服从联合国的国际公法和国际公约,这一点是毫无疑义的。

现在,中国在人权方面严重违反了联合国的人权宪章,虽然,这个问题美国和其他国家也有,但是,中国的人权状况是最恶劣的。可是,每当国际社会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时候,中国政府发言人就要说,你们也有人权问题,为什么不管自己要管别人。这是耍小孩子脾气。其他国家有人权问题,你可以指出,但是不能因为人家脸上有黑,就拒绝人家劝告你洗净满身的污垢。中国政府发言人有时还污蔑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国际社会是在“反华”。这更加荒谬绝伦。只有中国人民才能代表中华,当政府的言行正确反映中国人民的权利和意志的时候,中国政府也能够代表中华。但是,在人权问题上,中国政府以自己为主子,以人民为奴隶,以自己为刀俎,以人民为鱼肉,他们就没有资格代表中华。国际社会反对中国政府侵犯中国人民的权利,那是援华,而不是反华;相反,那些漠视中国人权状况的国家,才是对中国人民不友好,对国际秩序不负责任的。

三、人类社会对自然的关系

顺应自然,因势利导地利用自然,这种“天人合一”的思想,是由道家首倡而为中国各个主要学派所接受的,是中国文化的精华。现在,中外都把这种思想用之于环境保护,这是不够的。其实,这种思想还可以用之于其他学科和其他事业。例如:大禹和李冰治水,采用疏导的方法,而不用拦截的方法;中医把“天人合一”的思想用于生命科学,都是成功的经验。中国的三门峡和世界各国的高水坝,采用逆反自然、破坏自然的方法搞水利,都是失败的教训。所以“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思想,可以用之于宇宙学、生命科学、生物学、地质地理学和水利学、建筑学,也可以用之于人生哲学、人类学、心理学、社会学。它的运用和发展空间是很大的。

最后,实行“和谐社会主义”,还必须进行意识形态的革新,用“和谐哲学”来代替“斗争哲学”。

中国传统哲学的主流是“和谐哲学”。

儒家的孔子最重视仁学和礼学。他对仁的解释是:“汛爱众而亲人”,就是说要博爱,要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亲和。他对礼的解释是:“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儒学经典《中庸》把中和的思想发挥到极致。《中庸·右第一章》指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青焉。”《中庸》把“中和”看作天下的根本和普适之道。只要实现了中和,天地就能各正其位,万物就能顺畅地生长和繁育。这是多么高的评价啊!

道家主张顺应自然,利用自然而不是逆反自然,征服自然;在人事问题上,主张“为而不持,为而不争”。就是说:有作为而不由自己把持,有作为而不去争夺成果。道家还主张,“柔弱胜刚强”。显然,这是和谐哲学。

墨家主张兼受、互利、非攻,也是“和谐哲学”。

再从本体论上看,在中国上古,就把宇宙的本体看作“太极”,太极图,是由阴阳二气融合而构成的和谐园融的本体。宋儒张载又提出,宇宙的本体是“太和”,太是极大的意思,“太和”,就是一个极大的和谐的实体。张载还提出一个由对立到和解的辩证法则:“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对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近代,达尔文的“进化论”传入中国。“进化论”揭示了生物种间竞争,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规律。“社会达尔文”主又把生物体种间竞争的规律引入人类社会,认为人与人、国与国、民族与民族之间的斗争,也是弱内强食,强者生存。社会达尔文主义对于积贫积弱饱受列强侵略的中国,起了强心剂的作用,它使中国人认识到积贫积弱必将亡国灭种,发奋图强才能“保国保种”,中国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由此兴起。可是,它的副作用是使中国人由爱好和平一变而为崇尚斗争。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生根、开花、结果与此有关。李大钊、毛泽东、鲁迅等人,都是由信奉“进化论”发展到接受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本来,马克思、恩格斯是既强调对立面的斗争又强调对立面的同一与合作的。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批评了达尔文的生存斗争学说。他说:“在达尔文以前,他今天的信徒们所强调的正是有机界中的和谐的合作,植物怎样给动物提供食物和氧,而动物怎样给植物提供肥料、阿姆尼亚和炭酸气。在达尔文的学说刚被承认之后,这些人便立刻到处只看到斗争。这两种见解在某种狭窄的范围内都是有道理的。然而两者同样是片面的和褊狭的。自然界中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包含着和谐和冲突;活的物体的相互作用则既包含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合作,也包含有意识的和无意识的斗争。因此,在自然界中决不允许单单标榜片面的斗争。”恩格斯还说:“想把历史的发展和错综复杂的全部多种多样的内容都总结括在贫乏而片面的公式‘生存斗争’中,这是十足的童稚之见,这简直是什么也没有说。”

由此可见,恩格斯既批评了达尔文主义片面强调“生存斗争”,又批评了社会达尔文主义把历史发展的全部多种多样的内容都总括在贫乏而片面的“生存斗争”公式之中。恩格斯是既强调斗争又强调和谐的。他确实准确无误地使用了“和谐”这个词语。(1975年5月中国人民出版社出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571页至572页)

老资格的中共党员夏衍先生,在他的一篇回忆录中说:早期的中共党人翻译和阅读马、恩的著作比较迟,最早阅读和接受的是列宁的著作,而列宁把马克思主义推向严酷的地步。只要我们细心阅读原著,就会发现,列宁对对立统一规律的解释,对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专政的阐述,对农民和流氓无产阶级的看法,对普选权的轻视,以至对宗教的看法,都不尽符合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毛泽东比较强调对立统一规律的斗争的一面,他又讲过与天奋斗,与人奋斗,其乐无穷,他还不断地在党内在人民中在国际上发动斗争。但是,“斗争哲学”这个提法,不是毛泽东讲的,而是国民党高级将领邓宝珊先生1938年在给毛泽东的一封信中讲的。原话是“共产党的哲学是斗争哲学”。邓先生这个话是含有贬意的。1951年,邓宝珊先生在西安南新街他的家里亲自对我讲过这件事情。1980年1月,我在中共中央召开的“理论务虚会”的发言中,讲了这件事情,并对所谓“斗争哲学”进行了批判。

现在,“斗争哲学”的影响还是很大的,我们必须批透“斗争哲学”,才能继承和发扬中国固有的“和谐哲学”,才能为“和谐社会主义”奠定理论的和文化的基础。

自由圣火10/26/2006

作者 ed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