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依法治国民”

有两个老掉牙的故事。

一个发生在公元前四世纪的秦国。秦孝公励富图强,委託商鞅立法,以改造秦国的全社会。问题是老百姓不急秦孝公之所急,怎么办呢?商先生建议在南门外放一根木头,宣佈凡有人把这木头扛到北门者,赏以重金。秦孝公下令后,众人不信。亏得有个人,真信。那人扛了之后,居然真的依法得到重赏.从此,只要秦孝公(以及此后接他班的儿子或孙子)有令,言出法随,令行禁止。由于严格“依法治国民”,地处穷乡的秦,迅速崛起,超过了韩、魏、赵、齐,至于南楚北燕,更不在秦的话下了。如此依法治国民,为后来的秦始皇出兵六国,奠定了基础:非但统一了天下,而且依法焚书坑儒,创造了统一全国人民思想的新局面。这个有旧中国特色的古老的故事告诉人们,雄才大略的天子,如果要把自己的思想依法变成全国的行动,必须“依法治国民”,使所有的人依法共享一个脑袋,依法服从一个领导,依法实现一个意志。

一二一五年制定实施的《大宪章》

另一个故事,发生在公元十三世纪的民不聊生的英国。因为他们的约翰王轻举妄动,太爱为所欲为了。他爱收税,他说要多少,就得给他多少。他爱随心所欲拿老百姓的东西归为国有。对看不惯的人,他爱抓谁,就说谁是他的敌人,就把谁抓起来。他还喜欢叫别人按照他的口味过日子,动不动干涉别人的爱好和习惯.于是,他领导下的男爵们(大概是地主们)和主教们(大概是当时的一些知识分子)就把这国王请来开会,通过了一个《大宪章》,规定(一)国王不得妨害臣属们的自由和习惯;(二)政府不得掠夺商人的商品和农民的农具;(三)国王未经国民代表同意,不得加税;(四)人民在由陪审官们审判定罪之前,不受囚禁!约翰王的地位,当然远远比不上赫赫有名的秦始皇。那个一二一五年制定并随即付诸实施的《大宪章》,也没有丝毫中国特色,但确实开启了人类历史上“依法治国王”的先河,放射出政治文明和宪政民主的曙光。

九百年前英国不可能和中国有关

以上两个故事,一是“依法治国民”,一是“依法治国王”,存在着一字之差,发生了天壤之别.

这两个故事有现实意义吗?我认为,两个都没有。

第一个故事虽然有中国特色,但那是两千多年前的旧中国特色。现在,中国人民早已站起来了,称为主人。中国已被换了人间,有了新的、革命的、有软实力的、值得自信的特色。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九百年前的英国,他们当时根本不存在任何企图干涉二十一世纪中国内政的敌对分子,不可能和中国有关.

何况我们早已废除帝制,不可能存在为所欲为的帝王。全国人民都对共产党的统一意志百依百顺,人人生活在掌握社会发展真理的不得怀疑的永恆权力的治理之下。

所以故事就是故事,姑妄言之,姑妄听之可也。

文章来源:《动向》2014年11月号

作者 editor